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成功被判刑的第二天,下午四点。
    侯亮平刚结束与长明集团的沟通,回到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坐下,敲门声就响了。
    “进。”
    门被推开,进来的是三个人。
    为首的正是,现在主持省检察院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林国立。
    林检察长身后跟著两名工作人员,一男一女,都表情严肃,手里拿著公文包。
    侯亮平心里微微一沉,常务副检察长很少直接来反贪局,更少带著这样正式的阵仗。
    侯亮平从办公桌后站起身,面上儘量保持平静,“林检,有什么指示?”
    林国立五十出头,没有与侯亮平握手,只是点了点头。
    “侯亮平局长,有个情况,需要向你核实。”
    林检察长身后那名女检察员,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双手递给林国立。
    林国立接过,却没有立刻翻开,而是先看向侯亮平。
    “接到实名举报线索,反映你本人存在受贿及非法经营问题。
    经初步审查,线索具体、指向明確,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请你配合说明情况。”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窗外的阳光斜射进来,照亮空气中悬浮的微尘。
    侯亮平笑了,笑容里带著明显的荒谬感。
    “林检,这个玩笑开大了吧?我?受贿?非法经营?”
    林国立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
    “不是玩笑。
    举报称,你与丁义珍、蔡成功合伙经营煤矿。
    具体来说,是林城的煤矿,也就是蔡成功名下,后来转让给现矿主的那座矿。”
    侯亮平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走到会客区,站在林国立对面单人的沙发前。
    “林检,请您继续。”
    林国立翻开文件,语气平铺直敘,不带任何情感色彩。
    “第一,工商登记材料。
    蔡成功名下林城煤矿,原始文件中,確係出现了『侯亮平』的身份证號码,及身份证复印件。
    经与公安机关户籍系统比对,该號码与你本人身份证號码完全一致,复印件確係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资金往来记录。
    煤矿的分红记录显示,煤矿分两次向其中署名『侯亮平』的帐户,累计支付分红款三十万元整。
    该帐户的开户行是民生银行,开户人姓名、预留证件与你完全一致。
    第三,证人证言。
    现矿主在接受询问时证实,当初接手煤矿时,蔡成功明確告知『有局长级人物也是股东之一,只是不方便出面』,並出示了相关文件。
    该证言,已製作笔录。”
    林国立合上文件,看向侯亮平。
    “侯局长,这些情况,请你解释。”
    侯亮平没有立刻说话,就这么站著,通过窗户,看向楼下院子的几棵梧桐树。梧桐树叶,在初夏的风里轻轻晃动。
    “林检,您说的这些『证据』,我今天是第一次听说。
    证据显示时间,我在最高检反贪总局工作,人在北京,从未去过林城,更不可能和丁义珍、蔡成功合伙开矿。
    身份证號码一致,不代表那就是我。签名可以偽造,帐户可以冒名开设。
    至於那个矿主的证言……,我想当面和他对质。”
    林国立点点头,似乎早料到这个反应。
    “程序上可以安排。但现在的问题是,举报线索明確,证据初步成形。
    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你必须暂停职务,配合调查。”
    侯亮平看向林国立,问道,“林检,暂停所有职务?”
    “不是暂停你的局长职务,”林国立纠正道。
    “是暂停你目前手头正在办理的,京丰、京盛煤矿调查工作。
    同时,你需要就举报涉及的问题,向组织作出说明。”
    林国立的话,明確了不是“停职审查”,是“暂停具体工作”;不是“接受调查”,是“向组织说明”。
    “这是谁的决定?”侯亮平问道。
    “省检察院党组,根据举报线索和初步核实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办公室里再次陷入沉默,那名男检察员看了一眼手錶,动作很轻微,但侯亮平注意到了。
    “林检,”侯亮平坐下,身体前倾,双手交握放在膝上。
    “我要求两件事。
    第一,我要见沙瑞金书记和省纪委高育良书记。
    第二,在见到两位领导之前,我不会在任何说明材料上签字。”
    林国立与他对视了几秒,缓缓点头。
    “可以。沙书记和高书记那边,我们会按程序报告。
    但现在,你需要先跟我们走一趟。
    有些程序需要履行,有些问题需要当面记录。”
    “现在?去哪里?”
    “专门的谈话室,已经准备好了。”林国立的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
    “这是正常工作程序,侯局长应该清楚。”
    侯亮平看了一眼自己的办公桌。
    电脑还开著,屏幕上是他刚刚整理的京丰、京盛煤的相关问题,桌角放著陈海车祸案的卷宗复印件。
    “我需要拿个人物品吗?”侯亮平问道。
    “暂时不用。只是谈话。结束后,你可以回来取。”
    林国立话说得客气,但侯亮平很明白。
    这意味著,他不能碰办公桌上的任何文件,不能接触电脑,不能打电话——至少在被允许之前。
    深吸一口气,侯亮平拿起掛在衣架上的夹克,走到门口时停顿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
    阳光正好照在桌面的党旗和国旗上,金色的徽章微微反光。
    “好的,林检,走吧。”
    反贪局的走廊很长,侯亮平走在中间,两名检察员一左一右,在侯亮平两侧。
    几个办公室的门开著,有人探头看了一眼,又迅速缩回去。
    省检察院,专门的谈话场所。
    林检察长看著侯亮平,“侯亮平,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明白,程序就是程序。
    今天让你配合,不是因为我相信那些举报材料,而是因为——既然有人举报,且证据相对清晰,就必须按程序办。”
    侯亮平看了看谈话室,肃穆的环境。
    “我理解。但林检,您在这个位置上多年,应该看得出,这个时机很巧妙。”
    “什么时机?”
    “我刚刚著重进行了,京丰、京盛煤矿的调查,前局长陈海刚刚醒过来。
    然后,就出现了这份,说我『与蔡成功合伙开矿』的举报。
    巧合得让人不得不怀疑。”


章节目录



名义:侯亮平,请遵守组织原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御书屋只为原作者佚名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佚名并收藏名义:侯亮平,请遵守组织原则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