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兵营
兵营嵌在小镇西侧的缓坡上,灰黑色的石墙爬著暗绿的苔蘚,屋顶的橡木樑被常年的烟火熏成深褐色,远远望去像一头伏在地上的铁兽,透著经年累月的厚重。
营区以一道半人高的石栏为界,將训练场、军械库与士兵营房划分。
此时晨雾还没散尽,训练场外的石墙下已聚了眾多身影,他们都是成功入选的新兵,是自由民家的適龄少年。
有人穿著打补丁的粗布衣,裤脚沾满泥点;有人背著半旧的短刀,那是家里仅有的“武器”;还有人空著手,只揣著一块黑麵包,眼神里混著忐忑与期待。
一共一百人,再加上十个负责教导的老兵以及一名百人队队长,营地里现在一共有一百一十一人。
若无意外,洛崑崙他们以后就归在那名百人长手下,驻扎在灰岩镇附近。
“都给我听好了,你们当子爵的兵,吃子爵的饭,穿子爵的衣,就得守规矩好好训练!”
“要能扛住每天四五个小时的训练,要能在夜里站岗,哪怕是大冬天,要能跟著队长去剿匪、去打仗,哪怕断胳膊断腿甚至死!”
“问能不能,能的话就给我喊,不能的话立刻给老子滚!”
正在训话的老兵叫格雷,是铁匠的儿子,身形雄壮非凡,身高有一米八五,鹤立鸡群。
根据扫描,洛崑崙得到了他的体能数据,足足有1.8!
没有呼吸法因素,因为他是平民,这份体能是天生的底子加后天的训练所致。
放在前两世的古代,这种人绝对是战场上的悍將。
但在这个世界,他只是一个老兵,儘管是一个优秀的老兵,是那百人长的左膀右臂。
因为百人长是骑士的儿子,会呼吸法,体能绝对在格雷之上。
现代成年健康男性体能为1,体能包括力气,速度,抗打击力,爆发力,耐力等等。
古代猛將的体能就在1.8到2.5左右,2.5体能几乎是正常情况下的顶峰,这等体能的猛將,力能扛鼎不在话下。
而人类正常情况下的体能极限,是3。
那是在现代科学训练、营养、专项分化影响下,单项能力来到生理极限的世界纪录创造者。
古代猛將是冷兵器时代的全能,各方面无短板,或者说差距不大。
现代的世界纪录创造者全能性差,但在单项上超过古代名留青史的猛將。
但这个世界的骑士可以打破极限,而且不是单项打破。
力量,抗打击能力,耐力,速度,战斗重要的四项均超过了极限,数值来到了4。
不过反应速度似乎並不比常人强多少,这一点上洛崑崙有绝对的优势。
拥有纳米机器,他的反应力很快,不然当初也不可能瞬杀两人。
具体表现为能快速接住意外掉落的物品,如杯子从手中滑落时,0.2到0.3秒內完成抬手接住动作。
而这只是常態,纳米机器还有个战斗辅助功能。
具体表现为可捕捉並规避近距离(5到10米)的高速攻击。
如面对普通人持械挥砍(刀刃移动速度约10到15m/s),能在0.05到0.08秒內完成“扫描肌肉收缩→传递预判信號→大脑决策→肌肉执行闪避”的全流程。
还可应对中速弹道,如手枪子弹近距离飞行,初速约300到400m/s,若在10米內扫描到扳机扣动动作,可提前0.1到0.12秒启动规避,如侧身、下蹲。
当然,战斗功能消耗很大,是对洛崑崙本身而言。
因为这种反应速度已不属於自然生物的能力范畴,本质上是生物载体+机械辅助的复合反应极限。
不过,即使是常態下的反应速度,也是十分惊人。
............
听到格雷的训话,人群静了静,没人后退。
“能!”
一百个少年一起喊道,声音嘹亮且坚定。
这就是格雷想要的效果。
当兵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粮餉吗?
他很清楚,荣誉,忠诚,使命什么的都是虚的,当兵卖命就是为了能吃饱饭,其它的都是添头。
光谈理想不给待遇,就要人卖命,怎么可能?
之后,格雷没说话,只挥手让两个老兵上前,开始“筛选”。
不是完全看力气,还要看能不能听话。
少年人可塑性强,心思少,服从性也高,但也难保里面没有刺头。
老兵让新兵们排成一列,从石墙下跑到训练场的靶台,再跑回来。
有人跑得急,摔在泥泞里,老兵不管,只喊:“爬起来!连摔倒都爬不起来,以后还打什么仗?”
