寒风卷著雪沫,扑打著单薄的窗纸。
    李寻欢好奇不已。
    他向来喜欢新鲜的事,或人。
    周思却不直说,而是继续讲起这事的始末:“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稍有余財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夜不安枕……
    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盗,他们就將自己的家財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更有甚者,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幼,凡除此獠者,她便委身下嫁。”
    李寻欢点点头:“原来如此,財色俱全,这样一来江湖中人都想来分一杯羹了。”
    但既然这样,更引出李寻欢的好奇了。
    寻常江湖草莽,闻此悬赏,必如蝇逐臭,为那传闻中能挡梅盗暗器的【金丝甲】打破头颅。所求不过是一举成名天下知,坐拥金山,怀抱美人。
    但周思明显不是这样的人。
    若是,他便不会將那足以引得腥风血雨的宝甲,如同弃履般隨意掷出。
    更遑论他口中那冰冷的两个字——“饵料”。
    “周兄弟,”李寻欢的目光锐利如飞刀,试图穿透眼前人冰冷的外壳,“你以身入局,莫非想要钓的是前来抢夺【金丝甲】的江湖人?”
    “不错。李兄觉得这江湖中人如何?”
    李寻欢长嘆:“依然是龙蛇混杂。”
    周思却冷笑道:“我看不然。真龙太少,臭蛇遍地。
    若是將所有江湖人挨个解决,或有无辜的人。但若是隔一个杀,必然会有漏网之鱼!”
    这话实在诛心,却又让经歷过江湖的李寻欢哑口无言。
    李寻欢突然意兴阑珊,周思也同样心不在焉。
    他呼出一口白气,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身上粗糙的黑衣。
    车外风雪怒號,车內炭火微温。这点暖意,却倏然勾起了深埋心底、几乎被遗忘的另一种暖——
    那是母亲递来的、刚烤好的软饼的温热,是父亲厚重手掌拍在肩上的暖意,小妹拽著他衣角时呼出的、带著糕甜味的气息。
    然后,所有的暖,瞬间被吞噬。
    只剩下火!
    吞噬一切的、狂欢般的火。夹杂著短促的惨叫,金属砍斫的闷响,还有肆无忌惮的笑,等他从被盖上的家中枯井中爬出来的时候,只剩焦土和三具再也不会回应他的至亲。
    没有名號,也没有清晰的仇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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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也不知道是谁杀了人。
    这是个古龙的江湖,他早就已经知道了。
    他从出生在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的模样,心中也曾嚮往:习得一身好武功,然后在这江湖上留下自己的名號!
    但这个世界,神功少,奇遇也少,许多人出场就已经带著一身高深武功,有些知道来歷,有些则完全不知道,好像生来就会。
    这世界也太险恶,好人物少,小人、偽君子却数不过来。
    所以周思没有著急行动,而是按部就班的长大,先等等吧——“我未壮,壮则有变”。
    等自己长大了,家中父母安稳了,利用自己超前的知识帮助自己的父母赚够一些不多不少,刚好够普通人活的也不富不贫的家財便足够了。
    但这份微小的祈愿也终究没迎来正该盛开的。
    幸福突然就急转直下。
    他的家人被杀了,而凶手却不知是谁。
    周思茫然了一阵子,他一开始以为是什么矛盾,亦或者是什么他所不知道的旧仇。
    但他努力查探了一番,得出了一个让他几乎疯掉的结论——凶手只是一个路过的江湖人。
    也许是某个“大侠”,也可能只是个末流鏢师…
    但这个江湖人,只是兴之所至,就隨手碾碎了一个普通的、温暖的家庭,像踩碎一窝偶然瞥见的蚁穴。
    就像原著的龙小云之流,七岁就能杀人,从找理由到不找理由,想杀就杀了,但又如何?
    混乱的江湖时代,层出不穷的邪道恶人,落在普通人身上就是一座山。
    痛不曾发生到自己身上,是很难感同身受。
    所以,周思决定——
    让世界感受痛苦.jpg
    他要效仿张三丰甲子盪魔,提三尺剑,把这江湖中所有人都杀穿!
    既然我不知道谁是凶手,那么把所有奸贼逆贼恶贼豆沙了不就行了?
