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深处,一条被后世称为“阴平古道”的崎嶇小路,蜿蜒盘旋在崇山峻岭之间。
    这条路,与其说是路,不如说是在悬崖峭壁上,硬生生开凿出来的缝隙。一边是万丈深渊,云雾繚绕,深不见底;另一边是刀削斧劈般的绝壁,寸草不生。
    三千陷阵营將士,正在这条绝命之路上,艰难地行进著。
    他们早已脱下了那身沉重的黑色鎧甲,只穿著贴身的皮甲。即便如此,每个士兵身上,也背负著几十斤的兵器、粮食和装备。
    曹辰和他们一样,背著行囊,拄著一根木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队伍中间。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嘴唇乾裂,一身锦袍早已被汗水和泥土弄得不成样子。作为一名养尊处优的现代人,他何曾受过这种苦。
    走了不过几天,他的脚底就磨出了好几个血泡,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针尖上,疼得钻心。
    “主公,您歇歇吧。”李存孝从后面跟了上来,看著曹辰的样子,满脸心疼,“要不,俺背您走一段?”
    李存孝身材魁梧,这点山路对他来说,如履平地。他看著自己的主公受苦,心里比自己走还难受。
    “不用。”曹辰摆了摆手,喘著粗气,脸上却挤出一个笑容,“我没事。將士们都能走,我凭什么不能走?”
    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全军的主心骨。如果他倒下了,那对士气的打击,將是毁灭性的。
    他扶著旁边的岩壁,歇了口气,抬头看了看前后。
    队伍拉得很长,像一条黑色的长龙,在青色的山脉间缓缓蠕动。士兵们一个个面色凝重,沉默地向前走著。
    这条路,太难走了。
    有些地方,路面宽度不足一尺,需要侧著身子,紧贴著岩壁才能通过。脚下就是翻滚的云海,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
    有些地方,需要攀爬近乎垂直的悬梯。那所谓的悬梯,不过是前人在岩壁上凿出的一些浅坑,和几根摇摇欲坠的藤蔓。
    短短几天,就已经有十几名士兵,因为失足,或者体力不支,掉下了悬崖。
    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消失在了云雾之中。
    队伍里的气氛,变得越来越压抑。
    曹辰知道,必须想办法鼓舞一下士气。
    他清了清嗓子,用尽力气,对著队伍大声喊道:“弟兄们!”
    他的声音,在山谷间迴荡。
    士兵们纷纷停下脚步,回头看著他。
    “我知道,这条路,不好走!很苦,很累,也很危险!”曹辰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却充满了力量。
    “有人可能会问,我们为什么要走这样一条鬼路?待在汉中,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
    “我告诉你们为什么!”
    他指著西南方的天空,大声说道:“因为在那片云的后面,在那座山的背后,有一片天府之国!那里,有数不尽的良田,有吃不完的粮食!有我们未来的家园!”
    “我们从长安逃出来,像狗一样,被人追得到处跑!我们受够了寄人篱下的日子!我们不想再当流民!”
    “我们,要打下一片属於我们自己的地盘!我们要让我们的老婆孩子,能住上大房子,能吃饱饭,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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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路,是通往我们梦想的唯一道路!是龙潭虎穴,我们也要闯过去!是刀山火海,我们也要趟过去!”
    “等我们打下成都,我向你们保证!城里的金银財宝,我分文不取,全都赏给你们!城里的高官府邸,你们隨便挑,隨便住!”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曹辰举起手中的木杖,用尽全身力气,怒吼道。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李存孝第一个跟著吼了起来。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三千將士,被曹辰的话,点燃了胸中的热血。他们压抑了许久的疲惫和恐惧,在这一刻,全都化作了惊天的怒吼。
    吼声在群山间迴荡,仿佛连天上的云,都被震散了。
    队伍里的气氛,一扫之前的沉闷,所有人的眼中,都重新燃起了斗志。
    是啊,主公说得对!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只要熬过这段鬼见愁的路,前面就是荣华富贵,就是锦绣前程!
    曹辰看著士气重振的队伍,心里鬆了一口气。
    他知道,光靠画大饼是不够的。但在这个时候,一个明確的目標,一个美好的愿景,就是支撑他们走下去的唯一动力。
    他转头看向李存孝,问道:“存孝,我们还有多久,能走出这片山区?”
    李存孝拿出地图,看了看,又抬头望了望天色和山势,沉声说道:“主公,按照现在的速度,如果不出意外,再有五天,我们就能看到摩天岭了。翻过摩天岭,下面就是江油。到了江油,就等於进入了蜀中的平原。”
    “五天……”曹辰点了点头。
    这五天,將是最艰难的五天。
    他咬了咬牙,重新拄起木杖,迈开了脚步。
    “走!继续前进!”
    队伍,再次开动。
    虽然前路依旧艰险,但士兵们的脚步,明显变得坚定有力了许多。
    夜里,大军在一处稍微平坦点的山坳里宿营。
    士兵们点起篝火,围坐在一起,烤著乾粮,低声交谈著。
    曹辰没有待在自己的帐篷里,而是走到士兵们中间,和他们坐在一起。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啊?”他拍了拍身边一个年轻士兵的肩膀。
    那士兵没想到主公会跟自己说话,激动得脸都红了:“回……回主公,俺叫二牛,是……是长安城外的。”
    “家里还有什么人啊?”
    “俺爹娘都在长安,跟著大部队,先到汉中了。”二牛挠了挠头,憨厚地笑著,“等打了胜仗,俺就攒钱,回去娶个媳-妇。”
    曹辰笑了笑,从自己的行囊里,拿出一块肉乾,递给他:“拿著,垫垫肚子。”
    “这……这使不得!主公,这是您的口粮……”二牛连连摆手。
    “让你拿著就拿著!我是主公,还是你是主公?”曹辰把肉乾塞到他手里,“吃了肉,才有力气打仗,才有力气娶媳妇!”
    “谢谢主公!”二牛的眼睛红了,重重地点了点头。
    周围的士兵们,看著这一幕,眼中都流露出感动的神色。
    他们这位主公,虽然看著文弱,但却能和他们同甘共苦。行军的时候,走在他们中间。宿营的时候,和他们吃一样的乾粮,睡一样的地铺。
    这样的主公,值得他们用命去追隨!
    曹辰没有停下,他又走到另一堆篝火旁,和那里的士兵们聊了起来。
    他问他们的家乡,问他们的亲人,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
    他用这种最朴实的方式,拉近著自己和士兵们的距离。
    李存孝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看著主公的背影,眼神里充满了敬佩。
    他知道,主公正在用自己的行动,贏得这三千將士的心。
    这支军队,不仅有他李存孝的勇武,更有了主公的灵魂。
    这样的军队,才是真正无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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