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得国,要正!
就在“雪盐居”开业,引得全城轰动,日进斗金的时候,一队萧索的车马,正缓缓驶出大兴城的北门。
唐国公府,举家迁往太原。
队伍不长,也没有什么仪仗,和来时声势浩大的场面相比,此刻的离去,显得有些灰溜溜的。
马车里,李渊闭目养神,脸色平静,看不出喜怒。他知道,离开大兴城这个漩涡中心,去太原发展自己的根基,是目前最明智的选择。只是,这种近乎被逼走的憋屈感,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另一辆马车里,李建成和李元吉坐在一起。
“大哥,我们就这么走了?那曹辰小儿,现在正在城里作威作福,我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李元吉一拳砸在车厢壁上,满脸不甘。
李建成看了他一眼,神色有些复杂。他劝道:“四弟,稍安勿躁。父亲说得对,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去太原,是为了积蓄力量,图谋更大的事业。区区一个曹辰,不过是疥癣之疾,何足掛齿?等我们將来手握天下兵马,挥师南下,捏死他,还不是易如反掌?”
话是这么说,但李建成的心里,同样不好受。他身为李家嫡长子,未来的继承人,眼睁睁看著家族的脸面被人踩在脚下,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感觉,让他对曹辰的恨意,又加深了几分。
队伍的最后,是一匹黑色的骏马。
李世民骑在马上,没有和任何人同乘一车。他穿著一身黑衣,整个人都散发著一股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
这几天,他一句话都没说。
曹辰献盐获封,雪盐一贯一斤,全城疯抢的消息,像一根根毒刺,狠狠地扎在他的心上。
他败了。
彻彻底底地败了。
在曹辰面前,他引以为傲的家世、才华、谋略,被击得粉碎,一文不值。
对方甚至都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对手。
先是抢了他的未婚妻,再是当眾打他的脸,然后拔除他在城里的所有势力,最后,用泼天的富贵和皇帝的恩宠,將他狠狠地踩在脚下,碾得粉碎。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李世民被打懵了,打傻了,也打醒了。
他意识到,自己以前,太顺了。出身高贵,文武双全,身边簇拥著一群才俊,让他產生了一种天下英雄,捨我其谁的错觉。
直到他遇到了曹辰。
那个男人,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告诉他,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他抬起头,布满血丝的眼睛,最后看了一眼大兴城高大的城墙。
城墙上,似乎还飘扬著“雪盐居”开业的旗幡,那鲜红的顏色,刺得他眼睛生疼。
他心里没有了愤怒,没有了咆哮,只剩下一种冰冷到极致的平静。
“曹辰……”
他在心里,默念著这个名字。
“我记住你了。”
“今日之辱,我李世民,会用一辈子去铭记。它会像一把刀,时刻悬在我的头顶,鞭策我,提醒我,让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我不会再小看任何人。我会变得更强,更狠,更有耐心。”
“你以为你贏了?不,这只是开始。”
“你让我失去的一切,总有一天,我会亲手,百倍、千倍地拿回来!”
“等著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说完这句无声的誓言,李世民猛地一拉韁绳,调转马头,再也没有回头。
那双曾经充满了少年锐气的眼睛里,此刻,只剩下深不见底的阴鷙和野心。
曹辰,这个他命中注定的宿敌,已经成了他的心魔。
这个心魔,在未来的岁月里,將会把他折磨得痛不欲生,但同时,也会把他磨礪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刃。
……
城中的一座酒楼上,靠窗的位置。
曹辰和长孙无忌相对而坐,桌上摆著几碟精致的小菜,一壶温好的酒。
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城外那支渐渐远去的车队。
“他走了。”长孙无忌端起酒杯,轻声说道。
“嗯,走了。”曹辰点点头,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你就不怕,放虎归山吗?”长孙无忌看著他,眼神里带著一丝探究,“李世民此人,我有所了解。他心高气傲,又极能隱忍。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他绝不会善罢甘休。让他去了太原,等於给了他龙归大海的机会。將来,必成心腹大患。”
长孙无忌的担忧,不无道理。
换做任何一个有远见的人,都会选择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但曹辰却笑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才慢悠悠地说道:“无忌兄,你觉得,一只蚂蚁,会把另一只离它远去的蚂tou,当成心腹大患吗?”
长孙无忌愣住了。
蚂蚁?
他是在说,李世民,在他眼里,只是一只蚂蚁?
这是何等的狂妄!何等的自信!
“我知道,你觉得我狂。”曹辰看出了他的心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但事实就是如此。他李世民的眼光,还局限在爭权夺利,逐鹿中原上。而我的目光,早已超越了这个时代。”
曹辰站起身,走到窗边,看著远处连绵的群山,和头顶广阔的天空。
“他去太原,招兵买马,发展势力,这些都需要时间。一年?两年?还是五年?”
