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黑,小黑抢猪头
“而且新婚第一天,无论怎么样都应该吃一点好的,弄一点荤腥回来,也算是图一个喜庆?”
两人第一天认识,便被老叔催著结婚,还主动去大队扯证,前前后后不过几个小时,可柳如烟竟然跟了他。
中午吃棒子麵,晚上难道喝稀糊糊....
他又不是没有手艺,如何能做出这样不地道的事情来,在他的时空中,不说摆几桌,大家坐在一块乐呵乐呵。
也不至於穷到连一盘肉都吃不起的地步。
虽然在这个年代,农村结婚没有那么多礼节,柳如烟的双亲也早已离世,可该有的礼节,他还是要补办的。
哪怕是生活过的一地鸡毛,非常平凡的一家,该有的礼节,还是要到位,给亲家送礼,將姑娘领回家,去大队登记,认认门,叫上几个亲朋好友在家里吃一顿好的,这些都是最基本的。
柳如烟主动找上门...
他已经省去了大部分的步骤,如果连最基本的一顿肉食都吃不上,多少有些欺负人了。
当然,在原主的记忆之中,大摆筵席的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最轰动的一件事,那就是村里杀了一头猪,做了一锅大锅饭。
每个人吃了两块肉,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姐夫,上山多危险,我看你还是听我姐的吧,我们两姐妹不是市侩的人,非要跟其他人攀比,只要你跟我姐过上好日子,能填饱肚子,完全没有必要去冒险?”
“一颗心放在肚子里,我从小跟爷爷在山里面转悠,什么危险?我心里面门清,你们就安安心心的在家里等著便好?”
这倒不是说他自大,而是他確实有这个实力,哪一个猎户敢进山,不是胆大心细的人。
说完!
转过身,便直接离开。
冷风呼啸。
一眼望去,一座常年覆盖在雪的山,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说起北大荒,按照老一辈的说法,人烟荒芜,在古代有一种非常苛刻的刑法,叫:“流放寧古塔。”
说的便是他脚下的黑土地。
长白山...
不仅是盗墓小说之中的神秘之地,还是生活在这里祖祖辈辈敬仰的神山,有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山中不仅动植物资源丰富,哪怕是隨便转一圈,都能找到不少的奇珍异宝。
当然,看似光鲜亮丽的地方,私底下还是一个吞噬人命的黑窟窿。
每年上山打猎的猎户,总有几个倒霉的人,彻底的留在山上。
迷路,坠崖,野兽....
好似一个无底洞。
总有人前仆后继进山,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想要吃一口好的,除了在地里刨食之外,其他的技能也没有几个人会。
像山里常见的熊瞎子,野猪,东北虎,狼...若是不小心遇见,基本上都是属於九死一生的局面,这些大傢伙,成年人跟他们比起来,都是弱鸡。
东青迈著沉重的步伐,朝著山上走去,这一次,他不准备深入深山,而是想要在外边看看能不能逮到一些野味。
山下。
青烟裊裊。
山上。
除了冷冽的寒风吹在树上,发出呼啸声之外,便再也没有任何的动静。
东青低著头,试探寻找一些山鸡,野兔的脚印,奈何走了快一个小时,都没有遇上一个,不知不觉,便走了两公里。
抬起头,看了一眼连绵不绝的山,嘴角微微上扬,最前面有一个形似鹰嘴的山,老一辈的人,最喜欢打猎的地方之一。
此地背风,雪天之中,有不少的野兽在这里觅食。
大黑,小黑两只狼狗,走在最前面,不时抬起头看一眼,大部分的时候,还是低著头,嗅著四周的气味。
“汪汪!”
大黑突然停下脚步,抬起头警惕的看著不远处的山坳。
东青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个弧度。
“有野味?”
