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兰斯洛特从柔软的床上醒来,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爽!”
    打了个挺从床上起来,兰斯洛特神采奕奕地走出房间。
    厨房里,瑟莉亚烧了水加热麵包,桌上已经放好了两杯牛奶。
    “早上好。”
    听到房里的动静,瑟莉亚把麵包夹到碗里,然后端了过来。
    兰斯洛特看了看她的眼眶,黑眼圈已经消了不少。
    看来,昨晚她也睡得挺好。
    “呼呼……”
    对著发烫的麵包吹了吹,瑟莉亚轻轻地咬了一口。
    这次入口不再是又冻又硬,柔软得舌尖直发甜,再配上一口温热的牛奶,暖流一下子就顺著食道进入,快速地蔓延至全身。
    “啊……真好啊……”
    瑟莉亚打了个哆嗦,然后舔了舔嘴角上的奶渍。
    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因为早上能吃到麵包和牛奶而感到满足。
    “钱还够吗?”
    兰斯洛特隨口道。
    今天的瑟莉亚换了一身淡黄色的棉麻裙装,虽然风格简约,但合身得体,能够体现出女性的优美曲线。
    袖口与裙摆处还装饰有波浪的蕾丝花边,散发著活泼的青春气息,不再是原来那死气沉沉的农妇了。
    “暂时还够。”
    瑟莉亚点了点头,然后略做思索,说道:“昨天我试著去酒馆找了份工作。”
    “酒馆?为什么去那种地方。”兰斯洛特挑眉道。
    “因为我想著,酒馆里每天都有吟游诗人在讲故事。
    通过他们的歌声,我可以更快地了解这个世界。
    没想到……这体验太糟糕了。”瑟莉亚愁眉苦脸道。
    “怎么?听了一天的丹尼尔生吞泥鰍的故事?”兰斯洛特忍俊不禁。
    “不是!”
    瑟莉亚的双手压在了桌子上,美丽的俏脸微微发红。
    虽然这个尷尬的故事,昨天確实讲了不少次,但这至少只是在聊天打趣。
    而一想起昨天的遭遇,她的语气就有些生气:“那些人认出了我,总有人试图在我端东西不方便的时候,伸手摸我的屁股。”
    “额……”
    兰斯洛特的笑容收敛起来,问道:“你被摸了吗?”
    “我倒是都给挡住了,但其他的姑娘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他们一边耍著流氓,一边哈哈大笑。
    姑娘们反抗不了,只能强忍著羞耻被他们揉捏。
    而我因为不从,还被老板骂了一顿。”
    瑟莉亚越想越不解,问道:“难道没有权势的姑娘想要生存,就必须得忍受这样的羞辱吗?”
    凯撒的卡牌游戏,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
    但就算没有卡牌,这生活也远没有期盼中的美好。
    “应该是那个酒馆有问题吧。”
    兰斯洛特略微思索,说道:“像冒险者酒馆那种地方,出入的都是些拿命赚钱的人,生活在高压之中,风气也就相对较低俗一些。
    但要是黄昏餐馆这种正规的用餐场所,食客们就比较规矩。”
    “这样吗……”
    瑟莉亚顰眉思索起来。
    “需要我出手解决吗?”兰斯洛特问。
    现在他是街区的收债人了,虽然还不怎么出名,但凭藉著收债人的纹章,还是能够把老板给震慑住的。
    “不用了。”
    瑟莉亚摇了摇头,皱眉道:“我再观察一阵。”
    “那带上这个吧。”
    兰斯洛特把隨身的匕首放桌上推了过去,然后建议道:“如果是出入那种地方,最好再买一套能够隱藏武器的皮衣。”
    “嗯。”
    瑟莉亚把匕首插入腰带的缝隙,確实有些硌得慌。
    看著她腰间的武器,兰斯洛特的眼神也微微眯起。
    这把匕首花了他两枚银幣,如果再买一套拥有一定防护能力的衣装,至少得五枚银幣。
    虽然比起昨天获得的一百枚金幣,这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但隨著他们社会地位的升级,他们的消费也会隨之升级。
