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释奴文书,初识骑士
在处理剩下的匪徒后,汉德擦了擦剑上的血。
收剑入鞘时,金属碰撞的脆响在雪夜里格外清晰。
他靴底碾过尚未凝固的血跡,目光扫过跪地的农奴们,最终停留在洛崑崙身上。
“你叫什么名字?”汉德的声音低沉,带著上位者特有的威严,呼出的白雾在冷空气中迅速消散。
洛崑崙心臟微沉,纳米机器瞬间进入戒备状態,神经末梢传来细微的刺痛感,这是战斗辅助模式启动的预警。
他压下心头的震惊,保持著俯身的姿势,声音略带颤抖:“回老爷,我叫洛伦。”
“洛伦。”汉德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靴尖轻轻踢了踢脚边的无头尸体,“刚才杀人的是你?”
“是。”洛崑崙看上去没有多余的辩解,也没有邀功的意图,当然,在汉德看来也可能是紧张。
这恰好符合一个农奴该有的表现,虽然对方有点本事。
而听到这个,汉德眼中闪过一丝讶异,这小子看上去也就十五岁吧?
十五岁杀人,不少见,汉德甚至见过七八岁就敢杀人的。
但那算不上什么狠人。
一个贵公子,在护卫的簇拥下来到街上,见一个路过的平民不顺眼抽刀杀了他,这就是那七八岁就敢杀人的“狠人”。
秦舞阳年少就敢当街杀人,看到威武的秦王却怂了,被一个眼神嚇得动都不敢动。
曹少麟不吃牛肉,最后掉下楼,看到民眾要杀他,也只能哭著说我是曹英的儿子。
这种人,本质上外强中乾,不过是依赖父辈荫庇的软包。
没了护卫和身份就屁都不是。
但眼前的少年可不一样,看上去黑黑瘦瘦的,却能一个人单挑並宰了两个匪徒,还没受伤。
在相同的情况下,哪怕是精锐的战士也很难有这种表现。
可以说是天生的战士,那正好。
“起来吧。”汉德突然开口,语气缓和了几分,“你们都是庄园的农夫,等会带你们回去。”
隨后,他转头对一名隨从说:“劳尔,回去后擬一份释奴文书。”
“是,老爷。”
“洛伦,你作战勇猛,当一个土里刨食的农人太可惜了。”
“子爵刚刚征服琉璃河地区,要扩充军队,你回去后就去镇上的兵营报到!”
其余农奴闻言,身体明显一震,有人甚至抑制不住地发出羡慕的声音。
农奴虽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奴隶,但也背负了繁杂的劳役和税务。
而要想获得释奴文书,重新成为自由民则需要缴纳一笔不菲的赎金。
不过自由民未必比农奴过得好,真正让他们羡慕的是『洛伦』可以去当兵。
灰谷领里,只有自由民才有资格加入子爵的兵团。
那可是军爷,是领主的常备军,由领主提供武器,食宿,还有训练。
不用生產,一天更是能吃三顿饭,还都是黑麵包,就是庄头都不一定能天天吃。
虽然说要上战场卖命,毕竟和平总是短暂的,这片大陆上几乎每年每月都会有领主因为领地原因发生衝突。
但在这个时代,普通人能活到三四十岁都算是高寿了,更何况打仗时农奴也是要被徵召的。
这么一对比,能加入常备军当上职业军人就等於成了人上人,就像是庄园里的铁匠和庄头。
更何况『洛伦』是骑士老爷亲自释放的,以后说不定能成为侍从。
对他们而言,那已经是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想到这,就有人懊悔,自己怎么没早跑出去在老爷面前表现表现?
但捫心自问,真让他们碰上疤脸和卡伦,也不过是让对方刀下多几条亡魂罢了。
不过,能回到庄园就意味著摆脱山匪的折磨,意味著能活下去,哪怕依旧是被剥削的农奴,也好过在深山里冻饿而死。
........................
接下来,跟著汉德的士兵们將整个匪徒窝搜查了一遍,找到了钱幣和粮食。
山匪的钱幣对汉德这位骑士算不上什么,所以乾脆利落的全部赏给了士兵们。
干掉一名匪徒和头目卡伦的洛崑崙也分到了点铜幣。
这个世界的货幣分金银铜三等,每一等的比值是1:100,五十个金幣就足以让人舒服的过一辈子了。
之后,士兵们原地休整,並让农奴们用土匪的粮食做饭,让士兵们吃饱睡足。
不过洛崑崙倒是不在此列,毕竟在士兵们看来,洛崑崙以后会和他们一样。
而洛崑崙也打算从士兵们口中了解世界和骑士。
农奴的世界观还是太狭窄了。
................
