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当恋爱脑遇上事业脑
闻言,周景眉心一跳。
握紧方向盘的手转动,猛然靠边停车。
胸口还在剧烈起伏著,长睫轻颤,他垂眸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那块名表。
明明已经坏掉了,可他却看的格外认真,神色复杂。
这个问题,周景之前从未思考过。
关於『喜欢』两个字,周景总是觉得幼稚且奢侈。
是属於拥有很多爱,且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有资格谈论的事物。
否则,喜欢,將毫无用处,甚至还会害死性命。
站在底层的人,是没有资格,也无心去谈论喜欢这两个字的。
衣食温饱都成问题,哪里还有心思去想这些。
小时候,周景只关心明天是否能吃饱,会不会被挨打。
后来被接回到周家,周景只关心是否能得到周家人的认可,是否有机会在这里扎根往上爬。
那个时候,周景刚接触上流圈子,他觉得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真是天真到愚蠢。
一出生就什么都拥有了,才会整日为这些无用的东西扰乱心神。
而他不会,他要趁这些不思进取的富家子弟们,被无用的事情影响时,一步一步的超过他们。
最后,將他们踩在脚下。
周景跟他们不一样,他见识过最底层的生活有多可怕,走到今天,全是靠他自己拼命得来的。
没有人知道,从贫民窟整日被欺负的小可怜,到周家杀伐果断的大少爷,一路以来周景付出了多少。
如果他和顾晚一样,为了一句喜欢就疯成这样,他估计早就和母亲一样,惨死在贫民窟了。
七岁那年,周景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死在眼前。
他没有哭,也没有闹。
只是淡定的从母亲手中,拿走那枚她死死攥在手中,攥了大半辈子的戒指。
这是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也是能证明周景身份的信物。
母亲爱了父亲一辈子,因为出身低贱,无名无分,最后落得这个下场。
从那时起,周景就再也不相信什么虚无縹緲的爱情。
母亲说的对,爱情这种东西,的確不是他们这种人能奢望的。
他发誓绝不会走母亲的老路。
贫民窟的日子,周景过够了,他要把那些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全部踩在脚下。
母亲说,父亲是不会认他的,他就偏要得到父亲的认可。
他要拼命的往上爬,把失去的尊严,全部挣回来。
只要能站在金字塔顶端,就不会再被欺负。
还会看著那群从出生就比自己高贵的人们,在自己面前点头哈腰,卑躬屈膝,俯首称臣。
这些年,周景也的確一直是这样做的。
至於黎恩夏……是周景的计划之外。
“你回答我啊周景,你到底喜不喜欢黎恩夏?!”一旁顾晚的声音,將他的思绪拉回到现在。
周景將曾经那些回忆全部压下去,逐渐平復自己的情绪。
母亲临终前的话却依旧縈绕在耳边:
“付出真心,只会害了自己,千万不要相信爱情。”
一声长长的嘆息落下,周景推了推那副高昂的金丝眼镜,镜片反射出一抹冷冽的光,看不清他的情绪。
半晌,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带著一丝上位者的高傲,从容淡定缓缓开口:
“我不会有喜欢的人。”
视线从錶盘上移开,周景重新发动汽车,恢復平日里那副沉稳的模样。
听到这个回答,顾晚也鬆了口气,逐渐淡定下来。
只要他没有喜欢的人,自己就还有机会。
顾晚闭了闭眼,呼出一口气,她相信自己总能让这座冰山融化。
既然周景从没有喜欢过人,那她就可以做第一个被他喜欢的人了。
顾晚是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一旦爱上就会疯狂到迷失自己。
满心满眼只有他。
对於顾晚而言,一出生就已经站在了许多人不可企及的高度。
她拥有了太多,唯独爱情,是她唯一能烦恼的事情了。
“婚后,我们互不干涉对方的隱私,该有的流程我都会照做,和所有的商业联姻一样。”
周景平静的说著,情绪毫无波动:
“但你要的真心,我给不了,当然,如果婚后你有喜欢的人或是想找男模消遣,我也绝不会干涉。”
“只要注意些別被狗仔拍到,不要影响企业形象就好,其他隨你。”
周景是个典型的事业脑,和顾晚完全不同。
当恋爱脑遇上事业脑,就註定了是个悲剧。
“放心,我对除你以外的其他人没兴趣,周景,我说过喜欢你,就会喜欢到底。”顾晚摆摆手,自信傲娇的扬起下巴: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係,我相信总有一天,会让你喜欢上我的。”
周景无奈的嘆声气,揉了揉眉心,放慢车速,“顾晚,该说的我都已经跟你说清楚了,即便这样,也要跟我联姻么?”
