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立马停下,其他人非常自觉地开始戒备周围,林歌走到队伍最后方,找到鲍勃,查看情况。
    谢克列夫看到这一幕,也是愣了一下,怎么说呢……战术素养好高,默契真好,很多时候团队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根本不需要指挥下令。
    个人行动和团队合作完全就是两回事。
    个人的上限,极限就是自己不断锤炼,不断进步,努力朝著兵王的方向不断发展,可以说跟別人毫无关係。
    但团队的上限,是需要配合队友的,一支厉害的队伍,可以每个人的能力都不是非常突出,但他们之间一定是了解团队里每个人的。
    所以,牛逼的队伍一定要有一个牛逼的指挥,成为团队的粘合剂,把其他人都粘合在一起,並且要让所有人都服气。
    他看了林歌一眼,这傢伙,年纪轻轻,可能和他差不多大,甚至比他还要小一点,就能做到如此牛逼的程度,真是不可思议。
    “怎么了?”林歌问道。
    林歌过去看到屏幕的时候,鲍勃正在操控无人机不断攀升,提高。
    “稍等一下。”
    鲍勃说道,然后放大摄像头的焦距。
    “看到了吗?”
    焦距穿过纷乱复杂的树枝,看到了几个穿著白色雪地服的人。
    林歌点了点头问道。
    “有多少人?”
    到现在为止,鲍勃的无人机已经提供了非常卓越的战术效果,这支小队一看就不简单,每个人都穿著融合雪地的作战服,枪身的涂彩同样如此,看枪械的长度,要么是狙击枪,要么是精確射手步枪。
    这是一支专业的阻截小队。
    不过怎么会在这种地方有这种队伍呢?
    难道是专门阻截他们的?
    不好说……
    鲍勃说道:“不知道,目前只看到三个,也许有更多,藏起来了。”
    “距离我们多远?”
    “大概两公里左右。”
    “两公里。”林歌念叨了一下。
    鲍勃说道:“要怎么打?”
    林歌没有吭声,拿出地图来看了一下,想了一下转头问爱丽丝。
    “爱丽丝,你的身体怎么样了?你的脑袋够清楚了吗?”
    爱丽丝听到这话,就大概知道林歌想要干什么了,虽然她没听到两人的对话,不过她了解林歌。
    爱丽丝看了林歌一眼说道。
    “没问题,百分之九十的状態吧,让我杀两个人,就完美了。”
    “好。”
    林歌提高音量,说道。
    “现在前面出现了一支装备精良的小队,现在估计大概五个人左右。”
    “魅影,红玫瑰,猴子,等下跟我去跟他们过过招。”
    爱丽丝和阿戴琳闻言,都轻描淡写地说道。
    “收到。”
    亨德森闻言,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露出大白牙笑道。
    “啊哈,当然了,我等的就是这个!”
    林歌又衝著波尔克说道。
    “波尔克,你过来一下。”
    波尔克收枪,走到林歌的身边。
    林歌在地图上比划了一下说道:“你带著其他人走这条路线,然后我们在这个地方匯合,通讯隨时开著,不过可能会遇到干扰,所以到了地方不要贸然行动,一定要匯合。”
    波尔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白纸,对著林歌的地图大概画了一个草图,点了点头说道。
    “好的,没问题。”
    鲍勃听到林歌的安排,愣了一下说道。
    “这样可以吗?还不確定敌人有多少人,万一……”
    林歌摇了摇头说道:“这种时候人多有时候並不是什么好事,人多目標多,人少更灵活,更別说我们还有伤员了。”
    “好吧,你说的没错。”
    林歌接著说道:“虽然你们绕路了,不过不要放鬆警惕,要做好隨时会遇到敌人的准备。”
    大家纷纷表示收到。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大家做好了准备,两拨人准备分道扬鑣。
    这时,埃文斯摊了摊手说道:“老板,要不换我去一个吧?魅影小姐的伤看起来还没有好透。”
    爱丽丝皱眉,不满地看了埃文斯一眼,正准备开口喷他呢,谢克列夫忽然过来。
    “你脑袋上的伤口流血了,我给你换药,换绷带。”
    这种情况一出,爱丽丝也懒得喷埃文斯了,对林歌说道:“我没事,身体状態很好,让我去。”
    爱丽丝不擅长长篇大论,不过语气非常坚定。
    林歌嘆了口气说道:“好吧,不要逞强。”
    “我,没有逞强。”
    林歌拍了拍手。
