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缓缓流逝,潭水中没有任何的异样。
    诺顿看了一眼潭水中还未彻底化开的血块,隨后又跳了进去。
    洞口漆黑,狭长绵延。
    越往里走越是狭窄,甚至窄到了诺顿无法放开手脚,只能用手扒著周围都得边缘向里面钻去。
    这种极限运动真是让人压力山大,尤其是对有密闭恐惧症的人来说,完全就是一个地狱级別的折磨。
    不过还好,伴隨著诺顿继续往前游走,洞口又逐渐的开始扩展了些许。
    有光亮已经映照了进来,虽然不多,但是很明显已经距离出口不远了,而且外面很有可能是之间出了山洞。
    诺顿又游了稍许。
    终於。
    “噗!”
    伴隨著破水声音的响起,诺顿从水底游到了水面。
    阳光照射在他的身上,带来微微的刺痛感。
    这地方已经完全出了山洞的范围,看起来像是山脚处的一处缝隙。
    潭水面积不大,背后是山体,前面是一处缓坡,周围植被茂密。
    清净冰冷的水面依旧清澈见底,除了有些许沉在水底的落叶之外,没有其他的什么大型生物。
    这倒是个极好的写生环境。
    阳光透过山隙照到谭上,刺得诺顿有些睁不开眼来。
    他变成吸血鬼后最疑惑的事情就是这一点,为什么一个吸血鬼会不害怕太阳呢?
    难道是因为上帝死了,所以太阳这个死亡的功效在逐渐减弱的原因?
    “哗啦......”
    伴隨著水声,诺顿从潭水之中游到了地面上。
    “看来躲在这里应该会非常安全。”诺顿看向四周,没有一丝人烟。
    他终於是放下心来,赤身裸体的站在水边。
    安全性暂时有了保障,那么接下来,就是对自己如今状態的研究了。
    吸血鬼这个奇怪的物种到底有什么天赋,对他到底有什么加持?他不搞清楚的话是极为不明智的。
    诺顿站在阳光下,看起来了自己的身体。
    昨天没来得及细看,如今这一看,才感觉吸血鬼这个物种真就是脱离了人类的范畴。
    他的肌肤苍白至极,根本没有丝毫的血色。这种苍白不是白皙的肌肤模样,而是病態的苍白。
    他的身体之中好像已经完全没有血液的存在了。
    除此之外,目前倒是没有什么特別的状態。只有眼珠子因为没有血色,而变得有点像是白化病人的那种有点异样的模样。
    跟教会书籍之中的描绘基本一致。
    按照《伊甸园》中的描绘来看,他这个阶段是由尸体转化为吸血鬼的最初阶段,等到一年之后,目赤而牙尖,就连锯状齿都出来了,脸指不定会变化成什么样子,到了那一步,他就完全没有了任何能够在人类社会中藏身的可能。
    教会是必须要覆灭的,这一点並不是因为诺顿仇视教会。而是因为他是吸血鬼,与教会天然对立。
    教会的存在对他来说有巨大的威胁,甚至还可能有某些神秘的手段来对付他。
    但是他不一定非要自己去覆灭教会,他完全可以往这土堆里一躺三千年,起身一看已经换了一个天地。
    但是他又觉得这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他不確定圣主教会是否拥有更加强大的战力以此来维护自己的统治,毕竟这个世界是有怪物的,人类能够在这怪物丛生的世界依旧占据绝对的强势,手中必然也得有一些强大的力量。如果拥有的话,那么这方世界只会是一潭死水,因为强大战力的管控和愚民政策从根本上就断绝了教会覆灭的可能,就像现代一样。
    除非有更强大的外力强势入侵,破坏教会的统治根基。
    当然,这都是猜测,就像是诺顿不可能躺在这里睡三千年一样,这些猜测也不可能变成现实。所以他还是得偷摸的搞事情,最起码先把米婭神父这老神棍给乾死!
    诺顿噁心透了米婭。
    至於神因万一真的存在怎么办?
    那这就更无所谓了,反正他真的存在的话,自己不管是躲著还是搞事情都能一指头將自己摁死。在这种有自我思想的神手下小心翼翼的存活,还不如被他一指头给摁死呢!
    他诺顿已经小心翼翼的在教会的压迫下生存了二十年了,他不想再这样生存下去了!
    诺顿下定了决心。
    诺顿这人没什么优点,人老实话不多,像个橡皮泥一样搓成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
    但是诺顿总感觉这是因为自己没有下定决心而已,他觉得自己只要下定决心,那就一定能够將自己想办的事情给办好!
    於是,诺顿当即就发下了大志向!
    时间缓缓流逝。
    第一天,诺顿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適应身体,需要適应一下才能更好的外出活动,所以暂时屈居洞穴之中。
    屈居一天倒是也有好处,最起码他现在测算出来了自己的力气,比正常人要大的多,至於大多少?估计能够有个两三个精壮男人的力气?
    当天晚上,感觉自己已经適应的差不多了的诺顿躺在石头上心情亢奋,他决定明天就出去,去看看周围到底有没有什么怪物,这样才能方便自己的后续打算。
    第二天,诺顿一觉睡醒,刚刚通过湖底的通道游到了外面,被阳光刺的浑身有点酥麻。
    他当即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又返回了山洞之中。
    踏马的,忘了自己是吸血鬼了,是昼伏夜出的物种!他白天才应该睡觉,晚上才应该出去!
    成为吸血鬼之后好像本来就没有睡觉的需求,又或者说昨天晚上睡了一个晚上的诺顿完全没有丝毫的睡意。
    但是也让他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晚上出去侦查情况的话,身上穿著教会骑士的盔甲会不会动静太大了?
    但是不穿的话,身上又没有防护措施,他只能拿著大剑去跟人哐哐拼剑。
    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练一练自己的剑法,最起码自己摸索一下大剑的挥砍姿势。
    於是诺顿在山洞里嗷嗷挥剑,练的是志得意满,觉得自己已经天下无敌!
    当天下午,他发现瓦罐之中的血液顏色有些暗沉。
    诺顿害怕血液坏了,自己还一口没吃。於是就把瓦罐內的血液给吃掉了。
    吸血鬼不愧是吸血鬼,吃完血后身上有一股极为舒適的感觉,就像是人吃饱喝足泡在了温泉里,让诺顿感到愜意无比。
    他觉得这个状態不宜出门,吃饱喝足到时候影响发挥,最好消化一下再出去。
    诺顿下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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