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饵料
客栈里静得能听见血滴落的声音,嗒,嗒,嗒。
浓重的血腥味弥散。
金狮鏢局残存的鏢师,面如土色,僵立原地,仿佛被无形的冰线钉住。无人敢动,甚至无人敢大口喘息,生怕那微小的气流会惊动什么,引来那柄看不见的剑。
直到周思冷冷拋出一句:“滚。”
他们才像是活人,手忙脚乱地狼狈地离开了。
阿飞还站在原地,像一桿插在血泊里的標枪。手里紧握著那柄嵌在木板里的铁片,他的剑。
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此刻燃烧著复杂的火焰——有未散的震惊,有面对极致危险时野兽般的警惕,更有一种近乎虔诚的、对绝顶武技的灼热探究。
他死死盯著周思收剑的动作——那柄窄剑如同出现时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咳嗽声打破了死寂。
李寻欢走了过来,苍白的脸上带著惯有的倦意,但眼睛很亮,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有趣又难以捉摸的事物。
“好剑法。”他开口道,声音沙哑,语气里听不出褒贬,更像是一种纯粹的惊嘆,“阁下剑法,迅捷诡譎,匪夷所思。江湖上何时出了这样的人物,李某竟孤陋寡闻了。”
周思这才將目光正式投向李寻欢,以及他身边那个如孤狼般的少年。
他认识这两人,在这两人还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认识了。
不过今天过后,不仅这两人会认识他,全天下的人都会认识他。
“小李飞刀,久仰大名了。”周思开口,声音依旧平淡,但少了之前那种彻骨的寒意,多了点平淡的陈述,“如今见面,想不到模样如此。”
李寻欢笑了起来:“李寻欢也没什么特別,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与天下其他人长相一般无二。阁下觉得在下应该长什么样?”
应该留一个泡麵头才对。
周思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头髮应该捲曲一些。”
李寻欢对別人品评自己的相貌也不动怒,反倒像是品评別人一样笑道:“可惜李某从小到大头髮都很直,却是不肯弯上半分;若真有捲髮李寻欢,想必是另一番有趣光景,却非眼前此人了。”
周思定定看著他好一会,脸上的寒泉似乎鬆动了几分。
“不愧是李寻欢,在下周思。”
“周兄弟。”李寻欢頷首。
这时,阿飞出声了:“你的剑,很快。”
“是很快。”他的目光隨即落在阿飞身上,尤其是他手中那柄简陋的“剑”:“你的剑也不慢。”
这话说得平淡,甚至有些敷衍,但在此刻满地尸骸的背景下,由刚刚展示过可怖剑法的周思说出,却奇异地不含轻蔑,更像是一种就事论事的观察。
阿飞抿紧嘴唇,没有因这句评价放鬆,反而將手中的“剑”握得更紧,挺直了瘦削的脊背,狼一般的眼睛毫不避讳地回视周思,里面是纯粹的警惕和探究。
周思看懂了他的眼神:“你想试试我的剑?”
“我想试试。”阿飞点头。
“但我只会杀人。而你,我不想杀。”
“为什么?”
“这江湖好人物本就不多,杀了可惜。”
李寻欢笑道:“这话实在不错,当浮一大白。此间污秽,不如移步,李某车上尚有薄酒。”
周思掂了掂手中沉甸甸的包袱,目光投向李寻欢:“李兄不怕麻烦?”
“怕,”李寻欢答得坦然,声音带著一丝看透世情的萧索,“李某平生最怕麻烦,避之唯恐不及。”
他顿了顿,目光迎向周思,那深邃的眸子里,倦怠之下是洞悉人心的锐利:
“但李某平生更喜交朋友。麻烦虽可畏,交周兄弟这个朋友,却更值得。”
周思意有所指:“朋友太多,並不是好事。交朋友,更要慎重,有时是暖身的酒,更多时,是索命的绳。”
李寻欢又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泛起病態的红晕。
咳声渐歇,他抬起眼,那双阅尽沧桑的眸子依旧清亮。
“周兄弟看得透彻。”他声音带著咳后的沙哑,却更显深沉,“人心如渊,不可尽测。朋友二字,確是世间最重,也最易碎的珍宝。”
他顿了顿,目光掠过阿飞紧握的剑,又落回周思身上。
“正因如此,才更难得。酒能暖身,也能穿肠。绳能索命,亦能救命。李某交朋友,不问前路是酒是绳,只问此刻,心之所向。”
“此刻,李某只想拿一坛烈酒,与二位共饮。至於明日是风是雨,是酒是绳……明日之事,何妨交给明日之刀?”
