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这火还要扇多久啊?”
    王晴带著哭腔,眼睛被烟燻得通红:“我的手都起泡了,这味道好冲,比爹爹以前喝的苦药汤子还难闻。”
    院子里,几十口大缸一字排开,平日里那些娇滴滴的宫女,此刻全都挽著袖子,露出白生生的小臂,干著最粗笨的活计。
    捣药的、切片的、过滤的,没人说话,只有捣药杵撞击石臼的“咚咚”声。
    “扇。”
    一个声音响起。
    王淑站在院子中央,她穿著一件最普通的青布比甲,头髮只用一根木簪隨意挽起。
    但她的手很稳,正拿著一把银剪子,给刚用烈酒煮好的纱布修边。
    “手起泡了就挑破,继续扇。”王淑头也没抬,剪刀“咔嚓”一声:
    “爹爹在外面替天下人爭一个『理』字,咱们坐在这高墙里,要是连这点火都看不住,那才是真给王家丟人。”
    王晴浑身一抖,把眼泪憋回去,手里的蒲扇摇得更快了:“我……我知道了,姐你別生气。”
    这时,一个年长的尚仪局女官满头大汗地走过来,捧著本册子。
    “大小姐,金疮药的黄连不够了,太医院那边说,前线刚撤下来的伤兵把库存都占了。”
    “咱们这边还要做三千份,这缺口……”
    女官看著王淑,神色间既有敬佩,也有无奈。
    这半年来,这位还没过门的太孙妃,简直就是个疯子。
    她不爭宠,不结交权贵,硬生生把东宫变成了药坊,带著所有女人日夜赶製药材,散给金陵城里的残疾老兵和穷苦百姓。
    “不够就去买。”
    王淑放下剪刀,从袖子里掏出一对成色极好的翡翠鐲子,又拔下头上的那根木簪——那木簪头里,竟镶著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猫眼石。
    “拿去当了。”王淑把东西塞进女官手里。
    “大小姐!这……这是夫人留给您的嫁妆啊!”女官惊得手一抖:
    “您再过不久就要大婚了,要是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太孙殿下他……”
    “嫁妆?”
    王淑扯出一抹自嘲的笑,她抬起头,看向院墙外那片被烟火照亮的夜空。
    那里,欢呼声震天动地,是属於那个男人的荣耀。
    “嬤嬤,你觉得太孙那样的人,会缺一个戴满珠翠的花瓶吗?”
    王淑低下头,看著自己那双已经被药汁染得发黄的手。
    “爹爹把自己活成了大明的『理』。我们姐妹要想在这吃人的皇宫里活下去,就不能当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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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抓起一把刺鼻的艾草,狠狠丟进沸腾的大锅里。
    “我要当药。苦口,难闻,但能救命。只有成了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太孙殿下,才会捨不得扔。”
    女官听得浑身发寒,却又不得不服。
    就在这时。
    “砰!!”
    院门打开!
    门口,站著一道黑影。
    朱雄英一身玄甲还没来得及换,那股子从死人堆里带出来的血腥味,一下衝散了院子里的药香。
    那些女官宫女,一个个看见纷纷站立起来屈身行礼。
    “姐……姐……是不是锦衣卫……”王晴嚇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扑到姐姐身后。
    可当她看清那张脸时,整个人顿在原地,脱口而出:
    “周……周大哥?”
    这一声,惊得所有人回不过神。
    王淑浑身剧震,骤然抬头。
    四目相对。
    是他!真的是他!
    那个当初在街角被锦衣卫围堵,被她们姐妹藏进府里,满脸污痕却目光锐利如鹰的游学士子,“周山”!
    朱雄英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重逢。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心如铁石,只想搞事业,带著华夏站立世界之巔,不敢奢求也不相信什么爱情。
    可当他看到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那颗早已封冻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跳一下。
    他迈步,军靴踩在破碎的瓦片上,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
    一步,两步。
    他走到王淑面前,高大的身躯投下的阴影,將她完全笼罩。
    “怕吗?”
    朱雄英开口,声音沙哑低沉。
    他微微低头,凑近王淑的脸,近到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浓烈的、並不好闻的草药苦味。
    怕吗?
    怎么可能不怕。
    但更多的,是一种荒谬的震撼。
    那个她曾施捨过一碗热茶的落魄书生,如今成了主宰生死的皇太孙,成了她未来的夫君。
    王淑稳住心神,强迫自己直视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声音发颤:
    “怕。殿下身上的血腥味太重,民女闻著想吐。”
    朱雄英愣了一下,隨即,扯出一抹笑。
    “想吐?”
