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开心地带著大黑狗走了,金莲一直等到王晋听不到了,才悄悄问:“郎君,其实我们早一些带二郎去吃碗羊汤,也是可以的吧?”
你看,现在家里已经老有钱了,虽然还欠著弘业寺的钱,但是金莲觉得,吃几碗羊汤而已,弘业寺不会心疼的。毕竟每天都要发这么多工钱出去了,自己吃碗羊汤又咋地。
“自是可以。”王汉转念一想,笑道,“要不明日,你便带他去解解馋吧。”
“郎君为何不去?”金莲不明白,王汉在期待什么。
王汉捧著手里的茶碗,像是在回忆著什么,良久之后,脸上才露出了微笑,说道:“能吃上羊了,但是具体怎么吃,总要讲究点儿。不能马虎了,浪费了这些天的期待。”
没有茶,不想擼串。没有像样的茶具,喝茶岂不没了感觉?
可能有人觉得,你隨便拿个碗喝茶还不是一样的?没有茶喝,还烤不了羊肉串了?
王汉不行。他自詡穿越前是个讲究人,茶叶得好,茶具得像样,烤串得穿前腿肉,后腿都不行,就是这么穷讲究。要在穿越后吃羊肉,第一顿必须是擼串,炙子排第二,铜锅涮肉排第三,羊蝎子排第四。
而羊汤烧饼?这不是王汉心心念念的东西。
你问为啥铜锅涮肉不能是第一?我得先有铜锅啊!你知道大唐的黄铜多难搞吗?铜就是钱!
官府严禁民间用铜製器,如果做个铜火锅,可能涮羊肉还没吃上,自己就被流放三千里了。但要是用铁锅,王汉觉得,那涮肉还不如吃羊汤呢!
总之如今大唐流行的羊肉吃法,王汉看一眼就呵呵了,目前在他的心愿菜单里真排不上。
某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在这秋色入画的河边,饮一壶茶,烤几根串。
为了这个仪式感,王汉可以再多坚持几天,因为已经不是饿得两眼冒绿光的那几天了,他已经偷偷吃过好几只鸡。
这种完全是穷讲究的固执,王汉不打算让身边的人理解,就算是他穿越后最终的倔强吧。
金莲咽了一下口水,说道:“郎君不去吃,那奴家也不吃,就陪著郎君,等到郎君想吃的那一天。”
王汉不停地製作各种坯子,磨炼自己的手艺。从大號的碗变成小一些的盏,最后是薄薄的杯子。金莲就在一边帮他赶赶蚊子,这么冷了,还是有蚊子。
王汉忽然有了兴致,让金莲坐过来试试。其实这个玩陶艺不只是能当亲子活动,也可以哄小姑娘开心的!
“郎君,我做不好的。”金莲没有信心,但还是很听话。
“放心,你这手可比王晋那小子巧多了。”王汉捧著金莲的手,让她试著拉个泥胚出来,有没有感到一种灵与肉的交融?咦,一次就成功了?我不信!
王汉的眼睛都凸起来了,简直崩溃,我这手艺是穿越前练了好多回的,可是依旧感觉很生疏。金莲刚才只是在边上看著而已,结果小手上来,第一次就拉出来一只非常完美的小碗,而且胎壁很薄很均匀。
金莲信心大增,做得上癮了。一只比一只做得好,竟没有失败过。
“郎君你在旁指点,看奴来做。”
王汉整个人都不好了,故意挑剔道:“你这个,要高一些,对,高点儿,代表著有追求。”
金莲又成功了,捧著一只竹笠造型的盏:“郎君快看!哈哈,奴居然做得比郎君好,是不是真的?”
“……你这个不用拉这么薄,后期可以用刀削薄的,哈哈。”王汉彻底心虚了。这可是竹笠盏啊,一下子就成功了,造型还这么正,我家金莲莫不是天才?
金莲渐入佳境:“郎君,这个高一些是不是很漂亮?郎君?”
王汉伸出一只在水桶里洗到冰凉的手,不动声色地插进金莲的衣领后面。
金莲尖叫,泥胎终於拉坏了,嗖的一下飞了出去。
王汉满意了:“你看看你!心要静,要別无旁騖,知道吗?別说我用手冰你,就是用针扎,你也不能分心!”
等王汉重新坐在磨盘前,金莲面无表情地抽出一根针。
王汉:“你还真有……哎,我错了!”
————————
一连数日,王汉都在当他的小窑匠。大家也都以为,他只是在做普通的陶碗。
眾人猜测,肯定是做得不好,所以也没有人见到王汉把成品给拿出手。本来嘛,哪有什么都想做的?需要碗,去买便是了。便是做剪刀打铁锅的收入,哪个不比做陶碗高得多?
