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十三的决定,可真是嚇了眾將领一跳。
    二十名卫兵?
    就这数,也算兵力?
    就算是加上能砍能杀的叶十三本人,而且全都配上长枪火器,也难敌寧鶻一千兵马军队的轮番衝杀。
    火器射杀,那得轮番不停地压制敌人,使敌人无法靠近。
    就区区二十人,做多射杀数量同等的敌人,而自己瞬间就会被衝杀过来的敌人用弓箭射成刺蝟的。
    “大將军……”
    首先发言的是周釗,不可置信地望向叶十三,又道:“既然查尔津城如此重要,大將军可坐镇皇宫,由末將带一半的兵马杀入寧鶻,將忽烈儿斩草除根。”
    “是啊大將军!”
    穆顺也是一脸著急,惊呼道:“还是由您亲自坐镇查尔津城,和寧鶻算帐的事,就由末將去干。”
    “大將军三思啊!”
    “末將愿带兵前往寧鶻,不杀了忽烈儿,末將绝不回来见大將军……”
    “请大將军收回成命,踏平寧鶻,有末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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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將领纷纷上前跪地,抱拳向叶十三请命。
    哪怕给他们几千兵马都行,但绝不能让叶十三只带二十卫兵去涉险。
    “行了!”
    叶十三摆摆手,然后站了起来,缓缓走下鑾台,淡淡又道:“人少有人少的好处,目標小,隱蔽性强,可以不走寻常路,秘密进入寧鶻。”
    话一出口,眾將领还是纷纷摇头。
    秘密进入寧鶻,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进入寧鶻能干什么?
    就二十卫兵,目標还是流亡寧鶻的元蒙皇族,那可不是小股流寇去抢劫乡下的小財主。
    要知道,忽烈儿到了寧鶻,再是流亡身份,但也是寧鶻王上的座上宾。
    寧鶻的皇城虽然没有查尔津城如此庞大,但也不是乡下小財主家的院子。
    拋开守城的军队不说,就是皇宫,那也有皇家的卫队值守。
    迎著眾將领恳请的目光,叶十三背著双手,走来走去说道:“不就一座寧鶻皇城吗?它再是坚固,再是戒备森严,但对本帅来说,和无人之境无异,你们有何可担心的?”
    眾將领面面相覷,心中虽依旧担忧,但叶十三一旦决定了的事,那就是无人能更改的了。
    这一点,他们都清楚。
    这个奴籍烽燧兵,在烽火台时,就曾经独闯敌阵,一把破刀杀了个天昏地暗。
    也是由於那一战,这才被晋升为千户。
    从此,叶十三每逢战事,都是身先士卒,砍杀元蒙韃子无数。
    但这次不同了,叶十三面对的不是小股入侵防区的韃子,而是找上门去面对一座皇城,面对由一支军队护卫下的元蒙皇族。
    穆顺咬了咬牙,站起身来道:“大將军既有如此决心与魄力,末將等不敢再多言。但请大將军务必带上足够兵马和武器,以备不时之需。”
    其他將领也纷纷附和,让叶十三多做足准备。
    再是查尔津城需要大量的兵马驻守,但也不差三五千兵力去跟著叶十三出征。
    叶十三微微点头,目光坚定如炬:“本帅心里有数。此次前去寧鶻,我不光要取忽烈儿首级,更要让那些企图与元蒙勾结的势力知道,犯我边境者,虽远必诛!”
    说罢,叶十三把目光看向何秀儿,道:“传来下去,准备乾粮,一应用物,都带齐了准备出发。”
    “遵命!”
    何秀儿抱拳一礼,转身就去准备。
    不多时,包括何秀儿在內的十八名亲隨,步伐整齐地来到宫殿外面的走廊前。
    “报数!”
    一身元蒙皮袍打扮的陈七斤,横出队列一步,转身就像队伍喊话。
    “一。”
    “二。”
    “三。”
    “……”
    “一十八。”
    队末一名兵卒报完数后,陈七斤大步走向殿门,立在殿外稟道:“稟报大將军,特种兵应到二十人,加上小的实到十九人,请大將军指示!”
    十九人?
    看来,亲隨里面,就独缺吴六子那货了。
    特种兵?
    这个名词,让眾將领一阵陌生。
    他们刚刚適应了“血卫军”这个兵种和叫法,这又出来了个“特种兵”。
    而且,这特种兵,加上叶十三才二十人,但也没发现有何特別和不同啊?
    血卫军与北防军的常备军来比,起码手中多了一支长枪。
    可这特种兵?
    就是腰刀和弓箭都不见带在身上,每人背著个乾粮袋,倒像是逃难的元蒙百姓。
    与逃难的元蒙百姓不同的是,就是眼前这十九名特种兵,只是没赶著牛羊而已。
    叶十三走出宫殿,目光在这十九名特种兵身上一一扫过,神色平静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你们,是我大夏北防军中,第一支由特种兵组成的特战队,此次行动,將由本帅亲自带队,多余的话就不说了,干就完了。”
    “遵命!”
    十九名由卫兵和探马组成的亲隨,立刻鏗鏘应答。
    周釗有一种直觉,这些人的神態,要比之前镇定多了。
    包括女兵何秀儿在內,一个个眼神冷得瘮人,眸子里寒星迸溅,就像十九尊杀神。
    只有军伍,才能感觉出这些人身上透出的杀气。
    那种无形的杀气,让周釗顿觉一阵压力逼来。
    “特种兵……”
    “特战队?”
    周釗不由得自言自语起来,总觉得这些人和其他兵卒有著不同的地方。
    但什么地方不同?
    他又瞧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只是每个人的背上,都背著一只牛皮做成的背包。
    那种双肩都套著皮绳的背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时候,绷不住了的穆顺,硬起头皮又道:“大將军,何故不带著火器?”
    是啊!
    眼下,杀伤力最大,射程最远,最另元蒙韃子兵闻风丧胆的,就是血卫军使用的火器了。
    火炮和长枪的绝美配合下,远程射杀,就已经让敌阵中最前沿的兵卒丧命不少。
    不带著火器,仅凭叶十三和这十九人,能打下一座土財主家的庄院就不错了。
    想追杀忽烈儿?
    真是无法想像如何去碰面。
    还特战队?
    如何战?
    眾將领都不敢插话,担心得把心都提在嗓子眼上,就等叶十三回应穆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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