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周景眉心一跳。
    握紧方向盘的手转动,猛然靠边停车。
    胸口还在剧烈起伏著,长睫轻颤,他垂眸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那块名表。
    明明已经坏掉了,可他却看的格外认真,神色复杂。
    这个问题,周景之前从未思考过。
    关於『喜欢』两个字,周景总是觉得幼稚且奢侈。
    是属於拥有很多爱,且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有资格谈论的事物。
    否则,喜欢,將毫无用处,甚至还会害死性命。
    站在底层的人,是没有资格,也无心去谈论喜欢这两个字的。
    衣食温饱都成问题,哪里还有心思去想这些。
    小时候,周景只关心明天是否能吃饱,会不会被挨打。
    后来被接回到周家,周景只关心是否能得到周家人的认可,是否有机会在这里扎根往上爬。
    那个时候,周景刚接触上流圈子,他觉得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真是天真到愚蠢。
    一出生就什么都拥有了,才会整日为这些无用的东西扰乱心神。
    而他不会,他要趁这些不思进取的富家子弟们,被无用的事情影响时,一步一步的超过他们。
    最后,將他们踩在脚下。
    周景跟他们不一样,他见识过最底层的生活有多可怕,走到今天,全是靠他自己拼命得来的。
    没有人知道,从贫民窟整日被欺负的小可怜,到周家杀伐果断的大少爷,一路以来周景付出了多少。
    如果他和顾晚一样,为了一句喜欢就疯成这样,他估计早就和母亲一样,惨死在贫民窟了。
    七岁那年,周景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死在眼前。
    他没有哭,也没有闹。
    只是淡定的从母亲手中,拿走那枚她死死攥在手中,攥了大半辈子的戒指。
    这是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也是能证明周景身份的信物。
    母亲爱了父亲一辈子,因为出身低贱,无名无分,最后落得这个下场。
    从那时起,周景就再也不相信什么虚无縹緲的爱情。
    母亲说的对,爱情这种东西,的確不是他们这种人能奢望的。
    他发誓绝不会走母亲的老路。
    贫民窟的日子,周景过够了,他要把那些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全部踩在脚下。
    母亲说,父亲是不会认他的,他就偏要得到父亲的认可。
    他要拼命的往上爬,把失去的尊严,全部挣回来。
    只要能站在金字塔顶端,就不会再被欺负。
    还会看著那群从出生就比自己高贵的人们,在自己面前点头哈腰,卑躬屈膝,俯首称臣。
    这些年,周景也的確一直是这样做的。
    至於黎恩夏……是周景的计划之外。
    “你回答我啊周景,你到底喜不喜欢黎恩夏?!”一旁顾晚的声音,將他的思绪拉回到现在。
    周景將曾经那些回忆全部压下去,逐渐平復自己的情绪。
    母亲临终前的话却依旧縈绕在耳边:
    “付出真心,只会害了自己,千万不要相信爱情。”
    一声长长的嘆息落下,周景推了推那副高昂的金丝眼镜,镜片反射出一抹冷冽的光,看不清他的情绪。
    半晌,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带著一丝上位者的高傲,从容淡定缓缓开口:
    “我不会有喜欢的人。”
    视线从錶盘上移开,周景重新发动汽车,恢復平日里那副沉稳的模样。
    听到这个回答,顾晚也鬆了口气,逐渐淡定下来。
    只要他没有喜欢的人,自己就还有机会。
    顾晚闭了闭眼,呼出一口气,她相信自己总能让这座冰山融化。
    既然周景从没有喜欢过人,那她就可以做第一个被他喜欢的人了。
    顾晚是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一旦爱上就会疯狂到迷失自己。
    满心满眼只有他。
    对於顾晚而言,一出生就已经站在了许多人不可企及的高度。
    她拥有了太多,唯独爱情,是她唯一能烦恼的事情了。
    “婚后,我们互不干涉对方的隱私,该有的流程我都会照做,和所有的商业联姻一样。”
    周景平静的说著,情绪毫无波动:
    “但你要的真心,我给不了,当然,如果婚后你有喜欢的人或是想找男模消遣,我也绝不会干涉。”
    “只要注意些別被狗仔拍到,不要影响企业形象就好,其他隨你。”
    周景是个典型的事业脑,和顾晚完全不同。
    当恋爱脑遇上事业脑,就註定了是个悲剧。
    “放心,我对除你以外的其他人没兴趣,周景,我说过喜欢你,就会喜欢到底。”顾晚摆摆手,自信傲娇的扬起下巴: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係,我相信总有一天,会让你喜欢上我的。”
    周景无奈的嘆声气,揉了揉眉心,放慢车速,“顾晚,该说的我都已经跟你说清楚了,即便这样,也要跟我联姻么?”
    “嗯,我决定的事情,就绝不会反悔!”顾晚回答。
    闻言,周景看了一眼身旁的顾晚。
    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几分黎恩夏的影子。
    她和恩夏,有些地方,真的很相似。
    都喜欢红色,都喜欢一条路走到黑,都很任性娇气,都很固执倔强。
    也正因如此,当初周景才会鬼使神差的救下她。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当时周景去纽约出差,路过奢侈品店时,刚好看见恩夏喜欢的品牌。
    他每次出差,都有给恩夏带礼物的习惯,这一次他看上了那款限量版红色包包。
    恩夏喜欢红色,他想这款包,恩夏应该也会喜欢。
    正巧逛街时的顾晚,也看中了这款包。
    这只限量款包包,全球仅剩这一只在售卖。
    两人正要为同一只包相爭之时,店里忽然闯入劫匪。
    顾晚很不幸的被劫持了。
    周景自幼在平民窟摸爬滚打,简单防身的拳脚功夫是必备的。
    虽然多年没练习有些生疏,但对付这几个劫匪还是绰绰有余。
    不过,周景从来不是一个爱管閒事,乐於助人的人。
    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掉的。
    但那天,当看见顾晚向自己求救时的样子,恍惚间,周景好像看见了很多年前的黎恩夏。
    所以,他鬼使神差的救下了顾晚。
    却不料只是一个简单的举手之劳,顾晚却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后来,顾晚把包包让给了周景。
    看著男人身著一件黑色风衣,迈著大步匆匆离开的高大身影,顾晚心中小鹿乱撞。
    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心动的感觉。
    却不知道,那个让出去的包包,是周景买来送给黎恩夏的。
    而他匆匆离开,也是因为想要快些忙完工作回京,去见黎恩夏。
    ***
    环海公路上,一辆黑色机车飞驰而过。
    坐在后座的黎恩夏抱紧眼前的周丞漾,感受著席捲而来的海风。
    海风吹起少年的衣角,扑面而来的张扬肆意,让黎恩夏的心情也跟著一起变好。
    看著眼前越发熟悉的路线,黎恩夏似乎懂了他要带去的目的地是哪里。
    居然……是那个地方么。
    黎恩夏心中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激动期待之中夹杂著一丝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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