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那太好了!”
    听到劳伦斯愿意帮忙,爱德华终於安心了一阵。
    “事不宜迟,今天就去找汤姆逊商量一下吧,我们需要儘快把具体的成本、定价,以及合作的细节给敲定,越快越好!”
    爱德华拍了拍胸脯,“放心,肯定不会亏待你!”
    看著爱德华如此兴奋的样子,让劳伦斯想到自己当初跟著师傅做生意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么有活力。
    他不禁感慨一番,冲爱德华爽朗一笑,“好啊。”
    於是9月30日当天,劳伦斯的马车就载著爱德华还有艾丝緹娜回到了约克镇。
    星裁工坊门口,汤姆逊如同雕塑般佇立著,仰望自己的门面,不知道看了多久。
    “汤姆逊,先別忙著黯然神伤!看看我带谁来了?”爱德华的声音打断了汤姆逊发呆。
    汤姆逊愣住了,茫然回过头来。
    这人是……
    谁来著?
    只见一个高大的灰发中年人从马车上下来,快步朝他走来,习惯性地伸出右手:
    “你好,汤姆逊先生,我叫劳伦斯,是隔壁领地科尔镇出身的旅行商人。此次受小爱德华邀请,来和汤姆逊先生商谈关於服装经营与合作问题。”
    听完劳伦斯的自我介绍,汤姆逊登时睁大了眼睛,再看一脸笑容的爱德华,仿佛看到爱德华带著巨大的希望而来,激动得嘴唇都有些哆嗦,当即感激地邀请对方三人进到店铺內。
    三个男人围坐在桌前,艾丝緹娜听不懂商业上的事,所以乖巧地坐在角落的独凳上等他们。
    略去了开场白,三人直接进入了正题。
    经过一番慎重的討论,三人很快確定了各自的分工,以及整个合作流程。
    首先是前期的准备阶段。
    爱德华作为整个项目的核心,充当源头供应商的身份,负责提供蛛丝亚麻——爱德华將其对外称为『雪丝亚麻』,蛛丝亚麻这个名字对一般人来说大概有点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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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伦斯则负责將其运输到科尔镇的纺织厂和裁缝铺,最后再將成品运输回星裁工坊。
    这一流程都是蛛丝亚麻成为商品之前的准备阶段,所以汤姆逊暂时帮不上什么忙,他的能力和资源都在约克镇,但现如今都被克里斯领主那无形的大手给堵住了。
    汤姆逊所负责的,就是前期宣传打gg,以及后期的成品售卖。
    三人各司其职,產业链初具规模。
    至於利润的分成,由於这次合作是合伙人的形式,所以是按照净利润来分成。
    三人义气相合,在这个问题上討论的很顺利,几乎没有什么分歧与爭论。
    汤姆逊和劳伦斯一致认为,就凭爱德华能提供材质堪比蚕丝的亚麻纤维这点,就已经是最大的功臣了。
    毕竟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亚麻谁都能提供,但只有爱德华家的亚麻能够比肩蚕丝。
    何况原料才是这个商业项目的核心,而且不可替代。
    於是两人同意爱德华理应分得利润的一半,也就是5成。
    剩下的两人,劳伦斯运输路上也颇为辛苦,而且还需要仰赖他的人脉找到可以合作的纺织厂、裁缝铺,所以分得3成,汤姆逊则是利润的2成。
    流程和分成定好了。
    剩下的关键的问题在於成本、產量以及定价。
    从种下雪丝亚麻到收成,最后到分出纤维预计至少要一个多月。
    爱德华先前种的那一亩雪丝亚麻,靠著小穗果的【量產】特质,收割下来的干亚麻茎秆足足有600公斤。
    听到爱德华报出的產量,汤姆逊立刻拿笔在莎草纸上计算,同时念念有词:
    “根据之前从合作过的纺织厂老板那里了解到的信息,通常情况下,每公斤的干亚麻茎秆只能抽出大概0.4斤的纤维……粗略算下来,第一批600公斤的亚麻总共能收穫大约120公斤的雪丝纤维。”
    嘶……这相当於抽丝率只有20%啊!爱德华迅速心算一通,瞬间觉得亏麻了。
    效率也太低了!
    但也没办法,考虑到当地的技术毕竟有限,只有20%就20%吧……
    汤姆逊手上的笔飞速在莎草纸上移动:
    “而按照我的经验来看,这些纤维最后大约能织成600米布匹。按成年人的一件衣服需要消耗4米布匹来算,差不多这批蛛丝亚麻可以製成150件衣服左右。”
    “这几乎是我店铺两个月的销售量。”一口气算完,汤姆逊鬆了口气,將笔平放在桌上。
    “市面上的丝绸,最便宜的那类每匹都能是10圣金幣起步……我们可以做个促销活动,首次售卖雪丝亚麻的时候,以一个比丝绸稍微便宜些的价格进行售卖的话……比方说我们用8圣金幣……”
    汤姆逊没敢继续说下去了,光是想想就足以心跳加快。
    如果能全部卖完,就算自己只能分到2成利润,也足以发达了啊!
