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鼎元自然不可能是真的生气,他只是想不通,又是叫花鸡,又是薯条,又是花生米,李平安到底干啥去了!
    结果,当他看到李平安怀里的那个紫色身影的时候,任他定力再强,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既然满族人都在传,那存在达达穆这种动物,他可以接受,最让他震惊的是,李平安竟然能用这么快的速度就收服了它!
    怎么说达达穆都是野生动物吧?而且看小傢伙的眼神就知道,它绝对不是善茬子,李平安到底凭啥?
    难道真的有天之骄子这一说?
    难道他真的是气运缠身?
    …………
    当天下午,付鼎元的那位工作人员,带著满头大汗,终於又回到了温泉。
    见到李平安时,他大吃了一惊,而见到达达穆,他甚至连汗毛都竖了起来!
    没別的,达达穆破坏中药的时候,他就在旁边,他万分確信,就算他端著枪,也不是达达穆的对手。
    而现在,他心目中的那个不可战胜的小精灵,竟然像一只小猫咪一般趴在李平安的怀里!
    这个世界是咋的了?
    怎么会有这么牛逼的人?
    怎么会发生这么古怪的事?
    付鼎元把李平安介绍给了那个人。
    “小王,这小子叫李平安,是我的晚辈,以后遇到了,你要把他当做是我的孙子看待。”
    “对了,你练过武,李平安身上的功夫也不错,你们俩要不要较量较量?”
    “还有,这张弩虽然很丑,但却不是简单之物,你要不要试试?”
    ……
    一个小时后,李平安带著他的装备,怀里抱著达达穆,告辞离开了这片温泉区。
    留下的付鼎元和小王,两个人都是呆愣愣的,魂魄都隨著李平安飞走了!
    小王努力了半个小时,所有绝招都使出来了,却根本不是李平安的对手!
    啥叫一力降十会?今天小王就正面见识到了。
    不管他使用什么招数,李平安都是迎头一拳,只一拳就能把他打出四五米!
    最可怕的是,他的任何计谋都没用。
    李平安的速度竟然也比他快,他这边动作还没做出来,李平安就已经抢先占领了有利位置!
    最让小王伤自尊的还是那张十字弩,他手脚並用,最多也只能拉开一半!
    这还是人吗?
    和这样的人比,他还配做特勤保鏢吗?
    付鼎元似乎猜到了小王的心思,他现在有些得意,表面却一本正经。
    “小王,我知道你想向老肖匯报,我同意,但是老子先把丑话说到前头。”
    “你们可以考核李平安,也可以尝试吸纳他,但他是老子的孙子,你们最好能做个人,如果敢玩下三滥手段,老子必定和肖大头鱼死网破!”
    …………
    李平安为什么走得这么急?
    第一,付鼎元抢走了达达穆睡觉的地方,小傢伙到现在还很生气!
    第二,刚才李平安和小王切磋,以达达穆的智商,它就认为有人要打它的主人,寒光闪闪的小爪子都伸出来了!
    这种情况下,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暂时把达达穆放归山林,他再和付鼎元相聚几日,要么就得离开。
    事实上,这种选择很好做。
    该说的话他都已经和付鼎元说完了,而且过几天付鼎元也会回家,他完全可以去临江大队找付鼎元。
    另一方面,达达穆出生时间肯定不超过5个月,还相当於一个孩子,这个时候放它回归山林,谁知道会不会出现意外?
    真要是找不回来了,他是不是得哭死?
    之后两天,李平安虽然走的是回家的方向,但走走停停,一点都不著急。
    首先,他要和达达穆沟通感情,让达达穆对他更加信任,甚至他要让达达穆对他死心塌地,就是打都打不走的那种!
    其次,他也在搜肠刮肚,换著样给达达穆做各种美食。
    既然你爱吃,那就先征服你的胃!
    试验的结果是,达达穆最爱吃的还是薯条,叫花鸡稍稍差一点,其次是油炸林蛙肉!
    其他的各种肉类包括花生米在內,只要李平安吃,达达穆就吃,但確实没有那么喜欢。
    李平安放慢速度还有最后一个目的,那就是他要验证达达穆的本事。
    两天后,怀里抱著达达穆的李平安是欣喜若狂的!
    小傢伙的爪子確实比刀还锋利,速度也真的快如闪电!
    就比如抓兔子和野鸡,现在已经不需要李平安动手了,只要李平安开始点火,达达穆就会向他请示,是抓野鸡还是抓兔子!
    然后,绝对不会超过5分钟,小傢伙就能把指定目標弄回来。
    要知道,普通兔子的体重都要超过它的两倍,但它就是能轻轻鬆鬆地把兔子叼回来!
    野猪和黑熊现在还没试过,但李平安相信,小傢伙肯定也有对付的办法。
    让他这个猎人感到最贴心的是,达达穆的警觉能力竟然比猎狗还强得多。
    200米內有个耗子从洞里钻出来,小傢伙都能发现!
    这玩意是不是牛逼大了?
    有了达达穆,是不是什么都不需要了?
    就他们两个配合,是不是就可以平趟这片大山?
    …………
    11月30日上午9点,李平安终於走出了大山。
    此时的他,后背上除了背包和十字弩之外,还背著一只狍子。
    腰上胳膊上掛著4只兔子。
    手里还拎著两只野鸡。
    至於达达穆,小傢伙蹲在李平安的头顶上,正用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扫视著面前的村庄。
    “小七,这就是咱们以后要生活的地方,你放心,这里没有人会伤害你,你也要记住了,无论如何都不能对人类出手!”
    “喵~”
    “好孩子,真听话!”
    “小七,咱家里的人会对你更好的,你可以完全相信她们,而且我不会告诉她们你很厉害,你可以隨便戏弄她们!”
    “喵~”
    “小七,以后你愿意在家里玩儿,就在家里玩儿,想到山里去,也绝对不会有人拦著你,但你要记得回家,只有咱家里才有你喜欢吃的好东西!”
    “喵~”
    是的,“小七”就是李平安给达达穆起的名字!
    原因很简单,家里连大带小,他已经储备了6个媳妇,达达穆以后必定是家里人,排行不正好是老七吗?
    最主要的,他就是个起名废,也想不出比小七更好听的名字!
    还好的是,这个名字达达木穆自己也很喜欢。
    李平安背上的狍子完全是意外收穫!
    他本来是想和上次一样,带一头野猪回家的,毕竟现在的人都喜欢吃肥肉。
    但在前天晚上,小七意外发现了这只狍子,等李平安拎著铁棍追上去的时候,小七已经把袍子的两只眼睛挠瞎了,他只是到现场补了个刀!
    这玩意是不是又是个惊喜?
    普通猎人每年能打到一两只狍子,就可以把牛逼吹上天了,他现在有了小七,是不是想要多少就能有多少!
    以后还用为赚钱犯愁吗?
    李平安甚至都想好了下次进山的目標。
    就奔最牛逼的老虎去,就试试一根大棍子还有一只小紫猫,能不能干死一只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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