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点了点头:“江诗丹顿的手錶確实不错,做的很精致,我家里也有一块,只是来这种场合,我不捨得带出来。”
    “这个街道可乱的很,不仅有正常的文学討论者,还有一些小偷小摸的傢伙,他盯上像我们这样有钱的作家,就会把手錶顺走,还有直接拦路抢劫的。”
    “我以前遇到过好几回,这导致我现在长记性,根本不敢把好东西拿出来。毕竟我们这些瘦弱的作家可没法跟这些街头混混打。”
    门肯也表达了自己的苦恼。
    “这些街头的混混確实烦人,大多数都是那些爱尔兰的移民和黑人,我可不是在歧视他们,这些社会的败类,就连黑人社区自己也头疼。”
    “这帮傢伙整天无所事事的,跟个大猩猩似的,在街上到处乱逛,见到一个有钱的就跟在他后面。”
    “对於各种名表价格,甚至还很多专业排名表的师傅都还熟,不是一直都有人在说吗?如果你去钟錶行怕买到假货,那么你就去找这些黑人或者爱尔兰人手里买不到假货。”
    “因为他们只抢不卖!”
    眾人一听门肯的话哈哈大笑。
    李斯特刚想说什么,朝门口一看就见到熟悉的身影,他在柜檯那边停留了片刻以后,拿了一杯黑啤酒,就直奔著他们这里走来。
    “瞧瞧这是谁?《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杰克·伦敦。”
    “我们都在这里聊半个小时你怎么才到,你不会忘了今天欧·亨利先生也在这里吧,他很可不会丝毫降低在酒水这方面的消费。按照规矩,你可是要买单的。”
    “是的,我当然不会忘记。我今天去做比酒钱更有意义的事情,我意外知道码头有一些工人在讲八小时工作室的事情。那场面是真有力量。”
    门肯顿时瞪大了眼睛:“你这个杰克·伦敦,有这样的好地方,你不告诉我们自己一个人偷偷去,怕我们只能在这个村里面閒聊。”
    “这不是突然才知道。下次有机会一定叫你还有李斯特,这回的酒钱谁给垫付了?我把钱给他。”杰克·伦敦取出自己的钱夹打算买单。
    门肯看杰克·伦敦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个怪人。
    “酒钱?我们没人付钱啊?”
    “啊,那刚才我去前台,说有人把我们的钱付了。我还以为是你们三个已经提前把酒钱交了,还有別人付了我们的酒钱吗?”
    “真的假的?你可別骗人。”
    门肯半信半疑的走向前台,经过確认才相信真的有人付了这笔钱,而且这个人还稍微多付一点,李斯特三个人喝的酒水加起来最多也就1.5美元,而这个人支付3美元。
    “看吧门肯,你这傢伙总是不相信我说的话,我都说了已经有人付了钱!”
    门肯只感觉到莫名其妙:“奇怪,这年头还有人抢著付酒钱没搞懂他。不管怎么样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杰克·伦敦的惩罚可不能免,下回再有这种喝酒的聚会,一切消费由杰克·伦敦先生买单!”
    酒会伴隨著杰克·伦敦的到来,气氛继续活跃起来,几个人一边品尝著酒,一边聊天还聊起了那个书记员的事情,等到晚上五点。
    三人在这里吃完晚饭花完那个人留下的最后一点美金,三个人就分道扬鑣。
    “李斯特你小心点,今天我们这帮人里面就你的东西最贵。”
    “放心吧,没什么事,就那些街头混混,我还不放在眼里。”
    “行吧,那我们先回家,晚一点我还有舞会要看。”
    “回见,各位!”
