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不写盛世,全是盛世
然而,心神一旦乱了,想要再聚拢,又岂是那么容易。
许元那翘著二郎腿,一边饮酒一边吃果的悠閒姿態,就像一根根尖锐的钢针,不断刺著他的眼球,扰乱著他的思绪。
周围看客们投来的目光,也从一开始的纯粹看戏,变得复杂起来,带著探究,带著怀疑,带著一丝若有若无的期待。
这些目光,都化作了无形的压力,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肩膀上。
香炉里的青烟,裊裊升起,盘旋,消散。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张顗的额头上,渐渐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提笔,落下几个字,又觉得不妥,烦躁地將纸揉成一团,扔在一旁。
换纸,再提笔。
“盛世……”
他开了个头,却又觉得气势不够,脑中一片空白,后面的句子怎么也续不上。
该死!
他的心越来越乱。
反观许元,仿佛一个局外人,一杯酒饮尽,又悠然地给自己满上,甚至还对著楼上抚琴的乐师,投去一个讚许的眼神,仿佛在欣赏一出与自己无关的戏剧。
这份极致的从容,与张顗的焦躁形成了鲜明对比,也成了压垮他心防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恶!”
张顗低吼一声,双目赤红。
他猛地闭上眼睛,脑海中疯狂回忆著恩师的教诲,回忆著长安城的繁华,回忆著朱雀大街的车水马龙,回忆著大明宫的巍峨雄壮。
一幕幕景象,如同走马灯般在脑海中飞速闪过。
忽然,一道灵光如同闪电,划破了他脑中的混沌。
有了!
张顗猛地睁开双眼,眼中爆射出惊喜与自信的光芒。
他不再有丝毫犹豫,抓起毛笔,饱蘸浓墨,手腕翻飞,笔走龙蛇。
这一次,他下笔极快,充满了压抑许久后爆发的畅快淋漓。
片刻之后,他重重地將笔搁在笔架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脸上重新掛上了那標誌性的自负笑容。
他长舒一口气,带著胜利者的姿態,望向了依旧在喝酒的许元。
见二人都已停笔,楼上的洛夕莲步轻移,缓缓走了下来。
她身姿婀娜,步履间环佩叮噹,一顰一笑,都牵动著所有人的心弦。
她先是走到了张顗的案几前,对著他盈盈一福。
“张公子,请。”
张顗傲然一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洛夕素手轻抬,拈起了那张写满了字的宣纸,红唇轻启,用她那清泉般悦耳的声音,当眾诵读起来。
“盛世长安帝气雄,九重宫闕入云穹。”
“千门万户笙歌沸,一路驼铃丝雨风。”
声音落下,满堂先是静了一瞬,隨即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
“好诗!”
“不愧是张公子,出手便是不凡!”
“『帝气雄』、『入云穹』,何等的气魄!將我大唐长安的雄伟气象,写得淋漓尽致!”
“最后一句『一路驼铃丝雨风』更是点睛之笔,写出了万邦来朝的盛景,妙,当真是妙!”
张顗身后的跟班们更是扯著嗓子吹捧。
“那是自然,我家公子可是顏大人的高徒,岂是某个乡下来的泥腿子能比的?”
“有些人啊,譁眾取宠,写了几个鬼画符就以为是诗了,待会儿揭晓出来,怕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
嘲讽的目光,再次齐刷刷地射向了许元。
张顗听著周围的讚誉,脸上的得意之色愈发浓厚,他胸膛挺得笔直,享受著眾人崇拜的目光,仿佛已经贏得了这场赌局。
此时,洛夕的美眸中也闪过一抹讚许。
她微微頷首,点评道:
“张公子的这首诗,对仗工整,气势恢宏,意境开阔,確是一首咏嘆盛世的佳作。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內写出此等诗篇,足见公子才思敏捷。”
这番评价,无疑是极高的了。
张顗听得心花怒放,对著洛夕拱了拱手:
“洛夕姑娘谬讚了。”
说完,他便將目光转向许元,那眼神中的轻蔑与讥讽,已经不加丝毫掩饰。
他仿佛已经看到,许元接下来將要如何的顏面扫地。
洛夕放下张顗的诗稿,在万眾瞩目之下,缓缓走向了许元的案几。
所有人的呼吸,在这一刻都屏住了。
他们倒要看看,这个狂妄的年轻人,究竟写了些什么东西。
洛夕的目光,落在那张覆盖在上面的宣纸上,她伸出纤纤玉指,轻轻地,將那张纸,掀了开来。
底下,一行龙飞凤舞,却又风骨天成的字跡,映入眼帘。
洛夕的美眸,在看到那几行字的瞬间,猛地一缩。
她红唇微张,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周围的人群见到她这般反应,更是好奇到了极点,纷纷伸长了脖子。
“洛夕姑娘,念啊!”
