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回家惹
拋下怀疑人生的胡国伟。
沈知雨知道这种情况下,胡导多半是不撞南墙不回头,自己便没再多言。
走出办公楼后,询问小助理。
“你住哪儿,要不下午再请你吃个饭?”
他明天也要回家了。
章若南掏出手机再次確定,“我在攻略上找到一家青旅,可以对付一晚上。”
许多事情都是临时確定下来的,女生很是大胆地背著一个包就赶来京城了。
闻言,沈知雨皱著眉头,这是在寒颤你老板?
“走吧,去开房。”
“啊?太快了吧。”
“给你开,我回家!”
“哦,我是说京城的车速太快了……”
“呵呵!”
將小助理安排到一家普通酒店后。
沈知雨回到出租屋,收拾好了东西。
到了下午,又跟著韩虹大哥去採访了几个负责央视晚会的导演。
他们见人家愿意带著沈知雨一起参加,而且作品质量又相当的好。
导演们自然同意,可以提前定好这一个节目的名额。
沈知雨也从他们口中得知,元宵晚会通常是在播出前一周內,进行彩排並录製。
与此同时。
酒店里,章若楠微微颤抖著双手,神情兴奋地將包装盒打开。
从中拿出崭新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后,她幸福地抱著它们,在床上滚来滚去。
“哈哈,这也太棒了吧!”
“决定了,以后我就是老板的兵,他指哪里我就打哪里。”
“忠诚!”
太阳照常落下,又照常升起。
一月十八,沈知雨推著行李箱赶到机场。
因为没有直达的航线,所以需要先到达泉城后,再乘坐高铁回到淄城。
他在飞机上眯了一会后,很快到达了鲁省省会。
接著,转乘高铁到达了淄城北站。
沈知雨站在门口拍了张自拍,隨手发送到微博:
“他乡纵有当头月,不及故乡一盏灯。年关將至,外乡剑修都早些回家!”
底下很快出现几条评论。
“在,剑来为什么不继续写了,明明还没写完。”
“新歌什么时候发布。”
“大大,快去看烽火诸侯的微博,太搞笑了!”
总管咋了?
沈知雨坐在车上疑惑,隨手点进这位作家的主页。
【烽火诸侯】:《剑来》观后感。
前期神作,中期还行,后期平庸。
之前在想故事大纲,终於阅读完了你们说的这本书。
还要多谢推荐,我刚想到一个类似的故事,差点跟別人点子重复了。
先说书,可以看著出这个作者想要构建出一个恢弘壮丽的世界观。
但群像文的难度就在这里,既要丰满人物形象又要填充背景。
无疑会对笔力要求十分的高,而他显然在后期没把握住。
但一想到这本书是一位十八岁大学生写的,也能理解。
好吧,我承认很羡慕对方的文采,写得真嗯啊的好。
“嗯……”
沈知雨瀏览完,无辜地眨了眨眼。
当著原作者的面,让人家看这本书,这何尝不是一种……
而后在底下评论:
“感谢,我中学时候就很喜欢看雪中,有机会见面的话一定向您请教一番。”
请教之类的另说,他实际上是看中了人家手里的雪中版权,也不知道卖出去了没有。
还有牛头人!
寢取什么的,他是真没看过,嗯,確信。
退出微博,和野子、小田以及存子在微信上閒聊几句,藉此度过无聊的行路。
过了大半天,计程车停在小区门口。
“谢了师傅,慢走哈!”
心中忐忑的沈知雨,踏上这条走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小路上。
这是个老小区,面积不算大。
因为沈母觉得丈夫时常在外儿子以后还要去上学,到时候屋里空旷会住著不自在。
以及出於老一辈人的节俭,所以就没让沈父去买更大的房子。
沈知雨提著行李箱和小区里的几张熟面孔打著招呼。
“王大爷,身体还好吗?对,放假回家了我。”
“李阿姨,多大了您孙女儿,日子真快啊。”
“……”
终於走到家门口,望著贴了几个开锁和天然气gg的防盗门。
他深吸一口气,整理好表情,露出笑容敲了敲门。
“老爸老妈,我回家惹!”