“嗯,我决定的事情,就绝不会反悔!”顾晚回答。
闻言,周景看了一眼身旁的顾晚。
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几分黎恩夏的影子。
她和恩夏,有些地方,真的很相似。
都喜欢红色,都喜欢一条路走到黑,都很任性娇气,都很固执倔强。
也正因如此,当初周景才会鬼使神差的救下她。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当时周景去纽约出差,路过奢侈品店时,刚好看见恩夏喜欢的品牌。
他每次出差,都有给恩夏带礼物的习惯,这一次他看上了那款限量版红色包包。
恩夏喜欢红色,他想这款包,恩夏应该也会喜欢。
正巧逛街时的顾晚,也看中了这款包。
这只限量款包包,全球仅剩这一只在售卖。
两人正要为同一只包相爭之时,店里忽然闯入劫匪。
顾晚很不幸的被劫持了。
周景自幼在平民窟摸爬滚打,简单防身的拳脚功夫是必备的。
虽然多年没练习有些生疏,但对付这几个劫匪还是绰绰有余。
不过,周景从来不是一个爱管閒事,乐於助人的人。
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掉的。
但那天,当看见顾晚向自己求救时的样子,恍惚间,周景好像看见了很多年前的黎恩夏。
所以,他鬼使神差的救下了顾晚。
却不料只是一个简单的举手之劳,顾晚却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后来,顾晚把包包让给了周景。
看著男人身著一件黑色风衣,迈著大步匆匆离开的高大身影,顾晚心中小鹿乱撞。
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心动的感觉。
却不知道,那个让出去的包包,是周景买来送给黎恩夏的。
而他匆匆离开,也是因为想要快些忙完工作回京,去见黎恩夏。
***
环海公路上,一辆黑色机车飞驰而过。
坐在后座的黎恩夏抱紧眼前的周丞漾,感受著席捲而来的海风。
海风吹起少年的衣角,扑面而来的张扬肆意,让黎恩夏的心情也跟著一起变好。
看著眼前越发熟悉的路线,黎恩夏似乎懂了他要带去的目的地是哪里。
居然……是那个地方么。
黎恩夏心中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激动期待之中夹杂著一丝酸涩。
握紧方向盘的手转动,猛然靠边停车。
胸口还在剧烈起伏著,长睫轻颤,他垂眸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那块名表。
明明已经坏掉了,可他却看的格外认真,神色复杂。
这个问题,周景之前从未思考过。
关於『喜欢』两个字,周景总是觉得幼稚且奢侈。
是属於拥有很多爱,且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有资格谈论的事物。
否则,喜欢,將毫无用处,甚至还会害死性命。
站在底层的人,是没有资格,也无心去谈论喜欢这两个字的。
衣食温饱都成问题,哪里还有心思去想这些。
小时候,周景只关心明天是否能吃饱,会不会被挨打。
后来被接回到周家,周景只关心是否能得到周家人的认可,是否有机会在这里扎根往上爬。
那个时候,周景刚接触上流圈子,他觉得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真是天真到愚蠢。
一出生就什么都拥有了,才会整日为这些无用的东西扰乱心神。
而他不会,他要趁这些不思进取的富家子弟们,被无用的事情影响时,一步一步的超过他们。
最后,將他们踩在脚下。
周景跟他们不一样,他见识过最底层的生活有多可怕,走到今天,全是靠他自己拼命得来的。
没有人知道,从贫民窟整日被欺负的小可怜,到周家杀伐果断的大少爷,一路以来周景付出了多少。
如果他和顾晚一样,为了一句喜欢就疯成这样,他估计早就和母亲一样,惨死在贫民窟了。
七岁那年,周景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死在眼前。
他没有哭,也没有闹。
只是淡定的从母亲手中,拿走那枚她死死攥在手中,攥了大半辈子的戒指。
这是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也是能证明周景身份的信物。
母亲爱了父亲一辈子,因为出身低贱,无名无分,最后落得这个下场。
从那时起,周景就再也不相信什么虚无縹緲的爱情。
母亲说的对,爱情这种东西,的確不是他们这种人能奢望的。
他发誓绝不会走母亲的老路。
贫民窟的日子,周景过够了,他要把那些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全部踩在脚下。
母亲说,父亲是不会认他的,他就偏要得到父亲的认可。
