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什么,我被打了,还要给他钱?!
李桂英跳起来,一边跳一边拍著手对门口叫骂,场面一度又有些失控,贾科急忙去门口维持秩序,钱小佳也伸手摁住了李桂英,
“李桂英女士,我可以明確的再跟你说一遍,这一次的纠纷事件中,这个孩子是无责的,无责你懂吗,就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既然无责,人家凭什么要给你赔偿?你去医院也好,怎么做检查也好,所有的费用都需要你自己承担!”
“同样的话,我不想再说第三遍,你如果对於我的执法结果有意见,你可以去通过任何渠道上诉或者是投诉我都行!”
“民警办案,接受人民群眾的监督和质疑,也欢迎你们提出任何看法,但是现在,针对你们的纠纷,我就是这么判定的,李桂英女士你作为寻衅滋事的一方,承担本次纠纷的全部责任!”
钱小佳板起脸来还是很有威严的,一米八多的身高,干练的气质和不容置疑的语气与態度。
作为派出所的民警,他与基层人民打了那么多年交道,李桂英这种人他见多了,跟这种人说话,你就得把话说死,不然你態度越好,对方就越会蹬鼻子上脸。
果然,
被钱小佳这么拍板之后,李桂英一张老脸变幻了起来,绿了又红,红了又绿。
听话听音,对方既然敢说话那么硬气,应该是真的在根据法律做事,不然的话,也不敢欢迎自己监督投诉。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自己今天看样子是真的拿不到任何赔偿了!
一想到自己白挨了一顿打、丟了那么大的人,
李桂英就心里憋屈的要命,
感觉自己亏大了。
“警察同志,那我这打真就白挨了吗,一点点的好处都没有吗,出於人道主义精神,好歹多少也得给点补偿吧他?”
“你现在知道人道主义精神了?刚才你那样刁难人家孩子的时候,你怎么不这样说?”
钱小佳训斥道,
“我告诉你,赔偿的事情你別想了,你做错了事,別人没义务为你的错误来买单,而且,人家不仅不会给你赔偿,你还得把人家给你开锁的钱给人付了!!”
“什么?!我,我还要付钱给他?!”
“你这表情,你付钱给人家,是什么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吗?”
钱小佳没好气的说道,
“你喊人家来给你开锁,那你就与对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就好像你去饭店里吃饭,也会无形中形成餐饮服务合同一样,你吃完饭能不付钱吗,那叫吃霸王餐,人家一旦起诉你,法院是会强制执行的!!”
“切,还起诉我,那你让他起诉去好了!”
被打了一顿,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李桂英本来就极度不爽,现在听这警察的意思,自己还得到反过来给这小子钱,真是倒反天罡,
“谁爱起诉就去起诉,真当我是嚇大的啊,我还不想跟他算完呢,还想让我再给他钱,他打了我一顿,这开锁的钱早就抵消了,我又不欠他的!”
“这是两码事。”
钱小佳儘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道,
“你们二人动手的纠纷是一件,你找人开锁这是另一件,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那也不能两件事情都让我吃亏吧,我挨了打,还要付钱给他,天底下哪有这种稀罕事,你当我缺心眼啊!”
“不是说两件事情都让你吃亏……”
“你还说不是让我吃亏,你看我年纪大好忽悠是不是,我不管,今天我不找他要钱,已经是吃了大亏了,还让我再往外掏钱,我把话撂在这里,一个子儿都別想从我口袋里掏走!!!”
李桂英嘴上装傻充愣,其实心里明白的跟明镜似的。
她听明白警察的话了,
两件事情各论各的,
一件是自己找人服务不愿意给钱,另一件是自己寻衅滋事,都是自己的错,所以挨了打还得要把钱付了,两件事情不搭噶。
可是要真承认这些,
那自己就真成了缺心眼了!
毕竟,
打都已经挨身上了,
遇到个没人要,还未成年的小瘪犊子,讹也讹不上,算自己倒霉,
但钱是绝对不可能再掏了,
不然的话,
那踏马也太亏的没边了!
所以,
迫不得已的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认下了第二件事之后,李桂英是打死都不愿意再承认第一件事!
四十块钱也是钱啊,这些钱都够自己买两斤排骨吃了,要是能把这四十块钱赖过去,也算是捞回来一点便宜了!!
“我反正活那么大年纪,还没听说过被打了,还得给人掏钱的,这钱我是一定不会掏的,爱起诉就起诉我去吧,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到时候真要强制执行,就算枪毙我,老太婆我也认了!!”
李桂英梗著脖子,开始油盐不进起来。
总之一句话,
钱我不掏,
你不嫌麻烦那就去起诉,等到法院判下来,早就不知道过去多久了!
而且,
就四十块钱,
法院接不接你这案子还两说呢!!
听说想起诉別人的话,
光是起诉费都要五十块钱,
只要不傻,
正常人都不会五十块钱去追回四十块钱的,那不成傻子了吗!!
眼看李桂英油盐不进,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就咬准了要让萧诧起诉她,钱小佳也是一阵头大。
他还想著帮萧诧把钱一併要回来呢,
现在看来,
钱要回来有些不现实了。
钱小佳略有些惭愧的看向萧诧,萧诧则是冲他笑了笑,示意他不用再多说了。
四十块钱而已,萧诧本就不在乎,刚才打了这老太婆一顿出了口恶气,別说亏四十了,倒找给她四十萧诧都乐意。
所以,
今天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
萧诧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既然萧诧和李桂英两个当事人,在这两件事情上都达成了一致的態度,
钱小佳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把贾科叫过来两人开了一张出警证明,让双方签了字,彻底先將今天的事情给定死,证明一出,事后对於今天的纠纷结果,双方都不能再有反悔。
“李桂英女士,我可以明確的再跟你说一遍,这一次的纠纷事件中,这个孩子是无责的,无责你懂吗,就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既然无责,人家凭什么要给你赔偿?你去医院也好,怎么做检查也好,所有的费用都需要你自己承担!”
