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十多分钟,公会的门打开。
    接待员们习以为常地將门口排队的冒险者迎进门。
    雷杰刚迈进门槛,就发现地上有几滴新鲜的血液。
    估计是哪个受了伤的冒险者不经意间留下的。
    他没太在意,赶紧进入大厅,来到公告栏前。
    还没看上面的任务,他就注意到两个蹲在一旁的身影,与其挤在公告栏前的冒险者格格不入。
    仔细一看,雷杰认出了两人,是昨天在治安所遇到的大鬍子和瘦高青年。
    这两人身上都缠著纱布,显然受了不轻的伤。
    大鬍子的手臂甚至还在渗血。
    奇怪的是,昨天与二人同行的壮硕男子並不在。
    雷杰和其他冒险者一样,也只是多看了一眼,没过多关注,很快將注意力放在公告栏上。
    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连一个任务的描述都没看完,就已经有好几个冒险者取下任务的纸条。
    这么快选好了?
    正当他疑惑时,一个拿著纸条的冒险者兴冲冲地跑到接待员面前,问:“我看这个好像写了护送?是给商队当护卫吗?”
    接待员仔细看完,才回答他:“不,这个任务的內容,是护送货物的商队遭遇了马贼劫掠。商队的老板悬赏剿灭这伙马贼。”
    “哦,那我接不了。”
    那个冒险者拿回纸条,將它重新掛回公告栏。
    雷杰这才明白,这些冒险者根本看不明白內容,只是为了抢先,看到某些关键词,就把纸条抢下来再说。
    多试几次,总能接到好的任务。
    这大概是底层冒险者的生存之道。
    不过,並没有人敢一次多抢几张纸条。
    雷杰猜测,这应该是冒险者默认的规则。
    “长见识了。”
    他无奈地看向剩下的纸条。
    那张捕捉巨狼的任务条赫然在列。其他的也都是些费时费力,或者危险性高的任务。
    正当雷杰在几个任务中权衡时,梅丽的声音响起:“麻烦让一让,有新的任务。”
    没能抢到合適任务的冒险者们纷纷让开,死死盯著梅丽手中的纸条。
    梅丽对此习以为常,快步走到公告栏下,將纸条掛了上去。
    任务名:解决矿洞內的魔物。
    任务简述:城镇南部黑石矿山出现魔物,影响矿石开採,急需冒险者援手。目前发现掘地甲虫一只(已消灭)、凶暴狼蛛一只。
    报酬:8银幣。
    这两种魔物,雷杰略有耳闻。
    掘地甲虫是一种惧光的魔物,其威胁性与三只哥布林相差无几。
    而凶暴狼蛛,同样是生活在黑暗环境中的魔物,威胁性堪比八只哥布林,食谱中就有掘地甲虫。
    两者的实力不是一个级別的。
    不过,更新了装备后,雷杰觉得,即便不用沙漠之鹰,自己也能单刷凶暴狼蛛。
    只是矿洞內部错综复杂,难保里面有没有其他魔物。
    要组个队吗?
    完成了两次任务后,应该已经有冒险者意识到,雷杰虽然被嘲笑是“镀金骑士”,但实力在见习冒险者中,至少是中层以上的水准。
    只要態度不像原主那样傲慢,找人组队还是有机会的。
    和雷杰不同的是,看到新任务上栏,大部分冒险者只能摇头嘆息。
    “报酬很诱人,但也得有命拿。”有冒险者嘀咕一句,选择了另一个任务,拿著纸条登记去了。
    雷杰的手指有节奏地在宽刃剑护手上敲击,脑海中迅速对比几个任务的优劣。
    就它吧!
    做出决定,他取下了解决矿洞魔物的纸条。
    “等等!”
    雷杰循声回头,身后站著的是那两个受伤的冒险者。
    大鬍子急切的上前一步,盯著雷杰手中的纸条:“你要接这个任务?”
    “是,有什么问题吗?”
    旁边的瘦高青年赶紧拉住大鬍子,带著歉意解释:“我这伙伴没有恶意。我们只是想暂时加入你的队伍,请务必带上我们。”
    大鬍子补充了一句:“报酬和战利品我们不要。”
    “你们……”
    雷杰才说出两个字,大鬍子就抢著说:“別看我们这样,轻伤,都是轻伤!我们战斗力没削弱多少的!不信你看!”
    说著,大鬍子就抓起斧子,呼喝著抡了起来。
    等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雷杰才开口:“我只是好奇,是什么让你们甘愿放弃报酬和战利品,也要跟我一起接这个任务。”
    大鬍子的动作一顿。
    瘦高青年解释道:“这个任务,昨天我们就接下来了。原本的情报,只有一只掘地甲虫,对我们而言难度不大。没想到的是,杀死掘地甲虫后,矿洞內出现了另一只魔物凶暴狼蛛。队长为了救我们,被凶暴狼蛛的毒牙刺穿腹部,拖进了巢穴。”
    说到这,瘦高青年低下头,压下情绪后,继续说:“凭我们两个,不可能为队长报仇,所以只好坐在公告栏边,等候有实力杀死凶暴狼蛛的队伍。”
    听完瘦高青年的陈述,雷杰並没有发现不合理的地方。
    两人的情绪,也不似作假,否则,当冒险者浪费了,应该改行去剧场。
    看大鬍子刚才抡斧头的动作,实力不差,应该是走的战士的路线。
    而瘦高青年,身后背著一张猎弓,腰间掛著箭袋和短刀,估计是走游侠路线。
    这两种职业方向,是冒险者中最常见的。
    当然了,这两人和雷杰一样,都还没有成为职业者,不能直接称之为战士或者游侠。
    和这两人组队,应该不用担心被拖后腿。
    “有三件事,我必须先说明,你们再考虑要不要跟我组队。”
    雷杰伸出右手食指:“第一,我並没有队伍,目前还是独行者。不过,这个任务我有信心独自完成。”
    “独行者?”两人惊讶地看著雷杰。
    敢一个人面对凶暴狼蛛,不是傻子,就是高手。
    他们並不觉得眼前的人像个傻子。
    雷杰伸出中指:“第二,我的名字是雷杰·哈维斯特,职业方向是骑士。”
    “啊?”
    “镀金……”
    两人看著雷杰的眼神都变了。
    似乎,刚才的评估有问题,眼前的人未必是个高手……
    气氛一时间有些尷尬。
    雷杰没有停顿,继续伸出无名指:“第三,你们想要组队,是为了復仇,但我不希望仇恨蒙蔽理智,导致不可控的危险。所以,行动由我指挥,你们必须服从。”
    瘦高青年这时注意到雷杰的宽刃剑和短矛。
    不是说,这位镀金骑士耗尽家財了吗?据说他接捕捉巨狼的任务时,身上只有一根木棍。
    也就是说,短短两三天时间,他就完成了別的任务,凑够了买宽刃剑和矛头的钱?
    镀金骑士,竟然这么强的吗?
    瘦高青年深吸一口气:“艾文,职业方向游侠。我考虑清楚了,请求组队。”
    大鬍子瞪大了眼睛,看著艾文那坚定的神情,一咬牙,也跟著说:“沃尔夫,职业方向战士。和他一样,请求组队。”
    两人都只报了名字,却没有姓氏。
    並非有意隱瞒,而是平民是不允许拥有姓氏的。
    雷杰的姓氏,还是爷爷成为骑士时一併获取的。
    荣耀不过三代。
    如果雷杰未能成为骑士,他的下一代就不能再用“哈维斯特”这个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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