“是啊,快念出来,让我们也开开眼,看看这位许大人究竟写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作』。”
在一片催促声中,洛夕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依旧在品酒的许元。
然后,她朱唇再启,一字一顿地,將那首诗,念了出来。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诗句念罢。
整个云舒坊,陷入了一片死寂。
先前那雷鸣般的喝彩,那肆无忌惮的嘲讽,那嘈杂的议论,在这一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针落可闻。
所有人都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般,呆立当场,脸上掛著惊愕、茫然、与不可思议。
许元的这首诗,跟张顗的那首描写的完全不同。
如果说张顗的诗,是一副描绘长安盛景的工笔画,宏大,壮丽,却也失之刻板。
那么许元的这首诗,就是一幅写意的水墨画,寥寥几笔,却勾勒出了一幅活色生香,充满了少年意气与生活气息的灵动画卷。
“五陵年少”,点出了人物的豪门身份。
“金市东”,点明了地点的繁华。
“银鞍白马”,是何等的鲜衣怒马。
“度春风”,又是何等的瀟洒不羈。
最后一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更是神来之笔。
將那份少年人的张扬、洒脱、快意人生,描绘得入木三分。
这首诗里,没有一个字提到“盛世”,却处处都彰显著盛世的自信与繁华。
这首诗,欲张顗的直抒角度不同,只是以一个豪门少年郎出门游玩的角度,便將长安城的繁华写了出来。
只有真正的盛世,才能孕育出如此无忧无虑、纵情享乐的少年郎。
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才有人喃喃自语。
“这……这首诗……”
“嘶……意境,意境全出啊!”
“不提盛世,却写尽了盛世风流……高下立判,高下立判了啊!”
许元那翘著二郎腿,一边饮酒一边吃果的悠閒姿態,就像一根根尖锐的钢针,不断刺著他的眼球,扰乱著他的思绪。
周围看客们投来的目光,也从一开始的纯粹看戏,变得复杂起来,带著探究,带著怀疑,带著一丝若有若无的期待。
这些目光,都化作了无形的压力,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肩膀上。
香炉里的青烟,裊裊升起,盘旋,消散。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张顗的额头上,渐渐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提笔,落下几个字,又觉得不妥,烦躁地將纸揉成一团,扔在一旁。
换纸,再提笔。
“盛世……”
他开了个头,却又觉得气势不够,脑中一片空白,后面的句子怎么也续不上。
该死!
他的心越来越乱。
反观许元,仿佛一个局外人,一杯酒饮尽,又悠然地给自己满上,甚至还对著楼上抚琴的乐师,投去一个讚许的眼神,仿佛在欣赏一出与自己无关的戏剧。
这份极致的从容,与张顗的焦躁形成了鲜明对比,也成了压垮他心防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恶!”
张顗低吼一声,双目赤红。
他猛地闭上眼睛,脑海中疯狂回忆著恩师的教诲,回忆著长安城的繁华,回忆著朱雀大街的车水马龙,回忆著大明宫的巍峨雄壮。
一幕幕景象,如同走马灯般在脑海中飞速闪过。
忽然,一道灵光如同闪电,划破了他脑中的混沌。
有了!
张顗猛地睁开双眼,眼中爆射出惊喜与自信的光芒。
他不再有丝毫犹豫,抓起毛笔,饱蘸浓墨,手腕翻飞,笔走龙蛇。
这一次,他下笔极快,充满了压抑许久后爆发的畅快淋漓。
片刻之后,他重重地將笔搁在笔架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脸上重新掛上了那標誌性的自负笑容。
他长舒一口气,带著胜利者的姿態,望向了依旧在喝酒的许元。
见二人都已停笔,楼上的洛夕莲步轻移,缓缓走了下来。
她身姿婀娜,步履间环佩叮噹,一顰一笑,都牵动著所有人的心弦。
她先是走到了张顗的案几前,对著他盈盈一福。
“张公子,请。”
张顗傲然一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洛夕素手轻抬,拈起了那张写满了字的宣纸,红唇轻启,用她那清泉般悦耳的声音,当眾诵读起来。
“盛世长安帝气雄,九重宫闕入云穹。”
“千门万户笙歌沸,一路驼铃丝雨风。”
声音落下,满堂先是静了一瞬,隨即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
“好诗!”
