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兰斯挥剑,一抹亮光出现在剑身,斩在木桩上。
    砰!
    感受著手感,兰斯吐了一口气。
    果然,是魅力术士带来的能力强化。
    以之前的学习速度,五天內,他就应该將圣光印记锻炼到精通。
    但是並没有,锻炼到一定程度后,兰斯感觉到锻炼效果一下子慢了下来。
    十天了,他仍没有將圣光印记锻炼到精通层次,看样子他本身天赋也不是很高。
    將木剑放回去,兰斯转身离开,既然已经確定“天赋”是魅力术士带来,那接下来就该迅速提升“魅力”了。
    兰斯瞥了一眼自己术士职阶,石皮已经剥落了百分之三十六左右。
    在体內构建圣气迴路后,石皮又剥落了一些。
    回到旅馆,兰斯取走钱,直奔一间装备店。
    青森装备店,在冒险者新人中最受好评的武器店,里面的武器和防具都是物美价廉。
    所以兰斯要买装备,就直接选择了这里。
    一进店,兰斯就看见不少冒险者挑选武器,模样大多很年轻。
    服务员都忙著招呼其他人,暂时没人搭理兰斯。
    兰斯也没在意,径直向武器区走去。
    上下扫了一眼,兰斯选中了一把单手剑,挥舞了一下,感觉有点太轻,手感也不是太好。
    再试了三把,兰斯选中了一把灰白色的单手剑。
    然后再是单手盾,不过这次有服务员空閒下来,过来询问:
    “你好,你想购买什么装备?”
    “盾牌、一套皮甲、厚底的靴子和头盔。”兰斯道。
    “好的。”服务员开始带著兰斯挑选物品。
    总共花销如下:
    十一银,灰钢单手剑,普通单手剑的上品。
    二银,铁包木小圆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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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银,铁质头盔。
    十六银,一套合身皮甲,蛮牛皮製作。
    五银,包含剑鞘、皮靴、剥皮刀、火石、帐篷等杂物。
    六银,精力药剂和能量药剂各三瓶,前者快速恢復精力,后者能快速恢復圣气。
    看著镜子中全副武装的自己,兰斯感觉自己强的可怕。
    果然,有装备的底气就是不一样。
    『那接下来就是找个任务称量一下自己实力了。』
    兰斯思索了一下,转身出店。
    路上还有冒险者向他申请组队,毕竟兰斯这一身装备在普通冒险者中算是十分有牌面。
    但兰斯都拒绝了。
    他往后要走的道路註定不適合普通人跟他一起组队。
    与其到时候难看的分別,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扯上关係。
    到了冒险者公会,兰斯直接去看任务栏。
    这一部分他已经很熟悉,毕竟他经常在这里接任务。
    不过他以往接的最多就是清理下水道、搜集草药、搬运货物这种打杂的任务。
    但这次,他决定接一个討伐任务。
    可看了好几遍,兰斯也没有见到太安全的任务,剩下的都是需要一定实力的冒险者或冒险者小队去处理。
    没確定自己实力定位前,兰斯並不打算接这种看似危险的任务。
    忽然,他肩头被拍了一下,耳边响起一疑惑的声音:
    “兰斯?”
    “嗯?”兰斯转过头,就见到一张粗獷的脸疑惑看著他。
    看见他脸,那张粗獷的脸上浮现惊喜:“还真是你,兰斯!”
    “你是?”兰斯却有些疑惑道,他感觉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是谁。
    “我啊,图姆,你忘记了?”图姆有些焦急道。
    “哦,图姆啊!”兰斯立即回想起来,“你过来接任务吗?”
    “是的,鲍恩已经完全康復了,我们准备接个任务热身一下。”图姆说完,隨后好奇问道,“兰斯,你呢?”
    “我也准备接个任务。”兰斯心微微一动,佯装嘆了一口气,“可惜没有太適合我的。”
    “你准备接什么任务?”图姆问道。
    “我前几天刚成为圣骑,想接几个討伐任务测试一下实力。”兰斯道,“不过安全一些的任务都被接走了,我也不知道剩下哪些任务適合我?”
    “这样啊。”图姆点点头,上下打量了一下兰斯,“不过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圣骑,我还以为你会成为牧师呢?”
    “牧师不太適合我。”兰斯耸肩。
    图姆思考了一下:“既然这样,兰斯,你暂时加入我队伍,你救了鲍恩,还是圣骑,带一下你,我相信我队伍中其他人都会同意的。”
    “那就麻烦你了。”兰斯没有客气。
    从当日表现看,图姆还是很在意鲍恩,一个在意自己兄弟的人,人品也不会太差。
    鲍恩也是,事后还会回礼,至少基本道德底线还有,倒也不用太担心背后会被捅一刀。
    “小事。”图姆摆手,然后看向任务墙,隨后指向一个任务:
    “剿灭兰格村附近的哥布林如何,二三十只的数量,对我们来说很轻易了。”
    “没问题。”兰斯点头,內心却稍微感慨,穿越到奇幻世界,杀哥布林这种事果然是不得不品的一环。
    不过这个世界的哥布林倒不像他穿越前日轻小说的哥布林,对雌性极为感兴趣。
    它们反而更像战锤中的兽人,靠“孢子”繁殖,能从地里“生”出来。
    也得亏它们没有“俺寻思”这种力量,脑袋也不聪明,不然兰斯感觉它们已经统治世界了。
    但即便如此,这种魔物已经成为人族歷史中给人族造成伤害最大的种族。
    因为它们没有色慾,却有极为旺盛的食慾,一旦壮大起来,就跟蝗虫一样,去吃一切能吃的东西。
    而人族这种善於经营的种族,是它们眼中最好的劫掠目標。
    用一个去关係类比,那二者关係大概就是古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但二者已经没有调和的可能,除非一方彻底灭族。
    可根据目前状况看,两个种族间的仇恨估计还会绵延千年乃至万年之后。
    “那行,我去接任务。”图姆点头。
    不过他刚走几步,想起什么,有些尷尬道:
    “对了兰斯,我们小队正式组队了,所以你加入,这个任务经歷也不会添加在你任务履歷上。”
    “当然,钱我们还是会按功劳分配的。”
    “没关係,能带我就不错了。”兰斯微微摇头。
    他倒不在意任务履歷这东西,实力到了,该有的还是会有的。
    “好。”图姆继续去接任务。
    接完任务后,图姆带兰斯去见他小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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