不多时,饭就已经好了,眾人吃饱了饭,原地休息,打算等天明后回去。
此时,依靠话术以及两枚铜幣,洛崑崙很快和一名叫纳肯的老兵熟络了起来。
“纳肯老哥,汉德老爷真的好厉害,他的骑士剑我肯定挥不了。”洛崑崙一脸崇敬的说道。
“老爷当然厉害,那可是初等骑士,能一个人掀翻一驾马车。”
“不过咱们灰谷的主人,罗特子爵更厉害,那可是中等骑士,一剑下去,四指厚的钢板都能斩断!”
说著,纳肯伸出四根手指,合拢,洛崑崙看了一下,大约有五厘米。
五厘米厚的钢板,子弹都不一定打穿,但中等骑士能用剑斩断。
中等骑士都这样强了,那高等骑士呢?
“高等骑士我没见过,灰谷领没有,不过我听人讲过,据说可以把那么大的,几百斤重的石墎当球一样向上拋然后接住!”
听到这个,洛崑崙心里只觉得一阵臥槽,拋石墎,武松?
...................................
根据和纳肯的交流,洛崑崙了解到灰谷所在的国家名紫荆王国,周围还有黑月、贵霜等王国。
再多的就不是纳肯能知道的了。
除此之外就是灰谷领的主人,罗曼·罗特。
灰谷领的罗特家族。
三个月前与附近主宰琉璃河地区的诺顿家族开战並战而胜之,接管了琉璃河地区。
同时让自己十岁的小儿子娶了诺顿子爵的遗孀,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实际上成为了琉璃河的主人。
两块领地加起来,总面积估计在七千平方公里左右。
得到了土地和財富后自然要扩充军团,因为新增领地需要更多兵力防御,且收缴的財富能直接支撑更大规模军队的供养,同时扩充军队也能巩固对新领地的统治。
所以在收编诺顿家族的残部后,罗特家族还要挑选合適的领民做为卫兵,將军团扩充至一千人左右。
而汉德作为骑士带人剿匪的原因,是在战爭中逃跑的原诺顿家族侍从卡伦。
这种战败后落草为寇的骑士侍从不少见,本来汉德是不想亲自出马的。
但据说上次他们趁他不在抢劫时,让被拴在马厩栏杆上的马受惊后跑掉,丟失了。
不知道那匹战马为什么被拴在马厩栏杆上,但马丟了是事实。
一匹战马的价值可不低,所以气冲冲的汉德老爷亲自带人进山剿匪。
“那话说回来,老爷和子爵大人为什么那么厉害?”
收剑入鞘时,金属碰撞的脆响在雪夜里格外清晰。
他靴底碾过尚未凝固的血跡,目光扫过跪地的农奴们,最终停留在洛崑崙身上。
“你叫什么名字?”汉德的声音低沉,带著上位者特有的威严,呼出的白雾在冷空气中迅速消散。
洛崑崙心臟微沉,纳米机器瞬间进入戒备状態,神经末梢传来细微的刺痛感,这是战斗辅助模式启动的预警。
他压下心头的震惊,保持著俯身的姿势,声音略带颤抖:“回老爷,我叫洛伦。”
“洛伦。”汉德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靴尖轻轻踢了踢脚边的无头尸体,“刚才杀人的是你?”
“是。”洛崑崙看上去没有多余的辩解,也没有邀功的意图,当然,在汉德看来也可能是紧张。
这恰好符合一个农奴该有的表现,虽然对方有点本事。
而听到这个,汉德眼中闪过一丝讶异,这小子看上去也就十五岁吧?
十五岁杀人,不少见,汉德甚至见过七八岁就敢杀人的。
但那算不上什么狠人。
一个贵公子,在护卫的簇拥下来到街上,见一个路过的平民不顺眼抽刀杀了他,这就是那七八岁就敢杀人的“狠人”。
秦舞阳年少就敢当街杀人,看到威武的秦王却怂了,被一个眼神嚇得动都不敢动。
曹少麟不吃牛肉,最后掉下楼,看到民眾要杀他,也只能哭著说我是曹英的儿子。
这种人,本质上外强中乾,不过是依赖父辈荫庇的软包。
没了护卫和身份就屁都不是。
但眼前的少年可不一样,看上去黑黑瘦瘦的,却能一个人单挑並宰了两个匪徒,还没受伤。
在相同的情况下,哪怕是精锐的战士也很难有这种表现。
可以说是天生的战士,那正好。
“起来吧。”汉德突然开口,语气缓和了几分,“你们都是庄园的农夫,等会带你们回去。”
隨后,他转头对一名隨从说:“劳尔,回去后擬一份释奴文书。”
“是,老爷。”
“洛伦,你作战勇猛,当一个土里刨食的农人太可惜了。”
“子爵刚刚征服琉璃河地区,要扩充军队,你回去后就去镇上的兵营报到!”
