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云山山脉边缘几县的人都知道,这大山深处对人威胁最大的是天气——山里因地形特殊,往往小范围的天气变化莫测,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下一场暴雨,温度骤降。
    这种情况下,人若是没有避雨的地方,也没能生火,穿的又不足够保暖,说不定就给冻死了。
    对人威胁第二大的才是各种猛兽。
    而在诸多猛兽中,猎人们最怕遇到的並非习惯独行的虎、熊、豹等,而是成群的豺、狼!
    不过,山里的狼群一般都在十只左右,超过二十只的都极少见。
    如今竟然出现一个四五十只狼的大型狼群,確实反常——李长道觉得,多半与那只疑似变异了的头狼有关。
    回过神后,李长道便道:“这么大的狼群,若放任不管,对好山坳確实是个大威胁。”
    “既然我回来了,下午便与狩猎队一起去搜寻那狼群,看能否將之除掉。”
    沈应昌点头,“此事由你带头,我便放心了。”
    李长道在一片忙碌的好山坳逛了逛,找几个流民户主聊了几句,便来到了矿场。
    这里如今的条件很简陋。
    当初李长道等挖的坑被扩大为一个方圆十数丈大小的矿坑。
    在旁则搭建了几个草棚,应是眾人临时歇息及存放挖矿工具的地方。
    沈应昌请来的採矿师傅蒋大昌,正带著十几个流民青壮在採挖铁矿石——这里的铁矿品质確实不错,土层也薄,虽然才採挖旬日不到,可旁边的铁矿石已经堆成一座小山了。
    李长道跟蒋大昌聊了几句,提醒他们採矿时注意安全,便离开了。
    说到底,他虽然比这里的人多了许多见识,可有的事对专业要求颇高。
    他若凭著一知半解的见识,去说三道四、指手画脚,说不定就成了瞎指挥。
    倒不如就交给此时的专业人士去做。
    而他,做他擅长的事就好。
    比如说杀伐。
    ···
    ···
    李长道回到家中时,刘氏已经做了一桌颇为丰盛的午饭。
    一家人,连带著白露、小满,在偏厅分成男女两桌,其乐融融地吃了。
    饭后,珠儿又贴心地给李长道泡了一壶茶——如今李长道有钱了,喝的自然不再是粗茶、高沫,而是还不错的春茶。
    李宗瑞正要回房午睡呢,却被李长道叫住。
    “下午我带虎子一起进山,你便留下看家——剩下的几分水田,等明日再插秧。”
    李宗瑞一听便有所猜测,问:“父亲可是要除了那狼群?”
    “不错。”
    “那狼群毕竟有四五十只,想要除掉怕是不容易。不如让虎子看家,我跟爹一起去?”
    李宗瑞的意思很明白,他既是大哥,之前又被李长道以秘术激发了身体潜能,如今不仅力气比李宗琥大不少,且耳聪目明,去了对李长道帮助更大,自身危险则更小。
    李长道想起第一次带李宗瑞打猎遭遇野猪的情景,再回想了下和李宗琥一起猎杀猛虎的事,觉得还是次子更有战斗天赋些,在这方面也更值得信赖。
    他於是摇头道,“还是虎子跟我去吧。”
    李宗瑞还想说什么,李宗琥就道:“哥,你就让我去吧——爹肯定是跟狩猎队一起,又不是只我们两个。”
    李长道微笑道:“虎子说的没错,这次我们会跟狩猎队一起,不会有太大危险的。”
    李宗瑞无奈地点了点头,不再多说。
    李长道午睡了会儿醒来,便背上三石弓、提著风云棍,叫上李宗琥,跟沈应天等四十一名狩猎队队员匯合,进了山里。
    越过浅山,穿过回龙岭,便到了云山主脉边缘。
    沈应天指著前方一片灌木丛生的野地,道:“上次我就是在这里看到那群狼的——那头狼皮毛是醒目的银白色,首尾估计有六七尺长,看著就很不凡。”
    “尤其是它那双眼睛,看了我就觉得它很聪明。有这样的头狼,咱们想要除掉狼群,只怕得想个周全点的法子。”
    李长道捏著下巴想了想,道:“畜牲再聪明,也比不过人——这样,咱们就像那次对付野猪王一般。”
