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启航,脑子寄存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免责声明:这本书写的只有饺子,没有醋,请勿过度李姐,喜欢李姐的,可以去看一下冯导和姜导的电影】
    【祝各位读者朋友,人人发財,各个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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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年,夏,西南军区文工团。
    外面大雨磅礴,豆大的雨点砸在窗户玻璃上,噼啪作响。
    然而,与室外的阴冷潮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舞蹈排练室內热火朝天的景象。
    暖黄色的灯光下,穿著统一练功服的女孩们隨著钢琴伴奏,一遍遍练习著舞步。
    她们每一个都是面貌清秀,体態端正,身材高挑,汗水浸湿了额前的碎发,却掩不住那份属於青春的活力。
    不过,此时有一个人与这个场景格格不入。
    角落里,一个倚靠著把杆坐在地上的年轻身影动了动。
    “嘶,我这是在哪?”
    李启华揉著发胀的太阳穴,低声嘟囔著。
    他费力地睁开眼睛,茫然地环顾四周——镜墙、把杆、挥洒汗水的女兵、悠扬却陌生的钢琴曲……
    陌生的记忆如洪水般衝进他的脑海。
    李云龙……田雨……李特……丁伟……文工团……1977年……
    足足缓了好几分钟,李启华才勉强接受了这个匪夷所思的现实。
    他不仅穿越了,还成了那个泥腿子出身、却又战功赫赫的李云龙的小儿子!
    但是这个世界的轨跡与他所知的剧情出现了巨大的偏差。
    父亲李云龙没有经歷那场风波,反而因在朝鲜的卓越战功晋升上將,坐镇中南。
    大哥李特年纪轻轻已是上校副师长,而自己这个前身,则因为太能惹祸,被父亲塞到了丁伟管辖的滇省军区的文工团里。
    丁伟此时也是滇省军区的司令员,肩膀上扛了两个金星,孔捷在辽瀋也是与丁伟一样,再看赵刚,在李启华出生时,便是副总参谋长,也是两个金星。
    原身似乎是因为这几天连绵下雨训练著了凉,发了场高烧,这才让他这个异世的灵魂钻了空子。
    他正试图理清混乱的思绪,排练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一阵带著湿气的凉风捲入,一些閒的没事干的,纷纷走了过来握手。
    “呦,刘峰迴来啦,来欢迎我们全军的做好事標兵回来了。”
    “辛苦了啊,欢迎你凯旋归来。”
    “我可是在报纸上看到你了。”
    谈笑间,一个穿著洗得发白的旧军装、面容乾净、笑容淳朴的男兵领著一个个子瘦小、神情怯生生的女兵走了进来。
    几乎是一瞬间,李启华的记忆想起,他们是芳华这部电影里的主人公,刘峰!何小萍!
    但耳边这群人的祝贺在李启华听来,更像是调侃,不屑,嘲讽,毕竟现在能进来文工团的,绝大部分都是有背景的。
    是了,这里不仅是滇省军区文工团,更是《芳华》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想到他穿越的不是亮剑,而是一个混合世界,就是不知道后面还能遇到谁。
    这个文工团,就像一个小小缩影,团里不少人是大院子弟。
    他们天然地形成一个圈子,带著一种不易察觉的优越感,看待从地方选拔上来或者像何小萍这样从其他普通部队调来的同志时,眼神里总带著几分审视和疏离。
    李启华身为根正苗红的將门之后,按理说也该是这个圈子的核心。
    可他那个继承了老爹李云龙十成十的炮仗脾气和惹祸本事,偏偏看不惯这帮人拉帮结派、瞧不起人的做派。
    他们越是抱团,他越是要跟他们对著干。
    他们嘲笑谁土气,他偏要跟那人称兄道弟;他们排挤谁不合群,他偏要在集体活动时把那人拉到自己身边。
    为此,他没少跟那帮大院子弟起衝突,从口角到动手都有过。
    更出名的是,他闯的祸有时候能直接捅到军区首长,也就是丁伟那里去。
    每次闯祸,大家都以为他这次总要吃个大处分了。
    可奇怪的是,风声大雨点小,最后往往是不了了之,最多就是丁伟把他叫到司令部,吹鬍子瞪眼地骂一顿“小兔崽子跟你爹一个德行,尽给老子惹事!”。
    然后关几天禁闭,或者罚他去炊事班帮厨。
    一次两次是运气,次数多了,再迟钝的人也品出味儿来了。
    这李启华的背景,恐怕深得不是他们这些能揣测的。
    渐渐地,那帮大院子弟在他面前收敛了许多,虽然背后未必服气,但面上不再敢明目张胆地跟他硬顶。
    而像刘峰这样出身普通、凭著自身努力和善良本性在团里立足的人,无形中受到了李启华这种刺头行为的庇护。
    大院子弟们欺负人的时候,会下意识地避开那些明显被李启华罩著的人,儘管李启华自己可能都没明確表示过要罩著谁。
    刘峰对李启华,因此带著一种感激和敬佩,觉得他虽然行事跳脱,但心地正直,是个值得结交的同志。
    所以刘峰对李启华总是格外关心和友善。
    至於像郝淑雯这样家境优渥、心思活络的大院子弟,则更懂得审时度势。
    她知道李启华背景硬、脾气冲,是团里不能惹也惹不起的存在,便主动交好。
    在李启华面前,她收敛起那份大小姐的骄纵,说话做事都留著分寸,甚至有时会带著点討好的意味,希望能凭藉这层友好关係,巩固自己在团里的地位。
    一来二去,李启华在这个文工团里,就成了一个超然又特殊的存在。
    他不是班长,也不是队长,但无形中成了默认的一哥。
    大家表面上都给他几分面子。
    但李启华心里清楚,这种地位是建立在家庭背景之上的。
    这里没有多少经歷过战火洗礼、能够託付后背的真战友情,更多的是一种掺杂著敬畏、利用的复杂关係。
    就在他思绪纷飞之际,刘峰已经领著何小萍走到了排练室中央,向大家做著介绍。
    刘峰似乎习惯了成为焦点,他脸上带著那种標誌性的的笑容,回应眾人的话。
    “谢谢,不辛苦,你们家在燕京的,我这里还有你们家里带的东西,等下给你们分了。”
    他说著,目光扫过排练室,恰好看到了刚从地上撑著站起来的李启华。
    “启华,你没事吧?”
    刘峰关切地走了过来:“听说你前两天发烧了,怎么不在宿舍多休息会儿?”
    李启华稳住有些发虚的身体,摆了摆手:“我能有什么事,就是躺久了浑身不得劲,过来活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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