    “好了,就这样决定了,准备出发吧。”
    波尔克先带著其他人走另外一条路,等林歌他们彻底看不到人之后,他们才开始行动。
    林歌说道:“我们分开行动,不过不要脱离队友的视线,距离自己把握,看到敌人立马开枪,不要犹豫。”
    “roger。”
    其实林歌觉得应该把阿戴琳换掉的,她基本上没有团队协作的经验,敌人肯定不弱,这次的情况对她而言也许有些苛刻。
    但事到如今,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林歌是看好阿戴琳的潜力的,林歌在她这个年纪,还在他妈学校某些阴暗的角落跟小姑娘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呢。
    而阿戴琳,都已经当杀手有一段时间了。
    几人飞快开始行动,脚踩在地上发出“沙沙沙”的声音,还挺好听的。
    阿戴琳確实有些不习惯,一边奔跑还要一边注意队友的位置,还要计算这个距离以她的枪法能不能够帮得上队友,这对她而言確实是一次非常新奇的体验。
    跟一个人行动相比,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还没有看到敌人,就让她倍感压力。
    这时,林歌的声音在耳麦里响起。
    “红玫瑰,不要考虑太多了,心里有个大概的范围就好了,不用过分在意队友的位置,集中精力对付敌人。”
    阿戴琳微微愣了一下说道。
    “roger”
    林歌的话还是能够起到一些作用的,阿戴琳深呼吸了一口气,还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环境上。
    她刚刚將注意力转换过来,眉头间突然感觉到一阵刺痛。
    她连忙一个急剎车,顺势下蹲。
    “xiu~!砰!”
    一颗子弹从侧面打了过来,打在了她右侧的树上!
    “哈!”
    阿戴琳的冷汗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从这一枪她就能感觉到敌人不简单,她立刻趴下,还躲在树木后面,第一时间打开耳麦说道。
    “敌人,在我左边,七点到十二点钟方向,具体位置不確定。”
    换做平时,她一个人作战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就非常麻烦了,说是绝境也不过分。
    但现在,她立刻得到了队友的反馈。
    爱丽丝飞快说道:“在你的九点钟方向,正朝著十二点钟方向移动著,换位置,就现在。”
    爱丽丝说完,阿戴琳就听到了她的枪声,阿戴琳也飞快爬起来换位置。
    与此同时,亨德森那边也开枪了,连续开了好几枪。
    “酸萝卜別吃,找到第二个人了,十二点钟正前方,其他人肯定也还在,注意阵型。”
    几人小队对上几人小队的遭遇战,对配合的要求非常高的同时,也对个人能力要求很高,两边人马都在高速移动中,同时,所有人都在脑子里构建地图,標出敌人的位置。
    这种时候,方向感就是非常重要的,方向感也是天赋的一种。
    听到队友的报位置,以及枪声,林歌头都没有回一下,对两个敌人的位置就有了清晰的想法。
    两个了……林歌脚下的速度不断加快,双腿適应了踩雪地的感觉之后,速度已经提升了不少,只不过体力的消耗也是相当巨大的。
    这时,林歌的眼皮忽然动了一下,在视线最边缘的地方,有个东西动了一下。
    是敌人。
    林歌飞快说道。
    “我的两点钟方向,第三个。”
    爱丽丝紧接著说道:“我的一点钟方向,第四个。”
    確定四个人的位置之后,林歌立刻说道。
    “爱丽丝,掩护我。”
    “roger。”
    林歌收枪,飞快朝著左边奔跑,左边有一段下斜坡,是敌人的盲区。
    亨德森立刻说道:“老板,小心,那里我们的射界覆盖不到。”
    林歌说道:“噢,我知道,你们只要听好我的指令就行了。”
    亨德森听到这话,会心一笑,说出那句对林歌回答了无数遍的话。
    “roger that。”
    说完之后,亨德森的笑容消失了。
    他总是这样,老板总是这样。
    把每次任务最危险的地方都由自己扛起来,可这就不是一个老板应该做的事情。
    是的,他很享受,很享受跟林歌並肩作战的时候。
    甚至到八十岁,面对两个尤物,他也要跟林歌爭一爭高低,並肩作战。
    但现实是。
    面对的敌人越来越强,林歌总是这样挑战自己的极限,他真的能够一直战无不胜吗?