    “先寻一个山谷或峡谷,你们埋伏下来,我去寻找狼群,然后將它们引过来。”
    “你们先用弓箭射上一阵,再投標枪,就算不能將狼群全灭,必定也能灭杀大半。”
    沈应天道:“头狼呢?以狼记仇的性子,头狼若跑了,日后只怕会狠狠报復咱们。”
    李长道一笑,“头狼就交给我了,不会让它跑了的。”
    商量完计策,李长道等人便在附近寻了个不大的山谷——相较於峡谷,还是山谷更好些。
    山谷空气流动没峡谷那么强,再加上李宗琥及狩猎队队员身上都涂抹了特殊的汁液遮掩气味,应不会让狼群察觉埋伏。
    李长道了解完眾人埋伏的位置后,便独自前去寻找狼群了。
    他时间不多,今天下午若找不到,最多明天再耗一个上午的时间。
    若还找不到狼群,便只能暂且搁置此事,待他先剿灭了黑风岭贼匪回来再办···
    一片位於谷底的茂密树林中,树木挺拔高大,因久旱无雨,地面阴凉却不潮湿。
    此时快到午时,天热得很。
    一只只狼或躺在地上睡觉,或两三只彼此嬉戏——这群狼在周围几十里几乎是无敌的,有几十只的族群,又有厉害、聪明的头狼,便是猛虎、熊羆、豹子,遇到它们也得绕道而走。
    至於一些鹿群、羚羊群,更是它们隨意猎食的移动“粮仓”。
    如果一直没有天敌,也许过上几年,这些狼的数量就会翻倍。
    那时,一片区域的猎物满足不了狼群所需,它们才有可能分裂为两三个新的狼群。
    狼群中,一只狼尤其醒目,不仅是因为其银白的毛色,更因为其大了其他狼不止一圈的体型。
    显然,它便是头狼。
    此时,这头狼正躺在一块比较平整的大石头上,身边还躺了一只正常体型的银狼,却是它的“王后”。
    正眯眼睡著的头狼忽然鼻子微动,仿佛嗅到了什么,睁开眼望向某处。
    然后它便站了起来,嗷呜地叫了一嗓子。
    也正是在此时,一只箭从它看的地方射来,竟越过一百多步的距离,射向大石头这边。
    头狼本能敏捷地跳下了大石头,避开箭矢。
    然而它的“王后”却躲避不及,被这一箭射中,又被箭矢上的劲力带得滚落下大石头,重伤未死,惨嚎不已。
    看清远处的两脚兽,头狼怒了。
    它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样一只跟它毛色相类的普通狼当“王后”,如今竟被可恶的两脚兽重伤,眼见是活不成了。
    怒火瞬间填满了它的胸腔,支配著它的理智。
    “嗷~!”
    一声狼嚎,顿时几十只狼都冲那个两脚兽衝去,一副要將其包围、撕碎的架势。
    头狼也追了上去,速度极快,好像一道白色的风。
    『糟了,头狼竟跑这么快?』
    已经以最快速度奔逃的李长道回头看了眼,见头狼与他的距离已经拉到了百步內,不禁皱眉。
    他倒不是怕被头狼追上打不过,而是担心打死了头狼,后面的狼群就嚇得四散而逃了。
    虽说没了变异的头狼,这几十只狼纵然仍聚在一起,对好山坳的威胁也减少很多,但毕竟仍是个隱患。
    『这里离狩猎队埋伏的地方还有好几里地,如果真被头狼追上,只能见机行事了。』
    『不行的话,就只能先杀了头狼。』
    心里有了决定,李长道便全速在山林间奔跑。
    头狼紧追不捨,与李长道的距离越来越近。而其他狼虽然也跑得挺快,可比头狼却差远了,便是比李长道也差了些许。
    当李长道跑了三四里地后,头狼已经追到了他身后十几步的地方,眼中闪动著嗜血、狠戾的凶光。
    忽然,前面出现了一片不小的荆棘丛,李长道不得不减速绕路。
    头狼却藉此机会追到了李长道身后七八步的地方。
    两者又追逃了一里地,头狼凭藉惊人的速度,已到了李长道身后四五步的地方,瞧见前面是一个上坡地,它便猛地纵身一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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