摔得膝盖流血的少年咬著牙爬起来,继续跑,泥水混著血渍糊在裤腿上,也没敢哼一声。
七八个跑不动、並且眼神躲闪的人被留下来后,剩下的新兵被带进兵营,先去了军械库旁的小木屋。
一个老裁缝拿著粗布衣服和镶皮布甲,分发给他们。
衣服是统一的灰布衫,领口和袖口都缝著补丁;皮甲是旧的,甲面上有磨损的痕跡,有些边缘还沾著乾涸的血渍。
“这是你们的行头,”老裁缝的手很糙,递衣服时动作很利落,“皮甲每天训练完要擦乾净,丟了、坏了,自己去想办法!”
穿好衣服,新兵们被带到训练场中央,面对领主的纹章旗。
格雷站在他们面前,“现在,跟著我说,”他的声音沉了下来,“我向灰谷主人宣誓,忠诚服役,服从命令,守卫领地,直至死亡。”
新兵们跟著念,声音有高有低,有些字念得磕磕绊绊,毕竟除了贵族外少有人会识字读书,平民甚至连会写自己名字的都没几个。
宣誓结束后,格雷把新兵分成多组,由一个个老兵带领,去看他们的住处,那是一间间营房,看上去不怎么样。
洛崑崙所在的兵营都是步兵,如果是骑兵的话待遇会很好。
不过,骑兵的造价可是很昂贵的。
灰谷肯定有训练骑兵,但不可能从平民中挑人训练,骑兵的人员只会是领主的心腹。
而步兵营房长5米、宽4米,住4人。
睡通铺,就是木质长板铺稻草,铺宽1.5米,4个人分两侧睡。
铺位旁仅留1个共用木柜,放个人衣物、口粮,无私人空间。
“以后你们就住这儿。”带领洛崑崙一行人的老兵是个满脸疤痕的汉子,叫杰克。
“每天黎明吹號起床,迟到一刻,就绕著训练场跑十圈。晚上点名后,要擦自己的武器和皮甲,敢偷懒,我就用鞭子教你们规矩!”
“先生,这上面的血,是谁的?”
有个叫威尔的少年小声问道。
杰克听见了,冷笑一声:“等你们以后就知道了。”
时间就这么悄悄的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
新兵们第一次吃到了兵营的饭,一大碗豌豆汤,里面有小块咸肉,还有一块黑麵包。
汤很稠,咸肉有点咸,但年轻人们吃得很香,这比他们以前在田里吃的东西好多了。
其他新兵或兴奋、或紧张地聊天。
而洛崑崙就一个人埋头將食物吃干抹净。
有这么丰厚的食物,自己的体能一定会飞快的增长。
至於和其他人交流,洛崑崙对此不感兴趣。
他当兵的目的,是为了食物和变强,其它的事情在变强的目的面前都要让步!
“不过,百人长怎么没看到?”洛崑崙喝著汤思考著。
营区以一道半人高的石栏为界,將训练场、军械库与士兵营房划分。
此时晨雾还没散尽,训练场外的石墙下已聚了眾多身影,他们都是成功入选的新兵,是自由民家的適龄少年。
有人穿著打补丁的粗布衣,裤脚沾满泥点;有人背著半旧的短刀,那是家里仅有的“武器”;还有人空著手,只揣著一块黑麵包,眼神里混著忐忑与期待。
一共一百人,再加上十个负责教导的老兵以及一名百人队队长,营地里现在一共有一百一十一人。
若无意外,洛崑崙他们以后就归在那名百人长手下,驻扎在灰岩镇附近。
“都给我听好了,你们当子爵的兵,吃子爵的饭,穿子爵的衣,就得守规矩好好训练!”
“要能扛住每天四五个小时的训练,要能在夜里站岗,哪怕是大冬天,要能跟著队长去剿匪、去打仗,哪怕断胳膊断腿甚至死!”
“问能不能,能的话就给我喊,不能的话立刻给老子滚!”
正在训话的老兵叫格雷,是铁匠的儿子,身形雄壮非凡,身高有一米八五,鹤立鸡群。
根据扫描,洛崑崙得到了他的体能数据,足足有1.8!
