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写轮眼版见闻色?
听到这道声音,原本坐在床上的奥斯,第一个兴奋地站了起来,向著门外奔去,
反倒是巴基这小子,满脸苦涩。
他是真不喜欢苦哈哈的锻炼,反正船上大把的高手,抢財宝的时候也轮不到他当主力,
但看著奥斯和香克斯快速向著船尾飞奔而去,不想被落下的他,还是强装镇定的跟了上去:“等等我呀,你们两个!”
几人从船舱中走出,向著船尾走去,一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喝的太多,醉倒在地上的壮汉,
对於这隨地大小宴的情况,三人早已见怪不怪,纷纷在仓库里找好自己的武器,
巴基选的是飞刀,香克斯偏爱西洋剑,
而奥斯则是考虑了片刻,拿起了一把燧发枪。
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除了契合自己天生见闻色的长处,適合当老六之外,还有一点就是……
用刀剑的赛道太卷了。
早到金狮子、罗杰、雷利,中间有红髮、鹰眼,未来还有个三刀·刘索隆……
想在用刀的圈子里冒头,奥斯觉得性价比还是有点低了。
要当就当世界第一,这才对得起他好不容易天胡开局,但在大剑豪这条路上,先不说有没有这个学剑术的天分,
就算奥斯自己歷尽千辛万苦,当上了所谓的世界第一大剑豪,恐怕也会被鹰眼和索隆那两个傢伙一直追著砍,
每天耳边縈绕著:“接受我的挑战吧,我是要成为世界第一大剑豪的男人!”
烦也要烦死。
那不如就当世界第一大枪豪算了!
毕竟是作为曾经的蓝星人,奥斯对於使用枪械天然带有嚮往,而且他还有天生的见闻色霸气,
最重要的是这条赛道还不捲。
日后排的上名號的狙击手,无非就是耶穌布,乌索普,范·奥卡,顶多再加一个本·贝克曼,赛道小眾还不捲,
奥斯自觉不弱於人,
等开发出来霸王色缠绕,见闻杀或预见未来,买点海楼石子弹,
一枪一个四皇或许不行,
但一枪一皇副不过分吧,香克斯还能一刀秒三十亿呢。
等神功大成,有了四皇实力,就去全世界旅游享受生活,去见见各个名场面,老了再买几个女僕,搞个小庄园住住,
前世当牛马那么苦,这辈子一定要过的爽一点,好好享受享受。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在的自己还只是一个天生觉醒见闻色,稍微强壮点的小孩子而已,
虽然雷利確实是个误人子弟的庸师,但打打基础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凑合著学吧。
接下来便是奥斯上船后的第一课,
“体术,是所有战斗方式的基础,无论是用刀,还是拳头,
哪怕你用的是远程攻击的枪,也需要强大的反应能力和霸气,才能立於不败之地。”
对於生活在新世界的三个小傢伙而言,霸气这个词確实不算陌生,所以雷利也没有过多解释,
转眼看向他们每个人挑选的武器。
“而在体术之外,每个人更多追求的就是自己所擅长的战斗方式了,那么……”雷利看向几人,喝了口酒,
“说说你们想要学些什么吧,如果我会的话,可以把经验和技巧教给你们。”
“我要学剑术!”香克斯一开始就很专一,又或者是受到罗杰与雷利的影响,对於长剑有著偏爱,
“剑术吗?”雷利笑了笑,“那么就从今天开始,每天劈砍五千次,先学会最基本的握剑吧。”
隨后他將目光看向巴基,“短刀与长剑大同小异,先从挥舞开始练习吧。”
最后看向的是目光炯炯的奥斯,由於对这孩子不太了解,所以雷利还是事先问了他想学什么,
“什么都能学吗?”
“当然,不过如果你想学枪术的话,船上的狙击手比塔姆可是个百发百中的……”
“那我要学霸王色缠绕!”
“噗……!!!”
奥斯的语出惊人,让雷利一口老酒差点喷出去五米远,
半晌才擦了擦嘴角,没好气道:
“小鬼,虽然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听的词,但是这种高级技巧別的不说,至少也是需要有霸王色资质的人!”
言外之意,就是奥斯还不一定有霸王色霸气,谈何霸缠?
