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俺不是孬种
如果说在蓝星歷史上,从古到今最能体现悲壮情怀的战歌有哪些,那《无衣》绝对是最为悲壮雄浑的一首!
古老的唱腔,悲壮雄浑的文辞。
开篇的质问,中篇的回答,结尾的悲壮。
这才是一首战歌应该有的样子。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於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高渐飞一挥而就,宇文芸拿在手中,只是诵念出第一段后,眼神便彻底变了。
“夫君,这是我看到你写的第二首诗了吧?”
第一首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高渐飞淡淡一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罢了,不值夸耀。”
“夫君当真是谦逊得很呢!”宇文芸眼里带著喜欢,声音也不自觉地甜美了许多:“那……该找什么样的人来唱呢?”
“那日混战,数万人决战的战场,人数少了定然不行——”高渐飞沉吟道:“既然是要鼓舞军心士气,让所有人都有同仇敌愾之决心。”
“芸儿,你看这样可好,城中寻一千妇女,一千壮汉,一千孩童——”
他指著诗作道:“正好三段,每千人合唱一段,等到了第二遍的时候,所有人一起合唱;然后再每一千人唱一段,完了后,又全部合唱一段,如此声响,必定震慑整个战场。”
“稚童长战歌,死不旋踵啊!”
虽未开战,但是宇文芸却好似已经看到了战场上是何种场景了。
“此战,若是不得胜,回来后如何面对稚童清澈单纯的眼光呢?”
且说宇文芸这边,她去找卫惊雷说了这件事情,本来以为卫惊雷会觉得高渐飞是卫家的独苗,捨不得高渐飞上战场的。
结果卫惊雷听完之后,振奋道:“不愧是我卫家血脉,打仗的时候,绝对没有躲在別人背后的可能!这才是我卫家风骨!”
费霓裳听完这个后,简直有种肺都要气炸了的感觉,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高书桓去送战书。
“姐,你就放心吧,主公的武功比我们想的都要厉害,再说了,主要战场还是在卫將军带领的四千玄甲军身上。”
高书桓丟下这话,便立刻走开,生怕自己姐姐发飆,自己成为了情绪的宣泄点。
“练兵去!”
气呼呼的费霓裳,打算把所有怒气,都发泄在练兵身上。
“起来起来!都给老娘起来,看看你那长枪刺出去的样子,女人绣花都比你有力气,你那是长枪还是绣花针?”
“还有你,出拳的时候,能不能用点力气!”
“……”
且说高书桓这边要送战书去元嘉军中,宋大义居然主动站出来要送书信去。
高书桓有些吃惊:“你可想好了?”
宋大义点头道:“想好了,我这人没什么本事,但是主公升我做千夫长,我不能给主公丟脸。”
“此一去,说不定就无法活著回来了。”高书桓很直白道。
宋大义脸上闪过惧怕之色,但却咬牙不退缩:“高將军,我有一句话要你转告主公。”
“但说无妨。”
宋大义慨然道:“你告诉主公,俺不是孬种!”
“噠噠噠——”
宋大义手持节杖,纵马单骑离开了北城,顺著宽阔,但却一个人影都看不到的大道往北奔走而去。
临战之前,能走的百姓几乎都躲进深山,要不就是躲进城中。
石佛城放虎原地界上,原本人口稠密的地方,可现在……
高渐飞登上城楼,听著宋大义那句“俺不是孬种”的遗留声响,迴荡在冬日的漫天寒雪中。
宋大义单骑而来,他手中那掛著羊毛、缠绕著红绸布的节杖非常明显。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让敌军的斥候第一时间发现自己,二是挑明自己的身份,以免被对方的神箭手射死。
宋大义感觉自己弯了一辈子的腰杆子,终於挺直了一次。
“来者何人!止步——”
前方的官道上,一排骑兵一字展开,已经有人拿著弩箭,瞄准了宋大义。
宋大义放慢了战马的速度,高声道:“我乃大魏国使臣,特此来求见定北军主將!”
斥候这边闻言,迟疑了片刻后道:“你且过来,若是敢有什么別的动作,我们立刻杀了你!”
宋大义大笑道:“我孤身一人而来求见你军主將,你等一共有十数人,害怕我不成?”
“自是不怕你,別耍花样!”那为首的骑兵斥候小队队长冷笑了一声,也不在意宋大义这话,骑著马,围绕著宋大义走了一圈后,便领著宋大义直奔酸枣集去了。
酸枣集因为此地盛產酸枣而得名。
宋大义跟著斥候队走的时候,也在悄悄打量著定北军的情况。
大片的酸枣林被砍掉,用作过冬的柴火。
宋大义虽然以前人在山里做土匪,可是也知道酸枣集的酸枣之名,顿时有些心痛道:
“这些枣树,可都是当地百姓的命根子,你们中间也有魏人,为何如此对待自己的父老啊?”
