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温莎的雾气湿漉漉地贴著地面,带著股透骨的凉意。
爱德华古堡的主臥內,那张十六世纪的古董大床上,几具娇躯横陈在锦被之间,肌肤白得晃眼,呼吸绵长。
昨夜战况惨烈,直到此刻,空气里那股旖旎的味道还没散尽。
王振华没惊动她们,利索地穿衣起身。
楼下,那辆防弹版劳斯莱斯已经发动,引擎低沉的轰鸣声在静謐的清晨显得格外有力。
车轮碾过湿润的落叶,捲起泥点,向著伦敦西郊的密林深处驶去。
黑天鹅庄园。
亚当斯家族的核心领地,英国最大的私火交易集散地,也是这帮权贵们挥霍金钱的游乐场。
推门下车。
王振华今天穿了件黑色真丝衬衫,领口隨性地敞开两颗,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而紧实。
手腕上那块满天星的百达翡丽金表,在灰濛濛的天色下,闪著咄咄逼人的豪光。
只带了李响一人。
但他往那儿一站,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硬是压得周围几个牵著猎犬的保鏢低下了头。
连那几条凶猛的杜宾犬都夹紧了尾巴,喉咙里发出不安的呜咽。
“早安,我的新邻居。”
一道沙哑慵懒的声音传来,带著鉤子。
凯萨琳·亚当斯倚靠在围栏边。
她今天显然是精心“备战”过的。一身黑色紧身骑士服,將那足以让男人发狂的腰臀比勾勒得淋漓尽致,活像枚熟透的黑色浆果。
她脚蹬定製高筒马靴,手里漫不经心地把玩著一根镶满碎钻的短马鞭,用鞭梢轻轻挑起帽檐,目光在王振华敞开的领口处贪婪地转了两圈。
“昨晚睡得好吗?希望伦敦这该死的湿气,没有弄湿您的……火药。”
王振华大步上前,没行什么见鬼的吻手礼,也没保持绅士距离。
他直接伸手,一把攥住了那根在他面前晃荡的马鞭,顺势滑下,似有若无地捏了捏凯萨琳戴著手套的指尖。
“火药这东西,只有在剧烈摩擦的时候,才是最乾燥的。”
王振华那双深邃的黑眸盯著她,语气平淡,却字字带著侵略性:“就像只有最烈的马,才配得上最好的骑手。温顺的宠物?那是留给孩子玩的。”
凯萨琳眼皮子一跳,只觉得一股电流顺著鞭子直击心臟,她深吸一口气,眼底的兴奋劲儿藏都藏不住。
“啪!”
她打了个响指,衝著马厩喊道:“把『撒旦』带出来!让我们的客人开开眼!”
轰隆隆!
沉重的铁闸门缓缓拉开。
一阵闷雷般的马蹄声骤然炸响,地面仿佛都在颤抖。
四名身材魁梧的专业驯马师,死死拽著特製的加粗韁绳,被拖拽得踉踉蹌蹌,嘴里大声呼喝著。
一匹通体乌黑、肩高接近一米九的巨兽,咆哮著衝进了围场。
它太漂亮了,也太危险了。
浑身肌肉像是在黑铁里浇筑出来的,泛著油亮的光泽。
眼白充血,鼻孔里喷著粗重的白气,即便嘴里勒著嚼子,依然发出一声声令人胆寒的嘶鸣。
这不是马,这是一头披著马皮的恶鬼。
“我的上帝……”
围栏外传来一阵惊呼。
那里站著七八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手里端著咖啡,原本正用那种审视暴发户的眼神打量著王振华。其中叫得最大声的,正是昨晚丟尽了脸面的斯宾塞伯爵。
看到这匹马,斯宾塞原本惨白的脸上突然涌起一股病態的红晕。
他往前凑了两步,故意拔高了那尖细的嗓门,阴阳怪气地喊道:
“杨先生!我得好心提醒您,这可是凯萨琳花了三百万英镑从阿拉伯皇室手里抢回来的马王!它不仅贵,而且……嗜血。”
斯宾塞看著那匹正在疯狂刨地的野兽,眼中闪烁著恶毒的光芒:“它踢断过两个顶级驯马师的肋骨,咬掉过一个马夫的耳朵。这种拥有纯正高贵血统的生物,脾气可大著呢。”
他转过头,装模作样地露出一个虚偽的笑容,指了指旁边:“骑这种马,和您那种只要砸钱就能买城堡的行为可不一样。这需要沉淀,需要技巧,更需要……血统的共鸣。我建议您还是骑旁边那匹温顺的母马吧,至少不会摔断您那昂贵的脖子。”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话,“撒旦”突然发狂。
猛地扬起后蹄,那是数千斤的爆发力。
“砰!”