王汉並不理会旁人的目光。
开炉的时候,王汉不让任何外人看到,只让金莲陪著。
金莲看到成品,震惊地用手捂著自己的嘴,怕自己喊出声儿来。
王汉一只只捧著看,把其中的精品捡出来。
“可以去买羊腿了。”王汉长出了一口气,捧著其中一只黑色茶碗,仔细端详。暗金色鷓鴣斑天目盏,斑纹清晰完整,过渡自然,在晨光下色彩鲜艷多变,这便是大功告成。这茶碗比后世常用的建盏尺寸略大,碗口直径得有手掌宽,像一只小饭碗的尺寸,因为唐代的茶碗普遍比较大,这尺寸都算是小的。
金莲一眼就认出,这是自己做的坯子。因为王汉做的都比较小。但是,这也太美了吧?
金莲的气都喘不过来了,王汉说了“买羊腿”,都没能让她回过神来。
“郎君,这面上是金子吗?”金莲的眼睛里都闪著光,声音颤抖不已。
“別傻了,只是上了一层釉。整个过程你不是都看著的吗?只不过我的手艺,跟现有的不一样罢了。”
“郎君,这究竟是什么?”
“天目盏。你看这花纹,像不像眼瞳?”
其实天目盏是由於宋代天目窑而得名,但是后来大家也都觉得上面的花纹像眼睛,就这样解释了。
王汉说著,把金莲手里那一只明显的瑕疵品给扯过来,丟进筐里砸碎,等一下要把这些瑕疵品全部销毁。
“啊——!”金莲尖叫,这么好的宝贝,怎么能给砸了?!
“那都是瑕疵品!”王汉的手毫不留情,一只一只都砸碎,“瑕疵品不配留在世上,它们会拉低正品的价值。”
王汉在金莲反应过来之前,就把其他所有的瑕疵品,全都给丟进筐里砸了,完美的只有这一只天目盏。等会儿还要把这些瑕疵品的碎片,全部倒进水车椎体砸矿石的大锤下面,彻底粉碎。
金莲的心都要碎了,她从筐里捧起一个碎片,很是心疼,这些都是宝贝啊,就连碎片都闪闪发光的。
王汉冷麵无情:“所以就连碎片都要彻底粉碎。”
成品率就是这么低。最好的这只,以前我都瞧不上眼的。
不过这次做的建盏只是少数,这窑里除了数十枚建盏,几套盖碗以外,其他做的都是甜白釉的饭碗和盘子。盖碗就是大黑陶的,建水陶盖碗。王汉的要求暂时比较低,毕竟得先有两套凑合用的。而那些甜白釉的盘子碗,是要给李垒家里当礼物的。
这样的甜白釉,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拿出去送礼也不至於像天目盏那样,太过惊世骇俗。
李家大伯一直以来对王汉都不错。李垒之前拿了两贯钱帮王汉还债,说白了其实是他耶耶的钱,他自己有个屁的钱。更何况这一次,他家要把李垒扶上马,少不了要准备些拿得出手的东西。
王汉一一挑选,他对这些盘子碗的要求不高,可也不能有明显的瑕疵。这个裂了,这个不太圆,这个光泽不行,有灰斑。王汉把一只盘子隨手就往筐里丟,没听见碎裂的响动,转头一瞅,这盘子被金莲给接住了。
“郎君这是要奴的命啊!”金莲跪在地上哭道,“就算家里现在有些钱了,可也不能这样暴殄天物!这都是很好的东西啊!卖到东市去,再换一个奴回来,都是可以的!”
“你难道觉得,自己还不如几只盘子值钱?”王汉想说她不可理喻,可是转念一想,又很理解。这些瑕疵品在自己的眼里,多看一眼都会觉得碍眼。但对金莲来说,那都是小奴家一只一只做出来的,就算那只盘子不圆,对金莲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更何况卖出去真的值钱。
“那这些不好的,就留著咱们自己用吧。”王汉退让了,但是不忘叮嘱道,“卖出去万万不可。”
王汉从来没有拿这些去赚钱的想法,至少目前没有。因为他心里清楚,现在的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守住太过庞大的財富的能力。一个田舍奴,却拥有皇上都没有的东西,那不是找死吗?五姓七望隨便来一家要抢,你都只能把家產双手奉上。
“我们不卖吗?”金莲十分意外。
“不卖,会惹祸上身。”王汉说道,但看金莲“哦”了一声,依旧不解的样子,他只得继续开解,“有了钱你想干嘛?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对吧?”
