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形势逆转
“但是,补正材料非常重要!”徐律师提醒道,“必须做得无比扎实,要经得起技术推敲!”
“感谢!徐律,我马上安排!”沈逸高兴的掛断了电话。
沈逸和钟韶华带领团队立刻投入战斗,针对质疑点,整理了大量测试数据、算法逻辑图、甚至录製了技术演示视频。
夏云彦几乎泡在律所,协助徐律师的团队,將那些技术语言,转化为逻辑严密的法律陈述材料。
大约一周后,补正材料再次提交到国家版权局。
……
时间在焦灼的等待中流逝。秋去冬来,蓉城下起了第一场小雪。
另一方面,苍穹科技与盛达的法律诉讼,旷日持久。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反覆拉扯……
终於,一份来自帝都的邮政特快专递,送到了蓉城苍穹科技公司。
沈逸拿到信封后,心跳骤然加速,他小心翼翼地拆开。
里面是一本深蓝色封面的证书。封面正中是国徽图案和“国家版权局”的字样。
沈逸激动地翻开內页,左侧是登记信息:
软体名称:逐日苍穹网路游戏软体v1.0 [简称:逐日苍穹]
著作权人:苍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完成日期:2002年9月30日
首次发表日期:2002年10月01日
登记號:2002sr9527
登记日期:2002年12月02日
右侧,盖著国家版权局的红色大印!
拿到了!
终於拿到了!
沈逸紧紧握著这本沉甸甸的证书,胸腔中一股难以言喻的热流奔涌而上,衝散了数月来的阴霾!
他猛地站起身,推开办公室门,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他。
沈逸举起手中的蓝色证书,大声喊道:“兄弟们!我们逐日苍穹的《计算机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下来了!”
一瞬间,整个办公区沸腾了!爆发出海啸般的欢呼声!
“噢耶!!!”钟韶华从座位上弹起,紧握双拳,激动的挥舞!
“成功了!!”
“我们有自己的证了!!”
钟韶华光速衝过来一把將证书从沈逸手中抢过去看,然后激动的將证书內容当场诵读了一遍。
所有人再次欢呼鼓掌!
“逸哥……我们有自己的著作权了……哈哈哈!”在这一刻,一向沉默寡言的钟韶华,双眼含泪,激动地语无伦次!
他衝过去和逐日苍穹的游戏开发团队逐一拥抱!
王亮、高景行和李孝成传阅了证书,隨后击掌庆祝!
夏云彦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看到眼前的一幕,眼圈发红,用力地鼓著掌。
巔峰整个办公区就像过节一般,欢声笑语!每个人脸上都洋溢著灿烂的笑容!
过去这几个月,每个人都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压力,夜以继日的工作。
就是在等一个机会,不是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属於我的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徐律师很快打来了电话祝贺:“沈总,恭喜!这是最关键的一块拼图!我们立刻將证书复印件作为新证据,提交给魔都法院和蓉城法院。从此!攻守易形了!”
……
数日后,魔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徽高悬,气氛庄重。
盛达公司派出了一位姓林的副总裁,带领著业內著名的魔都锦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罗健及其精英团队,坐在原告席。
他们姿態倨傲,仿佛不是来打官司,而是来接受苍穹科技公司投降的。
庭审开始,罗健律师代表原告盛达一方率先发起攻势,他再次歷数《逐日苍穹》对《热血传奇》所谓的“全方位抄袭”。
从“代码复製”到“美术临摹”,用词刻薄,试图在气势上彻底压垮对面那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公司。
轮到被告代理人国瀚律所的徐律师发言时,她沉稳起身。
她没有直接反驳对方的指控,而是向书记员示意,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她的声音鏗鏘有力,“针对原告方毫无新意的指控,我方提交一份关键的新证据。
这是由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给我方当事人『苍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计算机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號:2002sr9527)的公证件及复印件。
该证书是我方独立开发『逐日苍穹网路游戏软体v1.0』並享有其完整著作权的最有力证明。”
原告席立刻就傻眼了!
“反对!”盛达方罗健律师迅速调整震惊的状態,换上了一副质疑权威的愤慨表情。
“审判长!我方对该证书的真实性表示最强烈的质疑!眾所周知,软体著作权登记审查非常严格,被告方一款私服游戏获得软体著作权登记的可能性为零!
这极有可能是一份为应对诉讼而炮製的假文件!
我方恳请法庭高度重视此节,委託权威机构对该证书的真偽进行审查!”他的质疑听起来义正辞严。
审判长沉吟片刻,敲下法槌:“鑑於原告方对被告方新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合议庭认为有必要予以核实。本案现予休庭。
本院將向国家版权局核实该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后,再行开庭。休庭!”
……
退入休息室,盛达副总裁林辉立刻掏出手机,拨通了老板陈天乔的电话。
“陈总,法庭出变故了!苍穹科技那边……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份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隨即传来陈天乔的声音:“软著?登记號多少?什么时候的事?確认过吗?”
“登记號是2002sr9527,被告方刚才在庭上提交的。罗律师已经当庭强烈质疑了,法院也休庭去核实了。但是陈总,看对方律师那篤定的样子,我担心……”林辉冷汗直冒。
“担心?我要的是確定!”陈天乔的声音陡然提高,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立刻派人!不,你亲自飞到帝都去,去国家版权局查证!我要在法院结果出来之前,就知道那本东西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假的,这就是他们自寻死路!”
