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腮鬍大汉一眼看出,那不是买来处理过的皮子。
    新鲜缝製,针脚粗糙,边缘还带著没刮乾净的油脂痕跡。
    是自己捕的熊,自己缝的衣服。
    “那只熊死了。”程野把领口重新扣上,拿起刀叉继续吃牛排,“我把它的肉做成了肉乾,够吃一个月。”
    牛排馆里安静了几秒。
    络腮鬍站起来,端著啤酒杯走过来。
    他在程野面前站定,表情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把酒杯往桌上一放。
    “这杯我请。”
    “抱歉,兄弟。我看走眼了。”
    说完转身走了,招呼同伴结帐离开。
    jake目瞪口呆看著这一幕,半天才回过神来,灌了一口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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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你刚才太帅了。”
    程野没理他,继续吃牛排,但嘴角微微扬了一下。
    jake靠在椅背上,打量著程野。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程野想了想:“先把一件事办完。”
    “什么事?”
    程野没有细说。他是个守约的人,答应derek的事情不能忘。
    第二天下午。
    他来到一栋老旧的公寓楼前。红砖墙,木头窗框,门口种著几株枯萎的花。
    这是sarah patterson的住址,derek的未婚妻。
    程野整了整衣领,走上台阶,敲响了门。
    脚步声从里面传来。
    门开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站在门口。棕色头髮,灰蓝色眼睛,脸上有淡淡的皱纹。穿著朴素的毛衣和牛仔裤。
    她看著程野,眼神警惕。
    “你是……”
    “我叫程野,我想和你谈谈derek的事。”
    女人的脸色变了,她盯著程野看了几秒,侧身让开。
    “进来吧。”
    客厅不大,很整洁。
    墙上掛著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是一个年轻男人的黑白照,derek。
    sarah坐在沙发上,双手交握。
    “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derek的日记里有。”
    程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防水袋,放在茶几上:“这些是他的东西。”
    sarah看著那个袋子,没有动。
    程野打开袋子,把东西一件件取出来:
    一本日记。封面已经磨损,字跡依然清晰。
    几张照片。derek和sarah的合影,照片里的她更年轻,笑容更灿烂。
    还有一枚戒指。银色,款式简单。
    內侧刻著两个字母:d&s。
    sarah看到那枚戒指,手开始发抖。
    “这是……”
    “他一直带在身边,到最后都没有摘下来。”
    sarah伸出手,拿起戒指,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没能握住。
    终於,她把戒指攥在手心,眼泪夺眶而出。低著头,肩膀颤抖,泪水一滴滴落在膝盖。
    程野坐在对面,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sarah抬起头。眼睛红肿,脸上满是泪痕,但她在笑。
    “谢谢你,谢谢你让他回家。”
    程野站起来:“我该走了。”
    sarah也站起来,抱著那些东西:“你……是在哪里找到这些的?”
    程野犹豫了一下。
    “一个很远的地方,他在那里待了很多年。”
    他没说更多。
    有些事情,不需要让她知道。
    她只需要知道,derek一直想回家,一直想著她,这就够了。
    直播平台上,这段他关掉直播后、由节目组后期剪辑的“送还遗物”片段被疯狂转发。
    弹幕和评论区挤满了人:
    【derek是谁?淘金者日记那个?原来野哥真的去找他妻子了】
    【当初只是隨口一说,野哥真的替他完成了?】
    【有些人活著是为了自己,有些人活著是为了別人。野哥两者都是!】
    【等野哥回来,等他回到那片荒野。】
    当晚,程野失眠了。
    不是睡不著,是不想睡。
    白马市酒店的床太软,暖气开得太足,空气里全是清洁剂的味道。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手机在床头震个不停。
    经纪公司、gg商、电视台、出版社……来电显示换了二十多个號码。
    “程先生,户外装备代言......”
    “程老师,荒野真人秀......”
    “程野先生,版税五十万起......”
    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扔在一边。窗外车水马龙,灯火通明,但他觉得闷。
    程野抓起外套下楼,他需要冷风。
    酒店后巷飘著油烟味,刚走出没多远,前面传来一阵喧譁。
    警笛闪烁,七八个保安拿著防暴叉和铁棍,围著一个死胡同。周围全是看热闹的人,举著手机在拍。
    “退后!这狗疯了!”
    “咬伤两个人了,直接打死算了!”
    程野本不想管,但一声低沉的咆哮钻进耳朵。
    那不是普通的乱叫,是被逼到绝境时的防御性嘶吼。
    他停下脚步望去。
    昏暗的灯光下,一只体型巨大的捷克狼犬缩在墙角。毛髮竖立,獠牙外露,嘴角掛著白沫。
    它被强光手电照得睁不开眼,每当有人挥舞棍棒,它就发出悽厉的咆哮。
    人群连连后退。
    “让开!防暴队来了!”
    两个壮汉挤进去,举起麻醉枪。
    “別开枪。”
    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
    程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开口。也许是因为那只狼犬的眼神,被困在陌生地方,孤立无援。
    “你谁啊?”保安队长回头怒吼,“这狗疯了你知道吗?”
    程野没理他,径直穿过警戒线。
    “先生!危险!”
    他没停,一步步向前。
    奇怪的是,隨著他靠近,狂躁的狼犬突然止住了咆哮。
    动物的感官比人类敏锐。
    在它眼里,这人和周围那些大呼小叫的人不一样。他身上带著血腥气,带著风雪味。那是野兽才有的气息。
    程野在三米外停下。
    他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直视狗的眼睛。
    只是侧过身,蹲下来。
    摘掉兜帽,露出脖颈。
    在荒野里,这意味著把要害暴露给野兽。但在动物行为学里,这是示弱信號。
    全场安静,目不转睛看著他。
    “嘘——”
    程野嘴里发出一声极轻的气音,像某种动物安抚幼崽的声音。
    那只五十斤的狼犬,肌肉竟然鬆弛下来。
    它困惑地歪了歪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鸣。
    程野伸出手,掌心向下。
    狼犬犹豫了两秒,凑过来,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指尖。
    程野反手挠了挠它的下巴。
    “这里很吵,是吧?我也討厌这里。”
    狼犬趴在地上,脑袋搭在他膝盖上。
    周围的人全傻了。
    这还是刚才那条,见人就咬的恶犬?
    程野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狼犬立刻起身,紧贴著他的腿。
    他转头看向那个拿麻醉枪发呆的壮汉。
    “它没疯,是被你们嚇坏了。那是谁家的宠物,不是野兽。別用枪指著它。”
    说完,他把狗绳递给赶来的警察,转身走回黑暗的巷子。
    身后爆发出窃窃私语。
    “这人谁啊?”
    “看著眼熟……是不是那个杀了熊的程野?”
    程野没回头。
    那只狼犬被带上警车,隔著铁窗,还在看著他的背影。
    那一刻,他更確定了一件事。
    他不属於这里。
    第三天,一封邮件打破了平静。
    发件人:加拿大地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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