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陆风的解释,罗芸恍然大悟。
    “原来是清朝官员戴在脖子上的朝珠!”
    罗芸可不是秦淮茹那样的文盲。
    罗芸好歹也上过高中,对一些简单的歷史知识,她还是知道的。
    “这珠子怎么是红色的?”
    罗芸摸著那串红宝石朝珠问陆风。
    “这些珠子都是红宝石!怎么样!芸儿,漂亮吗?”
    陆风笑著托起朝珠给罗芸看。
    “妈呀!竟然全都是红宝石!这怕至少有15颗吧!这肯定很值钱!”
    罗芸一听是红宝石,也是双眼放光。
    “那是当然!”
    陆风笑著说。
    “最值钱的还不是这些红宝石!而是这一串朝珠本身!要知道这种红宝石朝珠,可是满清一品大员才能戴的!”
    满清300年,死后被追封为一品大员的也没多少。
    在生前,能戴上这串珠子的一品大员,更是屈指可数。
    正是因为存世量稀少,这串红宝石朝珠才特別值钱。
    罗芸一听,像个小財迷一样追问陆风。
    “很值钱!到底能值多少钱?”
    听到罗芸的问话,陆风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这串红宝石朝珠,如果放在后世的话,能卖1000多万元。
    如果能证明是某位歷史名人戴过的,比如李鸿章或者曾国藩。
    那这串红宝石朝珠,卖个三、四千万元都不成问题。
    但这是若干年之后的价格,那时候古董的价格会飆升。
    但如今这个年代,古董还只是白菜价。
    如果將这串红宝石朝珠拿到这个时代去卖,別说1,000万元了,能卖1000块钱就不错了!
    陆风只好含糊的回答。
    “反正很值钱!买一套房子是不成问题的!”
    “竟然这么值钱!那咱们赶紧拿去卖了吧!”
    罗芸一听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陆风一听哭笑不得。
    他又不缺钱,卖什么古董!
    况且这个年代古董不值钱,拿出去卖不是糟蹋了吗!
    “你这丫头,卖什么卖!咱们留下当传家宝不好吗!”
    陆风说著取下脖子上的红宝石朝珠,掛在罗芸的脖子上。
    “你也戴一下这串红宝石朝珠,感受一下一品大员的威风!”
    罗芸身材娇小,將这一串朝珠掛在脖子上,这一大串朝珠直接垂到了肚子下面。
    罗芸低头一看,顿时和陆风一起嘻嘻哈哈笑了起来。
    罗芸嘻嘻哈哈笑了一阵,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神色一变。
    “呀!我差点忘了,我还在做饭呢!”
    罗芸说著,连忙取下脖子上掛的红宝石朝珠,递给陆风,隨后风风火火跑回了厨房。
    陆风並没有跟进厨房,而是借著灯光开始欣赏起这串红宝石朝珠,同时开始思考肉票的事。
    他已经答应赵亚静了,要给赵亚静10斤肉票。
    另外他还答应赵亚静,要领赵亚静去淮扬春饭店吃国宴狮子头。
    到时候点了荤菜肯定也需要肉票。
    这样算下来,他至少需要十几斤肉票。
    这么多肉票到哪里去弄呢?
    陆风左思右想之下,只能去黑市上找票贩子买肉票了。
    没过多久,罗芸就將晚饭做好了。
    罗芸蒸了一锅二和面馒头,又炒了一个菜,端上桌和陆风一起吃了起来。
    等吃饱喝足后,罗芸洗了碗筷,又端来热水,和陆风一起洗了脸洗了脚。
    陆风隨后抱起罗芸就朝臥室走去,很快两人就开始一起纵马驰骋起来。
    ..........
    一个小时后。
    马儿一身长嘶,软倒在地,陆风也被摔了下来。
    陆风抱著罗芸歇了一会儿,和罗芸说起了悄悄话。
    “芸儿,待会儿我得去一趟黑市。”
    罗芸本来疲倦而幸福的闭著眼,听到陆风的话,急忙睁开眼睛问。
    “你又要去黑市!这次去黑市干嘛?”
    “我得去黑市找票贩子买点肉票回来!”
    陆风无奈的解释。
    “我买那串红宝石朝珠的时候,还欠人家10斤肉票!另外咱们家以后吃肉也要用肉票!”
    罗芸很不想陆风去黑市冒险,但她又知道阻拦不了陆风,於是堵著陆风的嘴就吻了起来,一边吻一边说。
    “你去黑市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还有,你一定要完好无损的回来!你要是出点事,我也不活了!”
    陆风闻言颇为感动,抱著罗芸一阵狂吻,隨后翻身,上马..........
    又是一个小时后,罗芸累的实在动不了了。
    陆风这才起身穿衣服。
    和罗芸打声招呼之后,用围巾和帽子盖住整张脸,悄然出了小院。
    虽然用围巾和帽子遮住了脸,但陆风觉得还是不保险。
    他从系统空间里,取出了神级易容面具戴上,很快就变成了老背锅侠许大茂的样子。
    做完这一切准备之后,陆风这才骑著自行车赶到了黑市。
    黑市还是一如既往的繁荣。
    在漆黑的巷子里,每隔几步就有一个卖东西的。
    只要看到有人过来,这些卖家就会打开手电筒,照亮自己面前卖的东西。
    这些人大多都是城郊的农民。
    用家里的粮食或者鸡鸭,来黑市换点钱或者其他东西。
    当然,也有卖其他东西的。
    陆风走过一处黑巷子的时候,就见角落有人划亮了一根火柴,照亮了面前布上摆著的一个东西。
    陆风借著火柴的光亮,定睛一看,这竟然是一只熊掌!
    旁边还有一大块儿鲜红的肉,有点像牛肉,但陆风猜测应该是熊肉。
    在陆风穿越前的那个时代,动物保护法健全。
    黑熊也属於保护动物。
    虽然熊掌名列八珍之一,大伙都知道熊掌很好吃,但却没人敢吃,因为黑熊也是牢底坐穿兽,吃了就得坐牢。
    但在这个年代不一样。
    这个年代还没什么动物保护法。
    吃熊掌並不犯法。
    甚至还有饭馆以熊掌作为招牌菜。
    因此看到地上的熊掌和熊肉,陆风下意识的咽了一下口水。
    前世和今生两辈子做人,他都没吃过熊掌和熊肉。
    今天既然在这里碰到卖熊掌的,而且这个年代吃熊掌也不犯法,那他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品尝一下熊掌和熊肉的味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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