    劳伦斯也迅速估算了下这批雪丝材质衣服的收入,眼里仿佛冒著金灿灿的光!
    如果顺利,自己的小店也有著落,不用继续做风吹日晒的旅行商人了!劳伦斯兴奋地抿了抿嘴巴。
    然而,爱德华却泼了盆冷水:
    “定这么高的价格,谁买的起呢?”
    他不像这两人,已经陷入到发財的幻想里了,他依旧很冷静地看著莎草纸上的数字。
    “8圣金幣可是天文数字啊,约克镇里的人除了克里斯领主、极个別富绅,以及圣阳教会,谁又买得起?”
    “可是丝绸就该是贵族和有钱人才能买的……”汤姆逊一愣,说出了在他看来是常识的事情,“雪丝亚麻纤维的质量和丝绸不相上下,那么理应就该和丝绸一个价格。”
    我这都还算便宜了呢……
    “赞同。”劳伦斯也適时补充道:“如果小爱德华担心目標顾客稀少的话,我们可以扩大市场范围嘛,又不单单只在约克镇或者科尔镇卖,我们可以卖到侯爵领都城薇尔莉特、甚至王城去!”
    爱德华摇摇头说:“不行,时间太久远了,路上花费的时间动輒就需要几个月,那时候汤姆逊的这家店还能撑过去吗?”
    而且,这样的话根本就无法对银丝工坊的垄断,以及身后的克里斯领主利益造成本质上的影响。
    奢侈品和轻度奢侈品,以及日用品本质上不是一条赛道。
    如果真的把雪丝亚麻卖到丝绸的价格,实际上是跑到了另一条赛道上,银丝工坊依旧完成了对普通服装市场的垄断。
    虽然对汤姆逊来说,只要能让自己的店面活下来,卖奢侈品无疑是殊途同归,总归是好的。
    但是爱德华心里却很不痛快,他一定要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內,用自己的方式给克里斯领主的商业帝国来上那么一巴掌。
    爱德华这番话让两人略微冷静了下来,他们被巨大的利益冲昏了头,的確有些失去理智。
    作为商人,劳伦斯和汤姆逊的观念还是比较传统的,他们认为高价值的东西就该值钱,总不能將黄金卖成稻草的价格吧?
    但爱德华这么说,应该有著自己的想法。
    那毕竟是屡次给人惊喜的爱德华,任何时候都该听听他的意思。
    於是汤姆逊眼含期待地看向爱德华,“那么,关於定价,爱德华先生是怎么看的呢?”
    爱德华认真思考了一下,他没有读过商科,也没有做过生意。
    但他读过商业大佬的自传,想著要是自己35岁被公司优化了就创业去。
    他记得书上说——在定价之前,应该要考虑自己卖的商品的定位。
    以雪丝亚麻的质量,当成奢侈品来卖应该也可以,但奢侈品不是用来抢占市场的。
    想要在一个成熟的市场里,后来居上地从別人手里抢占市场份额。
    最重要的因素大概有两点:
    1,绝对的质量。
    2,极致的性价比。
    考虑到这两点,爱德华在询问了汤姆逊和劳伦斯成本问题以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缓缓道:
    “目前市面上仅次於丝绸的轻纱面料,价格是1圣金幣左右,便宜一点儿的时候只有85圣银幣,而银丝工坊给轻纱定的价格仅仅只有70圣银幣。”
    “与之相对的,市面上普通亚麻布料的衣服,价格在几圣银幣到十几二十几,最高的不会超过五十圣银幣。”
    爱德华將信息梳理了一遍,然后,他看著两人,平静地说:
    “在这样的市场行情下,雪丝亚麻我认为价格应当定在50圣银幣。”
    这个数字一出来,其余两人都惊得站了起来。
    “什么?竟然比轻纱还要便宜?这不是把雪丝亚麻当一般布料来卖了嘛!”劳伦斯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难得地失態叫出声。
    汤姆逊更是惊讶得连声音都走样了,听起来格外沙哑:
    “爱德华先生,我没有听错吧?堪比丝绸的东西怎么能比轻纱还要便宜?您这不是把黄金当作稻草贱卖了嘛?!”
    一向有惊世智慧的爱德华先生,怎么会在商业上犯这种错误?
    面对两人露骨的诧异和质疑,爱德华仍旧坚持自己的看法。
    “如今约克镇的服装市场上,占据绝大部分市场的是连锁店【银丝工坊】,对吗?”
    爱德华淡定地看了两人一眼,“而他们为了挤压你们这些散户的市场,恶意压价不说,还从源头断绝了你们的货源,就是为了能够早日將整个约克镇衣物市场形成垄断。”
    “想要从这样的商业对手上抢占市场,你觉得单纯靠卖质量过硬、堪比丝绸的布料,会有用吗?”