    他伸出手,那只满是老茧、沾著黑泥的大手,直接抓住了王淑的手腕。
    “既然想吐,孤当年落难时,你为何不吐?为何要救?”
    朱雄英举起她的手,那只手粗糙,发黄,虎口处还有一道刚结痂的烫伤,像极了军中医官的手。
    “跑?”王淑忍著剧痛,眼神却没有丝毫退缩: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民女的父亲在外面替殿下收拢人心,当那块名为『大义』的招牌。民女要是跑了,这招牌就倒了。”
    王淑看著朱雄英:“殿下需要的不是一个只会绣花的废物。您这东宫里杀气太重,需要有人替您积德。”
    “您杀人,我救人。”
    “您把人变成鬼,我把鬼变回人。”
    “这买卖,殿下不亏。”
    全场鸦雀无声。
    朱雄英盯著这个女人,那一肚子因为被“包办婚姻”而產生的火气,奇蹟般地消散。
    老头子这回,是真给他找个宝贝。
    聪明得让人心疼,也狠得让他欣赏。
    “好。”
    朱雄英突然鬆开手。
    他转身,走到一口大锅前,伸出手指在那滚烫的药膏里蘸一下,放进嘴里。
    苦,苦得掉牙。
    “这药,给谁的?”
    “给那些跟殿下回来的伤兵,还有……大誥行者。”王淑答道:“他们腿脚都有伤,如果不治,老了会瘫。”
    朱雄英回头,深深看了一眼这个满身药味的女人。
    “以后,別穿这身破烂了。”
    他隨手解下身上的黑色起绒大氅,上面用金线绣著五爪金龙。
    呼啦一声,那件沉重的大氅直接罩在王淑单薄的肩膀上。
    “既然要当孤的正妃,就得有个样子。”朱雄英从腰间扯下一块沉甸甸的玉牌,隨手拋给她。
    王淑下意识接住,那是东宫的监国令牌!
    见此令,如见太孙!
    “从今天起,这东宫的门,你来守。这宫里的人,都归你管。”
    朱雄英扯出一抹玩味的笑,凑近她耳边,热气带著令人战慄的危险气息。
    “王大小姐,孤这东宫里,要是少了一两银子,要是出了一个吃里扒外的钉子……孤就把你这双救人的手,剁下来燉汤。”
    王淑浑身一僵,隨即抓紧了令牌,抬头,眸底翻涌著狠厉。
    “殿下放心,民女这双手,除了熬药,还会……清理门户。”
    “好!”朱雄英大笑出声,心情大好。
    这才是他朱雄英的女人!
    能熬药,能杀人,能管家,还跟得上他的思路。
    他一脚踢翻脚边的木柴堆,把火弄小了点,隨即大马金刀地在一张破板凳上坐下。
    “去洗把脸,这一身苦味,熏得孤脑仁疼。”
    他看著王淑,神色间褪去了阎王般的煞气,多了几分“周山”时的无赖。
    “给孤弄碗面。”
    “要大碗的,多放辣子。”
    “孤饿了。”
    王淑愣住了。
    在这个充满算计和杀戮的夜晚,这一碗麵,才是属於他们这两个“同类”之间,最真实的契约。
    她把手里的剪子收起来,转头看向还躲在身后的妹妹,嘴角终於露出属於姐姐的温和。
    “二丫头,別哭了。”
    “去,给姐夫……下一碗麵。”
    ……
    与此同时,王简的府邸,书房內灯火通明。
    这位刚刚在午门广场上被文官集团奉为“圣人”的都察院御史,此刻却像个虔诚的学徒,正仔细地用软布擦拭著一卷竹简。
    在他面前,十几只散发著陈腐气味的大木箱一字排开。
    “王大人,这可是下官从北元那狗屁大汗的私库里掏出来的宝贝!”李景隆给自己倒了杯茶,满脸得意:
    “殿下说了,金银財宝都俗,这些没人要的破烂玩意儿,才最合您的胃口。”
    王简没有理他,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眼神死死盯著那些竹简和泛黄帛书上的文字。
    那不是蒙文,也不是汉字,而是一种他闻所未闻,却又仿佛在哪本孤本上见过一鳞半爪的古老符號。
    良久,王简发著抖捧起一卷帛书,对著烛火:
    “疯了……全都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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