“而我,有这五年时间,足以建立起一个让他,乃至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只能仰望的工业帝国!”
“等他磨好自己的刀,准备回来报仇的时候,他会绝望地发现,他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家族,而是一个用钢铁和金钱武装到牙齿的庞然大物。”
“到时候,他连向我挥刀的勇气,都不会有。”
曹辰的声音很平静,但话语里透露出的那种睥睨天下的气势,却让长孙无忌感到一阵心神激盪。
他看著曹辰的背影,忽然明白了。
自己和曹辰的差距,不在於智谋,也不在於家世,而在於眼界和格局。
曹辰所看到的,所想到的,是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时代精英,根本无法理解和想像的。
“我明白了。”长孙无忌苦笑著摇了摇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最正確的决定,就是在那个订亲宴上,选择和曹辰站在一起。
“不说他了,一个手下败將而已,不值得我们浪费口舌。”曹辰转过身,重新坐下,脸上恢復了笑容,“说说正事。雪盐居的生意,太火爆了。我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你,有没有兴趣,来帮我?”
长孙无忌眼睛一亮。
他知道,这是曹辰在向他拋出橄欖枝。
他虽然是长孙家的公子,但长孙家家底不厚,他自己又尚未入仕,说白了,就是个无所事事的閒人。
现在,曹辰邀请他一起做这日进斗金的生意,他岂有不答应的道理?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长孙无忌站起身,对著曹辰,郑重地行了一礼,“从今往后,但凭驱策!”
曹辰哈哈大笑,扶起他。
“好!有你相助,我如虎添翼!”
他知道,长孙无忌这个未来的大唐第一文臣,宰相之才,用来当个总经理,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但这只是个开始。
他要做的,不仅仅是雪盐。
《天工开物》里记载的那些技术,隨便拿出来一项,都足以改变世界。
炼钢,纺织,火药,造船……
他要建立的,是一个庞大的商业联盟,一个掌控整个大隋经济命脉的托拉斯。
而长孙无忌,就是他选定的第一位ceo。
两人相视一笑,再次举杯。
窗外,阳光明媚。
一个全新的时代,正在两个年轻人的谈笑声中,悄然拉开序幕。
李家的离去,没有在曹辰的心里,留下半点波澜。他已经將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未来。
他转身,对候在身后的管家吩咐道:“通知雪盐坊,从明天开始,全力生產。我要在一个月之內,让我们的仓库里,堆满一百万斤雪盐!”
唐国公府,举家迁往太原。
队伍不长,也没有什么仪仗,和来时声势浩大的场面相比,此刻的离去,显得有些灰溜溜的。
马车里,李渊闭目养神,脸色平静,看不出喜怒。他知道,离开大兴城这个漩涡中心,去太原发展自己的根基,是目前最明智的选择。只是,这种近乎被逼走的憋屈感,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另一辆马车里,李建成和李元吉坐在一起。
“大哥,我们就这么走了?那曹辰小儿,现在正在城里作威作福,我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李元吉一拳砸在车厢壁上,满脸不甘。
李建成看了他一眼,神色有些复杂。他劝道:“四弟,稍安勿躁。父亲说得对,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去太原,是为了积蓄力量,图谋更大的事业。区区一个曹辰,不过是疥癣之疾,何足掛齿?等我们將来手握天下兵马,挥师南下,捏死他,还不是易如反掌?”
话是这么说,但李建成的心里,同样不好受。他身为李家嫡长子,未来的继承人,眼睁睁看著家族的脸面被人踩在脚下,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感觉,让他对曹辰的恨意,又加深了几分。
队伍的最后,是一匹黑色的骏马。
李世民骑在马上,没有和任何人同乘一车。他穿著一身黑衣,整个人都散发著一股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
这几天,他一句话都没说。
曹辰献盐获封,雪盐一贯一斤,全城疯抢的消息,像一根根毒刺,狠狠地扎在他的心上。
他败了。
彻彻底底地败了。
在曹辰面前,他引以为傲的家世、才华、谋略,被击得粉碎,一文不值。
对方甚至都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对手。
先是抢了他的未婚妻,再是当眾打他的脸,然后拔除他在城里的所有势力,最后,用泼天的富贵和皇帝的恩宠,將他狠狠地踩在脚下,碾得粉碎。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李世民被打懵了,打傻了,也打醒了。
他意识到,自己以前,太顺了。出身高贵,文武双全,身边簇拥著一群才俊,让他產生了一种天下英雄,捨我其谁的错觉。
直到他遇到了曹辰。
那个男人,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告诉他,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他抬起头,布满血丝的眼睛,最后看了一眼大兴城高大的城墙。
城墙上,似乎还飘扬著“雪盐居”开业的旗幡,那鲜红的顏色,刺得他眼睛生疼。
他心里没有了愤怒,没有了咆哮,只剩下一种冰冷到极致的平静。
“曹辰……”
他在心里,默念著这个名字。
“我记住你了。”
“今日之辱,我李世民,会用一辈子去铭记。它会像一把刀,时刻悬在我的头顶,鞭策我,提醒我,让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我不会再小看任何人。我会变得更强,更狠,更有耐心。”
“你以为你贏了?不,这只是开始。”
“你让我失去的一切,总有一天,我会亲手,百倍、千倍地拿回来!”
