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芙尼不是叶海的亲妹妹,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毕竟两人光是名字就能看出来天差地別了。
    至於两人的关係……
    那就要追溯到叶海十岁的时候了。
    那一年,叶海的父亲因故重伤,自我感觉命不久矣,而叶海作为他的唯一继承人,显然是过於年幼了。
    所以叶父必须要为叶海提前铺平道路,派人前往琉璃川公国寻求联姻便是当年叶父的一次尝试。
    毕竟如果有著琉璃川大公这样的大贵族在后面撑腰,那必然是能让叶海无忧无虑的长大。
    不仅是因为琉璃川公国的势力大,更重要的是像琉璃川大公这样的大贵族,不会因为枫叶领这么一点小地方就连脸面都不要了上来鯨吞。
    是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叶父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就算帮不到年幼的叶海,起码也不能引狼入室。
    在琉璃川大公那碰壁的叶父只好重新將目光往下看去,最终发现了与枫叶领相邻的玫瑰领。
    玫瑰领原先是芬利子爵的领地,领地不大,只有区区八百多平方公里。
    整个玫瑰领內只有玫瑰城这么一座次级城市,余下的便全是小镇村庄。
    而艾莎本是芬利子爵的夫人,只可惜这位芬利子爵英年早逝,留下了艾莎夫人和蒂芙尼孤儿寡女。
    所幸玫瑰领的地理位置毕竟优越,地处东海之滨,除了一面接壤枫叶领以外,剩下的三面全是海。
    再加上当时是枫叶领本就是一地鸡毛,根本没心思剥削隔壁这块小地方。
    所以才让这位颇具智慧的艾莎夫人在逐渐混乱的大陆上带领玫瑰领安然无恙的度过了几年祥和的时光,静候蒂芙尼长大。
    按照帝国的律法,只要拥有直系血脉,那么就是有权继承领地的,无论男女。
    所以別看蒂芙尼现在才十四五岁,但她现在可是正儿八经拥有玫瑰子爵头衔的贵族。
    叶父在短暂的犹豫过后便果断向艾莎夫人这位寡居的妇人寄去了求婚信,同时也替叶海向蒂芙尼提亲。
    不为別的,就图她们足够弱小。
    甚至连一位短暂將能量外放的高级骑士都没有。
    艾莎夫人在权衡了一下利弊以及双方军队的差距之后最终也是答应了下来。
    虽然这种母女嫁给一对父子的情况看起来非常怪异,但在这片大陆上更离谱的事情比比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
    只可惜,就在双方约定好日期,甚至艾莎夫人都带著蒂芙尼在来的路上之时,叶父便直接撒手人寰,离开了人世。
    而艾莎夫人直到带著女儿和一眾隨从进入了枫叶城堡之后才知道这件事。
    这是叶父在临死前特意交代的,枫叶领必须要有一个拥有足够智慧的人来维持,直到叶海长大。
    即使代价是让一位原本就寡居多年的可怜人连一秒新婚生活都没有度过就再次寡居。
    而艾莎夫人在进入枫叶领后虽然有些惊愕,但也是迅速接受了这个结果,承担起了抚养叶海以及处理领地日常事务的责任。
    一个聪明的女人懂的怎样做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尤其是在当初叶海年仅十岁便已经突破中级骑士,和玫瑰领最强的骑士一个等级。
    更何况还有以佛丁大骑士为首的骑士团向叶家继续效忠。
    这更是让艾莎夫人完全没有机会在暗地里动手脚,只能按照叶父的规划按部就班的去做。
    这是一片存在超凡力量的大陆,人类与魔兽共存。
    而在明斯克帝国中,最为主流的便是以骑士为首的超凡力量。
    从完全未入门只是强身健体修习马术的见习骑士开始。
    先是刚觉醒生命种子的初级正式骑士,其身体素质的方方面面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无论是力量还是反应能力。
    如果给正式骑士一根骑枪,他在骑马衝锋的情况下甚至能串糖葫芦一样直接扎穿两三个穿著板甲的步兵。
    以一敌十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
    如果说要有什么短板,那就是持久力太弱,全靠一瞬间的爆发。
    刚刚孕育出来的生命种子能量还是太过於薄弱,不足以支撑正式骑士持久作战。
    而到了中级骑士就不一样了,生命种子的能量孕育的已经足够多,足以在体內生生不息形成循环,持久力在这一阶段不再是问题。
    纵是面对一个百人队,在避开强弩之类利器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独自抵挡。
    而高级骑士,能量短暂外放,直接远程伤人便是它最大的特徵。
    至於佛丁这样的大骑士,则已经是完全到了另一个世界。
    不仅生命能量可以外放,而且其可以持久的形成一道护体薄膜,强弩飞箭之类的远程利器再也射不穿他们的防御。
    甚至连生命层级直接上升了一个层次,寿命延长到了一百五十岁。
    ……
    “骑士长。”
    枫叶城堡门口,六位原本正在看守城堡吊桥的骑士看到佛丁出来后连忙將一只手伏在胸前,微微屈身向佛丁敬礼。
    “嗯。”
    佛丁微微点了下头,算是给予回应。
    骑士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均是身著盔甲,这虽然让他们拥有了良好的防御能力,但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也是会牺牲行动的灵活性。
    唯有到了佛丁这样自动护体盾气的大骑士层级才能够將盔甲摘下,恢復灵活的行动能力。
    毕竟盔甲的防护能力完全比不上护体盾气的强度。
    只是相较於常服,佛丁还是更喜欢自己身上这一套象徵著荣誉与传承的盔甲。
    盔甲的表面是亮银色的,寻常的铁甲即使镀银了也会由於空气氧化的缘故逐渐暗淡,而他身上的盔甲显然是因为加入了秘银材料才能够持久的保持明亮。
    亮银色的表面上刻著不少斑驳的刀剑划痕,是佛丁在战场上驰骋所留下的荣耀。
    “啊,佛丁骑士长,您今天怎么有空来城门这边了。”
    枫叶城的城门处,领头手持长剑的骑士看到佛丁后连忙行礼打招呼道。
    佛丁翻身下马,虽然城堡距离城门口也就是只有几里地,但为了更好更快的传达伯爵大人的命令,他还是选择骑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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