    这想法最初只是愤懣不平,但后面在心底如野草般蔓延生长!
    最后,周思將他的仇人,变成了这整个江湖。
    只是想的很好,但却没有实力。
    一开始苦於没有功法,也无名师教导,周思只能日復一日锻炼自己的基础剑术,寄希望於十年练习一招,量变引起质变。
    同时他打扮成乞丐流浪江湖,因为知道自己的相貌若是一不小心,就要被某些女人抓走当男宠,或者被路过的某个看你不顺眼的江湖人所杀。
    这样的苦日子持续了几年,终於在一次做梦后,周思拿到了属於自己的金手指!
    波纹呼吸法让他的身体重新恢復健康,书生夺命剑以及天外飞仙更是填补了他剑道上的空缺。
    就差一样——內力!
    正巧大內密探世界观下,被雷劈可以直接功力暴涨,这更是解了周思燃眉之急。
    他就像是已经溺水之人,不管丟下的是绳子还是夺命的刀刃,他要都抓住爬上来!
    或许如其他世界周思所说,不妨等等。
    但他一刻也等不了了!
    他要用这江湖恶人的血来祭奠家人!
    於是,在暗自调养一年,同时把书生剑的毒辣和天外飞仙的灵动刻进了骨头里后,周思挑选了一个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的晚上。
    他攥著铁链子拴著的风箏,一个人爬上了最高的山头。然后求锤得锤,一道紫得嚇人的闪电,撕开天幕,狠狠劈在他手上的风箏上,电流一路传导而来——
    他果然没死!
    一股子浑厚得嚇人、像憋了百八十年的霸道內力,像决堤的洪水,“轰”地冲遍了他全身!
    只一晚,他已经什么都不缺了。
    心怀利器,自然杀心盛起!
    在得知了梅盗之事如期进行后,想起那些人,他果断找上了诸葛雷,又从碧血双蛇手上夺下这別人躲之不及的“江湖三宝”。
    他不能胡乱去杀人,这样只会让他举世皆敌。
    但若是別人来杀他,便也该做好受死的准备!
    他要握住剑,而不是剑来操控他。
    他在等著,鱼儿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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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思慢慢抬起眼皮。炭火的红光在他深不见底的眸子里跳动,也映著李寻欢那张看透世情的脸。他搓著黑衣的手指停下了,声音像是裹著窗外的风雪:
    “饵撒下去了,网张开了。来的,跑不了两种人。”他伸出两根指头,又稳又冷。
    “头一种,图財。金丝甲是保命符,更是登天的梯子,能换来几辈子不完的钱。”
    “第二种,好色。美人一句话,比圣旨还重,能让莽夫豁出命去。”
    “或者兼而有之。但我正好期待这样的人来。”
    “血味。”阿飞突然开口,声音又冷又硬,带著野兽的直觉,“你身上,血味洗不掉。旧的血,和……刚沾上的血。”他不光指客栈里刚杀的人,更指那渗进骨子里的剑的味道,“你的剑,只杀人。所以你此行也只为杀人?”
    “不错!”周思的眼神很冷,很硬。
    李寻欢又咳嗽起来,他眼神复杂,又有些新奇。
    他见过的人不少,但眼前这新朋友却是独一份的。
    仿佛一个渴血的魔头,但相处下来又绝不像是滥杀无辜的人,而且他也並非逼人家而来。
    这其中莫非还有隱情?
    “周兄弟方才对江湖人论断確实说的不错,但也正如你所言,总还是有无辜的,若是错杀好人岂不是后悔都晚了。”
    李寻欢是个不爱杀人的人。
    他一生歷经三百余战斗,所杀的人却不过六七十人。
    甚至赶不上某些人一个月的业绩。
    “他们既然要夺宝,自然就要来杀我,我防守之下杀人,合情合理。况且,这些来的人,他们能算无辜么?”
    李寻欢莞尔,这下他完全懂了周思的安排。
    “而且,根本没有梅盗,本就是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所设的局。她便是梅盗。”
    李寻欢、阿飞这下脸上颇为动容,正想在问,就听到铁传甲说道:
    “有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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