阿飞默然半晌,看向李寻欢,再不復之前的冷漠。
包括周思。
他早知道李寻欢是这样的人。
但是他今天才確確实实知道李寻欢的为人,怪不得江湖中人都想跟他交朋友。
“好,带路。”
-----------------
马车上,李寻欢、周思与阿飞在喝酒。
车外,则由李寻欢的奴僕驾车。
车上早已堆著了许多酒罈,李寻欢轻车熟路地拿酒来倒在碗里,递给两人。
周思隨手將藏著金丝甲的包袱丟在一旁,端过酒碗一饮而尽。
他上辈子实际上滴酒不沾
但到了这方世界之后却爱上了此物。
李寻欢见他隨意丟开包袱,笑道:“这包袱里的便是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么?”
“不错。”
“这东西虽然號称三宝,却並没有太大用处,除非要与另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决战。但以我看来,周兄弟的剑在这江湖中,没有势均力敌的人。”
“不错。”周思对这夸奖照单全收。
贴了膏药的叶孤城也是叶孤城,看著像路边摊便宜货的天外飞仙还是天外飞仙。
周思冷笑道:“只是我拿这东西並非要用,而是饵料。”
“饵料?”
“李兄才从关外回来,不知道其中秘密——三十年前的梅盗重出江湖,他的行事作风李兄或许有所耳闻。”
李寻欢点头,梅盗的事情他自然知道:“周兄弟说的是那个劫財劫色,杀人时必在胸口留下五个像梅一样的血痕的神秘盗贼吧?
啊,原来如此——所以这金丝甲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他既然自负於武功高强,最爱挑最难杀人的地方出手,那么只消用金丝甲挡住胸口,必叫他措手不及。”
“確实如此。”
“但以周兄弟的剑法,我瞧应该不用,所以这甲不是你用来钓杀【梅盗】的。”
李寻欢这下真有了几分兴趣。
既然不是钓梅盗,那还能钓谁?
浓重的血腥味弥散。
金狮鏢局残存的鏢师,面如土色,僵立原地,仿佛被无形的冰线钉住。无人敢动,甚至无人敢大口喘息,生怕那微小的气流会惊动什么,引来那柄看不见的剑。
直到周思冷冷拋出一句:“滚。”
他们才像是活人,手忙脚乱地狼狈地离开了。
阿飞还站在原地,像一桿插在血泊里的標枪。手里紧握著那柄嵌在木板里的铁片,他的剑。
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此刻燃烧著复杂的火焰——有未散的震惊,有面对极致危险时野兽般的警惕,更有一种近乎虔诚的、对绝顶武技的灼热探究。
他死死盯著周思收剑的动作——那柄窄剑如同出现时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咳嗽声打破了死寂。
李寻欢走了过来,苍白的脸上带著惯有的倦意,但眼睛很亮,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有趣又难以捉摸的事物。
“好剑法。”他开口道,声音沙哑,语气里听不出褒贬,更像是一种纯粹的惊嘆,“阁下剑法,迅捷诡譎,匪夷所思。江湖上何时出了这样的人物,李某竟孤陋寡闻了。”
周思这才將目光正式投向李寻欢,以及他身边那个如孤狼般的少年。
他认识这两人,在这两人还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认识了。
不过今天过后,不仅这两人会认识他,全天下的人都会认识他。
“小李飞刀,久仰大名了。”周思开口,声音依旧平淡,但少了之前那种彻骨的寒意,多了点平淡的陈述,“如今见面,想不到模样如此。”
李寻欢笑了起来:“李寻欢也没什么特別,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与天下其他人长相一般无二。阁下觉得在下应该长什么样?”