客厅里,有位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干练的短髮中夹杂了几根银丝,眼尾皱纹让她显得坚强而稳重。
“这就来。”
沈母听到熟悉的动静后回应了一句,两三步衝上前打开了门。
见到母亲后,沈知雨放下背包箱子,抬起胳膊去紧紧搂住她。
“妈,想你儿子了没?”
自从工作后就不敢联繫你们,不是因为不想念你们。
而且因为觉得自己混的不够好,怕你们为我担忧掛念。
这时。
皮肤被晒得泛黑的一个中年男子,拿著锅铲从厨房走出来。
沈父微笑著说出简短几个字:“回来了?一会儿就能吃饭了。”
“好嘞,老爸!”
父母怎么不可能关注自家孩子几点到家呢?
他们早早为儿子准备了喜欢的饭菜,和足以抚平一切的温馨。
回到小屋將东西放好,沈知雨扭头看向书桌。
他伸手去触摸自己偷偷花零用钱攒下的珍藏品。
“龙族……江南老贼!”
“偷星九月天,老妈居然没扔掉?”
“三体,才发现是盗版的,高二的那个伄人同学,敢坑我。”
“游戏王,库洛牌,悠悠球,爆丸小子,弹珠传说……”
沈知雨放下手,眼神散乱地轻笑道:
“原来,哥们儿小时候的成分就这么复杂吗?呵……”
这些,都是他年少时的美好记忆,以及將一部分寄存在了它们身上的青春。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老妈催促著他,“你爹炒好鸡了,赶紧去洗手。”
“好。”
一家人坐在饭桌上。
沈知雨趁著菜热,大口大口往里面塞著食物。
唔,老爸炒菜就是好吃,比老妈做的好多了。
二老坐在对面,望著儿子胃口好,对此甚是满意。
仨人閒聊起来。
沈母將出版几本书的成绩告知给他。
“你那三本书后来又加印了好几次,总共卖了三百多万本。”
沈知雨將鸡骨头吐在桌面的卫生纸上,算著数字:
“一本书20块钱,能分百分之六,也就说我才挣了三百六万?”
沈母瞪了一眼儿子:
“还嫌少?你爹生意好的时候,累死累活干一年才能挣那么多。”
沈知雨知道这种情况下,胡导多半是不撞南墙不回头,自己便没再多言。
走出办公楼后,询问小助理。
“你住哪儿,要不下午再请你吃个饭?”
他明天也要回家了。
章若南掏出手机再次確定,“我在攻略上找到一家青旅,可以对付一晚上。”
许多事情都是临时確定下来的,女生很是大胆地背著一个包就赶来京城了。
闻言,沈知雨皱著眉头,这是在寒颤你老板?
“走吧,去开房。”
“啊?太快了吧。”
“给你开,我回家!”
“哦,我是说京城的车速太快了……”
“呵呵!”
將小助理安排到一家普通酒店后。
沈知雨回到出租屋,收拾好了东西。
到了下午,又跟著韩虹大哥去採访了几个负责央视晚会的导演。
他们见人家愿意带著沈知雨一起参加,而且作品质量又相当的好。
导演们自然同意,可以提前定好这一个节目的名额。
沈知雨也从他们口中得知,元宵晚会通常是在播出前一周內,进行彩排並录製。
与此同时。
酒店里,章若楠微微颤抖著双手,神情兴奋地將包装盒打开。
从中拿出崭新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后,她幸福地抱著它们,在床上滚来滚去。
“哈哈,这也太棒了吧!”
“决定了,以后我就是老板的兵,他指哪里我就打哪里。”
“忠诚!”
太阳照常落下,又照常升起。
一月十八,沈知雨推著行李箱赶到机场。
因为没有直达的航线,所以需要先到达泉城后,再乘坐高铁回到淄城。
他在飞机上眯了一会后,很快到达了鲁省省会。
接著,转乘高铁到达了淄城北站。
沈知雨站在门口拍了张自拍,隨手发送到微博:
“他乡纵有当头月,不及故乡一盏灯。年关將至,外乡剑修都早些回家!”
底下很快出现几条评论。
“在,剑来为什么不继续写了,明明还没写完。”
“新歌什么时候发布。”
“大大,快去看烽火诸侯的微博,太搞笑了!”
总管咋了?