那斥候队长闻言,神色有些异样,咳嗽了一声后,才道:“那有什么办法,不这样的话,总不能让兄弟们都冻死吧?”
宋大义听著这人的口音,好奇地问道:“兄弟,不是我套近乎,你是狼山口那边的人?”
这斥候队长看了一眼宋大义,眼睛眯了眯,冷笑道:“我是又如何?如今我听命於定北將军,你既然老乡,那也识趣一些,魏国大势已去,若是早日归顺定北將军,说不定你们那个什么秦王高渐飞,还能混个一官半职噹噹,若是迟了,指不定真的做得出来,让所有兵马排队上女帝呢!”
“哈哈哈……”
周围的斥候骑兵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宋大义脸色铁青:“近日我把话撂这里,定北军如此无视父老赖以求索的命根子,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虽然是个粗人,可从来没有听说过,自古及今有哪个君主,不注重百姓生死,而能取得天下的。”
听到宋大义这番话,眾人脸上的笑容一僵,都渐渐沉默了下去。
很快,就到了大营外。
斥候队长亲自进去找到了元吉和马扶风稟报此事。
两人本来以为,按照段怀安的计策,快速行军至此,高渐飞必定是没有防备的。
可谁曾想,运气糟糕透了,这一路上过来才发现,人家高渐飞早就已经猜透了將军的心思。
现在的石佛城,不仅收缩兵力,据说城墙都重新加高加厚过了。
此刻,听著斥候队长稟报,魏国使臣到了,两人俱是一愣,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马扶风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说什么?魏国使臣到了?是那个高渐飞的人吗?”
斥候队长点头道:“是的,將军,人已经到了帐外。”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遇到来使,確实一般都会带到大帐外等候主將接见,这倒也是规矩。
马扶风沉吟片刻,看向了元嘉道:“元將军,不妨见一见,听听这来人说什么。”
“嗯!”元嘉点头道:“你去把人领进来。”
“喏!”
斥候队长应了一声,抱拳一礼退出大帐,对著宋大义道:“走吧,进去拜见我家將军去。”
只是,当要走进大帐前,这斥候將军忽然低声问了一句:“兄弟,都是狼山人,我劝你一句,等会儿说话別太冲,不然把命丟在这里,就太可惜了。”
古老的唱腔,悲壮雄浑的文辞。
开篇的质问,中篇的回答,结尾的悲壮。
这才是一首战歌应该有的样子。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於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高渐飞一挥而就,宇文芸拿在手中,只是诵念出第一段后,眼神便彻底变了。
“夫君,这是我看到你写的第二首诗了吧?”
第一首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高渐飞淡淡一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罢了,不值夸耀。”
“夫君当真是谦逊得很呢!”宇文芸眼里带著喜欢,声音也不自觉地甜美了许多:“那……该找什么样的人来唱呢?”
“那日混战,数万人决战的战场,人数少了定然不行——”高渐飞沉吟道:“既然是要鼓舞军心士气,让所有人都有同仇敌愾之决心。”
“芸儿,你看这样可好,城中寻一千妇女,一千壮汉,一千孩童——”
他指著诗作道:“正好三段,每千人合唱一段,等到了第二遍的时候,所有人一起合唱;然后再每一千人唱一段,完了后,又全部合唱一段,如此声响,必定震慑整个战场。”
“稚童长战歌,死不旋踵啊!”
虽未开战,但是宇文芸却好似已经看到了战场上是何种场景了。
“此战,若是不得胜,回来后如何面对稚童清澈单纯的眼光呢?”
且说宇文芸这边,她去找卫惊雷说了这件事情,本来以为卫惊雷会觉得高渐飞是卫家的独苗,捨不得高渐飞上战场的。
结果卫惊雷听完之后,振奋道:“不愧是我卫家血脉,打仗的时候,绝对没有躲在別人背后的可能!这才是我卫家风骨!”
费霓裳听完这个后,简直有种肺都要气炸了的感觉,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高书桓去送战书。
“姐,你就放心吧,主公的武功比我们想的都要厉害,再说了,主要战场还是在卫將军带领的四千玄甲军身上。”
高书桓丟下这话,便立刻走开,生怕自己姐姐发飆,自己成为了情绪的宣泄点。
“练兵去!”
气呼呼的费霓裳,打算把所有怒气,都发泄在练兵身上。
“起来起来!都给老娘起来,看看你那长枪刺出去的样子,女人绣花都比你有力气,你那是长枪还是绣花针?”
