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杉木桶与乐队
杉木桶酒馆就坐落在溪边。
內部装饰大量使用了原木和杉木板,空气中混合著醇厚的麦酒香、烤肉的焦香和木材本身的清香,给人一种温暖踏实的感觉。
比起“沉睡巨人”的喧囂粗獷,这里更多了几分山野小镇的质朴情调。
客人大多是穿著工装、身材粗壮的伐木工和石匠,也有不少像他们这样的冒险者。
戈尔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一进门就大声招呼著酒保。
他点了一大堆食物:烤得滋滋冒油的岩羊腿、用本地特產香草燉煮的河鱼、大盆的土豆泥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黑麵包,当然,还有足够所有人痛饮的、用木桶装著的本地麦酒。
眾人围坐在一张长条木桌旁,大囗吃肉,大碗喝酒。
气氛热烈而融洽。
戈尔端著巨大的木杯,挨个向大家敬酒,感谢一路的辛苦。
巴顿和阿里放开了酒量,豪饮畅谈。
芬恩则是显然没喝过什么酒,学著眾人將麦酒大口往嘴里灌,没几口就被呛得直咳嗽,涨得脸色通红,引来一阵善意的鬨笑。
就连莎夏,也难得地没有毒舌,只是拿起酒杯向林燁示意了一下,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
林燁也沉浸在这种轻鬆的氛围里,享受著美食和酒精带来的微醺感。
他並非嗜酒之人,但这种氛围让他感受到了一丝难得的归属感。
麦酒口感粗糙,但冰镇过,带著一丝清爽,冲淡了喉咙的乾渴。
烤肉和燉鱼的味道说不上多么精美,但分量十足,充满了能量,很好地慰藉了疲惫的身体。
庆功宴在喧闹中持续到晚上,到最后一点麦酒被喝乾,最后一块肉被消灭。
酒足饭饱,戈伦宣布:“大家辛苦了,今晚好好休息。我已经在『林鶯旅店』订好了房间,两人一间。我们在这溪木镇休整几天,等我把回程的货物联繫好,大概三四天后,我们再一起回灰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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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接下来的时间如何打发,眾人很快有了不同的打算。
络腮鬍汉子和瘦高个匕首客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脸上带著男人都懂的曖昧笑容,低声嘀咕著朝著镇子角落那家掛著粉红色灯笼的房子走去。
那个沉默的年轻战士似乎对赌博更有兴趣,目光瞄向了街角灯火通明的赌场招牌。
对於他们这些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冒险者来说,及时行乐是常態。
莎夏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肩膀:“累死了,我可没精力去那些乌烟瘴气的地方。巴顿老大,我回旅店睡觉了。”
巴顿点了点头,拍了拍也有些跃跃欲试的芬恩的肩膀:“小子,那种地方不是你该去的。跟我回旅店,早点休息,明天我教你几手实用的格挡技巧。”
芬恩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小声地应了一声。
阿里凑到林燁身边,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浓密的鬍鬚几乎要戳到林燁的脸上:“嘿,林燁小子,那些地方没意思。吵吵嚷嚷,要么骗钱要么骗感情。跟俺来,俺带你去个真正好玩的地方!保证你没见过!”
林燁看著阿里那双因为兴奋而发亮的眼睛,倒是起了一丝好奇。
以阿里的性格,他所谓的“好玩的地方”,大概率不是寻常场所。
“哦?什么地方?”林燁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保证是你小子会喜欢的新鲜玩意儿!”阿里卖著关子,不由分说地拉著林燁的胳膊就往外走。
林燁无奈地笑了笑,向巴顿等人点头示意了一下,便跟著阿里走出了喧闹温暖的酒馆。
阿里咧嘴一笑,拉著林燁就往外走。
他没有往镇中心热闹的地方去,反而七拐八绕,穿过几条僻静的小巷,来到了小镇边缘一个靠近溪流的小广场。广场地面用鹅卵石铺就,
中央有一口古老的石井,几棵高大的枫树矗立四周,树叶已经开始泛红。
此时,广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不只是镇民,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路过休整的商队护卫和旅行者。
人们围成一个鬆散的圈子,气氛轻鬆,低声交谈著,目光都集中在圈子中央。
那里,站著几个穿著与普通镇民截然不同的人。
他们衣著色彩鲜艷而独特,布料看似陈旧却带著一种难以言喻的艺术感。
为首的是一位抱著鲁特琴的中年男子,头髮微卷,下巴留著精心修剪的短须,眼神温和而灵动。
他身边站著一位手持长笛的年轻女子,长发如瀑,眼睛像溪水一样清澈。
旁边还有一个矮胖的、留著大鬍子的矮人,用力敲击著一面手鼓,节奏明快而富有感染力。
另有一个年轻人类,吹奏著一种类似竖笛的木管乐器,声音清越。
这是一支小型的、由不同种族组成的吟游诗人乐队!