东青拍了拍大黑的脑袋,小心翼翼的跟在大黑的后面,就在它们左前方不远的地方,一大群野猪正在雪地里拱食著草皮树根。
粗略一算有五六十头,贸然的靠近,不仅会激发它们的凶狠,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將自己也搭进去。
平时,野猪的数量,最多也就十来头,可一旦到了雪天,四面八方的野猪,便会自觉的匯聚到一起,形成一个大的团体。
猎杀的难度,可谓是成倍的上涨,不知道多少经验老道的猎人,死在它们的一波衝锋之中。
小时候,东青跟他家的老爷子上山的时候,便遇到过一次,接近上百头的野猪,最大的一头野猪粗略一算有四五百斤。
老爷子那时候心里发怵,根本不敢靠近,绕著走了半个山坡,才心有余悸的回家,那时候时常掛在嘴边的一句话。
“瓜娃子,野猪不成群,成群不可敌。”
尤其是惊慌失措的野猪,发起狂来,哪怕是一人粗的大树,都有可能给你掀翻,尤其是那尖锐的獠牙,跟家养的猪完全不一样。
在农村的时候,家里面也餵过几头猪,躁动的时候,直接將红砖垒起的墙都给拱塌了。
东青一脸的凝重,猪的数量有些多,但大部分都是小猪崽子,看其大小,可能也就五六十斤左右,去掉骨架,厚重的黑猪毛。
出肉率大概在百分之七十左右。
也就是说差不多有三四十斤,这一次他不贪心,只要猎杀到一头小猪崽子,便足以让他多吃几顿荤腥。
至於那些粗糙肉厚的大公猪,又老又柴,无论是剁猪肉馅,包饺子,还是直接吃,都非常的影响口感。
就像我们平时吃的猪肉,一般都是母猪的肉,可没有听说有几个人吃公猪,基本上都是做为种猪,圈养在猪圈中。
同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如果猪的重量太大的话,他一个人可扛不回去,中午吃了一点棒子麵。
也就坚持了三四个小时,他的肚子便咕嚕嚕的叫.....
东青冷静的蹲在地上,举起猎枪,也没有多犹豫,对准其中一只。
砰!
一声枪响,一头在最外围鼻子拱地的小母猪,被他一枪直接撂倒,声音有些巨大,领头的野猪瞬间惊醒,朝著他所在的方位衝过来。
东青意识到不妙,可不能让野猪群朝著他衝过来,真的被撞上一下,那可真的是擦著既伤,撞著就死...
“大黑,小黑,上!”
东青將猎枪背在肩膀上,身形好似一只灵活的猴子,抓住一人粗的树干,便直接朝著树冠上爬,听到命令的大黑,小黑瞬间化作一柄利剑,朝著野猪群衝去。
一边:“汪汪汪”发出嘹亮的狗叫声。
一边朝著最前面的野猪群衝去,先不提能不能打得过,首先气势上不能被野猪压倒,大黑,小黑二人配合默契。
尖锐的獠牙,猩红的眼珠子,在野猪群中,灵活的窜梭,一些胆小的野猪,好似受到了惊嚇一样,朝著其他地方四散溃逃。
两人第一天认识,便被老叔催著结婚,还主动去大队扯证,前前后后不过几个小时,可柳如烟竟然跟了他。
中午吃棒子麵,晚上难道喝稀糊糊....
他又不是没有手艺,如何能做出这样不地道的事情来,在他的时空中,不说摆几桌,大家坐在一块乐呵乐呵。
也不至於穷到连一盘肉都吃不起的地步。
虽然在这个年代,农村结婚没有那么多礼节,柳如烟的双亲也早已离世,可该有的礼节,他还是要补办的。
哪怕是生活过的一地鸡毛,非常平凡的一家,该有的礼节,还是要到位,给亲家送礼,將姑娘领回家,去大队登记,认认门,叫上几个亲朋好友在家里吃一顿好的,这些都是最基本的。
柳如烟主动找上门...
他已经省去了大部分的步骤,如果连最基本的一顿肉食都吃不上,多少有些欺负人了。
当然,在原主的记忆之中,大摆筵席的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最轰动的一件事,那就是村里杀了一头猪,做了一锅大锅饭。
每个人吃了两块肉,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姐夫,上山多危险,我看你还是听我姐的吧,我们两姐妹不是市侩的人,非要跟其他人攀比,只要你跟我姐过上好日子,能填饱肚子,完全没有必要去冒险?”
“一颗心放在肚子里,我从小跟爷爷在山里面转悠,什么危险?我心里面门清,你们就安安心心的在家里等著便好?”
这倒不是说他自大,而是他確实有这个实力,哪一个猎户敢进山,不是胆大心细的人。
说完!
转过身,便直接离开。
冷风呼啸。
一眼望去,一座常年覆盖在雪的山,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说起北大荒,按照老一辈的说法,人烟荒芜,在古代有一种非常苛刻的刑法,叫:“流放寧古塔。”
说的便是他脚下的黑土地。
长白山...
不仅是盗墓小说之中的神秘之地,还是生活在这里祖祖辈辈敬仰的神山,有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山中不仅动植物资源丰富,哪怕是隨便转一圈,都能找到不少的奇珍异宝。
当然,看似光鲜亮丽的地方,私底下还是一个吞噬人命的黑窟窿。
每年上山打猎的猎户,总有几个倒霉的人,彻底的留在山上。
迷路,坠崖,野兽....