“还有你,出拳的时候,能不能用点力气!”
“……”
且说高书桓这边要送战书去元嘉军中,宋大义居然主动站出来要送书信去。
高书桓有些吃惊:“你可想好了?”
宋大义点头道:“想好了,我这人没什么本事,但是主公升我做千夫长,我不能给主公丟脸。”
“此一去,说不定就无法活著回来了。”高书桓很直白道。
宋大义脸上闪过惧怕之色,但却咬牙不退缩:“高將军,我有一句话要你转告主公。”
“但说无妨。”
宋大义慨然道:“你告诉主公,俺不是孬种!”
“噠噠噠——”
宋大义手持节杖,纵马单骑离开了北城,顺著宽阔,但却一个人影都看不到的大道往北奔走而去。
临战之前,能走的百姓几乎都躲进深山,要不就是躲进城中。
石佛城放虎原地界上,原本人口稠密的地方,可现在……
高渐飞登上城楼,听著宋大义那句“俺不是孬种”的遗留声响,迴荡在冬日的漫天寒雪中。
宋大义单骑而来,他手中那掛著羊毛、缠绕著红绸布的节杖非常明显。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让敌军的斥候第一时间发现自己,二是挑明自己的身份,以免被对方的神箭手射死。
宋大义感觉自己弯了一辈子的腰杆子,终於挺直了一次。
“来者何人!止步——”
前方的官道上,一排骑兵一字展开,已经有人拿著弩箭,瞄准了宋大义。
宋大义放慢了战马的速度,高声道:“我乃大魏国使臣,特此来求见定北军主將!”
斥候这边闻言,迟疑了片刻后道:“你且过来,若是敢有什么別的动作,我们立刻杀了你!”
宋大义大笑道:“我孤身一人而来求见你军主將,你等一共有十数人,害怕我不成?”
“自是不怕你,別耍花样!”那为首的骑兵斥候小队队长冷笑了一声,也不在意宋大义这话,骑著马,围绕著宋大义走了一圈后,便领著宋大义直奔酸枣集去了。
酸枣集因为此地盛產酸枣而得名。
宋大义跟著斥候队走的时候,也在悄悄打量著定北军的情况。
大片的酸枣林被砍掉,用作过冬的柴火。
宋大义虽然以前人在山里做土匪,可是也知道酸枣集的酸枣之名,顿时有些心痛道:
“这些枣树,可都是当地百姓的命根子,你们中间也有魏人,为何如此对待自己的父老啊?”
那斥候队长闻言,神色有些异样,咳嗽了一声后,才道:“那有什么办法,不这样的话,总不能让兄弟们都冻死吧?”
宋大义听著这人的口音,好奇地问道:“兄弟,不是我套近乎,你是狼山口那边的人?”
这斥候队长看了一眼宋大义,眼睛眯了眯,冷笑道:“我是又如何?如今我听命於定北將军,你既然老乡,那也识趣一些,魏国大势已去,若是早日归顺定北將军,说不定你们那个什么秦王高渐飞,还能混个一官半职噹噹,若是迟了,指不定真的做得出来,让所有兵马排队上女帝呢!”
“哈哈哈……”
周围的斥候骑兵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宋大义脸色铁青:“近日我把话撂这里,定北军如此无视父老赖以求索的命根子,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虽然是个粗人,可从来没有听说过,自古及今有哪个君主,不注重百姓生死,而能取得天下的。”
听到宋大义这番话,眾人脸上的笑容一僵,都渐渐沉默了下去。
很快,就到了大营外。
斥候队长亲自进去找到了元吉和马扶风稟报此事。
两人本来以为,按照段怀安的计策,快速行军至此,高渐飞必定是没有防备的。
可谁曾想,运气糟糕透了,这一路上过来才发现,人家高渐飞早就已经猜透了將军的心思。
现在的石佛城,不仅收缩兵力,据说城墙都重新加高加厚过了。
此刻,听著斥候队长稟报,魏国使臣到了,两人俱是一愣,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马扶风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说什么?魏国使臣到了?是那个高渐飞的人吗?”
斥候队长点头道:“是的,將军,人已经到了帐外。”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遇到来使,確实一般都会带到大帐外等候主將接见,这倒也是规矩。
马扶风沉吟片刻,看向了元嘉道:“元將军,不妨见一见,听听这来人说什么。”
“嗯!”元嘉点头道:“你去把人领进来。”
“喏!”
斥候队长应了一声,抱拳一礼退出大帐,对著宋大义道:“走吧,进去拜见我家將军去。”
只是,当要走进大帐前,这斥候將军忽然低声问了一句:“兄弟,都是狼山人,我劝你一句,等会儿说话別太冲,不然把命丟在这里,就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