    劳伦斯和汤姆逊都不说话了。
    他们的確想不到能够正面打破这种市场格局的方法。
    “这种时候,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市场上有顶级布料丝绸、次级布料轻纱,以及一种新型的、堪比丝绸的雪丝布料上市,且价格甚至比轻纱还要便宜,只不过是一件普通衣服的价格,你觉得客人们会优先买哪一个?”
    劳伦斯和汤姆逊交换了下眼神,不约而同道:
    “那当然是……雪丝布料了。”
    “那不就对了?”爱德华打了个响指,“我的策略很简单,我们的產品质量足以对標市面上最顶级的丝绸,然而价格却只对標中低端市场。”
    “主打一个极致的性价比!”
    “质量我想不成问题,因为我很有自信,也得到了两位的认可。如果我不说这是我种的亚麻分离出来的,你们根本不知道它不是蚕丝,不是吗?”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价格把市场份额打下来,让汤姆逊的星裁工坊得以存活,迫使银丝工坊的垄断失败。”
    “之后,我们再谈奢侈品的问题。”
    爱德华的这番话让汤姆逊不禁打了一个冷颤,汗毛倒竖,这种商业策略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可细细一想竟意外地有说服力。
    他默默用笔算了算50圣银幣的定价,去除平摊下来的各项成本还有税收,竟然还有20%的净利润!虽然不算暴利,但也绝对不少。
    好像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大门在他眼前缓缓打开,门后面是通向发家致富的黄金之路。
    他倒吸一口凉气,看著爱德华的眼神中更添一份尊敬。
    这时,劳伦斯问:“可是,如果银丝工坊也跟著降价,甚至比我们价格还低的话……又该怎么办?”
    对此,爱德华笑了笑,“他们大可以试试,看看是他们背后的克里斯领主的资金先耗尽,还是他们自己先倒闭——银丝工坊製作轻纱的成本要比我们大得多,不可能一辈子都比我们价格低。”
    雪丝亚麻的种植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白丝蜘蛛已经被爱德华用爽神草套牢了,只要爽神草管够,隨便他拿蛛丝。
    其余的种植成本不过是他和艾丝緹娜多流点汗水而已,消耗的只是时间、精力和几块好肉。
    虽然爱德华这边多了运输成本,但算下来,远不及银丝工坊的人工成本要花的多。
    轻纱纤维出自一种用魔药栽培的高等亚麻,浸泡也是用的特製的药水,使得亚麻纤维变得柔软。魔药的成本不得而知,但应该不会便宜到哪儿去。
    到了人工纺织的阶段,由於轻纱纤维几乎只比蚕丝结实一点儿,所以需要成倍的纺织工人,而且必须小心翼翼地加工处理,工序繁杂,时间和人力的成本无疑是巨大的。
    反观雪丝亚麻,本质上就是亚麻,坚韧抗造,没有那么娇气。
    所以用普通的纺织工人就可以了。
    庆幸的是,人工费在这个时代还很便宜。
    爱德华料想银丝工坊的人不可能一直烧钱来做买卖。
    见爱德华如此信心十足,劳伦斯摸著自己的胡茬,一副耐人寻味的样子。
    “小爱德华,你这套理论真的可行吗……不是我不相信你啊,只是这次前期的成本投入並不小哦?搞不好要流落街头的哦?”
    爱德华胸有成竹地点头说:“这套理论是可行的,因为有位大商人已经用自身证实过了。”
    小米雷神,知道吧?
    ……
    漫长的会议终於结束。
    临分別前,汤姆逊还有一个担忧的问题:
    “爱德华先生,考虑到雪丝亚麻的质量堪比丝绸,价格又这么实惠,我担心原本两个月的量可能1个月不到就要卖完了。”
    爱德华陷入沉思,“也就是说雪丝亚麻的储备要更多才行啊。”
    原料的事情谁也帮不到他,只能好好规划,產量儘量衔接上需求。
    只不过原本要三个月才收穫的亚麻,被爱德华一顿操作弄到一个月不到就可以收穫,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汤姆逊说:“减去前期投入的纺织工和裁缝的人工费,运送货物的运费,以及各种入境税等等开支……恐怕要坚持到今年冬天才能回本。”
    “中间货源一旦断裂,很有可能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
    闻言,爱德华挠了挠头,理论和实践起来果然还是有很大的差异。
    理论上一想,做生意挺简单的,但是真落到实处的时候才发现处处都要操心,到处都要花钱。
    他们三个合伙人都在这项事业上投了不少钱,一旦失败,轻则倾家荡產,重则只能跑路当流民。
    情况不可谓不严峻。
    但反过来讲,一旦成了,那就是一笔市场足以做到整个卡利亚王国的大生意!
    汤姆逊双手紧握住爱德华的手:“雪丝亚麻只能仰仗爱德华先生了。”
    爱德华被寄予厚望,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他郑重地点了点头:
    “交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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