一声巨响,碗口粗的实木围栏被硬生生踢断,木屑横飞,差点崩到斯宾塞脸上。
嚇得这位伯爵一声尖叫,连滚带爬地躲到保鏢身后,咖啡洒了一身,狼狈至极。
一名驯马师试图拉紧韁绳,“撒旦”猛地一甩头,巨大的力量直接將那名两百斤的壮汉像破布娃娃一样甩飞出去,重重砸在泥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全场安静下来。
这哪里是骑马,这简直就是送死!
凯萨琳眉头紧锁,虽然她想试探这个男人的本事,但並不想在这里搞出人命,这毕竟是她的大金主。
“杨,算……”
话没说完,一只大手按住了她的手腕。
王振华利索地脱下了真丝衬衫,隨手扔给身后的李响。
他赤著上身,古铜色的肌肉在晨光下如同精钢锻造,每一块都蕴含著爆炸性的力量。背上那几道在西西里血战留下的刀疤,非但没破坏美感,反而成了最硬的勋章,看得在场的女眷们呼吸一滯。
“这么好的畜生,杀了可惜。”
王振华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咬出一根点燃,深吸一口,径直走向了围场那扇半开的小门。
“杨!你疯了吗?”凯萨琳声音发颤,“马鞍!护具!哪怕拿一根鞭子也好!”
“不需要。”
王振华头也没回,只留下一个狂傲至极的背影。
“对付畜生,拳头够硬就行。”
斯宾塞躲在远处,看著那个赤手空拳走进泥泞围场的男人,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冷笑:“狂妄自大的东方人……找死!等著看他的脑浆被踩出来吧!”
围场內,泥土腥气扑面而来。
“撒旦”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入侵者。
它转过身,那双充血的大眼睛死死盯著这个渺小的人类。作为这里的王,它无法容忍这种挑衅。
“吼!!”
一声不属於马类的咆哮。
“撒旦”人立而起,两只带著精钢蹄铁的前蹄高高扬起,遮蔽了阳光,带著泰山压顶之势,朝著王振华的天灵盖狠狠踏下!
这一脚要是踩实了,別说脑浆,钢板都能踩穿!
围栏外的贵族们嚇得捂住了眼,凯萨琳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
然而。
预想中血肉横飞的场面並没有出现。
千钧一髮之际,王振华眼中快如闪电的马蹄,在他眼中却有了清晰轨跡。
他身形微微一侧,毫釐之差避开致命一击。
但这仅仅是开始。
王振华没有后退,反而迎著那庞大的马身冲了上去。
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借著侧身的迴旋力,右手握拳,如同一枚出膛的炮弹,对著马颈侧面那块厚实的肌肉群,狠狠地轰了过去!
“砰!!”
一声沉闷至极的巨响,仿佛重锤击打在败革之上,震得人心头髮颤。
在所有人惊骇欲绝的目光中,那匹正在肆虐的黑色巨兽,竟然被这一拳打得整个身体横移了半米!