没有呼吸法因素,因为他是平民,这份体能是天生的底子加后天的训练所致。
放在前两世的古代,这种人绝对是战场上的悍將。
但在这个世界,他只是一个老兵,儘管是一个优秀的老兵,是那百人长的左膀右臂。
因为百人长是骑士的儿子,会呼吸法,体能绝对在格雷之上。
现代成年健康男性体能为1,体能包括力气,速度,抗打击力,爆发力,耐力等等。
古代猛將的体能就在1.8到2.5左右,2.5体能几乎是正常情况下的顶峰,这等体能的猛將,力能扛鼎不在话下。
而人类正常情况下的体能极限,是3。
那是在现代科学训练、营养、专项分化影响下,单项能力来到生理极限的世界纪录创造者。
古代猛將是冷兵器时代的全能,各方面无短板,或者说差距不大。
现代的世界纪录创造者全能性差,但在单项上超过古代名留青史的猛將。
但这个世界的骑士可以打破极限,而且不是单项打破。
力量,抗打击能力,耐力,速度,战斗重要的四项均超过了极限,数值来到了4。
不过反应速度似乎並不比常人强多少,这一点上洛崑崙有绝对的优势。
拥有纳米机器,他的反应力很快,不然当初也不可能瞬杀两人。
具体表现为能快速接住意外掉落的物品,如杯子从手中滑落时,0.2到0.3秒內完成抬手接住动作。
而这只是常態,纳米机器还有个战斗辅助功能。
具体表现为可捕捉並规避近距离(5到10米)的高速攻击。
如面对普通人持械挥砍(刀刃移动速度约10到15m/s),能在0.05到0.08秒內完成“扫描肌肉收缩→传递预判信號→大脑决策→肌肉执行闪避”的全流程。
还可应对中速弹道,如手枪子弹近距离飞行,初速约300到400m/s,若在10米內扫描到扳机扣动动作,可提前0.1到0.12秒启动规避,如侧身、下蹲。
当然,战斗功能消耗很大,是对洛崑崙本身而言。
因为这种反应速度已不属於自然生物的能力范畴,本质上是生物载体+机械辅助的复合反应极限。
不过,即使是常態下的反应速度,也是十分惊人。
............
听到格雷的训话,人群静了静,没人后退。
“能!”
一百个少年一起喊道,声音嘹亮且坚定。
这就是格雷想要的效果。
当兵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粮餉吗?
他很清楚,荣誉,忠诚,使命什么的都是虚的,当兵卖命就是为了能吃饱饭,其它的都是添头。
光谈理想不给待遇,就要人卖命,怎么可能?
之后,格雷没说话,只挥手让两个老兵上前,开始“筛选”。
不是完全看力气,还要看能不能听话。
少年人可塑性强,心思少,服从性也高,但也难保里面没有刺头。
老兵让新兵们排成一列,从石墙下跑到训练场的靶台,再跑回来。
有人跑得急,摔在泥泞里,老兵不管,只喊:“爬起来!连摔倒都爬不起来,以后还打什么仗?”
摔得膝盖流血的少年咬著牙爬起来,继续跑,泥水混著血渍糊在裤腿上,也没敢哼一声。
七八个跑不动、並且眼神躲闪的人被留下来后,剩下的新兵被带进兵营,先去了军械库旁的小木屋。
一个老裁缝拿著粗布衣服和镶皮布甲,分发给他们。
衣服是统一的灰布衫,领口和袖口都缝著补丁;皮甲是旧的,甲面上有磨损的痕跡,有些边缘还沾著乾涸的血渍。
“这是你们的行头,”老裁缝的手很糙,递衣服时动作很利落,“皮甲每天训练完要擦乾净,丟了、坏了,自己去想办法!”
穿好衣服,新兵们被带到训练场中央,面对领主的纹章旗。
格雷站在他们面前,“现在,跟著我说,”他的声音沉了下来,“我向灰谷主人宣誓,忠诚服役,服从命令,守卫领地,直至死亡。”
新兵们跟著念,声音有高有低,有些字念得磕磕绊绊,毕竟除了贵族外少有人会识字读书,平民甚至连会写自己名字的都没几个。
宣誓结束后,格雷把新兵分成多组,由一个个老兵带领,去看他们的住处,那是一间间营房,看上去不怎么样。
洛崑崙所在的兵营都是步兵,如果是骑兵的话待遇会很好。
不过,骑兵的造价可是很昂贵的。
灰谷肯定有训练骑兵,但不可能从平民中挑人训练,骑兵的人员只会是领主的心腹。
而步兵营房长5米、宽4米,住4人。
睡通铺,就是木质长板铺稻草,铺宽1.5米,4个人分两侧睡。
铺位旁仅留1个共用木柜,放个人衣物、口粮,无私人空间。
“以后你们就住这儿。”带领洛崑崙一行人的老兵是个满脸疤痕的汉子,叫杰克。
“每天黎明吹號起床,迟到一刻,就绕著训练场跑十圈。晚上点名后,要擦自己的武器和皮甲,敢偷懒,我就用鞭子教你们规矩!”
“先生,这上面的血,是谁的?”
有个叫威尔的少年小声问道。
杰克听见了,冷笑一声:“等你们以后就知道了。”
时间就这么悄悄的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
新兵们第一次吃到了兵营的饭,一大碗豌豆汤,里面有小块咸肉,还有一块黑麵包。
汤很稠,咸肉有点咸,但年轻人们吃得很香,这比他们以前在田里吃的东西好多了。
其他新兵或兴奋、或紧张地聊天。
而洛崑崙就一个人埋头將食物吃干抹净。
有这么丰厚的食物,自己的体能一定会飞快的增长。
至於和其他人交流,洛崑崙对此不感兴趣。
他当兵的目的,是为了食物和变强,其它的事情在变强的目的面前都要让步!
“不过,百人长怎么没看到?”洛崑崙喝著汤思考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