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汉升一听李莲花的话音,就知道他並没有接自己的招,可能只是顺水推舟的想用这十件事之约,让自己离他远一点。
    “李兄,你是知道曹某的,对自己的小命一向看得很紧,曹某也是了解李兄的,相信李兄一定也不会强人所难,让曹某做一些违背心意的事儿。”
    “呵呵,曹兄还是跟当初一样,永远都是那么的直率,算了,远来是客,曹兄能来是李某的荣幸,这十年来李某一直念著曹兄的厨艺,这块肋排就交给曹兄处理了。”
    “这算是十件事之一吗?”
    “曹兄自己看著办就好,你说算,就算。”
    “哈哈,李兄也比之前风趣多了,曹某就是开个玩笑,这块肋排肥瘦相间,一看就比较適合红烧,李兄,肉有了,酒有没有?”
    “自然不会让曹兄失望,朋友来了有好酒嘛。”
    “那就好,今日一定要和李兄一醉方休,对了,风火堂那边要不要曹某掺乎一手,保证一点后患都不会留下。”
    这事李莲花肯定不能让曹汉升掺乎,毕竟指使妙手空空去偷东西,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关键曹汉升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李莲花多少有些拉不下脸来。
    “这个倒是不用曹兄帮忙,李某自己就能处理,曹兄,有件事不知道李某当不当问,我看你的步法有些眼熟。
    看上去有些像两年多前,被血手剑灭掉那个月影门的独门轻功月影踏波,而且我听说那个血手剑七年前初入江湖的时候,一手刺剑用得是炉火纯青。”
    曹汉升並没有回答他,而是在莲花楼里走了一圈,在上二楼的楼梯边上有一根柱子,柱子上有一道剑痕,他用手摸了一下。
    “李兄,你这栋莲花楼用的木料也有些眼熟啊,怎么看上去像是月山村乱石滩的那半截大船的料子。”
    “曹兄还真是好眼力,这木料还就是当初那半艘大船的木料,不过曹兄眼神这么好,有没有认出来这条狗?”
    李莲花话说到这里,衝著狐狸精吹了一声口哨,那狗子立刻就跑到他跟前在腿边上来回磨蹭,曹汉升仔细一看,佯装好奇。
    “莫非这是当年那只狗?
    十年时间还真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都说狗恋旧主,我看著狐狸精还真是有点白眼狼,完全把我给忘了一个乾净。”
    “毕竟十年时间还是太长了,狐狸精按照人的寿命算,已经是老年人了,老了难免有些糊涂,不记得曹兄也是理所当然的。”
    “它还是小的时候可爱一点,不过李兄这莲花楼是真不错,很有生活气息,看来李兄这些年真的变成李莲花了呢,能返璞归真,当真是可喜可贺。”
    “倒是曹兄变得不一样了,这一身的道袍一看就是世外高人,就是不知道曹兄的厨艺有没有落下。”
    “別的不敢说,厨艺这方面李兄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说这话,曹汉升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开始收拾起那一块肋排。
    一块肋排被曹汉升做成了两个菜,一个红烧一个燉汤,加上李莲花的存货,勉强做了六个菜,眼睁睁看著食材变成香喷喷的大餐,李莲花別提有多羡慕了。
    “还得是曹兄,不过李某记忆中最好吃的菜,还是曹兄在月山村给李某做的那一桌子海鲜,那味道李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说明李兄是个长情的人,菜好了,酒呢?”
    听到曹汉升的问话,李莲花从一处壁橱中拎出两坛酒,“这么好的菜,怎么会没有酒呢,那岂不是太暴殄天物了。”
    曹汉升接过一坛酒,拔掉酒罈的木塞子,放在鼻子下面闻了一下,“好酒,这是扬州府的高邮老窖,最少存了十年以上时间,倒是让李兄破费了。”
    “曹兄还真是懂酒之人,人生能有几个十年,能与曹兄共饮此酒,也是缘分到了,当年若不是曹兄出手相救的话,哪里还有这个十年呢?”
    “李兄这么说,还真是让曹某惭愧了,当年曹某多有得罪,还望李兄大人有大量,曹某敬李兄一碗,先干为敬。”
    曹汉升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之后,衝著李莲花虚敬了一下,便一饮而尽,然后放下酒碗看著李莲花。
    “曹某知道李兄想知道什么,从大欢喜菩萨那密室离开之后,曹某並没有离开那旧厝山,而是去了旧厝山的深处,在那里一呆就是三年。
    然后曹某就化身道士无名子开始行走江湖,不到五年时间在大江南北一共挑战用剑好手七十三位,其中败了三十九场,不过后来也都贏了回来。
    还有就是其中二十七位死在我手中,更有一十三位连门派都被曹某给灭了,其中就有李兄说的月影门。
    也正是因为那一战,曹某也受了不轻的伤,更是得了一个血手剑的諢號,但也被人到处追杀,都想拿著曹某的项上人头扬名立万。
    不过曹某没有给他们机会,杀了一批人之后,就又重新回到旧厝山继续修炼,通过这件事曹某突然觉得,当年救李兄那件事其实微不足道,因为李兄给了曹某活下去的本钱。
    若是没有扬州慢傍身,曹某肯定早就不知埋骨何处,更不可能在这莲花楼中跟李兄喝酒忆往昔,曹某这次出山,就是为了报答李兄恩情,十件事之约请李兄勿要推辞。”
    听著曹汉升轻描淡写地说著那些刀光剑影的事情,李莲花心中不禁有些不是滋味,人真是最善变的呢,若是当年的自己,这酒决计是喝不下去的。
    “曹兄还是一如当年那般狠辣,而且手段上也甚是灵活,江湖上都说曹兄是十大难惹高手之一呢。”
    “都是些许风霜罢了,李兄说得太客气了,那个时候江湖上谁不知道道士无名子乃是一个无耻之徒,不过有人比曹某更无耻。
    那月影剑客白客凡为了追求长生,身为河朔之地的一方豪强,居然生饮童男之血,为了满足他的需求,家里养了七八十个血奴,被他定时喝血。
    还有青山剑狂,明面上是人人称道的活孟尝,背地里却是人人喊打的黑蜂十二盗带头大哥,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当时曹某就知道李兄恩情何其难得。
    当年若不是李兄为人仁义,若是换了別人,莫说教授曹某武功,不杀曹某灭口就已经是曹某烧了高香了。”
    曹汉升的话虽然说得慷慨激昂,但是李莲花已经不是当年的李相夷了,只是给自己倒了一碗酒,衝著曹汉升敬了一下。
    “敬曹兄,只是可惜啊,李某已经没有当年的心气了,现在想想当初李某做得也是有些过激,从今以后咱们恩怨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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