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平之找到时,它们还在悠閒地吃草。
    一脸討好的店小二小跑著迎了出来。
    这年头能骑马出门的,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定是有身家的主儿。
    好比现代开辆大g,差不多的意思。
    “爷,您是打尖还是住店?住店咱悦来客栈有上房!打尖的话,咱家的滷牛肉可是一绝,要不尝尝?还有女儿红,甘甜清冽,来店的豪客都得喝一碗!”
    店小二业务熟得很,一长串话说得顺溜无比。
    “先把我的马照料好,少一根毛唯你是问!”
    吴风没接话,先把韁绳扔进店小二怀里。
    接著道:“两间上房,滷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其余的你看著上。”
    如今的吴风,已很有走江湖剑客的模样。
    只是他身上那股独特气质,怎么也抹不掉,总显得与旁人不同。
    “好嘞爷!您的马要是掉一根毛,就拿小的脑袋当球踢,绝无二话!”
    “赏。”
    一锭碎银子拋进店小二怀中。
    他那双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笑成了缝。
    “谢爷赏!谢爷赏!”
    店小二的腰软得似棉花。
    “掌柜的,贵客两位,打尖带住店,滷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三个拿手好菜!”
    吴风和林平之被引到二楼靠窗的座位。
    微风拂来,仿佛吹散了满身焦躁。
    望著街上来往的古装行人,
    吴风忽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这般满街古装的景象,前世也只在那影视城里见过,
    与眼下相差无几。
    唯一少的,是那些举著自拍杆的姑娘。
    想到姑娘,吴风便心痒。
    自己这贪花公子已多日未光顾青楼生意,
    实在有损名號。
    “大哥,你想什么呢?”
    “想红塔山啊……此时若能来一支,人生可就圆满了。”
    “唉……又是想念红塔山的一天。”
    然后吴风就见林平之从怀里掏出一根狗尾巴草。
    吴风:“……”
    自打发现吴风这习惯,林平之身上便常备著一把狗尾巴草。
    没了红塔山,要是连这狗尾巴草也没了,那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林平之给吴风准备的狗尾巴草,是特意用珍贵药材泡过的。
    叼在嘴里,一股甘甜清香味慢慢散开。
    不得不说,林平之在这方面真是用得顺手又贴心。
    这位曾经的贵公子,练武天赋**,可在享受这件事上,倒真像天生就会。
    吴风从没想过,有人会把狗尾巴草拿去药水里泡。
    他丟给林平之一个讚赏的眼神。
    林平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吴风身上一麻,赶紧扭头看向窗外。
    “平之啊,什么时候走?”
    吴风叼著草,语气隨意。
    药草的滋味在口中漫开,那个对什么都无所谓、吊儿郎当的吴风,好像又回来了。
    林平之愣了一下,眼神渐渐黯下来:“大哥,我……”
    是了,这是大哥,他早就看透我的心思了。
    “打住,別来煽情那套。”
    “你跟著我东奔西跑,哪能静下心练功?《葵花宝典》你才刚入门,再这么混下去,一辈子也练不成。”
    “你这人又笨,天赋也普通,跟著我只会耽误你。”
    “大哥……”
    “这顿饭吃完,你就走吧。找个地方专心练你的《葵花宝典》,別辱没了这门功夫。”
    “可我……”
    林平之眼圈发红。
    从认识到现在,也快两年了。
    两人朝夕相处,几乎没分开过。
    对林平之来说,吴风是唯一懂他的人。在遇见吴风之前,人人都把他当成一块肥肉,只想抢他家的《辟邪剑谱》。
    就算后来他练成辟邪剑法,別人也拿他当怪物看。
    只有吴风不一样。
    跟著大哥的这段日子,吴风从没把他当异类。
    就算大哥嘴有点损,林平之也明白,他並没有看不起自己。
    林平之甚至觉得,如果自己是异类,那大哥才更像异类。
    大哥不但不轻视他,还传他武功。
    想到这里,林平之眼眶又热了起来。
    “客官,您的菜来了——”
    “还有两坛女儿红。”
    “菜齐了,您慢用,有事隨时吩咐。”
    店小二格外热情,刚才那块碎银够他忙活好几个月了。
    等小二退下,吴风举起酒罈对林平之说:“別磨蹭,干了这坛,前路顺畅。”
    “大哥!”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吴风语气豪迈。
    “咕咚咕咚……”
    “大哥,『天下谁人不识君』说的该是你吧。”
    “都一回事。”
    “大哥,接下来你去哪儿?”
    “少林寺。”
    “去少林做什么?”
    “抢屠龙刀!”六.
    “嘶——什么女儿红,喝了照样头疼……假酒误事啊。”
    吴风稍运《九阳神功》,头痛立刻消散。
    记不清昨天喝了多少,只记得一直喝,直到悦来客栈的酒全被两人喝光才停。
    那顿酒,吴风和林平之都没用內力化解。
    即便如此,吴风经魔气淬炼的身体也远胜林平之。喝到最后,林平之已滑到桌底。
    本想饭后出发的林平之,那状態自然走不了,只得又多住一晚。
    清早推门,小二已殷勤端来热水与毛巾。
    看向隔壁,房门敞开,另一小二正在打扫——林平之已经离开了。
    “小二,昨天同我喝酒的那位呢?”
