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的话,让审判长和公诉人都很意外。
    你今天上诉开庭是为了给当事人辩护的。
    可是被告人律师询问公诉人是什么鬼?
    审判长仇行知皱皱眉,看了看身边另外两位审判员。
    想想刚才在休息室擬定的策略:
    让空辩双方儘量多发言,针对每一个细节都做充分辩论......
    仇行知郑重道:
    “被告人辩护律师,你的问题是否与本案有关?”
    于洋很郑重而又坚决地道:
    “有关!”
    审判长点点头:
    “允许被告人律师对公诉人进行提问。”
    牛孟甲和何青旋两位检察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于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于洋看向公诉人席位,非常认真地问道:
    “请问公诉人,现在如果你走在大街上被人抢了手机,你会不会直接放手让对方抢走?”
    牛孟甲想了想:
    “我拒绝回答被告人律师的提问,该提问与本案无关!”
    于洋看向审判长,审判长敲了下法槌:
    “反对无效,请公诉人继续回答。”
    显然,合议庭虽然赞成对每一个爭议点进行辩论,但对两名公诉人逮住细节纠缠的做法也有些不满。
    牛孟甲满脸黑线,只能硬著头皮回答:
    “我当然不会轻易鬆手。”
    于洋此时已经开启了【察言观色】技能,判定对方说的是真话。
    于洋点点头:
    “很好。
    那么如果对方抢到了你的手机,转身就跑,你会不会追?”
    牛孟甲这次明显迟疑了一下,想了想:
    “会追,但是也看情况吧。”
    于洋没等对方发散思维,继续追问:
    “如果对方拿著你的手机有同伙,正在前面骑摩托车,你还会继续追吗?”
    这次牛孟甲明显很快就回答:
    “当然要追,否则他也上了摩托车,就追不回来了。”
    于洋点点头,牛孟甲后面的两次回答都是真话。
    进而,于洋看向还在坐著的另一名公诉人何青旋:
    “何检察官,您呢?”
    “有人抢你手机的话,你会不会直接给对方?”
    何青旋无奈,起身回答:
    “嗯,不会给!”
    这句话是真话,但是说的也真违心。
    这句话说出来,和刚才何青旋要求张江明在遇到危险时扔掉砍刀、冷静思考的態度,大相逕庭。
    于洋微微一笑,继续问道:
    “那对方已经拿到手机,转身就跑,你会继续追吗?”
    何青旋明显已经明白于洋想干什么,立即回答道:
    “我,我不追......”
    立即,庭审现场一片嘘声。
    于洋都没有判定,就知道对方这话说的违心。
    [今日给个说法]直播间里面,更是眾多有財的网友马上发言:
    {这是正常人脑迴路吗?怎么可能不追?太违心了吧。}
    {这律师叫啥,何青旋是吧,我记住你了,以后就叫你『手机哥』。}
    {这人可不是律师,是姑苏市检察院的,公诉人。}
    {哼哼,有公职那就更好罢了,我得去查一查他!}
    ......
    何青旋本想硬著头皮硬扯一下矇混过去,没想到就连法庭上旁听席都让自己过不了关。
    於是,何青旋赶紧往回找补:
    “我的意思不是马山追,是不是起码可以报个警什么的,万一对方有刀呢?”
    何青旋又意识到,情景是自己的手机已经被抢走了,马上又改口:
    “当然,我手里没手机,可以让路人帮我报个警,或者大家一起追......”
    说到这里,何青旋注意到对面的律师于洋有意无意看了看法庭对面的直播摄像机。
    何青旋心中一惊,意识到自己不能扯谎,否则越描越黑,恐怕今天出了这个法庭,自己的胆小怕事、不管他人死活的形象就要在网上传开了。
    “嗯,確实,我是要追的,这是正常人在那种情况下的真实反应。”
    何青旋放弃了抵抗,说了真话。
    “如果於律师要问,对方有同伙骑摩托车接应,我的回答是抓紧追。”
    何青旋都会抢答了。
    于洋满意地点了点头,两位公诉人能说实话,肯说实话就好。
    网络直播还真是个好东西,广大群眾可能不懂法,但是群眾们都懂基本逻辑。
    于洋看向审判长:
    “审判长,我的话问完了。”
    “刚才,我只是举了个被抢夺手机的例子。”
    “手机被抢,是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权,被害人,嗯,公诉人第一反应都是不放手、要当场追回手机。
    当然,如果对方持械抢劫,是否追击就要考虑考虑了。”
    对面的公诉人也点了点头。
    于洋接著分析:
    “我的当事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迫在眉睫的威胁,他的顺势反击实属正当防卫。
    至於追击施暴者,也和追击实施了財產侵害的人一样,也没问题。”
    “更何况,施暴者刘江蛟冲向的是汽车后备箱,我的当事人可是刚才眼睁睁看到他从里面拿出来的砍刀。
    现在他又向后备箱跑去,难道不应该是追击制止吗?”