不过奥斯对此不以为意,抱著有枣没枣打两桿的心思:
“那……如果我拥有霸王色,那雷利大叔你就可以教我吗?”
“有何不可?”
雷利只当是小孩子的无知,隨意答应道。
閒谈没聊多久,奥斯三人就开始了最基础的训练,
背著一副巨大的铁片负重,奥斯一边趴在地上单手做著伏地挺身,一边看著地上的报纸,
与此同时,还不忘锻炼著自己的见闻色,
在他的感知中,香克斯正在满脸汗水地做著挥剑训练,稚嫩的脸上很是认真,
巴基虽然也在锻炼,不过通过刻意的放慢动作可以看出,这傢伙在摸鱼,
“香克斯这傢伙,好像挥剑一次比一次凌厉啊。”奥斯在结束力量训练后,香克斯也终於做完了每天的挥剑训练,
该说不愧是剑术天才吗?
肉眼可见的进步啊,奥斯如同一个老六般,偷摸观察著香克斯的进步,在心里暗暗记录著技巧,
在香克斯锻炼力量之时,他捡起香克斯放在地上的长剑,回想著感知中香克斯的发力模样和气流变化,
也开始做起了挥剑训练。
“真是一个贪心的小鬼啊。”
瞭望台上,一带著小墨镜的长髮壮汉,正看著船尾努力训练的奥斯,对一旁的金髮胖子聊道,“想学枪又想学剑,要是再来找我学斧子,我可不会教他。”
“虽然对於狙击手玩刀,我是不太认可的,但是他有点不太一样,”作为见闻色高手的罗杰团狙击手,比塔姆是能看出来点端倪的,
“奥斯这小子,在偷窃香克斯的努力啊。”
事实的確如此,
香克斯挥舞五千次才总结和熟练的进步技巧,只是被奥斯模仿了一千次就完美学会,这一发现让奥斯惊喜不已,
“我超,写轮眼版见闻色?”
天生觉醒的见闻色范围其实並不广阔,在奥斯这些年努力开发下,也就几十米范围而已,
但奥斯的见闻色与別人不太一样,他见闻的细致程度虽不比显微镜,但也是天生满级,
一切细微的变化和技巧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所以,除了硬实力之外,学起什么技术都是事半功倍。
反倒是巴基这小子,满脸苦涩。
他是真不喜欢苦哈哈的锻炼,反正船上大把的高手,抢財宝的时候也轮不到他当主力,
但看著奥斯和香克斯快速向著船尾飞奔而去,不想被落下的他,还是强装镇定的跟了上去:“等等我呀,你们两个!”
几人从船舱中走出,向著船尾走去,一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喝的太多,醉倒在地上的壮汉,
对於这隨地大小宴的情况,三人早已见怪不怪,纷纷在仓库里找好自己的武器,
巴基选的是飞刀,香克斯偏爱西洋剑,
而奥斯则是考虑了片刻,拿起了一把燧发枪。
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除了契合自己天生见闻色的长处,適合当老六之外,还有一点就是……
用刀剑的赛道太卷了。
早到金狮子、罗杰、雷利,中间有红髮、鹰眼,未来还有个三刀·刘索隆……
想在用刀的圈子里冒头,奥斯觉得性价比还是有点低了。
要当就当世界第一,这才对得起他好不容易天胡开局,但在大剑豪这条路上,先不说有没有这个学剑术的天分,
就算奥斯自己歷尽千辛万苦,当上了所谓的世界第一大剑豪,恐怕也会被鹰眼和索隆那两个傢伙一直追著砍,
每天耳边縈绕著:“接受我的挑战吧,我是要成为世界第一大剑豪的男人!”
烦也要烦死。
那不如就当世界第一大枪豪算了!