“感谢!徐律,我马上安排!”沈逸高兴的掛断了电话。
沈逸和钟韶华带领团队立刻投入战斗,针对质疑点,整理了大量测试数据、算法逻辑图、甚至录製了技术演示视频。
夏云彦几乎泡在律所,协助徐律师的团队,將那些技术语言,转化为逻辑严密的法律陈述材料。
大约一周后,补正材料再次提交到国家版权局。
……
时间在焦灼的等待中流逝。秋去冬来,蓉城下起了第一场小雪。
另一方面,苍穹科技与盛达的法律诉讼,旷日持久。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反覆拉扯……
终於,一份来自帝都的邮政特快专递,送到了蓉城苍穹科技公司。
沈逸拿到信封后,心跳骤然加速,他小心翼翼地拆开。
里面是一本深蓝色封面的证书。封面正中是国徽图案和“国家版权局”的字样。
沈逸激动地翻开內页,左侧是登记信息:
软体名称:逐日苍穹网路游戏软体v1.0 [简称:逐日苍穹]
著作权人:苍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完成日期:2002年9月30日
首次发表日期:2002年10月01日
登记號:2002sr9527
登记日期:2002年12月02日
右侧,盖著国家版权局的红色大印!
拿到了!
终於拿到了!
沈逸紧紧握著这本沉甸甸的证书,胸腔中一股难以言喻的热流奔涌而上,衝散了数月来的阴霾!
他猛地站起身,推开办公室门,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他。
沈逸举起手中的蓝色证书,大声喊道:“兄弟们!我们逐日苍穹的《计算机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下来了!”
一瞬间,整个办公区沸腾了!爆发出海啸般的欢呼声!
“噢耶!!!”钟韶华从座位上弹起,紧握双拳,激动的挥舞!
“成功了!!”
“我们有自己的证了!!”
钟韶华光速衝过来一把將证书从沈逸手中抢过去看,然后激动的將证书內容当场诵读了一遍。
所有人再次欢呼鼓掌!
“逸哥……我们有自己的著作权了……哈哈哈!”在这一刻,一向沉默寡言的钟韶华,双眼含泪,激动地语无伦次!
他衝过去和逐日苍穹的游戏开发团队逐一拥抱!
王亮、高景行和李孝成传阅了证书,隨后击掌庆祝!
夏云彦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看到眼前的一幕,眼圈发红,用力地鼓著掌。
巔峰整个办公区就像过节一般,欢声笑语!每个人脸上都洋溢著灿烂的笑容!
过去这几个月,每个人都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压力,夜以继日的工作。
就是在等一个机会,不是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属於我的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徐律师很快打来了电话祝贺:“沈总,恭喜!这是最关键的一块拼图!我们立刻將证书复印件作为新证据,提交给魔都法院和蓉城法院。从此!攻守易形了!”
……
数日后,魔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徽高悬,气氛庄重。
盛达公司派出了一位姓林的副总裁,带领著业內著名的魔都锦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罗健及其精英团队,坐在原告席。
他们姿態倨傲,仿佛不是来打官司,而是来接受苍穹科技公司投降的。
庭审开始,罗健律师代表原告盛达一方率先发起攻势,他再次歷数《逐日苍穹》对《热血传奇》所谓的“全方位抄袭”。
从“代码复製”到“美术临摹”,用词刻薄,试图在气势上彻底压垮对面那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公司。
轮到被告代理人国瀚律所的徐律师发言时,她沉稳起身。
她没有直接反驳对方的指控,而是向书记员示意,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她的声音鏗鏘有力,“针对原告方毫无新意的指控,我方提交一份关键的新证据。
这是由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给我方当事人『苍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计算机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號:2002sr9527)的公证件及复印件。
该证书是我方独立开发『逐日苍穹网路游戏软体v1.0』並享有其完整著作权的最有力证明。”
原告席立刻就傻眼了!
“反对!”盛达方罗健律师迅速调整震惊的状態,换上了一副质疑权威的愤慨表情。
“审判长!我方对该证书的真实性表示最强烈的质疑!眾所周知,软体著作权登记审查非常严格,被告方一款私服游戏获得软体著作权登记的可能性为零!
这极有可能是一份为应对诉讼而炮製的假文件!
我方恳请法庭高度重视此节,委託权威机构对该证书的真偽进行审查!”他的质疑听起来义正辞严。
审判长沉吟片刻,敲下法槌:“鑑於原告方对被告方新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合议庭认为有必要予以核实。本案现予休庭。
本院將向国家版权局核实该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后,再行开庭。休庭!”
……
退入休息室,盛达副总裁林辉立刻掏出手机,拨通了老板陈天乔的电话。
“陈总,法庭出变故了!苍穹科技那边……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份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隨即传来陈天乔的声音:“软著?登记號多少?什么时候的事?確认过吗?”
“登记號是2002sr9527,被告方刚才在庭上提交的。罗律师已经当庭强烈质疑了,法院也休庭去核实了。但是陈总,看对方律师那篤定的样子,我担心……”林辉冷汗直冒。
“担心?我要的是確定!”陈天乔的声音陡然提高,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立刻派人!不,你亲自飞到帝都去,去国家版权局查证!我要在法院结果出来之前,就知道那本东西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假的,这就是他们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