    “换言之,我的当事人对刘江蛟的追击,莫不要说是一种合理的应激反应,就算当时给了我的当事人充分的反应时间,这种追击行为也是合理的自卫措施!
    因为这就如同刚才两位公诉人在看到犯罪分子有同伙接应,再次加快速度追击一样,是一种合理的防御性避险举动!”
    法庭上,合议庭和旁听席都有人在点头。
    于洋分明看到何青旋、牛孟甲头上都冒出来『失望+2』的字符,看来是又往前爭取了一分!
    于洋的发言,从根本上顛覆了公诉人对於张江明的反击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纠缠,证明即便是张江明存在故意,也是属於正当防卫的合理范畴。
    审判长仇行知適时敲响法槌:
    “现在,我对双方刚才这一阶段的庭审辩论做简要总结。”
    “上诉方主张在刘江蛟受伤后、手中没有凶器以及逃跑的情况下,张江明对的追击行为属於正当防卫;
    並且,刘江蛟的伤情恶化,与张江明的追击行为並不存在必然关係。”
    “上诉人律师,我的陈述是否准確?”
    于洋点点头:
    “报告审判长,合议庭的观点陈述准確无误。”
    审判长仇行知又看向公诉人:
    “公诉人,你方对上诉方的以上主张是否认可?”
    牛孟甲和何青旋还能怎么说?
    刚才的庭审环节中,所有的路子都被于洋给堵死了。
    本来想往故意伤害那边扯一下,结果被对方从根上给断开。
    没办法,只能承认了:
    “报告审判长,检方对上诉方相关观点无异议。”
    仇行知很满意检方回答,隨即敲了一下法槌:
    『咚!』
    “本庭判定,被告人张江明对刘江蛟的追击行为,属正当防卫范畴,对其可能造成的伤害免於刑事责任!
    同时判定,刘江蛟的伤情恶化,与是否存在追击行为无必然关联,即刘江蛟的死亡与张江明无关!”
    此言一出,意味著判定了张江明与刘江蛟的死亡无关,最后至少要被判减刑了。
    [今日给个说法]栏目中,很多网友已经开始欢呼:
    {正义的胜利,上诉人要被判无罪了!}
    {那个砍人的,死有余辜,要是反抗都要被判刑,还真是天理难容了。}
    {这两个公诉人真討厌,一直纠缠著不放。}
    卫天晓看到直播间里的討论画风有点歪,便说道:
    “现在只是在张江明与刘江蛟死亡这个判定点上,判定了无关。
    后续案件还有其他的判定点需要进一步裁决確认。”
    “当然,一审判决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肯定是要被推翻了,也就是张江明会被减刑。”
    顿了顿,卫天晓继续继续说道:
    “至於两位公诉人,实际上他们的职责本身就是要打击犯罪,儘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所做的各项细节进行分析。”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就是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之间的博弈。”
    “所以,不要对公诉人的行为过度苛责,毕竟可能有一天的控辩双方互换,我相信两位公诉人也会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利益的。”
    “当然,今天的庭审无论如何,看来都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说到这里,卫天晓不由自主地嘴角也勾起一个弧度:
    『看来选择于洋来担当辩护人,是对了的。』
    『就看后续的庭审,于洋能不能再接再厉,给被告人爭取无罪的结果。』
    『要真的是爭取到无罪释放,那样的话可以说就创造了司法上的一个里程碑......』
    ......
    法庭上,公诉人也知道被告人减刑已成定局,但是他们仍然会对案件剩下的案情进行刑事指控。
    审判长仇行知:
    “现在,请证人退庭。”
    “公诉人,请继续针对上诉人申请诉求陈述你方异议。”
    牛孟甲和何青旋整理下心情,稍微低声討论几句,隨后何青旋举手起身:
    “审判长,张江明起身追逐刘江蛟之后,在追逐过程中,再次砍到了刘的身上。”
    “刘江蛟再次被砍后,慌不择路向路边绿化带跑去,被绊倒后倒地不起,最终死亡。
    並且,在此期间被告人张江明存在著持刀再次追逐、逼近刘江蛟的行为,足见其存在主观故意的特徵。
    “因此,公诉方认为,张江明这次的挥砍行为存在著明显的故意伤人嫌疑。”
    “公诉人发言完毕。”
    审判长仇行知点点头,不出意外,公诉人虽然明知后续要被改判,但还是没有放弃。
    又用『故意伤害』的罪名指控了被告人。
    于洋看了看刚刚充满欣喜,而又被公诉人话语浇了一盆冷水的张江明,举手缓缓起身:
    “审判长,对於公诉人对於我方当事人后续相关行为的刑事指控,我方不予承认。
    因为追逐过程中我方当事人的行为,还属於正当防卫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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