    李斯特独自一人走在小巷里,美利坚的黑啤酒酒精浓度不算高,李斯特又没有喝太多,他现在还保持著清醒。
    李斯特还在回味著酒会上发生的一切,他原本以为在这个普通村庄的討论不会很有意思,没想到伴隨著欧·亨利,还有杰克·伦敦的加入酒会的气氛瞬间被激活。
    杰克·伦敦很懂荒野上面的美食,欧·亨利讲话幽默风趣爱喝酒,门肯说话虽然颇为严肃,但时不时也会调侃几句,看来这些课本上面的文豪也没有想像当中的那么难接触。
    李斯特看了一眼手錶,走出这条小巷,再走一段路就可以坐电车回去。在聊天的过程当中,他和欧·亨利他们一起给玛莎了一个惊喜。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把今天发生的这些跟玛莎分享。
    顺便也听听玛莎跟附近的太太聊的怎么样,这个时候李斯特趁玛莎不注意说出给玛莎准备的惊喜,玛莎一定会非常感到意外,因为这惊喜就是给玛莎量身定做的。
    就在他即將走出小巷,转入相对明亮的主干道时,前面废弃的木箱堆阴影里,猛地窜出来两个高大的人影,恰好堵在了巷口唯一的光源前,將李斯特完全笼罩在阴影里。
    李斯特能看清那是两个黑人青年,身材魁梧,几乎堵死了整个巷口。
    其中一人手里握著一把左轮手枪,枪口对著他的胸口,另一人则拿著棒球棍。
    “晚上好,先生。”
    “请站在原地,不要做任何会让我误会的动作。”
    “好好好,我给手錶和钱!”
    李斯特假装摆出一个投降的动作,正当他们鬆懈的时候,李斯特突然往腰间一划,他手臂再次抬起的时候,手里面已经多一把柯尔特手枪。
    “呯!”
    持枪的劫匪发出悽厉的惨叫,他手中的左轮手枪应声飞了出去,咣当一声掉在几米外的石板路上。
    子弹精准地擦过他的虎口,打飞了他的武器,却只是让他皮开肉绽,並未伤及骨骼。
    几乎在枪响的同时,李斯特的身体已经向前猛扑,另一个拿著棒球棍的劫匪被这突如其来的反击完全惊呆了,刚反应过来要挥舞棍子,李斯特已经欺近身前。
    他用左手格开挥来的棍棒,右手握著的柯尔特手枪的枪管如同铁锤,狠狠砸在对方的下顎上。
    那劫匪闷哼一声,眼前一黑,直接软倒在地。
    李斯特旋即调转枪口,稳稳地指向第一个劫匪。
    第一个劫匪看到这一幕一脸懵逼。
    不是?
    说好的作家都隨便可欺负。
    怎么不按照剧本来!
    劫匪们哪知道站在他们眼前的李斯特曾经面对十几位平克顿专门侦探的围剿,都还能逃出生天。
    甚至接连杀死数人,带著三个人就敢衝击当地的银行。
    死神之眼是亚瑟枪法的具象化。
    但李斯特是真有这样的枪法。
    纽约的这些劫匪,顶多就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比起加州的风云连个屁事也算不上。
    自然很轻易的就被李斯特所制服,要不是李斯特对自己的枪法自信,他可不敢戴著手錶上街,眼下这些傢伙倒能给他的作家人设再丰富一笔。
    “现在乖乖蹲下来,等警察来。要不你们也可以选择逃跑,你们可以赌一赌,你们可以在我枪响之前离开我的视线。”
    面对面前的枪口,两位劫匪只能妥协站在墙角静静的等待警察的到来。
    纽约不同於加州那些混乱的地方,就算在差劲的地块都有警察巡逻。
    很快就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纽约警察,还有一个协警同时走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先生,我在这里刚刚这两个黑人想抢劫我的江诗丹顿。”
    两位警察看到这一幕也懵逼,一个衣著体面的绅士持枪而立,手上戴著一块价值百美元的手錶。
    旁边地上还丟著一把左轮手枪和一根棒球棍。
    至於两个劫匪,只是在墙边乖乖蹲著,一点脾气都不敢有。
    警察一眼就认出这两个劫匪,是在通缉榜单上面有名的傢伙,曾经入室强姦十几次,每一次都是姦杀作案手段及其凶残。
    最近更是经常在这附近抢劫。
    各种看起来有钱的作家都被抢劫过,欧·亨利、杰克·伦敦还有门肯,有时候抢劫一些普通人,如果是女人,这两个劫匪的手段会更加凶残,因此警局接到的报案不计其数。
    面对这两个傢伙警察和平克顿曾经抓捕多次都无可奈何,他们很快就会钻入这附近的小巷,已经有不少的作家有意见,他们警局最近也在头疼这件事情。
    没想到居然栽在了这个绅士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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