毕竟是作为曾经的蓝星人,奥斯对於使用枪械天然带有嚮往,而且他还有天生的见闻色霸气,
最重要的是这条赛道还不捲。
日后排的上名號的狙击手,无非就是耶穌布,乌索普,范·奥卡,顶多再加一个本·贝克曼,赛道小眾还不捲,
奥斯自觉不弱於人,
等开发出来霸王色缠绕,见闻杀或预见未来,买点海楼石子弹,
一枪一个四皇或许不行,
但一枪一皇副不过分吧,香克斯还能一刀秒三十亿呢。
等神功大成,有了四皇实力,就去全世界旅游享受生活,去见见各个名场面,老了再买几个女僕,搞个小庄园住住,
前世当牛马那么苦,这辈子一定要过的爽一点,好好享受享受。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在的自己还只是一个天生觉醒见闻色,稍微强壮点的小孩子而已,
虽然雷利確实是个误人子弟的庸师,但打打基础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凑合著学吧。
接下来便是奥斯上船后的第一课,
“体术,是所有战斗方式的基础,无论是用刀,还是拳头,
哪怕你用的是远程攻击的枪,也需要强大的反应能力和霸气,才能立於不败之地。”
对於生活在新世界的三个小傢伙而言,霸气这个词確实不算陌生,所以雷利也没有过多解释,
转眼看向他们每个人挑选的武器。
“而在体术之外,每个人更多追求的就是自己所擅长的战斗方式了,那么……”雷利看向几人,喝了口酒,
“说说你们想要学些什么吧,如果我会的话,可以把经验和技巧教给你们。”
“我要学剑术!”香克斯一开始就很专一,又或者是受到罗杰与雷利的影响,对於长剑有著偏爱,
“剑术吗?”雷利笑了笑,“那么就从今天开始,每天劈砍五千次,先学会最基本的握剑吧。”
隨后他將目光看向巴基,“短刀与长剑大同小异,先从挥舞开始练习吧。”
最后看向的是目光炯炯的奥斯,由於对这孩子不太了解,所以雷利还是事先问了他想学什么,
“什么都能学吗?”
“当然,不过如果你想学枪术的话,船上的狙击手比塔姆可是个百发百中的……”
“那我要学霸王色缠绕!”
“噗……!!!”
奥斯的语出惊人,让雷利一口老酒差点喷出去五米远,
半晌才擦了擦嘴角,没好气道:
“小鬼,虽然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听的词,但是这种高级技巧別的不说,至少也是需要有霸王色资质的人!”
言外之意,就是奥斯还不一定有霸王色霸气,谈何霸缠?
不过奥斯对此不以为意,抱著有枣没枣打两桿的心思:
“那……如果我拥有霸王色,那雷利大叔你就可以教我吗?”
“有何不可?”
雷利只当是小孩子的无知,隨意答应道。
閒谈没聊多久,奥斯三人就开始了最基础的训练,
背著一副巨大的铁片负重,奥斯一边趴在地上单手做著伏地挺身,一边看著地上的报纸,
与此同时,还不忘锻炼著自己的见闻色,
在他的感知中,香克斯正在满脸汗水地做著挥剑训练,稚嫩的脸上很是认真,
巴基虽然也在锻炼,不过通过刻意的放慢动作可以看出,这傢伙在摸鱼,
“香克斯这傢伙,好像挥剑一次比一次凌厉啊。”奥斯在结束力量训练后,香克斯也终於做完了每天的挥剑训练,
该说不愧是剑术天才吗?
肉眼可见的进步啊,奥斯如同一个老六般,偷摸观察著香克斯的进步,在心里暗暗记录著技巧,
在香克斯锻炼力量之时,他捡起香克斯放在地上的长剑,回想著感知中香克斯的发力模样和气流变化,
也开始做起了挥剑训练。
“真是一个贪心的小鬼啊。”
瞭望台上,一带著小墨镜的长髮壮汉,正看著船尾努力训练的奥斯,对一旁的金髮胖子聊道,“想学枪又想学剑,要是再来找我学斧子,我可不会教他。”
“虽然对於狙击手玩刀,我是不太认可的,但是他有点不太一样,”作为见闻色高手的罗杰团狙击手,比塔姆是能看出来点端倪的,
“奥斯这小子,在偷窃香克斯的努力啊。”
事实的確如此,
香克斯挥舞五千次才总结和熟练的进步技巧,只是被奥斯模仿了一千次就完美学会,这一发现让奥斯惊喜不已,
“我超,写轮眼版见闻色?”
天生觉醒的见闻色范围其实並不广阔,在奥斯这些年努力开发下,也就几十米范围而已,
但奥斯的见闻色与別人不太一样,他见闻的细致程度虽不比显微镜,但也是天生满级,
一切细微的变化和技巧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所以,除了硬实力之外,学起什么技术都是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