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距离小屋三十米的地方,他停下来。
    “有人吗?”
    声音在寂静的山谷里迴荡。
    几秒钟后,门开了。
    一个老人站在门口。
    七十多岁,瘦削,但站得很直。白髮白须,脸上的皱纹像树皮一样深。
    穿著驯鹿皮的传统服装,腰间別著一把弯刀:乌卢刀,因纽特人的传统工具。
    他看著程野,眨了眨眼睛,然后笑了。
    “你就是那个年轻人?我看过你的直播。”
    程野愣了一下。
    老人侧身让开门口,做了个“请”的手势。
    “进来吧。外面冷。”
    程野跟著老人走进小屋。
    里面比外面看起来宽敞。二十多平米,地上铺著厚兽皮,墙上掛满工具和皮子。中央是石头垒的火塘,火烧得正旺。
    空气里是皮革、木烟和肉汤的味道。
    老人走到火塘边坐下,指了指对面。
    “坐。”
    程野在火塘对面坐下。“北风”跟著溜进来,在门口找了个角落趴著,眼睛没离开老人。
    “好猞猁。”老人瞥了一眼“北风”,“多久了?”
    “两个月不到。”
    “两个月能让猞猁跟著走,”老人舀了一碗汤递过来,“你要么运气好,要么有点本事。”
    程野接过碗。
    碗是木头的,边缘有个豁口。不是磕碰,是被什么东西咬出来的,齿痕还在。
    老人看到他的目光:“狼獾。”
    程野抬头。
    “十九年前,”老人也给自己舀了一碗,“它闯进来偷肉,我们打了一架。”
    他举起碗,指了指那个豁口。
    “它咬我的碗,我咬了它的耳朵。后来成了朋友,它死在六年前的冬天。”
    程野看著那个豁口。
    十九年,用一个被狼獾咬过的碗喝了十九年的汤?
    他喝了一口。
    驯鹿肉,加了些不认识的植物,味道鲜得发甜。热汤下肚,胃都舒展开了。
    “我叫哈罗德。”老人说,“在这儿住了二十七年。”
    【二十七年!】
    【一个人在荒野住了二十七年?】
    【这才是真正的荒野之王啊,野哥遇到前辈了!】
    “是你给我留的包裹。”程野问。
    “对。”哈罗德点头,“看到你的直播,去你那边看了看。本来想直接见你,你不在。”
    “你怎么看的直播?”程野好奇的打量四周,“这里没信號。”
    哈罗德指了指角落一个盖著布的东西。
    “卫星接收器。太阳能充电。节目组在网上有直播信號,我偶尔看看。”
    程野顺著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布下面確实有设备。
    在荒野最深处住了二十七年,还和外界保持著联繫。
    偶尔看看?
    程野没追问。
    “那头熊,”哈罗德放下碗,“你怎么处理的?”
    他说得很隨意。但程野注意到,老人的眼睛没离开他的脸。
    “杀了。”
    “怎么杀的?”
    “落穴陷阱。”
    哈罗德的手顿了一下。
    “你自己挖的?”
    “对。”
    “多深?”
    “两米,底下十六根木桩。”
    哈罗德没说话。他放下碗,站起来,走到墙边,掀开一张熊皮。
    熊皮后面的木墙上,刻著四道竖线。
    老人从腰间抽出那把乌卢刀。
    刀刃在火光里闪了一下。
    他在第四道竖线旁边,又刻了一道。
    五道竖线。
    刀收回腰间,熊皮放下。
    始终没看程野。
    “汤喝完了?”他走回火塘边,“再来一碗。”
    【这是什么意思???】
    【五道槓……不是,五道竖线?感觉有故事】
    【野哥被认可了?】
    程野没动:“那四道是什么?”
    哈罗德舀汤的动作没停:“能在这片荒野杀死成年棕熊的人。”
    “二十七年,四个人?”
    “现在五个。”
    哈罗德把碗递过来,程野没接。
    “他们现在在哪?”
    哈罗德看著他。
    那双蓝灰色的眼睛里有一种程野读不懂的东西。不是敌意,也不是善意。像是在看一道还没解完的题。
    “死了两个,走了一个,还有一个不知道。”
    他把碗塞进程野手里。
    “你问太多了,喝汤。”
    程野没再问,喝了三碗汤。
    哈罗德又给他切了几片燻肉,配著吃。
    吃饱之后,困意上来了。三天的路程,他每天只睡四个小时。
    哈罗德收拾了火塘旁边的一块地方,铺上厚厚的兽皮。
    “今晚睡这儿,明天我带你看看周围。”
    程野没拒绝。
    他躺下来,盯著跳动的火光。
    火塘里的柴火烧得慢。
    哈罗德添了两根湿木头,火焰变小。他往兽皮堆里一倒,两分钟后鼾声响起。
    程野闭著眼,手握刀柄。
    “北风”蜷在脚边,耳朵偶尔转动,猞猁没睡。
    两个小时过去,鼾声稳定,没变过。
    程野没鬆开刀柄。
    不是怕哈罗德。是怕墙上那五道线:死了两个,走了一个,还有一个不知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第二天,程野被香味弄醒。
    火塘上架著石锅,咕嘟嘟冒著泡,哈罗德蹲在旁边搅动。
    “醒了?洗把脸,吃饭。”
    程野坐起来,发现手还握著刀柄。鬆开时,手心全是汗。
    “北风”已经趴在门口,嘴里叼著半只雪兔。
    “一早跑出去抓的,”哈罗德把锅端下来,“好猎手。”
    程野走到门外,抓起一把雪搓脸。零下二十几度贴上皮肤,困意全消。
    【野哥醒了!】
    【一晚上没出事,看来老头是好人】
    【但那五道竖线还是让我发毛】
    回到火塘边,哈罗德递过来一碗粥。
    驯鹿肉切成细丝,混著穀物和浆果,熬得黏稠。
    肉香、谷香、微微的果酸。
    “野燕麦,夏天采的,”哈罗德自己也盛了一碗,“加点蔓越莓,暖胃。”
    两人沉默著吃完。
    哈罗德给他添第二碗时开口:“今天带你看看周围,你来这儿不只是串门的。”
    程野放下碗:“你怎么知道?”
    哈罗德看了他一眼。
    “一个人能在荒野杀死成年棕熊,他不会无聊到走三天路来找一个老头子聊天。”
    他站起来,把石锅挪到一边。
    “你想要什么,自己会说。在那之前,我带你看看这片土地。”
    外面天色灰濛,云层很厚,但光线够用。
    哈罗德走在前面,步伐稳健。六十三岁,在雪地里走得像四十岁。
    山谷不大,东西两公里,南北不到一公里。两侧是缓坡,长著稀疏的云杉和樺树。谷底那条溪流完全冻住,冰面覆著积雪。
    二人沿溪往上游走。
    “这条溪夏天有鱼,”他指著冰面,“北极红点鮭,最大的七八斤。冬天躲在深潭里,凿冰能钓到。”
    【老爷子开始传授经验了】
    【这是荒野大学啊】
    程野观察溪流走向,在脑中標记位置。
    又走了几百米,哈罗德在一块岩石前停下。
    两米多高,表面平整,朝南。
    上面刻满了图案。
    程野走近一看,心里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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