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木板床上凑合了一宿,李桓浑身酸疼的起来,看到赵阿福又在练拳。
    桑景福也在跟著学,不过像是四肢不协调一样,马步都扎得歪歪扭扭。
    李桓隨口指点了几句,出门买回来早餐和纸笔。
    由於不太会用毛笔,他特意找了几家杂货店买的钢笔。
    这个时候的钢笔已经和未来的钢笔很像了,只不过没有装墨水的笔囊,只能写几个字就蘸一下墨水。
    吃过饭,李桓给桑景福列了一个清单,又拿了一百美元,让他出去把上面的东西买回来。
    看著纸上的简体字,桑景福挠了挠头。
    李桓以为是不认识简体字,又拿回来以微薄的繁体字知识写了一遍。
    没想到桑景福接过去之后,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头,我不识字。”
    “好吧。”
    李桓默然无语。
    他忘记这个时代能读书写字的都是殷实人家,寒门贵子的前提也得是有门才行,来旧金山討生活的穷苦百姓家里连一扇门都没有。
    既然这样,李桓只能让桑景福带路,自己跟著一起去採购。
    两人蚂蚁搬家一样,来回跑了很多趟,终於赶在傍晚之前將清单上的东西买齐了。
    幸亏旧金山以淘金起家,有不少提炼黄金的小作坊,否则很多东西都不可能买得到。
    赵阿福不知道李桓在做什么,索性就在院子里练拳,练著练著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刺鼻臭味。
    循著味道找了一圈,他看到了一个装著黑色黏稠液体的玻璃瓶。
    “哥,你怎么把这玩意儿弄回来了。”
    赵阿福一眼就认出,这是前天碰见三邑会馆打手前看到的东西。
    “明天你就知道了。”
    李桓卖了个关子,给木板床铺上一层厚厚的被子,舒舒服服地躺了上去。
    好好睡了一觉,李桓罕见的比赵阿福起得还早,早饭都顾不得吃,就在院子一角搭炉子。
    这个工作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一点也不容易,他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
    桑景福拎著包子走进院子,见状连忙道:“头,我来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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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桓有些丧气,洗了把手啃起了包子。
    桑景福手脚利落,不一会儿就搭起了一个炉子,搬来木柴堆在周围烘烤。
    李桓围著转了一圈,由衷地夸道:“不错啊。”
    桑景福不知道怎么回答,站在一边傻笑。
    吃完早饭,李桓搬出昨日买的煤炭和铁矿石,拿锤子砸成小块,再用研钵磨成细小的粉末。
    赵阿福和桑景福不知道这是要做什么,但还是积极上来帮忙,轮番做了一上午,好不容易弄出来两袋子。
    等弄得差不多了,李桓让桑景福拿来坩堝放在炉子上,倒进去一大袋食盐。
    他回过身,向赵阿福喊道:“阿福,把那个褐色的瓶子拿过来,小心点。”
    “好。”
    赵阿福在杂物间里找到褐色瓶子,小心翼翼地拿了过来。
    李桓接过瓶子,拔出塞子,和食盐一起倒进坩堝里,再用玻璃棒搅拌。
    不一会儿的时间,就飘出难闻的怪味。
    赵阿福捂著鼻子,瓮声瓮气地问道:“哥,你这是在做什么啊?”
    “美元。”
    李桓也捂著鼻子,笑呵呵地回答。
    美元?
    赵阿福看向坩堝里渐渐熬成粉末的东西,一脑门的问號。
    美元是这么做出来的吗?
    他怎么觉得应该像是印书一样,拿雕版刷上油墨印出来呢?
    实验用了整整两日才完成,看著热水里的黑色沉淀物,李桓开心地笑了起来。
    桑景福下意识躲了躲。
    他觉得自己的老板可能是疯了,累死累活地干了两日,就为了这点臭泥。
    李桓不知道桑景福的想法,也不在乎桑景福的想法,舀出一点倒进提前蒸馏出来的酒精里。
    黑色的沉淀物慢慢溶解,释放出一抹惊心动魄的紫色,隨著搅拌旋转,像是黑洞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將溶液过滤一遍,蒸发掉酒精,再倒进热水溶解。
    他拿了一块毛毡扔进去搅了搅,拿出来的时候,紫色已经转移到了上面。
    “这是……染料?”
    桑景福忽然觉得不是李桓疯了,而是自己疯了。
    他的老家在丝绸之乡,即便没有从事纺织行业,从小耳濡目染也有一些基本的了解。
    自然界中的紫色非常稀缺,紫草价比黄金,相比廉价一些的紫苏又很容易褪色。
    染坊通常会採用套染法,虽然工艺复杂了一些,但至少价格相对便宜。
    但再便宜,也不会有李桓手里的苯胺紫便宜。
    东西都是桑景福带著李桓去买的,除去昂贵的工具,煤炭、石灰石、铁矿石都不怎么值钱,焦油更是直接在炼焦厂排污口接的,一美分都不要。
    赵阿福纳闷地问道:“美元不是绿色的吗?”
    “这比美元还值钱!”
    桑景福伸手接过毛毡,向著阳光仔细看,浓郁的紫色钉在眼里,化都化不开。
    美元不就是钱吗?
    赵阿福不解地看著桑景福像是捧著珍宝一样捧著毛毡。
    在他眼里,上面的紫色的確很好看,但怎么看也不像是美元。
    笑了一会儿,李桓从桑景福手里拿回毛毡,问道:“景福哥,你去过萨克拉门托吗?”
    旧金山没有纺织相关的產业,想要將染料卖出去,就得去百里之外的加利福尼亚最大城市。
    其实说起来,最合適的地方应该是华盛顿,那里工业发达,纺织工厂眾多。
    不过一是太远了,太平洋铁路没通车之前,要么费五个月,冒著九死一生的风险穿越荒原、沙漠和山脉,要么用六七个月的时间绕行合恩角。
    二是在这个野蛮的时代,想要孤身一人在虎视眈眈的白人工厂主眼皮子下面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是真的会请你坐土飞机。
    “没有,不过我有个本家亲戚在那边。”
    桑景福恋恋不捨地看著毛毡。
    他在想如果能在老家开一家染坊,凭藉价格优势肯定能发大財。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
    一个没背景的普通人,手里拿著一本万利的技术,就像是小儿持金过闹市,肯定会被衙门里的老爷啃得渣都不剩。
    “明天就去。”
    李桓做出了决定,让桑景福回去收拾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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