“同样的话,我不想再说第三遍,你如果对於我的执法结果有意见,你可以去通过任何渠道上诉或者是投诉我都行!”
“民警办案,接受人民群眾的监督和质疑,也欢迎你们提出任何看法,但是现在,针对你们的纠纷,我就是这么判定的,李桂英女士你作为寻衅滋事的一方,承担本次纠纷的全部责任!”
钱小佳板起脸来还是很有威严的,一米八多的身高,干练的气质和不容置疑的语气与態度。
作为派出所的民警,他与基层人民打了那么多年交道,李桂英这种人他见多了,跟这种人说话,你就得把话说死,不然你態度越好,对方就越会蹬鼻子上脸。
果然,
被钱小佳这么拍板之后,李桂英一张老脸变幻了起来,绿了又红,红了又绿。
听话听音,对方既然敢说话那么硬气,应该是真的在根据法律做事,不然的话,也不敢欢迎自己监督投诉。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自己今天看样子是真的拿不到任何赔偿了!
一想到自己白挨了一顿打、丟了那么大的人,
李桂英就心里憋屈的要命,
感觉自己亏大了。
“警察同志,那我这打真就白挨了吗,一点点的好处都没有吗,出於人道主义精神,好歹多少也得给点补偿吧他?”
“你现在知道人道主义精神了?刚才你那样刁难人家孩子的时候,你怎么不这样说?”
钱小佳训斥道,
“我告诉你,赔偿的事情你別想了,你做错了事,別人没义务为你的错误来买单,而且,人家不仅不会给你赔偿,你还得把人家给你开锁的钱给人付了!!”
“什么?!我,我还要付钱给他?!”
“你这表情,你付钱给人家,是什么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吗?”
钱小佳没好气的说道,
“你喊人家来给你开锁,那你就与对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就好像你去饭店里吃饭,也会无形中形成餐饮服务合同一样,你吃完饭能不付钱吗,那叫吃霸王餐,人家一旦起诉你,法院是会强制执行的!!”
“切,还起诉我,那你让他起诉去好了!”
被打了一顿,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李桂英本来就极度不爽,现在听这警察的意思,自己还得到反过来给这小子钱,真是倒反天罡,
“谁爱起诉就去起诉,真当我是嚇大的啊,我还不想跟他算完呢,还想让我再给他钱,他打了我一顿,这开锁的钱早就抵消了,我又不欠他的!”
“这是两码事。”
钱小佳儘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道,
“你们二人动手的纠纷是一件,你找人开锁这是另一件,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那也不能两件事情都让我吃亏吧,我挨了打,还要付钱给他,天底下哪有这种稀罕事,你当我缺心眼啊!”
“不是说两件事情都让你吃亏……”
“你还说不是让我吃亏,你看我年纪大好忽悠是不是,我不管,今天我不找他要钱,已经是吃了大亏了,还让我再往外掏钱,我把话撂在这里,一个子儿都別想从我口袋里掏走!!!”
李桂英嘴上装傻充愣,其实心里明白的跟明镜似的。
她听明白警察的话了,
两件事情各论各的,
一件是自己找人服务不愿意给钱,另一件是自己寻衅滋事,都是自己的错,所以挨了打还得要把钱付了,两件事情不搭噶。
可是要真承认这些,
那自己就真成了缺心眼了!
毕竟,
打都已经挨身上了,
遇到个没人要,还未成年的小瘪犊子,讹也讹不上,算自己倒霉,
但钱是绝对不可能再掏了,
不然的话,
那踏马也太亏的没边了!
所以,
迫不得已的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认下了第二件事之后,李桂英是打死都不愿意再承认第一件事!
四十块钱也是钱啊,这些钱都够自己买两斤排骨吃了,要是能把这四十块钱赖过去,也算是捞回来一点便宜了!!
“我反正活那么大年纪,还没听说过被打了,还得给人掏钱的,这钱我是一定不会掏的,爱起诉就起诉我去吧,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到时候真要强制执行,就算枪毙我,老太婆我也认了!!”
李桂英梗著脖子,开始油盐不进起来。
总之一句话,
钱我不掏,
你不嫌麻烦那就去起诉,等到法院判下来,早就不知道过去多久了!
而且,
就四十块钱,
法院接不接你这案子还两说呢!!
听说想起诉別人的话,
光是起诉费都要五十块钱,
只要不傻,
正常人都不会五十块钱去追回四十块钱的,那不成傻子了吗!!
眼看李桂英油盐不进,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就咬准了要让萧诧起诉她,钱小佳也是一阵头大。
他还想著帮萧诧把钱一併要回来呢,
现在看来,
钱要回来有些不现实了。
钱小佳略有些惭愧的看向萧诧,萧诧则是冲他笑了笑,示意他不用再多说了。
四十块钱而已,萧诧本就不在乎,刚才打了这老太婆一顿出了口恶气,別说亏四十了,倒找给她四十萧诧都乐意。
所以,
今天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
萧诧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既然萧诧和李桂英两个当事人,在这两件事情上都达成了一致的態度,
钱小佳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把贾科叫过来两人开了一张出警证明,让双方签了字,彻底先將今天的事情给定死,证明一出,事后对於今天的纠纷结果,双方都不能再有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