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训练的强度很高,黎明吹號起床后,进行体能训练。
    一百名新兵已在训练场边缘列队,格雷站在队伍最前方,一米八五的身影在晨雾里像座铁塔
    先是整好队列,然后跑1公里。
    “谁落在最后,谁就等著挨棍子!”格雷的吼声落下,新兵们立刻迈开步子。
    洛崑崙跟在队伍中间,纳米机器悄然启动,实时调整他的呼吸节奏与步频。
    他的体能接近1,本就远超其他少年,再加上机械辅助,轻鬆保持在队伍前三。
    至於为什么不跑最前面,是因为没必要,儘管这对他轻而易举。
    之后,去领训练矛,长度约2.5米,矛杆用山毛櫸製成,质地坚韧、不易折断。
    直径约3厘米,矛尖为铁製,呈菱形,长15厘米,仅边缘打磨锋利,无需过度锻造,以降低成本。
    重量轻,约3公斤上下。
    当然,这是对洛崑崙而言,对其他少年就不一定了。
    拿到后,练长矛基础动作,由老兵带队,动作不標准会被用木棍纠正。
    “说了多少遍,握矛时双手间距要与肩同宽!”木棍敲在一个少年的手臂上,那少年疼得一缩手,矛杆立刻歪了。
    “你他妈再让老子指出来,我就用绳子给你固定!”拿木棍的老兵粗暴的对少年吼道。
    像这样的情况不少,毕竟是初学者,再加上少年人体能不行,具体数值普遍在0.5~0.6之间,最拔尖的体能也才接近0.7。
    训练时间长了,体能下滑,动作自然会出问题。
    不过洛崑崙不在其中。
    他的体能远超其他少年,再加上有纳米机器辅助,將基础动作扫描记录后直接传输到他脑子里,动作自然標准的不能再標准。
    “不错嘛。”负责洛崑崙这一组的杰克见状,颇为高兴,“要都是像你这样,能省不少功夫。”
    “你们都向洛伦学学,好少挨打!”
    午饭后休息1小时,接著练力气,练长矛列阵,排成10人小队,练习前进、转向、刺击配合。
    有时候还会有夜间训练,不过很少,因为现在是冬天,其余大部分是夜间站岗和巡逻。
    最开始由老兵带著,过一段时间熟悉后就让新兵组自己去干。
    时间流逝,转眼间四个月过去了。
    冬去春来。
    经过四个月训练,新兵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火候,在充足的食物和训练下体能大涨。
    通过扫描,新兵体能基本上都来到了0.8,部分拔尖者更是来到了0.9。
    至於洛崑崙,他的体能已经来到了1.7,仅在天生神力的格雷之下!
    四个月体能增强这么多,自然是纳米机器的原因。
    这是身体细微的改造和强化,比锻炼强了不止一筹。
    除此之外,在充足的食物和训练,以及纳米机器的作用下,这具身体的个头也在拔高。
    过往的身体亏空,在慢慢的补齐。
    原本一米五五左右的个头在疯长,四个月时间长高了近十厘米。
    与此同时,士兵的技能掌握也已经熟练,並进行了几次对抗训练,效果不错。
    再之后,是进阶的刀剑使用训练。
    长矛,长枪....无论是哪个世界,只要是冷兵器战场对抗,长杆武器都是主力。
    无论是pvp还是pve,长枪长矛都是最强的,即使是汉德那样的骑士,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二三十个精锐士兵组成的矛阵就能弄死他。
    原始人拿长矛可以猎杀大象,体能为4的初等骑士战斗力怎么可能比得过大象?
    那既然长枪那么厉害,为什么人类还要发明其它的武器?
    这是因为推桿。
    当双方长矛阵接触后,由於不可能像游戏里那样整齐划一,会隨著互相之间的隔挡出现斜向交织的状况。
    此时双方长杆兵为了解开这种混乱局面,唯一的选择就是大家都把枪向上举,进而两个方阵的士兵会发现互相的距离越来越近,双方的枪头却一直压不下来。
    这时候,不如放下长矛,抽出短刀短剑对阵。
    更有甚者,会在长矛阵中混入持双手剑的大剑兵开无双割草。
    不过洛崑崙所在的军营显然不存在培养大剑兵的打算。
    那玩意,得用上全身重甲,比如板甲什么的,才能开无双。
    重装板甲,那玩意每一具都是战场杀器,防御力有多高?被射成刺蝟都还在砍人,大部分是累死或者小伤口流血流死的。
    不过同样,板甲造价也是相当昂贵,更何况,洛崑崙觉得这个世界未必有那个技术。
    当初汉德穿的是链甲,板甲骑士以这个世界,这个王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应该还没出现。
    不过似乎也没有出现的必要,中等骑士是能斩断厚钢板的,自身不是骑士的话,根本就扛不住几下。
    虽然那样的人很少很少。
    至於最强的高等骑士,则是镇囯的大人物,整个王国都没几个。
    扯远了,总而言之,洛崑崙他们现在要用木刀木剑来练习刀剑。
    木刀的重量比短刀轻,刀身没有开刃,边缘被打磨得光滑。
    老兵们站在各自队伍前方,演示著基本的劈砍与格挡:“长矛失效时,刀就是你们的命。都记住了,就三招,好好练!”
    老兵们演示的,都是实用招式,简单直接,核心是快速上手、能应对混战,不追求骑士的华丽剑术,只练3类极简招式。
    一是短劈加格挡,应对正面敌人。
    用单手短刀短剑,练横向短劈和竖格挡,要求动作快、发力猛。
    二是突刺,若敌人穿皮甲或链甲,刀剑劈砍难造成重伤,所以用刀尖刺咽喉等薄弱处。
    三是缠斗,有点像街头混混的廝打。
    看上去很不美观,但实用就行。
    而就在老兵们演示招式时,洛崑崙发现多了一个人。
    那人穿著黑色的皮甲,腰间掛著一把真剑,剑鞘上刻著简单的花纹。
    他的身形同样雄壮,虽然比格雷矮了一点。
    见到那人,格雷原本皱著的眉头舒展开,快步走了过去,微微低头说了句什么,那是洛崑崙第一次看到格雷露出尊敬的神情。
    洛崑崙他们这个百人队的队长,百人长雷顿!
    这是入伍以来,第一次看到他。
    在和雷顿交谈后,格雷命令士兵们开始训练,场上顿时嘈杂了起来。
    而雷顿则是自顾自的走到训练场的某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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