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
    办公大楼下,黄秋水走上前,习惯性抬手,整理李逍领口不存在的褶皱。
    李逍垂眉看著,嘴角带著笑意:“这次去,估计时间不短,永夜城就交给你了。”
    “您放心去,这里有我。”
    站在车子旁的尺盈,看著两人亲密的举动,血色的瞳孔看似古井无波,但深处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羡慕……
    “城主”
    尺盈轻声提醒。
    李逍拍了拍黄秋水手背,转过身坐入车中,尺盈跟在身后。
    黄秋水安静看著车辆启动,远离,消失在视线……
    车辆稳稳驶出城区,坐在后座,李逍接过一旁尺盈倒好血酒的高脚杯。
    递过血酒,尺盈恢復到工作状態:“云山市鼠群发现的据点,已经確定是三叶草。您的授意已经同步分享给寧桃小姐,转交国土安全局。”
    看到李逍轻抿一口血酒微微点头,尺盈继续说道:“这是一次联合行动,国土安全局已经出动。”
    尺盈低头看一眼手上的表:“六小时三十分左右,我们就能抵达云山市与安全局匯合。”
    “嗯”
    李逍点点头,他这次的出行主要有三件事。
    第一,顺路去云山市一趟,看看这次突袭三叶草的据点,能不能得到更多消息。
    第二,则是受邀去往樊城前线,出席观礼公开审判。
    第三,李逍决定亲自动身,进入血族的黑夜王国。
    了解更多,关於血神庆典的消息,以及建立一个稳固的,对血族黑夜王国下手的前哨站。
    特別是第三件事,也只有掌握著『千面』天赋的李逍,才最適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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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线现在是什么情况?”
    闻声,尺盈闭目,调阅著灾厄精神中的信息。
    “叶凌参谋率领的联邦第九军团已经赶到,防线很稳固,暂时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
    “血族黑夜王国那边,已经布控许多城市,接应您的人已经安排好。”
    “適合的目標呢,挑选好了吗?”李逍手指摩挲著高脚杯,思索著轻声。
    坐在一旁的尺盈,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资料递来。
    “已经確定目標,『卡恩城』的领主『诺尔·卡恩』。”
    “卡恩家族,是血族秘党领袖,梵卓家族的正统分支。不过这一分支已经没落,但还属於贵族阶层,有资格参加血神庆典。”
    “已经確定消息,年轻的家主诺尔,已经接到梵卓家族的邀请。”
    李逍將高脚杯放下,低头自己看著一页页的资料。
    千面的偽装,並不能获得目標的记忆,这些资料很重要,能最大限度防止暴露。
    “六阶魔法师吗,还行,许久不见突破到七阶倒也不算奇怪……种族阶位也是六阶,不错。”
    李逍满意的点点头,这个替代的目標很適合,梵卓家族的偏远分支,几乎没有参与过血域圣城的大型宴会。
    交际网络较少,能降低暴露的风险。
    阅览完毕,李逍將资料放到一旁,拿起高脚杯將血酒一饮而尽。
    加长版的行政车,宽敞的后排空间,足矣让李逍將双腿搭起。
    隨著车辆远离永夜城,荒原的公路逐渐变得顛簸,铺设道路的材料五花八门。
    “嗷呜呜……”
    几声狼嚎从前方传来,“咻咻咻”道路旁的密林,几个体型大小不一的身影,从一旁快速窜到另一旁的密林中。
    七阶超凡的眼神非常敏锐,在李逍血色瞳孔的视野中,一群魔兽丛林魔猪,好似在被什么追赶著仓皇逃窜。
    不过多时,一群灰色皮毛,肩高一米五以上的魔狼衝出。
    一只肩高超过两米的狼王,站在道路中央,嘶牙咧嘴看著,李逍缓步前进的座驾。
    只是几个呼吸,狼群迅速越过公路继续朝魔猪群追赶而去。
    当族群的成员全部离开,狼王方才钻入密林殿后追去。
    不远不近的短暂对峙,並没有爆发衝突,李逍的座驾更是没有过一丝停顿。
    双方就这么短暂碰面后,又迅速消失在各自的世界。
    但说句不好听的,就凭狼王那脆弱的小身板,光凭李逍屁股下坐著的特殊座驾,就能给它创死……
    看著消失在道路旁密林的两群魔兽,李逍不禁想起,曾经与唐莱搭乘客车,从云山市去往永夜城的记忆。
    李逍嘴角带笑,举起尺盈又倒满的高脚杯轻抿一口。
    那时的他,弱小无力,只是道路两旁不时窜出的魔兽,就会引起一阵心慌。
    手无寸铁的人,在危险的世界总是不怎么有安全感。
    不过现在不同,李逍已经完成华丽的蜕变,从一介凡人到如今的夜族之王,加盟国之主。
    不到半年的时间,李逍已经站在超凡的上位阶层。
    脑海里闪过曾经被学校劝退的经歷,李逍会心一笑,暗自摇摇头。
    那是来时的路,並没有什么不堪。
    李逍也不会对劝退自己的主任,產生什么恶意。
    毕竟对方並不是特意针对,这是所有没能觉醒异能,又没有足够天赋与財力支撑的人,都会面临的处理结果。
    曾经有过交集,或好或坏的同学,李逍也不打算特意去见。
    且不说一个成熟的灵魂,很难融入到一群少年当中,如今,彼此的身份地位差距太大,也没有特意接触的必要。
    当然,要是回到云山市,碰巧被某个同学认出,主动上前来寒暄两句,李逍也不介意给与一个笑脸,但也仅此而已……
    ————
    永夜城外,荒原地带。
    一处密林中,升起渺渺炊烟,一个部落坐落於此。
    一条清澈,只到脚踝的溪流贯穿整个部落。
    小狗头人成群结队,光著屁股在溪流中打闹嬉戏。
    “汪汪汪……”
    (原谅我,实在是不知道,狗头人小屁孩打闹,会发出什么样声音……)
    狗头人也是『智慧种』的一员,虽然只是低等智慧。
    成年的狗头人,大多衣衫襤褸,但也已经懂得使用兽皮或稻草,编织简单的衣服,遮挡私密部位。
    与不諳世事,欢快的小狗头不同。
    部落中,瀰漫一股颓丧的气息。
    在首领的洞穴外,一群带伤的狗头人战士,一个个垂头丧气著。
    “该死的哥布林,又把我们的猎物给抢了。”
    一个胸口有著刀伤,敷著不知道用什么做的黑绿色药膏的狗头人战士,它抬手锤著地面,气的黑鼻孔发出一阵阵“呼呼”声。
    一个看著苍老,身子佝僂,穿著五顏六色萨满模样的老狗头人,扶著枯木做成的法杖。
    “这可怎么办才好,部落里的食物,坚持不了几天了。”
    听著老狗头人的话,战士们一个个垂头丧气……
    “长老,长老……”
    就在这时,一群光著屁股的小狗头人,叫喊著“汪汪汪”奔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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