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阿卡姆优秀毕业生
    这只蝙蝠比想像中的难搞。
    卢西安在寻找默之蝠的踪跡,默之蝠知道卢西安在寻找默之蝠的踪跡,卢西安知道默之蝠知道卢西安在寻找默之蝠的踪跡·.到此为止了,默之蝠不知道卢西安知道默之蝠知道卢西安在寻找默之蝠的踪跡。
    套娃没有比狂笑套的层数多,也没有狂笑一样的默契。
    默之蝠选择冷处理,就仿佛他本身就是个不存在的东西,卢西安感觉,就算他现在写一篇文章,逻辑清晰,言辞恳切的说默之蝠其实是只半人马,也依旧会在韦恩报社发表。
    臧默之蝠压根不在意这个,在布鲁斯已死的现实中,所谓“真实身份”也不是他的敏感点。
    卢西安必须搞出能引起他注意到东西。
    比如找到默之蝠,说:“嘿,伙计,听说你没儿子,看我怎样,我可喜欢认人当爹了。”
    时间分秒走过,到中午,卢西安坐电梯去楼上咖啡馆吃饭。
    依旧没什么人,在柜檯点完单后就拿著號码牌到原来的座位上有人。
    顿住脚,有些意外,没说什么,坐到另一张桌子上。
    牛排、沙拉、羊奶、一小碟马卡龙,共计八十五美元。
    的是稿费的钱。
    四捨五入,就当默之蝠请吃饭了。
    咖啡店里有许多装饰用的立柱,上面掛著装饰画,卢西安能透过画表面的玻璃保护膜看到那个占了位置的男人。
    脸不算清晰,头髮是棕色的,身材均匀—不像蝙蝠侠,也不像小丑。
    卢西安咀嚼著嘴里的生菜叶子:这才正常。
    天天蹦蝙蝠侠和小丑算怎么回事。
    音乐原本放的是首蓝调,但忽然停下,卢西安转头看一眼,是位女士坐在公共钢琴前弹奏。
    一位保准不是猫女、小丑女、珍妮的黑人女士。
    卢西安不止一次因突发事件而神经紧张,结果却什么都没有这很像常年生活在轰炸区的人突然到了个和平国度。
    喝了口咖啡,不由自主的透过玻璃窗户去看默之蝠的刷新地方。
    才中午,不会有蜗蝠出现,又收回目光。
    一直等到晚上,那道黑影如约的出现在塔顶,在这期间,坐在这里的男人离开,卢西安又换过去。
    开始下雨这个哥谭雨天意外的多,不是那种雾蒙蒙的雨丝,呈线状,落下来,伴隨的就是闪电和雷声。
    暗沉的夜,除非闪电划过,不然正常人很难捕捉到与尖塔几乎融为一体的臧默之蝠卢西安看著脚下的霓虹灯,忽然好奇一一默之蝠全年无休雷打不动的在这里充当吉祥物,在看什么呢?
    问服务员要来纸笔。
    酒店在奥迪斯堡区的西南方向,默之蝠所在的哥德式建筑是临近奥迪斯堡区的伯利莱区。
    卢西安已经不是-22不认哥谭地標的路痴的,现在对哥谭的熟悉甚至到闭眼走盲道的程度。
    与伯利莱隔水相望的是阿卡姆疯人院,东面的邻居是犯罪巷。
    而他所在的地方是伯利莱最高的建筑—一座教堂卢西安停下笔,圈了圈阿卡姆疯人院这个蝙蝠的不同之处在他和疯子们的亲近,他的技能都是在被困住阿卡姆疯人院时候学习的:
    侦探杀手吉迪恩·克罗教会他侦查、推理、监视、下毒等技能;顶级飞贼和越狱专家凯西·卡拉汉教他如何离开和回到疯人院;黑帮刺客萨尔“水桶“传授如何抹除犯罪信息的知识;传奇武术家转行的杀手德洛丽丝·麦迪根让他学会所有徒手格斗的技法;间谍尼可梅森教他开锁和隱藏技i巧......
    或者更准確的讲一一默之蝠是阿卡姆疯子的一件完美作品。
    可以从阿卡姆疯人院下手。
    比如..—·
    把自己送进去?
    送你妈呢。
    如果时间线往前推十年,卢西安把自己送进去说不定真管用。
    到时候默之蝠或许就会说“在穿越者卢西安那里学会了放下屠刀,与立地成佛。”
    但现在太晚了。
    太一一晚了。
    那么,犯罪巷,永恆不变的韦恩夫妇死亡的前提条件。
    如果卢西安找到他们的死亡真相,然后像引导小布鲁斯一样引导默之蝠对这座城市的拯救欲与占有欲也是可以的。
    可还是那句话。
    太晚了。
    默之蝠早就知道凶手是听从埃利奥特指使的司机,现在司机被他杀死,埃利奥特也被他杀死。
    恐怕小丑本人到场也会觉得这只蝙蝠格外棘手。
    钢笔尖轻轻点著纸张应该有办法的,若这只蝙蝠真的一点都不在意哥谭,就不会站在这里。
    又一道闪电劈下,默之蝠裸露的皮肤被白色纱布缠绕·“
    灵光闪过。
    卢西安想起默埃利奥特全身缠绕纱布的理由:为了遮挡整出来的与布鲁斯韦恩一样的脸与隱藏真实身份和情感。
    那么默之蝠缠绕纱布的理由呢?
    如果只是遮挡脸和隱藏情感,那么面甲、头罩都能满足这个要求。
    但为什么用纱布?
    在超级英雄故事中,尤其是dc故事中,几乎所有看似无关紧要的意象都有特殊的指代。
    如果默之蝠已经復仇完成,他完全可以以布鲁斯韦恩的身份继续活下去,享受富裕的美满人生。
    但没有。
    他也可以以蝙蝠怪物的名號纵横哥谭,让整座城市在他的威名下战战兢兢。
    也没有。
    他透明的像只幽灵。
    身份。
    如果默之蝠戴上头罩,这便是蝙蝠侠,如果露出脸,就是布鲁斯韦恩。
    意象就是这个用处。
    卢西安明白了他的弱点所在,从口袋中拿出那篇刊登在娱乐版块的文章。
    现在是故事的终局,但默之蝠不仅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所以他才会雨夜站在塔顶看著哥谭,所以他才会在裸露的皮肤上缠上纱布。
    雨还在下,打在窗外的棚上,卢西安把纸拿在手里,將笔还给前台,第一次提前离开这里。
    这只蝙蝠应该没有想像中的那样难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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