“不愧是张公子,出手便是不凡!”
“『帝气雄』、『入云穹』,何等的气魄!將我大唐长安的雄伟气象,写得淋漓尽致!”
“最后一句『一路驼铃丝雨风』更是点睛之笔,写出了万邦来朝的盛景,妙,当真是妙!”
张顗身后的跟班们更是扯著嗓子吹捧。
“那是自然,我家公子可是顏大人的高徒,岂是某个乡下来的泥腿子能比的?”
“有些人啊,譁眾取宠,写了几个鬼画符就以为是诗了,待会儿揭晓出来,怕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
嘲讽的目光,再次齐刷刷地射向了许元。
张顗听著周围的讚誉,脸上的得意之色愈发浓厚,他胸膛挺得笔直,享受著眾人崇拜的目光,仿佛已经贏得了这场赌局。
此时,洛夕的美眸中也闪过一抹讚许。
她微微頷首,点评道:
“张公子的这首诗,对仗工整,气势恢宏,意境开阔,確是一首咏嘆盛世的佳作。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內写出此等诗篇,足见公子才思敏捷。”
这番评价,无疑是极高的了。
张顗听得心花怒放,对著洛夕拱了拱手:
“洛夕姑娘谬讚了。”
说完,他便將目光转向许元,那眼神中的轻蔑与讥讽,已经不加丝毫掩饰。
他仿佛已经看到,许元接下来將要如何的顏面扫地。
洛夕放下张顗的诗稿,在万眾瞩目之下,缓缓走向了许元的案几。
所有人的呼吸,在这一刻都屏住了。
他们倒要看看,这个狂妄的年轻人,究竟写了些什么东西。
洛夕的目光,落在那张覆盖在上面的宣纸上,她伸出纤纤玉指,轻轻地,將那张纸,掀了开来。
底下,一行龙飞凤舞,却又风骨天成的字跡,映入眼帘。
洛夕的美眸,在看到那几行字的瞬间,猛地一缩。
她红唇微张,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周围的人群见到她这般反应,更是好奇到了极点,纷纷伸长了脖子。
“洛夕姑娘,念啊!”
“是啊,快念出来,让我们也开开眼,看看这位许大人究竟写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作』。”
在一片催促声中,洛夕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依旧在品酒的许元。
然后,她朱唇再启,一字一顿地,將那首诗,念了出来。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诗句念罢。
整个云舒坊,陷入了一片死寂。
先前那雷鸣般的喝彩,那肆无忌惮的嘲讽,那嘈杂的议论,在这一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针落可闻。
所有人都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般,呆立当场,脸上掛著惊愕、茫然、与不可思议。
许元的这首诗,跟张顗的那首描写的完全不同。
如果说张顗的诗,是一副描绘长安盛景的工笔画,宏大,壮丽,却也失之刻板。
那么许元的这首诗,就是一幅写意的水墨画,寥寥几笔,却勾勒出了一幅活色生香,充满了少年意气与生活气息的灵动画卷。
“五陵年少”,点出了人物的豪门身份。
“金市东”,点明了地点的繁华。
“银鞍白马”,是何等的鲜衣怒马。
“度春风”,又是何等的瀟洒不羈。
最后一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更是神来之笔。
將那份少年人的张扬、洒脱、快意人生,描绘得入木三分。
这首诗里,没有一个字提到“盛世”,却处处都彰显著盛世的自信与繁华。
这首诗,欲张顗的直抒角度不同,只是以一个豪门少年郎出门游玩的角度,便將长安城的繁华写了出来。
只有真正的盛世,才能孕育出如此无忧无虑、纵情享乐的少年郎。
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才有人喃喃自语。
“这……这首诗……”
“嘶……意境,意境全出啊!”
“不提盛世,却写尽了盛世风流……高下立判,高下立判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