阿里得意地用胳膊肘捅了捅林燁,低声道:“怎么样?没骗你吧?这可是『铃鐺老约翰乐队』!在咱们这一带可有名了!他们不常在一个地方停留,今天正好被咱们赶上了!”
这时,那位名叫约翰的吟游诗人微笑著向四周点头致意,然后手指轻轻拨动了鲁特琴的琴弦。
一阵清澈如溪流般的音符流淌出来,瞬间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
他开口吟唱,嗓音醇厚而富有感染力,讲述著一个关於古代英雄、巨龙与宝藏的传奇故事。
长笛声適时加入,如同山间的清风,描绘著故事中的森林与山谷。
手鼓敲打出轻快的节奏,模擬著马蹄声和心跳。
音乐並不激昂,却有一种奇特的魔力,將听眾的心神牢牢吸引。
林燁確实被吸引住了,他只是用最纯粹的感官去聆听。
这音乐与他前世听过的任何音乐都不同,没有复杂的编曲和电子合成音效,却充满了生命力和敘事感。
它仿佛带著他穿越了时空,看到了故事中描绘的壮丽山河、英勇战斗和悽美爱情。
林燁完全放鬆下来,靠在一棵广场边的大树上,静静地聆听著。
阿里完全沉浸在了音乐中,隨著节奏轻轻晃动著身体,粗壮的手指在膝盖上打著拍子,嘴里含糊地跟著哼唱,一脸陶醉。
周围的听眾们也大多如此,脸上带著或嚮往、或感慨、或放鬆的神情。
无论在什么地方,音乐总有著无与伦比的魔力。
夜色渐深,乐队又表演了几首曲子,最后在一首舒缓的、仿佛祝福旅人安然入梦的旋律中结束了今晚的表演。
一曲终了,广场上安静了片刻,隨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
约翰优雅地鞠躬,他的同伴们也微笑著致意。
围观的人群报以热烈的掌声和一枚枚的铜幣,然后渐渐散去。
阿里心满意足地咂咂嘴,对林燁说:“怎么样,小子?没白来吧?这比赌钱喝酒有意思多了!”
林燁真诚地点点头:“確实很棒,谢谢你,阿里先生。”
“哈哈,客气啥!走,回旅店睡觉!明天要是他们还在,俺们再来听!”阿里豪爽地笑著,揽著林燁的肩膀,踏著月光,向“林鶯旅店”走去。
林燁回头看了一眼恢復寂静的小广场,他在这收穫了一份难得的慰藉与平和。
这或许也是冒险的一部分——在杀戮与生存的间隙,享受那些温暖的微光。
內部装饰大量使用了原木和杉木板,空气中混合著醇厚的麦酒香、烤肉的焦香和木材本身的清香,给人一种温暖踏实的感觉。
比起“沉睡巨人”的喧囂粗獷,这里更多了几分山野小镇的质朴情调。
客人大多是穿著工装、身材粗壮的伐木工和石匠,也有不少像他们这样的冒险者。
戈尔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一进门就大声招呼著酒保。
他点了一大堆食物:烤得滋滋冒油的岩羊腿、用本地特產香草燉煮的河鱼、大盆的土豆泥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黑麵包,当然,还有足够所有人痛饮的、用木桶装著的本地麦酒。
眾人围坐在一张长条木桌旁,大囗吃肉,大碗喝酒。
气氛热烈而融洽。
戈尔端著巨大的木杯,挨个向大家敬酒,感谢一路的辛苦。
巴顿和阿里放开了酒量,豪饮畅谈。
芬恩则是显然没喝过什么酒,学著眾人將麦酒大口往嘴里灌,没几口就被呛得直咳嗽,涨得脸色通红,引来一阵善意的鬨笑。
就连莎夏,也难得地没有毒舌,只是拿起酒杯向林燁示意了一下,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
林燁也沉浸在这种轻鬆的氛围里,享受著美食和酒精带来的微醺感。
他並非嗜酒之人,但这种氛围让他感受到了一丝难得的归属感。
麦酒口感粗糙,但冰镇过,带著一丝清爽,冲淡了喉咙的乾渴。
烤肉和燉鱼的味道说不上多么精美,但分量十足,充满了能量,很好地慰藉了疲惫的身体。
庆功宴在喧闹中持续到晚上,到最后一点麦酒被喝乾,最后一块肉被消灭。
酒足饭饱,戈伦宣布:“大家辛苦了,今晚好好休息。我已经在『林鶯旅店』订好了房间,两人一间。我们在这溪木镇休整几天,等我把回程的货物联繫好,大概三四天后,我们再一起回灰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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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接下来的时间如何打发,眾人很快有了不同的打算。
络腮鬍汉子和瘦高个匕首客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脸上带著男人都懂的曖昧笑容,低声嘀咕著朝著镇子角落那家掛著粉红色灯笼的房子走去。
那个沉默的年轻战士似乎对赌博更有兴趣,目光瞄向了街角灯火通明的赌场招牌。
对於他们这些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冒险者来说,及时行乐是常態。
莎夏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肩膀:“累死了,我可没精力去那些乌烟瘴气的地方。巴顿老大,我回旅店睡觉了。”
巴顿点了点头,拍了拍也有些跃跃欲试的芬恩的肩膀:“小子,那种地方不是你该去的。跟我回旅店,早点休息,明天我教你几手实用的格挡技巧。”
芬恩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小声地应了一声。
阿里凑到林燁身边,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浓密的鬍鬚几乎要戳到林燁的脸上:“嘿,林燁小子,那些地方没意思。吵吵嚷嚷,要么骗钱要么骗感情。跟俺来,俺带你去个真正好玩的地方!保证你没见过!”
