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对旗国西部的印象,匪帮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这些活跃於荒野的帮派,通常由穷凶极恶的通缉犯、崇尚暴力的冒险者或是失去工作的穷人组成,以洗劫银行、火车和驛站为生。
    有人將他们塑造成塑造成罗宾汉式的英雄,会將抢劫的財物分给穷人。
    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这些无法无天的傢伙,更喜欢对来这片土地討生活的穷苦人下手。
    因为穷人没有钱买枪、僱佣保鏢,更没有钱发布让赏金猎人蜂拥而至的悬赏。
    骑著马的匪帮速度很快,不过一会儿的时间,肉眼就能看见头目系在脖子上的红色面巾。
    篝火旁彻底乱了套,车夫拿出前膛燧发枪,手忙脚乱地往里倒火药、装弹丸,那对夫妻被嚇得六神无主,跪在地上向西面祈祷。
    李桓觉得与其祈祷上帝显灵,不如像那个拎手提箱的男人,兔子一样窜进黑夜中的荒原,
    听说荒原上有很多兔子洞,也许藏在里面就能躲过匪徒的袭击。
    “头……”
    桑景福很害怕,浑身都在颤抖,磕得牙齿噠噠作响。
    然而就算是这样,他依旧站在李桓的旁边,紧紧握著擦拭乾净的猎刀。
    “一,二,三……五个。”
    李桓数了一遍马背上的匪徒,摸了摸腰间的左轮枪,不由得嘆了口气。
    练枪,这次回去说什么都得练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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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过身,问道:“景福哥,会骑马吗?”
    “会。”
    桑景福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就好,一会儿我喊走,你就上马。”
    李桓抽出左轮枪,想了想,又换成了猎刀。
    他刚想往前走,忽然感觉衣角被拉住,回头看见杰森可怜兮兮地看著自己。
    “李……”
    杰森哀求道。
    李桓嘆了口气,又问了同样的问题:“你会骑马吗?”
    杰森连忙点头:“我会。”
    “让你跑的时候机灵点。”
    李桓走了出去,借著夜色的掩护,躡手躡脚地爬上大篷车。
    离篝火还有一百多米远,並肩前行的匪徒们向两边散开,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將这个临时的营地咬进嘴里。
    他们也拿著和车夫差不多款式的步枪,却並没急著开枪。
    这种前装燧发枪精准度很差,超过一百米就是神枪手都不敢保证可以命中目標,想要精准杀伤必须得像军队一样抵近射击。
    匪帮虽然没有那么高的纪律性,能顶著敌人的枪口往前,但有自己的法子靠近目標。
    他们绕著营地转著圈子,不停发出奇怪的叫声,时不时扔几个石子过来。
    没过多久,车夫就顶不住压力,冒失的扣下了扳机。
    枪口喷出一阵浓烟,弹丸呼啸著射进黑夜中的荒原,连马尾巴都没有碰到。
    头目根本不给车夫装填的机会,踢了下马肚子,胯下那匹黑色的夸特马冲了过来,眨眼的时间就到了营地边缘。
    他甚至不愿意浪费弹药,只拉著韁绳调整方向,想要將车夫撞飞出去。
    嗖!
    破空声传来,头目下意识地拉紧韁绳。
    夸特马嘶鸣著直立而起,他紧紧夹著马肚子,余光瞟见一抹寒光打著旋飞来。
    猎刀钉在了沙砾中,几缕棕色的头髮缓缓飘下,隨著微风散发、飘落。
    头目心有余悸地看向大篷车,又看见一个黑影迎面扑了过来。
    他刚要抬起燧发枪,就感觉一股磅礴的力量撞在了身上,两腿再也夹不住马鞍,一头摔了下去。
    头昏脑胀地爬起来,头目摸向腰间的马刀。
    他发誓要让对方知道什么叫作残忍,可这个想法还没从脑袋里散去,就看见一只拳头在眼前越放越大。
    嘎巴。
    头目的脑袋里只剩这么一个清脆的声音,鼻子传来彻骨的疼痛,眼泪瞬间涌出来糊住了视线。
    “走!”
    李桓捡起落在地上的燧发枪,向桑景福吼道。
    事情发生得太快,桑景福根本没时间反应,下意识的冲了过去,拉住夸特马的韁绳。
    “等等我。”
    杰森落在后面,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
    桑景福像是没听到一样,拽著马鞍翻身上马,调转马头,向李桓伸出右手:“头,上来。”
    李桓一枪托將还要站起来的头目砸倒在地,三步並作两步跑了过去,握住桑景福的手借力跃上马背。
    他回过身,想將跑过来的杰森也拉上马背,却看到两个匪徒举起了燧发枪,情急之下一巴掌抽在了马屁股上。
    砰,砰。
    接连两声枪响,灼热的子弹划过冰冷的夜空,其中一颗甚至是擦著马屁股飞过去的,在棕色的皮毛上留下一条漆黑的印记。
    受惊的夸特马如离弦之箭一样窜了出去,若不是桑景福拉了一把,李桓险些被甩了下去。
    “李……”
    杰森的声音悽惨、哀怨,像是啼血的杜鹃。
    完全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的车夫,也是愣了一会儿,然后就趁匪徒们的注意力都在李桓身上,把弹丸捅进了枪管里。
    他端起燧发枪跑向头目,想要用头目的性命威胁匪徒们。
    只可惜刚走了没两步,伴隨著又一声轰鸣,车夫机械的走了两步,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顷刻间,鲜血就將这条他走过很多遍的道路浸透。
    枪声让李桓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营地里的惨状,而是越来越近的匪徒。
    虽然头目的夸特马,是匪帮里最优秀的一匹,但驮著两个人怎么也跑不过驮著一个人的旗马。
    匪徒站了起来,端著燧发枪,在顛簸的马背上借力稳住身体。
    李桓不要说站起来了,坐著都得扶著桑景福的肩膀才行。
    “调头。”
    他將燧发枪搭在桑景福的肩上,回想在公园打气球时的技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砰。
    两声枪响几乎重叠,震得桑景福耳膜都嗡鸣起来。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扯了自己一把,拽得头皮生疼,下意识的摸了下辫子。
    辫子?
    桑景福试图將辫子捋到前面来,但手里只剩下一把碎头髮。
    眼角余光扫过打在碎石上,溅起绚烂星火的子弹,匪徒狞笑著抽出马刀,像是中世纪的骑士,向看著手里碎头髮愣神的桑景福发起了衝锋。
    不过很快,狞笑就变成了惊愕。
    因为他发现等著他的不是骑枪,而是一把见鬼的左轮枪。
    左轮枪为什么一面世就受到了军人的喜爱?
    因为它一次可以装六颗弹丸。
    枪声接连响起,最近的时候,李桓离匪徒只有不到三米远。
    这个距离就算是瞎子都不会打偏。
    匪徒甚至都没来得及反击,手中的枪就被一颗弹丸打飞了出去。
    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还在想李桓的枪法这么准,第一枪怎么会偏那么多。
    如果李桓知道这个问题的话,会告诉匪徒,打飞燧发枪的子弹,本来是瞄准他的脑袋的。
    黑白相间的旗马受到惊嚇,冲了出去,拖著一只脚卡在马鐙里的尸体跑出去好远,才停下来悠閒的啃起草根。
    “回去。”
    李桓边往左轮枪里装弹边说道。
    “头?”
    桑景福惊讶地转过脑袋。
    李桓单手搭在桑景福的肩膀上:“我答应杰森带他走的。”
    “好。”
    桑景福拉上黑白相间的旗马,调转方向跑向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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