脖颈弯成一个诡异的弧度,发出一声痛苦的悲鸣,庞大的身躯失去平衡,四蹄踉蹌,险些侧翻跪倒。
一拳!
仅仅一拳!
把一匹发狂的纯血烈马打得差点跪下?
“这……这还是人吗?!”人群中有人颤声惊呼,“上帝啊,这简直是台人型坦克!”
没等眾人回过神,王振华已趁著马匹晕眩的瞬间,单手抓住马鬃,整个人如猿猴般腾空而起。
“啪!”
双腿內侧肌肉瞬间绞紧。
他稳稳骑在了光溜溜的马背上!
没有马鞍,没有脚鐙。全靠双腿如铁钳般夹紧马腹,那种恐怖的绞合力,让马匹的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吼!!”
“撒旦”彻底疯了。它的尊严被践踏,开始疯狂弹跳、尥蹶子、急转弯,试图將背上这个可恶的人类甩下去踩成肉泥。
整个马场变成了生死的斗兽场。
尘土飞扬,马嘶阵阵,泥点四溅。
但无论它怎么折腾,王振华就像是长在它背上一样,纹丝不动。
在顛簸最剧烈的时候,他还单手扶著马颈,慢悠悠地弹了弹菸灰。
“玩够了吗?”
王振华吐出一口烟圈。
他伏低身体,凑在马耳边。
下一秒。
一股曾在尸山血海中屠灭数百人、真正的杀神气息,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
那是处於食物链顶端的捕食者,对猎物的绝对压制。
“给我……跪下!”
一声暴喝,如炸雷般在马耳边炸响。
动物的直觉远比人类敏锐,在这股凝如实质的煞气面前,“撒旦”的四肢开始颤抖。
然后,在几十双难以置信的眼睛注视下。
“噗通。”
马膝重重地跪在了泥地上。
头颅低垂,鼻子贴著泥土。
它在发抖,在臣服,在向背上的那位君王表示最卑微的效忠。
此刻温顺得像一只受惊的大猫。
王振华拍了拍马脖子,双腿轻轻一夹。
“起来,走两步。”
“撒旦”乖乖站起,哪怕膝盖还带著泥,也不敢有丝毫违逆。它迈著优雅的小碎步,载著王振华,一步步走向柵栏外的凯萨琳。
阳光破云而出,洒在这一人一马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充满压迫感的影子。
斯宾塞伯爵早已瘫软在地上,那张总是掛著傲慢神情的脸,此刻写满了绝望。
他引以为傲的所谓“血统”、“技巧”,在这个东方男人的暴力美学面前,就像个笑话。
王振华连看都没看这小丑一眼。
他单手控著马鬃,嘴里叼著烟,居高临下地看著眼前这个已经完全看傻了的女人。
此时的凯萨琳,脸颊緋红如血,呼吸急促得像是个刚跑完马拉松的运动员。
她看著王振华的眼神,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审视,而是一种仿佛要滴出水来的渴望。
那种原始暴力的美学,那种征服野兽的雄性荷尔蒙。
对於她这种见惯了软弱贵族、在权力场上勾心斗角的“黑寡妇”来说,简直就是最致命的情。
“吁!”
王振华勒住並不存在的韁绳,马匹乖巧地停在凯萨琳面前,鼻孔里呼出的热气喷在她脸上。
他俯下身,汗水顺著精壮的胸肌流下,滑过腹肌,没入腰带。
两人的距离近在咫尺,都能闻到彼此身上的味道。
“亚当斯夫人。”
王振华伸手,粗暴地挑起她下巴,眼神里透著股让人腿软的狠劲儿:“这匹马的节奏確实不错,很烈,很带劲。”
“不过……”
他的目光毫不掩饰地在她起伏剧烈的胸口扫过,意味深长地说道:
“比起被人骑,它似乎更需要一个懂得如何让它『舒服』的主人。”
“您觉得呢?”