沈知雨坐在车上疑惑,隨手点进这位作家的主页。
【烽火诸侯】:《剑来》观后感。
前期神作,中期还行,后期平庸。
之前在想故事大纲,终於阅读完了你们说的这本书。
还要多谢推荐,我刚想到一个类似的故事,差点跟別人点子重复了。
先说书,可以看著出这个作者想要构建出一个恢弘壮丽的世界观。
但群像文的难度就在这里,既要丰满人物形象又要填充背景。
无疑会对笔力要求十分的高,而他显然在后期没把握住。
但一想到这本书是一位十八岁大学生写的,也能理解。
好吧,我承认很羡慕对方的文采,写得真嗯啊的好。
“嗯……”
沈知雨瀏览完,无辜地眨了眨眼。
当著原作者的面,让人家看这本书,这何尝不是一种……
而后在底下评论:
“感谢,我中学时候就很喜欢看雪中,有机会见面的话一定向您请教一番。”
请教之类的另说,他实际上是看中了人家手里的雪中版权,也不知道卖出去了没有。
还有牛头人!
寢取什么的,他是真没看过,嗯,確信。
退出微博,和野子、小田以及存子在微信上閒聊几句,藉此度过无聊的行路。
过了大半天,计程车停在小区门口。
“谢了师傅,慢走哈!”
心中忐忑的沈知雨,踏上这条走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小路上。
这是个老小区,面积不算大。
因为沈母觉得丈夫时常在外儿子以后还要去上学,到时候屋里空旷会住著不自在。
以及出於老一辈人的节俭,所以就没让沈父去买更大的房子。
沈知雨提著行李箱和小区里的几张熟面孔打著招呼。
“王大爷,身体还好吗?对,放假回家了我。”
“李阿姨,多大了您孙女儿,日子真快啊。”
“……”
终於走到家门口,望著贴了几个开锁和天然气gg的防盗门。
他深吸一口气,整理好表情,露出笑容敲了敲门。
“老爸老妈,我回家惹!”
客厅里,有位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干练的短髮中夹杂了几根银丝,眼尾皱纹让她显得坚强而稳重。
“这就来。”
沈母听到熟悉的动静后回应了一句,两三步衝上前打开了门。
见到母亲后,沈知雨放下背包箱子,抬起胳膊去紧紧搂住她。
“妈,想你儿子了没?”
自从工作后就不敢联繫你们,不是因为不想念你们。
而且因为觉得自己混的不够好,怕你们为我担忧掛念。
这时。
皮肤被晒得泛黑的一个中年男子,拿著锅铲从厨房走出来。
沈父微笑著说出简短几个字:“回来了?一会儿就能吃饭了。”
“好嘞,老爸!”
父母怎么不可能关注自家孩子几点到家呢?
他们早早为儿子准备了喜欢的饭菜,和足以抚平一切的温馨。
回到小屋將东西放好,沈知雨扭头看向书桌。
他伸手去触摸自己偷偷花零用钱攒下的珍藏品。
“龙族……江南老贼!”
“偷星九月天,老妈居然没扔掉?”
“三体,才发现是盗版的,高二的那个伄人同学,敢坑我。”
“游戏王,库洛牌,悠悠球,爆丸小子,弹珠传说……”
沈知雨放下手,眼神散乱地轻笑道:
“原来,哥们儿小时候的成分就这么复杂吗?呵……”
这些,都是他年少时的美好记忆,以及將一部分寄存在了它们身上的青春。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老妈催促著他,“你爹炒好鸡了,赶紧去洗手。”
“好。”
一家人坐在饭桌上。
沈知雨趁著菜热,大口大口往里面塞著食物。
唔,老爸炒菜就是好吃,比老妈做的好多了。
二老坐在对面,望著儿子胃口好,对此甚是满意。
仨人閒聊起来。
沈母將出版几本书的成绩告知给他。
“你那三本书后来又加印了好几次,总共卖了三百多万本。”
沈知雨將鸡骨头吐在桌面的卫生纸上,算著数字:
“一本书20块钱,能分百分之六,也就说我才挣了三百六万?”
沈母瞪了一眼儿子:
“还嫌少?你爹生意好的时候,累死累活干一年才能挣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