金莲点头。
你看,现在家里已经老有钱了,虽然还欠著弘业寺的钱,但是金莲觉得,吃几碗羊汤而已,弘业寺不会心疼的。毕竟每天都要发这么多工钱出去了,自己吃碗羊汤又咋地。
“自是可以。”王汉转念一想,笑道,“要不明日,你便带他去解解馋吧。”
“郎君为何不去?”金莲不明白,王汉在期待什么。
王汉捧著手里的茶碗,像是在回忆著什么,良久之后,脸上才露出了微笑,说道:“能吃上羊了,但是具体怎么吃,总要讲究点儿。不能马虎了,浪费了这些天的期待。”
没有茶,不想擼串。没有像样的茶具,喝茶岂不没了感觉?
可能有人觉得,你隨便拿个碗喝茶还不是一样的?没有茶喝,还烤不了羊肉串了?
王汉不行。他自詡穿越前是个讲究人,茶叶得好,茶具得像样,烤串得穿前腿肉,后腿都不行,就是这么穷讲究。要在穿越后吃羊肉,第一顿必须是擼串,炙子排第二,铜锅涮肉排第三,羊蝎子排第四。
而羊汤烧饼?这不是王汉心心念念的东西。
你问为啥铜锅涮肉不能是第一?我得先有铜锅啊!你知道大唐的黄铜多难搞吗?铜就是钱!
官府严禁民间用铜製器,如果做个铜火锅,可能涮羊肉还没吃上,自己就被流放三千里了。但要是用铁锅,王汉觉得,那涮肉还不如吃羊汤呢!
总之如今大唐流行的羊肉吃法,王汉看一眼就呵呵了,目前在他的心愿菜单里真排不上。
某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在这秋色入画的河边,饮一壶茶,烤几根串。
为了这个仪式感,王汉可以再多坚持几天,因为已经不是饿得两眼冒绿光的那几天了,他已经偷偷吃过好几只鸡。
这种完全是穷讲究的固执,王汉不打算让身边的人理解,就算是他穿越后最终的倔强吧。
金莲咽了一下口水,说道:“郎君不去吃,那奴家也不吃,就陪著郎君,等到郎君想吃的那一天。”
王汉不停地製作各种坯子,磨炼自己的手艺。从大號的碗变成小一些的盏,最后是薄薄的杯子。金莲就在一边帮他赶赶蚊子,这么冷了,还是有蚊子。
王汉忽然有了兴致,让金莲坐过来试试。其实这个玩陶艺不只是能当亲子活动,也可以哄小姑娘开心的!
“郎君,我做不好的。”金莲没有信心,但还是很听话。
“放心,你这手可比王晋那小子巧多了。”王汉捧著金莲的手,让她试著拉个泥胚出来,有没有感到一种灵与肉的交融?咦,一次就成功了?我不信!
王汉的眼睛都凸起来了,简直崩溃,我这手艺是穿越前练了好多回的,可是依旧感觉很生疏。金莲刚才只是在边上看著而已,结果小手上来,第一次就拉出来一只非常完美的小碗,而且胎壁很薄很均匀。
金莲信心大增,做得上癮了。一只比一只做得好,竟没有失败过。
“郎君你在旁指点,看奴来做。”
王汉整个人都不好了,故意挑剔道:“你这个,要高一些,对,高点儿,代表著有追求。”
金莲又成功了,捧著一只竹笠造型的盏:“郎君快看!哈哈,奴居然做得比郎君好,是不是真的?”
“……你这个不用拉这么薄,后期可以用刀削薄的,哈哈。”王汉彻底心虚了。这可是竹笠盏啊,一下子就成功了,造型还这么正,我家金莲莫不是天才?
金莲渐入佳境:“郎君,这个高一些是不是很漂亮?郎君?”
王汉伸出一只在水桶里洗到冰凉的手,不动声色地插进金莲的衣领后面。
金莲尖叫,泥胎终於拉坏了,嗖的一下飞了出去。
王汉满意了:“你看看你!心要静,要別无旁騖,知道吗?別说我用手冰你,就是用针扎,你也不能分心!”
等王汉重新坐在磨盘前,金莲面无表情地抽出一根针。
王汉:“你还真有……哎,我错了!”
————————
一连数日,王汉都在当他的小窑匠。大家也都以为,他只是在做普通的陶碗。
眾人猜测,肯定是做得不好,所以也没有人见到王汉把成品给拿出手。本来嘛,哪有什么都想做的?需要碗,去买便是了。便是做剪刀打铁锅的收入,哪个不比做陶碗高得多?