凯萨琳感觉自己的腿都有些发软,下意识地咬住了红唇,眼神早已拉了丝。
爱德华古堡的主臥內,那张十六世纪的古董大床上,几具娇躯横陈在锦被之间,肌肤白得晃眼,呼吸绵长。
昨夜战况惨烈,直到此刻,空气里那股旖旎的味道还没散尽。
王振华没惊动她们,利索地穿衣起身。
楼下,那辆防弹版劳斯莱斯已经发动,引擎低沉的轰鸣声在静謐的清晨显得格外有力。
车轮碾过湿润的落叶,捲起泥点,向著伦敦西郊的密林深处驶去。
黑天鹅庄园。
亚当斯家族的核心领地,英国最大的私火交易集散地,也是这帮权贵们挥霍金钱的游乐场。
推门下车。
王振华今天穿了件黑色真丝衬衫,领口隨性地敞开两颗,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而紧实。
手腕上那块满天星的百达翡丽金表,在灰濛濛的天色下,闪著咄咄逼人的豪光。
只带了李响一人。
但他往那儿一站,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硬是压得周围几个牵著猎犬的保鏢低下了头。
连那几条凶猛的杜宾犬都夹紧了尾巴,喉咙里发出不安的呜咽。
“早安,我的新邻居。”
一道沙哑慵懒的声音传来,带著鉤子。
凯萨琳·亚当斯倚靠在围栏边。
她今天显然是精心“备战”过的。一身黑色紧身骑士服,將那足以让男人发狂的腰臀比勾勒得淋漓尽致,活像枚熟透的黑色浆果。
她脚蹬定製高筒马靴,手里漫不经心地把玩著一根镶满碎钻的短马鞭,用鞭梢轻轻挑起帽檐,目光在王振华敞开的领口处贪婪地转了两圈。
“昨晚睡得好吗?希望伦敦这该死的湿气,没有弄湿您的……火药。”
王振华大步上前,没行什么见鬼的吻手礼,也没保持绅士距离。
他直接伸手,一把攥住了那根在他面前晃荡的马鞭,顺势滑下,似有若无地捏了捏凯萨琳戴著手套的指尖。
“火药这东西,只有在剧烈摩擦的时候,才是最乾燥的。”
王振华那双深邃的黑眸盯著她,语气平淡,却字字带著侵略性:“就像只有最烈的马,才配得上最好的骑手。温顺的宠物?那是留给孩子玩的。”
凯萨琳眼皮子一跳,只觉得一股电流顺著鞭子直击心臟,她深吸一口气,眼底的兴奋劲儿藏都藏不住。
“啪!”
她打了个响指,衝著马厩喊道:“把『撒旦』带出来!让我们的客人开开眼!”
轰隆隆!
沉重的铁闸门缓缓拉开。
一阵闷雷般的马蹄声骤然炸响,地面仿佛都在颤抖。
四名身材魁梧的专业驯马师,死死拽著特製的加粗韁绳,被拖拽得踉踉蹌蹌,嘴里大声呼喝著。
一匹通体乌黑、肩高接近一米九的巨兽,咆哮著衝进了围场。
它太漂亮了,也太危险了。
浑身肌肉像是在黑铁里浇筑出来的,泛著油亮的光泽。
眼白充血,鼻孔里喷著粗重的白气,即便嘴里勒著嚼子,依然发出一声声令人胆寒的嘶鸣。
这不是马,这是一头披著马皮的恶鬼。
“我的上帝……”
围栏外传来一阵惊呼。
那里站著七八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手里端著咖啡,原本正用那种审视暴发户的眼神打量著王振华。其中叫得最大声的,正是昨晚丟尽了脸面的斯宾塞伯爵。
看到这匹马,斯宾塞原本惨白的脸上突然涌起一股病態的红晕。
他往前凑了两步,故意拔高了那尖细的嗓门,阴阳怪气地喊道:
“杨先生!我得好心提醒您,这可是凯萨琳花了三百万英镑从阿拉伯皇室手里抢回来的马王!它不仅贵,而且……嗜血。”
斯宾塞看著那匹正在疯狂刨地的野兽,眼中闪烁著恶毒的光芒:“它踢断过两个顶级驯马师的肋骨,咬掉过一个马夫的耳朵。这种拥有纯正高贵血统的生物,脾气可大著呢。”
他转过头,装模作样地露出一个虚偽的笑容,指了指旁边:“骑这种马,和您那种只要砸钱就能买城堡的行为可不一样。这需要沉淀,需要技巧,更需要……血统的共鸣。我建议您还是骑旁边那匹温顺的母马吧,至少不会摔断您那昂贵的脖子。”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话,“撒旦”突然发狂。
猛地扬起后蹄,那是数千斤的爆发力。
“砰!”