“等著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说完这句无声的誓言,李世民猛地一拉韁绳,调转马头,再也没有回头。
那双曾经充满了少年锐气的眼睛里,此刻,只剩下深不见底的阴鷙和野心。
曹辰,这个他命中注定的宿敌,已经成了他的心魔。
这个心魔,在未来的岁月里,將会把他折磨得痛不欲生,但同时,也会把他磨礪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刃。
……
城中的一座酒楼上,靠窗的位置。
曹辰和长孙无忌相对而坐,桌上摆著几碟精致的小菜,一壶温好的酒。
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城外那支渐渐远去的车队。
“他走了。”长孙无忌端起酒杯,轻声说道。
“嗯,走了。”曹辰点点头,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你就不怕,放虎归山吗?”长孙无忌看著他,眼神里带著一丝探究,“李世民此人,我有所了解。他心高气傲,又极能隱忍。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他绝不会善罢甘休。让他去了太原,等於给了他龙归大海的机会。將来,必成心腹大患。”
长孙无忌的担忧,不无道理。
换做任何一个有远见的人,都会选择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但曹辰却笑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才慢悠悠地说道:“无忌兄,你觉得,一只蚂蚁,会把另一只离它远去的蚂tou,当成心腹大患吗?”
长孙无忌愣住了。
蚂蚁?
他是在说,李世民,在他眼里,只是一只蚂蚁?
这是何等的狂妄!何等的自信!
“我知道,你觉得我狂。”曹辰看出了他的心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但事实就是如此。他李世民的眼光,还局限在爭权夺利,逐鹿中原上。而我的目光,早已超越了这个时代。”
曹辰站起身,走到窗边,看著远处连绵的群山,和头顶广阔的天空。
“他去太原,招兵买马,发展势力,这些都需要时间。一年?两年?还是五年?”
“而我,有这五年时间,足以建立起一个让他,乃至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只能仰望的工业帝国!”
“等他磨好自己的刀,准备回来报仇的时候,他会绝望地发现,他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家族,而是一个用钢铁和金钱武装到牙齿的庞然大物。”
“到时候,他连向我挥刀的勇气,都不会有。”
曹辰的声音很平静,但话语里透露出的那种睥睨天下的气势,却让长孙无忌感到一阵心神激盪。
他看著曹辰的背影,忽然明白了。
自己和曹辰的差距,不在於智谋,也不在於家世,而在於眼界和格局。
曹辰所看到的,所想到的,是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时代精英,根本无法理解和想像的。
“我明白了。”长孙无忌苦笑著摇了摇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最正確的决定,就是在那个订亲宴上,选择和曹辰站在一起。
“不说他了,一个手下败將而已,不值得我们浪费口舌。”曹辰转过身,重新坐下,脸上恢復了笑容,“说说正事。雪盐居的生意,太火爆了。我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你,有没有兴趣,来帮我?”
长孙无忌眼睛一亮。
他知道,这是曹辰在向他拋出橄欖枝。
他虽然是长孙家的公子,但长孙家家底不厚,他自己又尚未入仕,说白了,就是个无所事事的閒人。
现在,曹辰邀请他一起做这日进斗金的生意,他岂有不答应的道理?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长孙无忌站起身,对著曹辰,郑重地行了一礼,“从今往后,但凭驱策!”
曹辰哈哈大笑,扶起他。
“好!有你相助,我如虎添翼!”
他知道,长孙无忌这个未来的大唐第一文臣,宰相之才,用来当个总经理,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但这只是个开始。
他要做的,不仅仅是雪盐。
《天工开物》里记载的那些技术,隨便拿出来一项,都足以改变世界。
炼钢,纺织,火药,造船……
他要建立的,是一个庞大的商业联盟,一个掌控整个大隋经济命脉的托拉斯。
而长孙无忌,就是他选定的第一位ceo。
两人相视一笑,再次举杯。
窗外,阳光明媚。
一个全新的时代,正在两个年轻人的谈笑声中,悄然拉开序幕。
李家的离去,没有在曹辰的心里,留下半点波澜。他已经將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未来。
他转身,对候在身后的管家吩咐道:“通知雪盐坊,从明天开始,全力生產。我要在一个月之內,让我们的仓库里,堆满一百万斤雪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