    不仅是装备上的花费会更多。
    像哈里森这样的街区主事人,无论是打点关係,还是拉拢人心,也都需要花钱。
    再加上调香的高额成本,这足够一家平民花一辈子的一百枚金幣,或许还真算不了什么。
    “对了,我听那些吟游诗人说。
    別的城市有好几个完不成游戏的人,都遭到了凯撒的处死,罪名是违抗帝命。
    这样一来,这游戏想不玩都不行了……”瑟莉亚忽然道。
    “呵,凯撒这傢伙,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
    兰斯洛特的表情瞬间冷冽了下来。
    对赌的高官派出了高文,来告诫眾人玩了游戏的下场。
    这些宣扬不玩游戏的危害的吟游诗人,未必就不是凯撒的棋子。
    情况对他们太不利了。
    想要贏下这场游戏,他必须得获得更多的筹码。
    於是兰斯洛特囫圇著吃了早饭,准备以身入局,朝著更高的位置爬去了。
    ……
    白天的街区属於治安官,明亮的街道上人来人往,一点没有帮派大战带来的阴霾。
    埃尔觉得自己很倒霉。
    他先是因为抽到了凯撒卡,被迫去操了猪。
    结果当了宰相还没能享受两天,就被打断腿扔了回来。
    但他同时也是幸运的。
    因为临走前的神来一手,库尔特的街区已经被毒蛇帮拿下了。
    所以在他被赶回来的消息传开之后,並没有野狗帮的人找上门来。
    不过情况还是糟透了。
    周围的好事者不少,不时就会有人来敲他的门。
    而他的腿断了,不敢开门,也没法出去医。
    所以昨晚他爬了出来,把自己的头髮全部剪烂,並且涂抹成黑,再次把自己偽装成乞丐的样子。
    但夜晚是帮派的天下,要是在晚上赶路,就会变得无比显眼。
    所以晚上他不敢动,担惊受怕地睡在街角,等到白天再装成乞討的样子赶路。
    可他的伤势不轻。
    这一晚上过去之后,伤势已经恶化了,疼得他冷汗一直冒,做什么都跟受刑一样,简直痛不欲生。
    但他不想死!
    他的兜里还有悄悄带上朝的三枚金幣,足够他逍遥快活好一阵子了。
    只要能够逃离这个是非之地,那他的未来就依旧光明。
    “咦?有银幣?”
    “哪里?”
    “啪!”
    用砖头把一个断腿的乞丐砸得头破血流,埃尔抢走了他用来帮助移动的平板小车。
    他把破碗掛在脖子上,然后趴在板车上面,用双手在地上爬。
    他一边乞討一边前行,哪怕把双手都磨破了也没有停下。
    终於,在烈阳向下倾斜的时候,他终於爬到了野狗街区的边缘。
    前面,就是哈里森的地盘了。
    那边没有什么癮君子,遭受无妄之灾的概率也更小一些。
    只要能够找个地方安顿下来,躲过这段风声。
    他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找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生活。
    “叭嗒!”
    一双厚重的靴子突然出现在前方,反射著金属的光泽。
    埃尔被嚇了一跳。
    抬头一看,一名高大的骑士正背靠著太阳,刺眼的光芒从他的左耳边照下,看不清他威严的脸。
    “抱歉,骑士老爷,我这就滚开……”
    高贵的骑士可以隨意砍杀冒犯他的贱民。
    埃尔不敢怠慢,诚惶诚恐地往旁边爬。
    然而对方却好像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拔出了背后的大剑。
    “哈!”
    埃尔的瞳孔驀然睁大,隨后便感觉脖颈一凉,眼前的画面在地上一阵混乱地翻滚,最后停了下来,看到了一具如同野狗般可怜的无头尸体,
    “真倒霉……”
    埃尔在脑海里暗骂一句,双眼渐渐地失去了焦距。
    “愚蠢的废物。”
    奥弗骑士收起了剑,朝著来时的方向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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