一声巨响,碗口粗的实木围栏被硬生生踢断,木屑横飞,差点崩到斯宾塞脸上。
嚇得这位伯爵一声尖叫,连滚带爬地躲到保鏢身后,咖啡洒了一身,狼狈至极。
一名驯马师试图拉紧韁绳,“撒旦”猛地一甩头,巨大的力量直接將那名两百斤的壮汉像破布娃娃一样甩飞出去,重重砸在泥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全场安静下来。
这哪里是骑马,这简直就是送死!
凯萨琳眉头紧锁,虽然她想试探这个男人的本事,但並不想在这里搞出人命,这毕竟是她的大金主。
“杨,算……”
话没说完,一只大手按住了她的手腕。
王振华利索地脱下了真丝衬衫,隨手扔给身后的李响。
他赤著上身,古铜色的肌肉在晨光下如同精钢锻造,每一块都蕴含著爆炸性的力量。背上那几道在西西里血战留下的刀疤,非但没破坏美感,反而成了最硬的勋章,看得在场的女眷们呼吸一滯。
“这么好的畜生,杀了可惜。”
王振华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咬出一根点燃,深吸一口,径直走向了围场那扇半开的小门。
“杨!你疯了吗?”凯萨琳声音发颤,“马鞍!护具!哪怕拿一根鞭子也好!”
“不需要。”
王振华头也没回,只留下一个狂傲至极的背影。
“对付畜生,拳头够硬就行。”
斯宾塞躲在远处,看著那个赤手空拳走进泥泞围场的男人,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冷笑:“狂妄自大的东方人……找死!等著看他的脑浆被踩出来吧!”
围场內,泥土腥气扑面而来。
“撒旦”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入侵者。
它转过身,那双充血的大眼睛死死盯著这个渺小的人类。作为这里的王,它无法容忍这种挑衅。
“吼!!”
一声不属於马类的咆哮。
“撒旦”人立而起,两只带著精钢蹄铁的前蹄高高扬起,遮蔽了阳光,带著泰山压顶之势,朝著王振华的天灵盖狠狠踏下!
这一脚要是踩实了,別说脑浆,钢板都能踩穿!
围栏外的贵族们嚇得捂住了眼,凯萨琳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
然而。
预想中血肉横飞的场面並没有出现。
千钧一髮之际,王振华眼中快如闪电的马蹄,在他眼中却有了清晰轨跡。
他身形微微一侧,毫釐之差避开致命一击。
但这仅仅是开始。
王振华没有后退,反而迎著那庞大的马身冲了上去。
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借著侧身的迴旋力,右手握拳,如同一枚出膛的炮弹,对著马颈侧面那块厚实的肌肉群,狠狠地轰了过去!
“砰!!”
一声沉闷至极的巨响,仿佛重锤击打在败革之上,震得人心头髮颤。
在所有人惊骇欲绝的目光中,那匹正在肆虐的黑色巨兽,竟然被这一拳打得整个身体横移了半米!
脖颈弯成一个诡异的弧度,发出一声痛苦的悲鸣,庞大的身躯失去平衡,四蹄踉蹌,险些侧翻跪倒。
一拳!