    自从从华雷斯回来之后,亨德森变得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他有自己的镣銬锁著他,之前他想著,到死的那一天之前,他要享受生命的每一天,玩多少女人也好,喝多少酒也好,总之那一天到来之前,他不想死,別人的生死他也不在乎,爱死死,不死就赖活著,关他什么事?
    但是华雷斯这件事情之后,他开始在乎別人的生死。
    一开始,他只在乎林歌和米尔斯的生死,隨著加入“林歌小队”的人越来越多,他要在乎的人也越来越多。
    他曾经也感到困惑,为什么他会对这些认识没有多久的人关心?
    后来他明白了,都是林歌给他的信念,他意识到这点的时候,一开始觉得无聊,但慢慢的,他甚至觉得这种事情很有意思。
    保护了一个队友,把他从生死边缘拉回来,他居然会觉得开心,不求回报的开心。
    他大概是病了,但病的很开心。
    他做这些事情也不是指望哪天那群人来取自己生命的时候,谁能够替挺身而出,只是他愿意这么做而已。
    但是……
    林歌从不领情,他总是这样,他凭什么这样?
    真是个傻逼,他不知道这个世界都是自私的吗?
    算了,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听他的话就好了。
    如果有一天,假如就是这一次,林歌没有能顶住压力,死了,也许亨德森还会墮入从前那种半死半活的样子。
    其实那个状態,反而在那伙人面前有可能保命,但有林歌在,他再也不想那样活了!
    ……
    没人知道亨德森在几秒钟之內想了这么多,林歌也不知道。
    他只是一味地突进。
    他一边沿斜面奔跑,一边观察著敌人可能出现的角度。
    这就是他的作战方式, 他觉得可以就可以!
    事实证明也確实可以。
    直到他从坡底爬上去,敌人被他的其他几个队友牵制的不要不要的。
    等敌人发觉他的存在,已经迟了!
    林歌爬上一处险坡,没想到刚刚在视线边缘的敌人就在他的面前。
    对方看到林歌也非常惊讶,不知道他怎么到达这个位置的,他下意识地想要调转枪口对著林歌开枪。
    但他的速度哪有林歌快呢?
    林歌其实也非常累了,虽然距离不长,但都是雪地,並且伴隨著高低落差,下坡的时候可以半跑半滑,上坡的时候就要费比平常双倍的力气。
    林歌端不动枪,还掏不出手枪吗?
    体力消耗了,但林歌的反应速度还是一如既往地快。
    看到人的第一时间,双手抬起来的同时,就已经顺手拔出腰间的手枪了。
    “砰砰砰砰砰!”
    林歌连续开了五枪,从下到上。
    第一枪击中了敌人的膝盖,第二枪打在敌人的大腿上,剩下三枪都打在敌人的腹部胸口。
    但敌人是有防弹衣的,所以除了下半身不致命的痛之外,上半身並没有致命。
    不过这几枪也足以让他失去战斗能力了。
    他倒在地上痛苦地哀嚎著……
    林歌喘了两口气,举起手枪对著他的脑袋。
    对方蒙著脸,眼睛都没有露出来,戴著护目镜,还有防弹头盔,足以见得他的装备有多么好,林歌甚至看不到他的表情。
    不过林歌却能从头盔和面罩之下,感受到他求饶的眼神。
    林歌摇了摇头,破天荒地说了一句。
    “我很抱歉。”
    隨后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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