王汉並不理会旁人的目光。
开炉的时候,王汉不让任何外人看到,只让金莲陪著。
金莲看到成品,震惊地用手捂著自己的嘴,怕自己喊出声儿来。
王汉一只只捧著看,把其中的精品捡出来。
“可以去买羊腿了。”王汉长出了一口气,捧著其中一只黑色茶碗,仔细端详。暗金色鷓鴣斑天目盏,斑纹清晰完整,过渡自然,在晨光下色彩鲜艷多变,这便是大功告成。这茶碗比后世常用的建盏尺寸略大,碗口直径得有手掌宽,像一只小饭碗的尺寸,因为唐代的茶碗普遍比较大,这尺寸都算是小的。
金莲一眼就认出,这是自己做的坯子。因为王汉做的都比较小。但是,这也太美了吧?
金莲的气都喘不过来了,王汉说了“买羊腿”,都没能让她回过神来。
“郎君,这面上是金子吗?”金莲的眼睛里都闪著光,声音颤抖不已。
“別傻了,只是上了一层釉。整个过程你不是都看著的吗?只不过我的手艺,跟现有的不一样罢了。”
“郎君,这究竟是什么?”
“天目盏。你看这花纹,像不像眼瞳?”
其实天目盏是由於宋代天目窑而得名,但是后来大家也都觉得上面的花纹像眼睛,就这样解释了。
王汉说著,把金莲手里那一只明显的瑕疵品给扯过来,丟进筐里砸碎,等一下要把这些瑕疵品全部销毁。
“啊——!”金莲尖叫,这么好的宝贝,怎么能给砸了?!
“那都是瑕疵品!”王汉的手毫不留情,一只一只都砸碎,“瑕疵品不配留在世上,它们会拉低正品的价值。”
王汉在金莲反应过来之前,就把其他所有的瑕疵品,全都给丟进筐里砸了,完美的只有这一只天目盏。等会儿还要把这些瑕疵品的碎片,全部倒进水车椎体砸矿石的大锤下面,彻底粉碎。
金莲的心都要碎了,她从筐里捧起一个碎片,很是心疼,这些都是宝贝啊,就连碎片都闪闪发光的。
王汉冷麵无情:“所以就连碎片都要彻底粉碎。”
成品率就是这么低。最好的这只,以前我都瞧不上眼的。
不过这次做的建盏只是少数,这窑里除了数十枚建盏,几套盖碗以外,其他做的都是甜白釉的饭碗和盘子。盖碗就是大黑陶的,建水陶盖碗。王汉的要求暂时比较低,毕竟得先有两套凑合用的。而那些甜白釉的盘子碗,是要给李垒家里当礼物的。
这样的甜白釉,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拿出去送礼也不至於像天目盏那样,太过惊世骇俗。
李家大伯一直以来对王汉都不错。李垒之前拿了两贯钱帮王汉还债,说白了其实是他耶耶的钱,他自己有个屁的钱。更何况这一次,他家要把李垒扶上马,少不了要准备些拿得出手的东西。
王汉一一挑选,他对这些盘子碗的要求不高,可也不能有明显的瑕疵。这个裂了,这个不太圆,这个光泽不行,有灰斑。王汉把一只盘子隨手就往筐里丟,没听见碎裂的响动,转头一瞅,这盘子被金莲给接住了。
“郎君这是要奴的命啊!”金莲跪在地上哭道,“就算家里现在有些钱了,可也不能这样暴殄天物!这都是很好的东西啊!卖到东市去,再换一个奴回来,都是可以的!”
“你难道觉得,自己还不如几只盘子值钱?”王汉想说她不可理喻,可是转念一想,又很理解。这些瑕疵品在自己的眼里,多看一眼都会觉得碍眼。但对金莲来说,那都是小奴家一只一只做出来的,就算那只盘子不圆,对金莲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更何况卖出去真的值钱。
“那这些不好的,就留著咱们自己用吧。”王汉退让了,但是不忘叮嘱道,“卖出去万万不可。”
王汉从来没有拿这些去赚钱的想法,至少目前没有。因为他心里清楚,现在的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守住太过庞大的財富的能力。一个田舍奴,却拥有皇上都没有的东西,那不是找死吗?五姓七望隨便来一家要抢,你都只能把家產双手奉上。
“我们不卖吗?”金莲十分意外。
“不卖,会惹祸上身。”王汉说道,但看金莲“哦”了一声,依旧不解的样子,他只得继续开解,“有了钱你想干嘛?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对吧?”
金莲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