仅仅一拳!
把一匹发狂的纯血烈马打得差点跪下?
“这……这还是人吗?!”人群中有人颤声惊呼,“上帝啊,这简直是台人型坦克!”
没等眾人回过神,王振华已趁著马匹晕眩的瞬间,单手抓住马鬃,整个人如猿猴般腾空而起。
“啪!”
双腿內侧肌肉瞬间绞紧。
他稳稳骑在了光溜溜的马背上!
没有马鞍,没有脚鐙。全靠双腿如铁钳般夹紧马腹,那种恐怖的绞合力,让马匹的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吼!!”
“撒旦”彻底疯了。它的尊严被践踏,开始疯狂弹跳、尥蹶子、急转弯,试图將背上这个可恶的人类甩下去踩成肉泥。
整个马场变成了生死的斗兽场。
尘土飞扬,马嘶阵阵,泥点四溅。
但无论它怎么折腾,王振华就像是长在它背上一样,纹丝不动。
在顛簸最剧烈的时候,他还单手扶著马颈,慢悠悠地弹了弹菸灰。
“玩够了吗?”
王振华吐出一口烟圈。
他伏低身体,凑在马耳边。
下一秒。
一股曾在尸山血海中屠灭数百人、真正的杀神气息,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
那是处於食物链顶端的捕食者,对猎物的绝对压制。
“给我……跪下!”
一声暴喝,如炸雷般在马耳边炸响。
动物的直觉远比人类敏锐,在这股凝如实质的煞气面前,“撒旦”的四肢开始颤抖。
然后,在几十双难以置信的眼睛注视下。
“噗通。”
马膝重重地跪在了泥地上。
头颅低垂,鼻子贴著泥土。
它在发抖,在臣服,在向背上的那位君王表示最卑微的效忠。
此刻温顺得像一只受惊的大猫。
王振华拍了拍马脖子,双腿轻轻一夹。
“起来,走两步。”
“撒旦”乖乖站起,哪怕膝盖还带著泥,也不敢有丝毫违逆。它迈著优雅的小碎步,载著王振华,一步步走向柵栏外的凯萨琳。
阳光破云而出,洒在这一人一马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充满压迫感的影子。
斯宾塞伯爵早已瘫软在地上,那张总是掛著傲慢神情的脸,此刻写满了绝望。
他引以为傲的所谓“血统”、“技巧”,在这个东方男人的暴力美学面前,就像个笑话。
王振华连看都没看这小丑一眼。
他单手控著马鬃,嘴里叼著烟,居高临下地看著眼前这个已经完全看傻了的女人。
此时的凯萨琳,脸颊緋红如血,呼吸急促得像是个刚跑完马拉松的运动员。
她看著王振华的眼神,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审视,而是一种仿佛要滴出水来的渴望。
那种原始暴力的美学,那种征服野兽的雄性荷尔蒙。
对於她这种见惯了软弱贵族、在权力场上勾心斗角的“黑寡妇”来说,简直就是最致命的情。
“吁!”
王振华勒住並不存在的韁绳,马匹乖巧地停在凯萨琳面前,鼻孔里呼出的热气喷在她脸上。
他俯下身,汗水顺著精壮的胸肌流下,滑过腹肌,没入腰带。
两人的距离近在咫尺,都能闻到彼此身上的味道。
“亚当斯夫人。”
王振华伸手,粗暴地挑起她下巴,眼神里透著股让人腿软的狠劲儿:“这匹马的节奏確实不错,很烈,很带劲。”
“不过……”
他的目光毫不掩饰地在她起伏剧烈的胸口扫过,意味深长地说道:
“比起被人骑,它似乎更需要一个懂得如何让它『舒服』的主人。”
“您觉得呢?”
凯萨琳感觉自己的腿都有些发软,下意识地咬住了红唇,眼神早已拉了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