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炊烟入眼的,还有一大堆提示。
    光“发现人类踪跡”都有十几条。
    李默思愣了愣。
    由於信息弹出速度过快,最先弹出的消息早就被挤出了视野。
    根本来不及看。
    不过他看明白了系统的最后一条提示。
    【確认人类团体路径!】
    他打开【乐山水】,隨著他的移动,此时地图上勾勒出地形的范围又扩大许多。
    以部落为中心,狩猎队先是向西走到山脚,又继续向著西南方向走了一段。
    现在他们位於部落西方偏南的位置。
    到这里,都还是追著昨晚那巨狼的踪跡走的。
    李默思抬头,再次向著高亮道路看去。
    如果继续追猎巨狼,就继续向西。
    也可能会偏北,绕向部落西北方的那座山。
    而现在突然冒出来的炊烟在西南方。
    大概六公里远。
    那儿是缓坡区域,有落差但不大。
    子壹看了一会儿从西南方升起的烟气,转头对李默思问到:“先师,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他是首领,保障部落整体的安危也在他的职责范围內。
    李默思问到:“你知道那是什么?”
    “烟雾又白又细,应该是有人类在製作食物。”子壹简单分析又给出结果,並说道:“以前有时候会出现人类在附近试图定居,首领会带队把他们赶跑。”
    看来子壹以前的部落还是地区一霸。
    李默思继续问到:“这时候,以前的首领会怎么做?”
    子壹摇头:“我不知道,先师。还请你教我。”
    李默思点头:“大队伍出击之前,要先进行探查。我带你去探查一下情况,你先把队伍处理好。”
    “是,先师。”
    子壹兴奋起来,转头对狩猎队吱哇下令。
    “都在这里休息……嗯,老独眼,你带人保护好长老。”
    老哥布林开口提醒:“还要散开一部分放哨,防止野兽袭击。”
    子壹完全没有这个意识。
    他挠了挠后脑勺,接著又下达了散开警惕的命令。
    等贪肉带著部分哥布林散开,子壹转头对李默思说道:“先师,我准备好了。”
    李默思转身:“走吧。”
    他带著子壹继续向西前进。
    子壹有些疑惑:“我们走这边吗?”
    李默思反问:“你知道那炊烟周边的地形吗?”
    子壹回忆著说出:“听说那边有一条小溪,周围是平地。”
    “那你觉得我可以直接过去瞧吗?”李默思抻了抻身上的兔皮上衣和紧身羊毛裤,说出他的计划:“那炊烟靠北的地方地势高,从那儿可以从上往下望。”
    子壹上下看了看李默思的衣裳,一脸恍然。
    先师和他不同。
    哥布林在森林中偷窥,只要躲进灌木丛中就好,或者找块大石头和粗树干后面一躲也可以。
    但李默思没有天生的保护色,也没有矮小的身材。
    加上这一身衣服,真要直接凑过去瞧肯定被狠狠逮住。
    看到子壹这幅表情,李默思大概猜到了这弟子脑袋里想的是什么。
    子壹確实算聪明,但思维还是太局限。
    不过这和生活环境以及时代有关,只能说慢慢来。
    做的事情多了,见识多了,思路自然打开。
    很多下意识的习惯也会改掉。
    子壹明白后,继续跟著李默思西行。
    他们很快走到了北高南低的坡上。
    森林中的几公里確实难走,不过李默思有【乐山水】指引,效率不算太糟。
    他们看著目標炊烟逐渐变大,又慢慢开始变小。
    估摸著对面的饭都煮熟了,他们才到达適合观察的高地。
    这周围明显变得阴冷,树木开始以云杉为主。
    此时抬头看去,太阳快要到头顶了。
    估摸著离正午还差一个小时左右。
    李默思很少在这个时间段看到炊烟。
    吃三餐的人,比如说铁匠,一般也是清晨、正午、傍晚三个时间段做饭。
    吃两餐的人也是清晨和傍晚。
    这种时候……大概算是早午饭。
    他只在自己还是大学生的时候这么吃过。
    这都中世纪了,到底是谁有这么清閒。
    总不可能是贵族老爷吧?
    原身记忆中,贵族可是绝不会进入这片森林的。
    李默思绕著炊烟谨慎接近。
    高看低的確视野更开阔。
    但现在都是树木,他们得找一个视野不被遮挡的地方。
    “先师,那个地方不错!”
    子壹指著前面一处外凸的岩体。
    李默思走过去,透过森林中那疏密不一的树影,他看到了篝火、篝火上架起的陶罐、围著篝火坐著一圈人。
    他立刻改变姿势,趴在高地边缘看去。
    是捕奴队。
    那些人衣服材质不咋地,都是麻布和粗纺羊毛布。但是看著比较整齐,比起大多数领民也算得上乾净,没有多到离谱的污垢和补丁。
    他们各个都在腰间掛著杂七杂八的东西,有可能是一把匕首,有可能是一面小木盾,有可能是一包草药。
    这和个人习惯紧密相连。
    但无一人拥有弓弩之类的远程武器。
    李默思仔细点了一下,篝火旁的捕奴队员共有八人。
    但捕奴队可不止这点人。
    在这些“正式工”的后面,还有著十几个男奴隶为他们打理驴子、提桶打水、打包一些绿色物品。
    这些奴隶穿著厚实但带有陈年污垢的粗纺羊毛衣物。
    就像穿了一件薄泥甲。
    在污垢不那么厚实的地方,还能看到层叠的补丁。
    令人感慨的是,这已经是那些正式工“发善心”的结果。
    他们为了让这些奴隶能办事的同时作为储蓄货物活著,通常不会对他们太糟糕。
    在李默思的记忆中,庄园中的许多破產奴隶甚至穿不了这么厚实的衣物。
    冬季便是他们可以预见的终局。
    那些领主对买来的奴隶十分珍惜,却对破產的平民无比苛刻。
    因此,即使被捕奴队抓住,被卖出去,也绝不能破產成为奴隶。
    这是原身观察到的。
    也是李默思难以理解的。
    “喂,数好哥布林的耳朵了吗?”
    一道年轻男性的声音从篝火右边传来,那里正好被树冠挡住。
    李默思下意识往后缩了一点。
    子壹则一动不动。
    他才经歷过一个冬天,从这些人的穿著打扮上看不出太多,只觉得他们比较富。
    篝火旁,那腰间插著匕首的人赶紧看向奴隶们:“还没有数完吗?”
    那群打包绿色物品的奴隶急忙说道:“一共十三包!另外还多了半包多!”
    篝火右边的树冠中走出一道身影,他走向奴隶说道:“我看看!”
    这人不是捕奴队的。
    李默思看到了对方掛在后腰上的盾牌。
    那上面有纹章!
    鹰和短剑。
    这是塔里斯男爵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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