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116该死的小偷!
    有著繁殖速度堪称恐怖的旅鼠在,要是不对它们的天敌施加保护措施的话,將会对野外生態环境造成永久毁灭性打击。
    旅鼠的主要食物是各种植物,像是地衣、苔蘚、植物嫩芽等等,没了苔蘚和植物的保护,土壤就会沙化,许多素食动物也会因缺少食物被迫迁徙。
    素食动物减少又会导致食肉动物饿肚子,恶性循环从此诞生。
    除了食物问题以外,旅鼠还会对土地造成破坏。
    它们喜欢在地底打洞,族群数量一旦泛滥,整片土地都会被挖空。
    脑海中一瞬间闪过有关北极狐和旅鼠相关的信息碎片,林宸默默將猎弓放下,嘆了口气。
    “该死的小偷,居然都偷到我家里来了,看样子还得对储藏室进行升级改造才行。”
    顺著北极狐留下的脚印,他很快就在紧贴岩壁的地方发现了一条挖空的通道。
    通道周围遍布爪痕,看上去是新挖的,但北极狐习性中並不存在挖洞这一条,它们捕捉旅鼠的时候通常会高高跃起然后重重落下,採取直接將旅鼠巢穴压塌的办法进行捕猎。
    “等等,挖洞————难道?!”
    他忽然有种不详的预感,赶忙衝进储藏室內,直奔野生菌区仔细检查了一番。
    之前风乾储存下来的各种野生菌加起来也有好几斤的样子,其中尤以羊肚菌最为珍贵。
    他將帽灯抓在手上拧开,昏暗的储藏室瞬间明亮起来。
    视线扫过,很快就在地上找到了一排带雪的脚印。
    顺著脚印的方向,果然在角落发现了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隱蔽雪洞。
    “北极狐平均体重5公斤左右,產仔期4—7月,需要10个月的时间才能成熟,这么小的洞都能钻进来,看样子是头未成年小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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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个洞————”
    洞口附近就是堆积土豆的地方。
    他简单翻了翻,土豆倒是完好无损,倒是之前剩下只有巴掌大小的干地衣消失不见。
    在原本存放地衣的位置附近,石头上能明显看见一滩黑褐色液体,还有少量灰棕色毛髮残留。
    “旅鼠吗?这样就合理了。”
    那头小傢伙应当是追著旅鼠的气味找到这里,並在墙角发现了旅鼠留下的通道,这才追进来享用美餐。
    “损失怎么样?”
    安德烈也从外边走进来。
    “没什么损失,那个小傢伙进来抓旅鼠的,顺带叼了块羊肉走,就当我送它的见面礼了。”
    才不到五公斤的小傢伙,跟泰迪体型差不多大,他可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再说了,人家有禁猎名录护体,他还能怎么办?
    “旅鼠?嘿,还真是令人头痛的傢伙。”
    他瞥了眼角落的雪洞,也没说什么,很自觉地走出了储藏室。
    突如其来的状况打乱了林宸的计划,他暂时没去管什么熊掌不熊掌的,眼下必须要先把这个洞给堵起来。
    更重要的是,附近雪地里某个地方很有可能就有旅鼠一家子藏著,若是任由它们在这里安家,那遭殃的可是自己。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
    康纳並没有如约回来。
    “我早就说过了吧,在雪地里狩猎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安德烈並不觉得意外,朝他伸出手:“按照赌约,我先来。”
    林宸这时候已经將雪洞堵上,还塞了块木头进去,並將附近的木墙底部全都检查了一遍,確定没有可以挖洞的地方之后才肯作罢。
    “幸好储藏室改到了岩缝里,要是在外边可就麻烦了。”
    岩缝里四周全是岩石,只要把储藏室木墙跟泥土接壤的部分底部缝隙堵死,就不存在任何偷溜进去的可能性。
    处理好了小偷的问题,林宸这才鬆了口气,从储藏室里將剩下的羊头羊骨羊肉和处理乾净的內臟全部拿出来。
    “羊————羊头?”
    饶是有著三十年野外生存经歷的安德烈,看到这玩意也是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羊在西方宗教中被视为恶魔的化身,主要原因就是羊头的长相实在是有些可怕,经常会嚇哭小孩,胆子小些的更是会夜夜做噩梦。
    他从小跟著老爹在野外长大,第一次猎到羊的那天就被老爹隨意丟在地上的血淋淋羊头给嚇哭了,导致这么多年一直存在这种心理阴影。
    “你怕这个?”
    林宸奇怪地瞥了他一眼,摆摆手:“没事,这是我吃的,你喝羊汤吃羊肉,內臟你能吃吗?”
    “內臟可以,就是动物的头————实在有点过不去心理那关。”
    “从来没吃过?”
    “没有。”
    “可惜了。”
    有了两套炊具外加一口炒锅的林宸再也不用像之前那样捉襟见肘,院子里的火坑加上烤网就是两个炉子,还有之前烤鸭用的土窑,需要的时候屋里炉灶还可以点上。
    不过他並不准备在火坑里点火,那样太浪费木柴,找来两截原木劈开,快速製作了两个瑞典火炬。
    从院子里地上舀起满满两锅蓬鬆白雪架上去烧开,一锅水用来煮羊头和羊杂,一锅用来煮羊肉。
    等水沸腾后,再继续燉煮十分钟,把所有东西全部捞出来,锅里剩下的水倒掉,抓了把雪將锅壁上残留的血沫擦乾净,重新装满雪继续煮开。
    “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煮两遍?”
    安德烈本来还以为把肉什么的捞出来是已经熟了,但根据他的经验来说又不太对,结果下一秒就看见林宸把两锅肉汤泼到了地上。
    “第一遍过水在我们大夏叫做焯,意思是先用沸水煮一遍,去除掉肉里残留的血水和杂质,就是漂浮在水面上的那些浮沫。”
    “这些杂质会影响汤的味道,看上去也不好看,所以必须要倒掉,这是第一道去腥工序。”
    “第二道工序就是使用生薑、大蒜、大葱、胡椒、酒这些辅料跟肉一起煮,能进一步消除腥味。”
    “当然,想要煮出来的汤鲜香味美没有腥味,最重要的还是原材料要新鲜,不能冷藏冷冻太久,最好是现杀现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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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道工序呢?”
    “第三道主要適用於本身味道就重的材料,像是熊掌、肥肠这些,需要添加味道比较重的调味料来掩盖食材自身的腥味。”
    “煮汤的话,就不需要第三道工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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