好似一个无底洞。
总有人前仆后继进山,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想要吃一口好的,除了在地里刨食之外,其他的技能也没有几个人会。
像山里常见的熊瞎子,野猪,东北虎,狼...若是不小心遇见,基本上都是属於九死一生的局面,这些大傢伙,成年人跟他们比起来,都是弱鸡。
东青迈著沉重的步伐,朝著山上走去,这一次,他不准备深入深山,而是想要在外边看看能不能逮到一些野味。
山下。
青烟裊裊。
山上。
除了冷冽的寒风吹在树上,发出呼啸声之外,便再也没有任何的动静。
东青低著头,试探寻找一些山鸡,野兔的脚印,奈何走了快一个小时,都没有遇上一个,不知不觉,便走了两公里。
抬起头,看了一眼连绵不绝的山,嘴角微微上扬,最前面有一个形似鹰嘴的山,老一辈的人,最喜欢打猎的地方之一。
此地背风,雪天之中,有不少的野兽在这里觅食。
大黑,小黑两只狼狗,走在最前面,不时抬起头看一眼,大部分的时候,还是低著头,嗅著四周的气味。
“汪汪!”
大黑突然停下脚步,抬起头警惕的看著不远处的山坳。
东青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个弧度。
“有野味?”
东青拍了拍大黑的脑袋,小心翼翼的跟在大黑的后面,就在它们左前方不远的地方,一大群野猪正在雪地里拱食著草皮树根。
粗略一算有五六十头,贸然的靠近,不仅会激发它们的凶狠,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將自己也搭进去。
平时,野猪的数量,最多也就十来头,可一旦到了雪天,四面八方的野猪,便会自觉的匯聚到一起,形成一个大的团体。
猎杀的难度,可谓是成倍的上涨,不知道多少经验老道的猎人,死在它们的一波衝锋之中。
小时候,东青跟他家的老爷子上山的时候,便遇到过一次,接近上百头的野猪,最大的一头野猪粗略一算有四五百斤。
老爷子那时候心里发怵,根本不敢靠近,绕著走了半个山坡,才心有余悸的回家,那时候时常掛在嘴边的一句话。
“瓜娃子,野猪不成群,成群不可敌。”
尤其是惊慌失措的野猪,发起狂来,哪怕是一人粗的大树,都有可能给你掀翻,尤其是那尖锐的獠牙,跟家养的猪完全不一样。
在农村的时候,家里面也餵过几头猪,躁动的时候,直接將红砖垒起的墙都给拱塌了。
东青一脸的凝重,猪的数量有些多,但大部分都是小猪崽子,看其大小,可能也就五六十斤左右,去掉骨架,厚重的黑猪毛。
出肉率大概在百分之七十左右。
也就是说差不多有三四十斤,这一次他不贪心,只要猎杀到一头小猪崽子,便足以让他多吃几顿荤腥。
至於那些粗糙肉厚的大公猪,又老又柴,无论是剁猪肉馅,包饺子,还是直接吃,都非常的影响口感。
就像我们平时吃的猪肉,一般都是母猪的肉,可没有听说有几个人吃公猪,基本上都是做为种猪,圈养在猪圈中。
同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如果猪的重量太大的话,他一个人可扛不回去,中午吃了一点棒子麵。
也就坚持了三四个小时,他的肚子便咕嚕嚕的叫.....
东青冷静的蹲在地上,举起猎枪,也没有多犹豫,对准其中一只。
砰!
一声枪响,一头在最外围鼻子拱地的小母猪,被他一枪直接撂倒,声音有些巨大,领头的野猪瞬间惊醒,朝著他所在的方位衝过来。
东青意识到不妙,可不能让野猪群朝著他衝过来,真的被撞上一下,那可真的是擦著既伤,撞著就死...
“大黑,小黑,上!”
东青將猎枪背在肩膀上,身形好似一只灵活的猴子,抓住一人粗的树干,便直接朝著树冠上爬,听到命令的大黑,小黑瞬间化作一柄利剑,朝著野猪群衝去。
一边:“汪汪汪”发出嘹亮的狗叫声。
一边朝著最前面的野猪群衝去,先不提能不能打得过,首先气势上不能被野猪压倒,大黑,小黑二人配合默契。
尖锐的獠牙,猩红的眼珠子,在野猪群中,灵活的窜梭,一些胆小的野猪,好似受到了惊嚇一样,朝著其他地方四散溃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