林燁看著阿里那双因为兴奋而发亮的眼睛,倒是起了一丝好奇。
以阿里的性格,他所谓的“好玩的地方”,大概率不是寻常场所。
“哦?什么地方?”林燁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保证是你小子会喜欢的新鲜玩意儿!”阿里卖著关子,不由分说地拉著林燁的胳膊就往外走。
林燁无奈地笑了笑,向巴顿等人点头示意了一下,便跟著阿里走出了喧闹温暖的酒馆。
阿里咧嘴一笑,拉著林燁就往外走。
他没有往镇中心热闹的地方去,反而七拐八绕,穿过几条僻静的小巷,来到了小镇边缘一个靠近溪流的小广场。广场地面用鹅卵石铺就,
中央有一口古老的石井,几棵高大的枫树矗立四周,树叶已经开始泛红。
此时,广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不只是镇民,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路过休整的商队护卫和旅行者。
人们围成一个鬆散的圈子,气氛轻鬆,低声交谈著,目光都集中在圈子中央。
那里,站著几个穿著与普通镇民截然不同的人。
他们衣著色彩鲜艷而独特,布料看似陈旧却带著一种难以言喻的艺术感。
为首的是一位抱著鲁特琴的中年男子,头髮微卷,下巴留著精心修剪的短须,眼神温和而灵动。
他身边站著一位手持长笛的年轻女子,长发如瀑,眼睛像溪水一样清澈。
旁边还有一个矮胖的、留著大鬍子的矮人,用力敲击著一面手鼓,节奏明快而富有感染力。
另有一个年轻人类,吹奏著一种类似竖笛的木管乐器,声音清越。
这是一支小型的、由不同种族组成的吟游诗人乐队!
阿里得意地用胳膊肘捅了捅林燁,低声道:“怎么样?没骗你吧?这可是『铃鐺老约翰乐队』!在咱们这一带可有名了!他们不常在一个地方停留,今天正好被咱们赶上了!”
这时,那位名叫约翰的吟游诗人微笑著向四周点头致意,然后手指轻轻拨动了鲁特琴的琴弦。
一阵清澈如溪流般的音符流淌出来,瞬间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
他开口吟唱,嗓音醇厚而富有感染力,讲述著一个关於古代英雄、巨龙与宝藏的传奇故事。
长笛声適时加入,如同山间的清风,描绘著故事中的森林与山谷。
手鼓敲打出轻快的节奏,模擬著马蹄声和心跳。
音乐並不激昂,却有一种奇特的魔力,將听眾的心神牢牢吸引。
林燁確实被吸引住了,他只是用最纯粹的感官去聆听。
这音乐与他前世听过的任何音乐都不同,没有复杂的编曲和电子合成音效,却充满了生命力和敘事感。
它仿佛带著他穿越了时空,看到了故事中描绘的壮丽山河、英勇战斗和悽美爱情。
林燁完全放鬆下来,靠在一棵广场边的大树上,静静地聆听著。
阿里完全沉浸在了音乐中,隨著节奏轻轻晃动著身体,粗壮的手指在膝盖上打著拍子,嘴里含糊地跟著哼唱,一脸陶醉。
周围的听眾们也大多如此,脸上带著或嚮往、或感慨、或放鬆的神情。
无论在什么地方,音乐总有著无与伦比的魔力。
夜色渐深,乐队又表演了几首曲子,最后在一首舒缓的、仿佛祝福旅人安然入梦的旋律中结束了今晚的表演。
一曲终了,广场上安静了片刻,隨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
约翰优雅地鞠躬,他的同伴们也微笑著致意。
围观的人群报以热烈的掌声和一枚枚的铜幣,然后渐渐散去。
阿里心满意足地咂咂嘴,对林燁说:“怎么样,小子?没白来吧?这比赌钱喝酒有意思多了!”
林燁真诚地点点头:“確实很棒,谢谢你,阿里先生。”
“哈哈,客气啥!走,回旅店睡觉!明天要是他们还在,俺们再来听!”阿里豪爽地笑著,揽著林燁的肩膀,踏著月光,向“林鶯旅店”走去。
林燁回头看了一眼恢復寂静的小广场,他在这收穫了一份难得的慰藉与平和。
这或许也是冒险的一部分——在杀戮与生存的间隙,享受那些温暖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