    “哦,您说红衣那位爷啊?他一早便走了,还留了封信给您!”
    小二递上一封信。
    吴风隨手接过,看也没看就揣进怀里。
    走便走了,还学人留信,这般煽情。
    以为我会看么?
    才不会。
    “爷真是海量,小的佩服。在这儿干了三年,头一回见到您这么能喝的英雄……”
    “爷,您手里这是何物?”
    “牙刷。”
    “牙刷?爷定是大户出身,小的也是头回见这稀罕物。”
    “別囉嗦,去取些青盐来。”
    “好嘞,您稍候,马上就来。”
    这年头,许多人晨起用柳枝刷牙,马虎的便只漱漱口。
    吴风不习惯,早就用猪毛和木头自製了牙刷,一直隨身带著。
    现代人的习惯哪是那么容易改的。
    要不是最近东奔西跑,吴风甚至想动手做个沙发。
    刷完牙,他依旧坐在昨晚那个位置吃早饭。
    这儿从楼上往下看,视野最好。
    早起的人已经忙活开了,吴风却悠閒地吃著东西。
    那感觉,就像工作日坐在咖啡馆落地窗前,周围人来人往赶著上班,只有自己偷得片刻清閒。
    实在痛快。
    吴风刚坐下不久,楼梯口陆续上来几个江湖人。
    几人喧譁一阵,小二赶紧端上酒肉。
    “哎……听说了没?少林正广发英雄帖,要开屠狮大会呢!”
    “什么屠狮大会?”
    “这都不知道?听说少林捉了金毛狮王谢逊,要在天下英雄面前把他正法。”
    “不会吧?金毛狮王都消失多少年了,居然还活著?”
    “活得好著呢!就瞎了一双眼,日子可比你我舒坦。”
    “那屠龙刀呢?”
    “不清楚,据说现在在少林手里。”
    “少林惦记屠龙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到底还是到手了。”
    “嘿嘿……这下有热闹看了。张无忌可是谢逊的义子,光明顶一战,他凭九阳神功无人能敌。义父被抓,他肯定得上少林。”
    “屠龙刀在少林,倚天剑在峨眉,唉,如今咱们连看一眼都难咯。”
    “兄弟,你这消息早过时了。六大门派围光明顶时,倚天剑就落到人畜无安手里了。”
    “人畜无害?那可是倚天剑,什么阿猫阿狗都拿得动?兄弟们,我有个念头……”
    “想死你自己去,別拖上我们。”
    其他几人立刻离那胆大的傢伙远了几步。
    这事其实早已传遍江湖。
    谢逊被少林所擒的消息,近来传得沸沸扬扬。
    吴风也正是为此才决定去少林看看。
    倚天剑与屠龙刀皆属神兵。
    得倚天剑,或可悟出招魂幡的炼法;
    得屠龙刀,说不定能窥见飞剑的炼製门道。
    至於金毛狮王如何落入少林之手——
    吴风不用细想也猜得到大概。
    金花婆婆既能找到谢逊,別人自然也可能找到。
    眼下周芷若正与师姐丁敏君爭夺峨眉掌门,根本没机会去冰火岛。
    何况倚天剑,还在吴风自己手里。
    想来屠龙刀如今也该是完好无损的。
    它最有可能落在了少林寺手里。
    所以吴风昨天才对林平之说,要去少林夺屠龙刀。
    光明顶一役后,张无忌並没得到《乾坤大挪移》。
    倚天剑现在在吴风手中。
    周芷若和赵敏也都没与张无忌结下什么情缘。
    甚至赵敏还对张无忌满怀恨意,已將他列入必杀名单。
    灭绝师太死得突然,不但没把铁指环传给周芷若,连倚天剑中藏有《九阴真经》的事也没告诉她。
    因此周芷若也没跟张无忌去冰火岛。
    所以……《九阴真经》还在倚天剑里。
    武当山上。
    张无忌自从光明顶出来,借著带领六大门派突围的事跡,也算名动江湖。
    经过这些,他变得沉默了许多。
    张三丰问他:“无忌,你可要去**?”
    张无忌不知如何回答。
    按他原本的心思,对**並无太大念头。
    可每到这时,他就想起吴风说过的话:“张无忌,你忘了你母亲临终之言吗?”
    一想到这儿,张无忌就又犹豫起来。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吴风还以为张无忌早已心性大变,
    谁知这人仍是顾虑重重。
    忽然听说少林要开屠狮大会,张无忌惊得魂飞魄散。
    “太师父,我义父被少林抓了,我不能不去救!”
    汝阳王府中。
    “哦?少林要开屠狮大会?”
    “有意思,真有意思。”
    “吴风拿了倚天剑,我便去取屠龙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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