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是教皇国一周一度的大日子。
    在弥撒这天,所有民眾的工作必须暂停,所有人都要匯拢在街头,默念著凯撒的名字,观摩弥撒的场景。
    这是教皇国最大的盛会,也是沐浴神恩的时刻。
    但是每周一次的弥撒严重拖累了人民的生產与生活,最主要的是教皇国的各种规矩森严,稍有不慎就会没收家產甚至被送上火刑架,所以整个教皇国的民眾可以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入眼望去,遍地贫民。
    教皇国疆域是上帝的属地,所以需要凸显出上帝的伟大与圣洁。从上一任教皇开始,为了凸显出教皇的励精图治,教皇国疆域內不允许有乞丐的存在,所以教皇国上下把乞丐称呼为贫民。
    不过其他的国家也不遑多让,国王和各种贵族完全不在意底下民眾的死活,一个劲的索取,更没有什么利民政策。
    相较於这个世界的魔幻物种来说,现阶段的人类社会才是真正的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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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主城,教皇国圣城,人族诞生与上帝凋亡之地,街道上团锦簇,街道两侧的墙壁上,房屋的房檐上,乃至於是一些没人占领的泥土地內,到处都是鲜的色彩。
    泥泞不堪的道路上粪便遍布,与泥水浑浊在一起被人踩在脚下,穷苦的民眾衣不蔽体,光著的脚丫沾满了泥污与粪便。
    穿著纯白铁甲的教会骑士拿著光洁的大剑將贫民拦截在街道两边,他们哪怕虚弱不堪,哪怕骨瘦如柴,哪怕身上的衣物都遮挡不住自己的生殖器官,但却依旧双手抓著大把的鲜,为恶臭的城市进行妆点。(这里的骑士是一种身份,而不是指骑兵的意思,所以没马)
    被教会骑士隔绝开的道路中间,已经完全被鲜铺满。
    早上还满是粪便泥泞不堪的道路此时已经繁锦簇,满目嫣然。无数的瓣成为天然的地毯,遮盖著泥泞道路的不堪。
    弥撒是教皇国內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必须以盛大的场面,来恭迎神明的到来!
    为此圣主城甚至剷平了种植粮食的土地,强制令下面的贫民种植鲜,以此来保证每周弥撒时鲜的使用需求。
    不过其他城市倒也没有这么严重,只有教廷和圣主城因为特殊的原因,宗教气息最为浓郁,但同时,对人的压迫也最为严重。
    “咚咚咚......”
    伴隨著刺耳的教会钟响,终於,神恩降世的弥撒庆典,隆重开始!
    “呜...呜...呜...”
    沉重而肃穆的號角声从教会处响起,瞬间就辐射在了整个城市之中。这声音厚重而又沉闷,肃穆而又庄严,仿佛像是远古的迴响,再次降临到了这个凡尘世间。
    紧隨其后,就是万人齐唱,犹如苍蝇一般的嗡鸣,在整个城市中產生。
    不论是贫民还是骑士,此时都已经开口开始默念,默念《圣经》的內容,祈求神明的降临。
    而伴隨著嗡鸣的响起,圣主大教堂的大门轰然开启。
    纯白色的传教士队伍跟隨著米婭神父的脚步,从教堂之中缓缓走出,踏著鲜铺就的道路,伴隨著亿万眾生的祈祷,犹如真正的神徒,向著圣殿缓缓前行。
    纯白色的传教士服在阳光下纯洁无瑕,洁白的队伍犹如上帝凯撒怀中的羊羔,充满了圣洁与神妙的味道。
    鲜的香味与城市沉积多年的恶臭交织在一起,是非不堪!
    洁白的教会人员与污秽不堪的贫民涇渭分明,犹如天堂和地狱两个极端!
    诺顿手中拿著纯白的篮跟隨在队伍的最后面,头戴兜帽只能凭藉两侧的余光去打量周围的场景。
    哎,还真就是中世纪啊!而且是教皇国的管控力度强大无比的中世纪!
    诺顿的目光看著两侧破旧的小木屋只感觉自己的生活毫无希望。
    中世纪教皇国有多么恐怖?这么说吧,他现在感觉根本忍受不了的传教士生活对於周围的这些一辈子可能都穿不起衣服的贫民来说那都是天堂一般的待遇。
    最起码能吃饱穿暖,不用考虑安全问题。
    他现在就算是想跑都没有心情跑了,因为真跑的话,一旦被抓到肯定是火刑,不然就是其他的恐怖折磨。
    而且就算跑了那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的活路。
    但是这种把人完全封闭管教起来的生活,真就是在活生生的把他逼疯,把他的七情六慾强制性封锁,封的他现在脑袋都有点不正常了!
    如果他不是穿越者,如果他没有过之前的现代生活,那么他肯定能够在这教堂之中生活一辈子的。但是他曾经拥有过自由,拥有过各种情感,思想,那么他就不可能会被人像是困狗一样囚禁在教堂里一辈子。
    诺顿內心的兴奋与期待在看到外面的场景之后荡然无存。
    周围贫民那衣不蔽体骨瘦如柴的模样更是让他认清现实,这种极致的失望感令他有些浑浑噩噩。
    诺顿麻木的跟隨在队伍的最末尾位置,跟隨著其他人一起將自己挎篮之中乾枯僵硬的黑麵包屑向著周围扔去。
    伴隨著麵包屑不断地被弥撒的传教士队伍扔出,平时能吃上一点食物的贫民还好一点,能抢到就抢,抢不到也无所谓,而街道两侧的犹如乞丐一般的贫民却已经犹如狗一样疯狂爭抢了起来。
    他们的身体扭打在一起,身上没了力气就用嘴巴咬,为了一丁点麵包碎屑甚至趴在地上舔掺杂著粪便的污水。
    穿著洁白鎧甲的教会骑士那宽大的身躯成为最坚固的城墙,使得那些爭抢麵包屑的贫民哪怕被人踩死也不会越过雷池一步。
    诺顿看著周围的场景內心发寒,真正的中世纪惨状只有放在自己的眼前亲自看到,才能明白这个时代为什么被称为吃人的时代。
    而自誉为神的使者,以圣洁为主旨的神徒,他们这群传教士对於周围的场景不但没有丝毫的怜悯,反而高高在上,看的津津有味。
    圣洁的队伍踩在柔软的瓣上向著圣殿一路前行。
    不过在走了数百米后就分散成了八队。
    弥撒是一场洗礼,一场对於全城的洗礼,也是赐福,一场对於所有人的赐福。所以他们需要分散开队伍,將整个城市的大街道全部逛一遍。
    所以八条队伍各自按照安排好的路线,向著不同的方向前行。
    诺顿依旧是跟在自己队伍的最后一位。低垂著脑袋一边洒麵包屑一边跟隨著队伍向前走去。
    而伴隨著他们前进的脚步,身前的人也一个接著一个的向著旁支的街道散去。
    直到最后,只剩下诺顿自己,踩在瓣上漫步进入了最后一处街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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