他要拼命的往上爬,把失去的尊严,全部挣回来。
只要能站在金字塔顶端,就不会再被欺负。
还会看著那群从出生就比自己高贵的人们,在自己面前点头哈腰,卑躬屈膝,俯首称臣。
这些年,周景也的確一直是这样做的。
至於黎恩夏……是周景的计划之外。
“你回答我啊周景,你到底喜不喜欢黎恩夏?!”一旁顾晚的声音,將他的思绪拉回到现在。
周景將曾经那些回忆全部压下去,逐渐平復自己的情绪。
母亲临终前的话却依旧縈绕在耳边:
“付出真心,只会害了自己,千万不要相信爱情。”
一声长长的嘆息落下,周景推了推那副高昂的金丝眼镜,镜片反射出一抹冷冽的光,看不清他的情绪。
半晌,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带著一丝上位者的高傲,从容淡定缓缓开口:
“我不会有喜欢的人。”
视线从錶盘上移开,周景重新发动汽车,恢復平日里那副沉稳的模样。
听到这个回答,顾晚也鬆了口气,逐渐淡定下来。
只要他没有喜欢的人,自己就还有机会。
顾晚闭了闭眼,呼出一口气,她相信自己总能让这座冰山融化。
既然周景从没有喜欢过人,那她就可以做第一个被他喜欢的人了。
顾晚是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一旦爱上就会疯狂到迷失自己。
满心满眼只有他。
对於顾晚而言,一出生就已经站在了许多人不可企及的高度。
她拥有了太多,唯独爱情,是她唯一能烦恼的事情了。
“婚后,我们互不干涉对方的隱私,该有的流程我都会照做,和所有的商业联姻一样。”
周景平静的说著,情绪毫无波动:
“但你要的真心,我给不了,当然,如果婚后你有喜欢的人或是想找男模消遣,我也绝不会干涉。”
“只要注意些別被狗仔拍到,不要影响企业形象就好,其他隨你。”
周景是个典型的事业脑,和顾晚完全不同。
当恋爱脑遇上事业脑,就註定了是个悲剧。
“放心,我对除你以外的其他人没兴趣,周景,我说过喜欢你,就会喜欢到底。”顾晚摆摆手,自信傲娇的扬起下巴: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係,我相信总有一天,会让你喜欢上我的。”
周景无奈的嘆声气,揉了揉眉心,放慢车速,“顾晚,该说的我都已经跟你说清楚了,即便这样,也要跟我联姻么?”
“嗯,我决定的事情,就绝不会反悔!”顾晚回答。
闻言,周景看了一眼身旁的顾晚。
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几分黎恩夏的影子。
她和恩夏,有些地方,真的很相似。
都喜欢红色,都喜欢一条路走到黑,都很任性娇气,都很固执倔强。
也正因如此,当初周景才会鬼使神差的救下她。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当时周景去纽约出差,路过奢侈品店时,刚好看见恩夏喜欢的品牌。
他每次出差,都有给恩夏带礼物的习惯,这一次他看上了那款限量版红色包包。
恩夏喜欢红色,他想这款包,恩夏应该也会喜欢。
正巧逛街时的顾晚,也看中了这款包。
这只限量款包包,全球仅剩这一只在售卖。
两人正要为同一只包相爭之时,店里忽然闯入劫匪。
顾晚很不幸的被劫持了。
周景自幼在平民窟摸爬滚打,简单防身的拳脚功夫是必备的。
虽然多年没练习有些生疏,但对付这几个劫匪还是绰绰有余。
不过,周景从来不是一个爱管閒事,乐於助人的人。
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掉的。
但那天,当看见顾晚向自己求救时的样子,恍惚间,周景好像看见了很多年前的黎恩夏。
所以,他鬼使神差的救下了顾晚。
却不料只是一个简单的举手之劳,顾晚却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后来,顾晚把包包让给了周景。
看著男人身著一件黑色风衣,迈著大步匆匆离开的高大身影,顾晚心中小鹿乱撞。
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心动的感觉。
却不知道,那个让出去的包包,是周景买来送给黎恩夏的。
而他匆匆离开,也是因为想要快些忙完工作回京,去见黎恩夏。
***
环海公路上,一辆黑色机车飞驰而过。
坐在后座的黎恩夏抱紧眼前的周丞漾,感受著席捲而来的海风。
海风吹起少年的衣角,扑面而来的张扬肆意,让黎恩夏的心情也跟著一起变好。
看著眼前越发熟悉的路线,黎恩夏似乎懂了他要带去的目的地是哪里。
居然……是那个地方么。
黎恩夏心中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激动期待之中夹杂著一丝酸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