应该留一个泡麵头才对。
周思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头髮应该捲曲一些。”
李寻欢对別人品评自己的相貌也不动怒,反倒像是品评別人一样笑道:“可惜李某从小到大头髮都很直,却是不肯弯上半分;若真有捲髮李寻欢,想必是另一番有趣光景,却非眼前此人了。”
周思定定看著他好一会,脸上的寒泉似乎鬆动了几分。
“不愧是李寻欢,在下周思。”
“周兄弟。”李寻欢頷首。
这时,阿飞出声了:“你的剑,很快。”
“是很快。”他的目光隨即落在阿飞身上,尤其是他手中那柄简陋的“剑”:“你的剑也不慢。”
这话说得平淡,甚至有些敷衍,但在此刻满地尸骸的背景下,由刚刚展示过可怖剑法的周思说出,却奇异地不含轻蔑,更像是一种就事论事的观察。
阿飞抿紧嘴唇,没有因这句评价放鬆,反而將手中的“剑”握得更紧,挺直了瘦削的脊背,狼一般的眼睛毫不避讳地回视周思,里面是纯粹的警惕和探究。
周思看懂了他的眼神:“你想试试我的剑?”
“我想试试。”阿飞点头。
“但我只会杀人。而你,我不想杀。”
“为什么?”
“这江湖好人物本就不多,杀了可惜。”
李寻欢笑道:“这话实在不错,当浮一大白。此间污秽,不如移步,李某车上尚有薄酒。”
周思掂了掂手中沉甸甸的包袱,目光投向李寻欢:“李兄不怕麻烦?”
“怕,”李寻欢答得坦然,声音带著一丝看透世情的萧索,“李某平生最怕麻烦,避之唯恐不及。”
他顿了顿,目光迎向周思,那深邃的眸子里,倦怠之下是洞悉人心的锐利:
“但李某平生更喜交朋友。麻烦虽可畏,交周兄弟这个朋友,却更值得。”
周思意有所指:“朋友太多,並不是好事。交朋友,更要慎重,有时是暖身的酒,更多时,是索命的绳。”
李寻欢又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泛起病態的红晕。
咳声渐歇,他抬起眼,那双阅尽沧桑的眸子依旧清亮。
“周兄弟看得透彻。”他声音带著咳后的沙哑,却更显深沉,“人心如渊,不可尽测。朋友二字,確是世间最重,也最易碎的珍宝。”
他顿了顿,目光掠过阿飞紧握的剑,又落回周思身上。
“正因如此,才更难得。酒能暖身,也能穿肠。绳能索命,亦能救命。李某交朋友,不问前路是酒是绳,只问此刻,心之所向。”
“此刻,李某只想拿一坛烈酒,与二位共饮。至於明日是风是雨,是酒是绳……明日之事,何妨交给明日之刀?”
阿飞默然半晌,看向李寻欢,再不復之前的冷漠。
包括周思。
他早知道李寻欢是这样的人。
但是他今天才確確实实知道李寻欢的为人,怪不得江湖中人都想跟他交朋友。
“好,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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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上,李寻欢、周思与阿飞在喝酒。
车外,则由李寻欢的奴僕驾车。
车上早已堆著了许多酒罈,李寻欢轻车熟路地拿酒来倒在碗里,递给两人。
周思隨手將藏著金丝甲的包袱丟在一旁,端过酒碗一饮而尽。
他上辈子实际上滴酒不沾
但到了这方世界之后却爱上了此物。
李寻欢见他隨意丟开包袱,笑道:“这包袱里的便是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么?”
“不错。”
“这东西虽然號称三宝,却並没有太大用处,除非要与另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决战。但以我看来,周兄弟的剑在这江湖中,没有势均力敌的人。”
“不错。”周思对这夸奖照单全收。
贴了膏药的叶孤城也是叶孤城,看著像路边摊便宜货的天外飞仙还是天外飞仙。
周思冷笑道:“只是我拿这东西並非要用,而是饵料。”
“饵料?”
“李兄才从关外回来,不知道其中秘密——三十年前的梅盗重出江湖,他的行事作风李兄或许有所耳闻。”
李寻欢点头,梅盗的事情他自然知道:“周兄弟说的是那个劫財劫色,杀人时必在胸口留下五个像梅一样的血痕的神秘盗贼吧?
啊,原来如此——所以这金丝甲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他既然自负於武功高强,最爱挑最难杀人的地方出手,那么只消用金丝甲挡住胸口,必叫他措手不及。”
“確实如此。”
“但以周兄弟的剑法,我瞧应该不用,所以这甲不是你用来钓杀【梅盗】的。”
李寻欢这下真有了几分兴趣。
既然不是钓梅盗,那还能钓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