其余农奴闻言,身体明显一震,有人甚至抑制不住地发出羡慕的声音。
农奴虽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奴隶,但也背负了繁杂的劳役和税务。
而要想获得释奴文书,重新成为自由民则需要缴纳一笔不菲的赎金。
不过自由民未必比农奴过得好,真正让他们羡慕的是『洛伦』可以去当兵。
灰谷领里,只有自由民才有资格加入子爵的兵团。
那可是军爷,是领主的常备军,由领主提供武器,食宿,还有训练。
不用生產,一天更是能吃三顿饭,还都是黑麵包,就是庄头都不一定能天天吃。
虽然说要上战场卖命,毕竟和平总是短暂的,这片大陆上几乎每年每月都会有领主因为领地原因发生衝突。
但在这个时代,普通人能活到三四十岁都算是高寿了,更何况打仗时农奴也是要被徵召的。
这么一对比,能加入常备军当上职业军人就等於成了人上人,就像是庄园里的铁匠和庄头。
更何况『洛伦』是骑士老爷亲自释放的,以后说不定能成为侍从。
对他们而言,那已经是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想到这,就有人懊悔,自己怎么没早跑出去在老爷面前表现表现?
但捫心自问,真让他们碰上疤脸和卡伦,也不过是让对方刀下多几条亡魂罢了。
不过,能回到庄园就意味著摆脱山匪的折磨,意味著能活下去,哪怕依旧是被剥削的农奴,也好过在深山里冻饿而死。
........................
接下来,跟著汉德的士兵们將整个匪徒窝搜查了一遍,找到了钱幣和粮食。
山匪的钱幣对汉德这位骑士算不上什么,所以乾脆利落的全部赏给了士兵们。
干掉一名匪徒和头目卡伦的洛崑崙也分到了点铜幣。
这个世界的货幣分金银铜三等,每一等的比值是1:100,五十个金幣就足以让人舒服的过一辈子了。
之后,士兵们原地休整,並让农奴们用土匪的粮食做饭,让士兵们吃饱睡足。
不过洛崑崙倒是不在此列,毕竟在士兵们看来,洛崑崙以后会和他们一样。
而洛崑崙也打算从士兵们口中了解世界和骑士。
农奴的世界观还是太狭窄了。
................
不多时,饭就已经好了,眾人吃饱了饭,原地休息,打算等天明后回去。
此时,依靠话术以及两枚铜幣,洛崑崙很快和一名叫纳肯的老兵熟络了起来。
“纳肯老哥,汉德老爷真的好厉害,他的骑士剑我肯定挥不了。”洛崑崙一脸崇敬的说道。
“老爷当然厉害,那可是初等骑士,能一个人掀翻一驾马车。”
“不过咱们灰谷的主人,罗特子爵更厉害,那可是中等骑士,一剑下去,四指厚的钢板都能斩断!”
说著,纳肯伸出四根手指,合拢,洛崑崙看了一下,大约有五厘米。
五厘米厚的钢板,子弹都不一定打穿,但中等骑士能用剑斩断。
中等骑士都这样强了,那高等骑士呢?
“高等骑士我没见过,灰谷领没有,不过我听人讲过,据说可以把那么大的,几百斤重的石墎当球一样向上拋然后接住!”
听到这个,洛崑崙心里只觉得一阵臥槽,拋石墎,武松?
...................................
根据和纳肯的交流,洛崑崙了解到灰谷所在的国家名紫荆王国,周围还有黑月、贵霜等王国。
再多的就不是纳肯能知道的了。
除此之外就是灰谷领的主人,罗曼·罗特。
灰谷领的罗特家族。
三个月前与附近主宰琉璃河地区的诺顿家族开战並战而胜之,接管了琉璃河地区。
同时让自己十岁的小儿子娶了诺顿子爵的遗孀,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实际上成为了琉璃河的主人。
两块领地加起来,总面积估计在七千平方公里左右。
得到了土地和財富后自然要扩充军团,因为新增领地需要更多兵力防御,且收缴的財富能直接支撑更大规模军队的供养,同时扩充军队也能巩固对新领地的统治。
所以在收编诺顿家族的残部后,罗特家族还要挑选合適的领民做为卫兵,將军团扩充至一千人左右。
而汉德作为骑士带人剿匪的原因,是在战爭中逃跑的原诺顿家族侍从卡伦。
这种战败后落草为寇的骑士侍从不少见,本来汉德是不想亲自出马的。
但据说上次他们趁他不在抢劫时,让被拴在马厩栏杆上的马受惊后跑掉,丟失了。
不知道那匹战马为什么被拴在马厩栏杆上,但马丟了是事实。
一匹战马的价值可不低,所以气冲冲的汉德老爷亲自带人进山剿匪。
“那话说回来,老爷和子爵大人为什么那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